最新权属争议工作报告(精选5篇)

时间:2023-08-31 16:24:50 作者:雅蕊 最新权属争议工作报告(精选5篇)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权属争议工作报告篇一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不断加强地籍管理。

1、领导重视,明确建设目标。局领导高度重视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特别是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措施,健全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从管理体制与作风建设、土地登记、土地确权与争议调处、土地调查与统计、建设用地审核及地籍信息系统建设与档案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规范化建设需达到的标准和要求,全面提升地籍管理水平,始终把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

并加大对地籍管理工作的支持和投入,用于信息化建设有关数据的聚集、硬件的购置、软件的开发,为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目前已协调配置了太籍城镇地籍软件,苍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软件以用于今后的工作之中。

二、以土地登记为核心,不断强化权属管理,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1、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登记规则》、《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等有关土地登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土地登记程序,依法进行土地确权登记,不断提高土地登记公信力、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土地权益人的产权意识。本着合法、公正、合理的原则,严格并进一步规范办证程序,注意调查研究,不枉不纵,依法处理,切实保障土地权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尊严。全年累计办结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1714本,其中国土资源厅配号确权登记发证407本、住宅用地1307本,商品房分割登记12个小区,更好地保护了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办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证书716本。201x年共接待土地登记公开查询69人,查询资料69份。集体土地使用权注册登记及集体宅基地使用权证242本、移交整理装订地籍档案743本,保证了地籍档案的规范性。

2、严格程序,提高地籍办证质量。土地登记在局地籍测绘站进行受理、调查,进行审核、注册,最后发证。始终坚持遵循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核发或更换证书五大程序,工作中,工作人员坚持做到现场测量调查核实,做到实地与数据、图件一致和真实性,并主要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依法的原则。二是耐心细致的原则。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发展及土地资源稀少,历史遗留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以前能够登记发证的情况,现在由于国家加大了监管力度现规定不能进行登记,对此,许多用地户不理解,有时直接把矛头指向地籍站,对工作造成不良因素。地籍站每经手一宗土地都要与用户细心沟通,耐心作好土地法的宣传输导工作,三是分工负责的原则。由于土地登记不仅内容涉及广泛,而且区域也覆盖到全县辖区内各个乡镇,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了能够达到快速、高效的工作效率,避免老百姓因办证慢产生疑虑,地籍站采取了人员分组、分工、责任到人的组织原则,确保每宗土地的登记工作都能快速、高效。

三、加强地籍数据库建设,夯实地籍基础业务

1、填制了县乡一览表,建立全县土地统计台账,编制了汇总软盘、工作总结和土地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做到了土地利用现状情况清、底子明,并通过了区、市相关部门的验收。

2、充分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完善土地登记数据库,推进城镇数字地籍调查,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我局土地管理水品。地籍图件、数据、文字资料等成果是地籍管理最基础最本质的信息,为了实现成果价值,提高成果利用率,强化成果运用,充分显化地籍信息优势,我站目前统一制作完成规划图、现状图、勘测定界图件制作2600余份,宗地437宗,面积11、31万亩,包括项目预审、备案、报批、挂牌、案件处理等用途。

四、全力迎接西安督察局对我县的土地例行督察工作。

在西安督察局例行督察期间,我站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整理、汇总、上报我局各项资料,包括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库,工作报告及相关图件。201x年,201x年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及相关图件。201x年201x年我县用地审批文件批准用地勘测定界图件及坐标。201x年201x年土地供应文件及坐标。201x年发证档案的归档整理,201x年度抵押档案归档整理等大量工作。

五、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上图入库工作

1、自20xx年5月13日接到区国土资源厅通知开展全区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并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的上图建库工作要求后,我局立即组织人员实施工作,首先按要求进行了资料收集和基础底图的制作,完成了权属界线底图的制作和打印,集体土地所有权分布图底图,权属界线协议书的打印,并于201x年7月10日前编制《平罗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技术方案》,同时工作组结合我县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工作,对每个乡镇的一个村安排进行了所有权的确权试点工作,具体时间是201x年7月5日至201x年7月12日。通过试点工作所掌握和了解的各村情况后分析工作方法是否合理、有效、快捷,总结了一些工作上的方法、技术上的细节,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并及时召开了工作安排会议。

2、按照国土资源厅就《关于严格落实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的通知》,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并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我局又专门召集各乡镇负责人及国土所工作人员进行了细化分工,分组包片负责的方法、由县局技术骨干担任组长、县局业务员、技术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及国土所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分成四个组分片下村进行外业权属调查,国有土地宗地调查,权属界线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工作组于201x年7月24日至201x年8月6日完成全县13个乡镇141个行政村外业调绘工作,于10月16日完成内业的整理汇总工作,共签署行^v^属界线440条、545宗地权属调查表,完成全部的地籍图,宗地图,及入库工作。

六、争先创优创新工作

1、及时完成红崖子乡移民工程各项目的实地勘查任务。其中道路及广场和安置区等分项目进行报件编制。

权属争议工作报告篇二

根据《^v^中央^v^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发〔20xx〕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84号)文件要求及《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抓紧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高质量完成我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以下简称确权登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是^v^、^v^的重大工作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将农房等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确权登记颁证纳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范围,是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建设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体系的必然趋势,是提高不动产产权保护和管理水平,建立现代不动产管理制度的客观要求。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由市人民政府主导,市自然资源局牵头,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市法院、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v^等部门配合实施。

(二)规范调查,依法登记。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依据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查清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并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依法办理相关登记。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没有手续的必须依法补办用地批准手续后,再进行登记。

(三)提高效率,便民利民。采用土地、房屋同步调查的方法,组织技术单位进村入户调查。通过建立和完善配套服务平台和办事流程,提高效率,减少重复调查和资金浪费。在权属调查和纠纷处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切实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按照国家和省、贵阳市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省有关技术规定,在原有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调查及农村房屋确权登记的基础上,全面查清我市农村范围内每一宗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面积、界址、用途及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情况,以登记发证为工作目标,在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的同时,因地制宜,采用符合实际及兼顾发展准确可靠的调查方法予以实施,依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要求,坚持“全面查清、房地一体、规范确权、依法登记”的原则,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统一登记发证。建立“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数据库,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对接,推动数据成果互通共享,确保我市在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全面排查工作,20xx年上半年完成全市农房“房地一体”调查任务的60%以上,20xx年底前通过信息系统完成登记成果汇交国家,基本建成农村不动产登记基础数据库,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为逐步建立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严格规范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和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提供依据,为加强农村房屋管理打下基础。

(一)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地籍调查。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未登记颁证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为重点,涵盖国有农场、林场等参照农村宅基地管理的住宅。调查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状况、位置、界址、用途和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房屋的权利人、产权来源、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等信息,丈量地上房屋边长,量算房屋面积,填写地籍调查表,制作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形成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成果。

(二)依法依规办理确权登记。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v^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19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84号)要求,依法确权,规范登记,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农村违法用地合法化,对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取得的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

(三)建立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加强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信息化建设,将确权登记颁证资料数字化处理,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图形、属性、电子档案为一体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调查数据库,实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并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相衔接,实现登记颁证成果的数字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自然资源局,由杨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施春旭和刘光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制定方案和考评办法,以及业务指导、督促检查、成果汇总和上报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入户调查以及权属纠纷调处等相关工作。

(一)市自然资源局

2.组织制定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办法和指导意见;

3.研究和制定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工作技术方案和标准;

4.开展相应询价、经费预算及采购工作;

6.指导乡(镇、街道)依法依规完善房屋相关规划手续。

(二)市农房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确权办法。

(三)市住建局

1.根据相关法规配合市农房办制定房屋确权办法;

2.参与房屋确权面积的认定。

(四)市农业农村局

1.根据法律法规制定各区域宅基地使用权面积标准;

2.研究制定分户的认定标准。

(五)市公安局

负责提供调查户籍数底数。

市^v^

负责牵头做好涉及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出现的信访事项,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解释疏导和宣传教育工作。

(七)市财政局

负责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的经费保障。

(八)市司法局

负责对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中涉及的确权程序、办法及相关文件合法性审查。

(九)乡(镇、街道)

负责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的摸排、历史登记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对摸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汇报,提出确权办法制定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市确权办法组织开展好农村“房地一体”确权工作;做好属地群众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对已确权的宅基地,组织完善宅基地上房屋的规划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化解工作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加强现有农房的管控,严控新增违法建房。

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1.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市级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建确权登记工作小组。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从相关站、所抽调得力人员组建专门的办公室,报市确权发证办公室。

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v^、各乡(镇、街道)

2.调查摸底

以村组为单位,以^v^门的户籍数为基础,全面摸清本辖区内农户数、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总宗地数。并查找历来的档案资料,对已有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登记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摸清本辖区内已登记存量和未登记增量数,厘清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填写《清镇市宅基地摸底登记表》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表》。通过摸底调查,弄清四个方面的情况,并收集体相关状况第一手资料:一是摸清本辖区内农户数;二是摸清本辖区内宅基地与集体建设用地总宗地数;三是全面排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档案和台账,确定已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宗地数;四是分析查找开展确权登记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为后续的地籍调查,“房地一体”的确权登记工作打下基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经费预算及保障

根据乡(镇、街道)排查我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情况,结合第七次人口普查的人口及房屋相关数据,概算我市“房地一体”工作经费,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市财政局负责提供经费保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

4.确定调查实施单位

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技术能力强、信誉高、业绩突出的技术单位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原则上选择具备测绘资质,具有开展农村房地一体调查工作经验的单位。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5.制定调查方案

在充分考虑我市社会经济条件和地理条件的情况下,组织调查实施单位,按照上级确定的测绘及地籍调查等调查规程技术路线要求,结合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及系统必须采集的信息编制切实可行的调查方案。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调查队伍

6.开展业务培训

组织乡(镇、街道)、国土所、村建所、农业服务中心、村居有关工作人员,对土地权属调查、房屋调查相关专业知识和调查方法等工作进行沟通培训。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7.制定确权登记办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下发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农房确权实际情况,制定确权登记办法。

牵头单位:市农房办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v^、各乡(镇、街道)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底)

1.全面完成外业调查任务,同步完成资料整理归档与数据建库

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各村(居)成立由村(居)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协调小组,村干部实行分片包干制,负责协助调查实施单位开展调查工作,组织动员村民积极配合确权登记,收集农户的确权登记资料,协助房地权属纠纷调处、外业调查、测量,逐户逐栋明确权属界址,对长期在外的农户提前通知联系到位,对确实不能回家办理的,可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委托办理,并将调查结果开展集中公示,确保所调查的农村房屋界址清晰、产权明确。

调查队伍:严格按照《地籍调查规程》《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南》等要求,全面查清每一宗地的权属、界址、位置、面积、用途等情况,并及时填写地籍调查相关表。形成满足“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要求的地籍调查成果。

工作时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2.调查结果公示

乡(镇、街道)将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结果在本村村委员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天。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建库归档。

工作时限: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

3.逐级开展确权审批

乡(镇、街道)将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结果进行公示后,按照调查成果分类处置,确需进行确权审批的依法开展确权审批工作。

工作时限: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4.审查登记发证资料

权属争议工作报告篇三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04]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2003-2004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05年10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2004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2004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一是开展走访帮教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10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107户,发放救济金61840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3000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明年基层工作思路基层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权属争议工作报告篇四

为切实维护农村村民及集体组织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我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84号)、《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抓紧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镇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远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的规定(试行)〉的通知》(镇府发〔20xx〕1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远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农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府办发〔20xx〕11号)文件精神,科学准确、有条不紊地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如期完成成果入库汇交,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落实监督到位,特成立蕉溪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自然资源所,姜秀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胜平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全面完成全镇范围内合法合规满足确权登记条件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房屋所有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对已经颁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的有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需求的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二)全面完成已有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登记资料的清理整合入库,将原有相关纸质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并通过技术手段实地确定坐标位置和绘制矢量化地籍图,同时将登记信息的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进行关联以完善其数据库。

(三)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动产登记成果汇交。

(一)全面完成全镇范围内合法合规满足确权登记条件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调查。以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为基础,按照《地籍调查规程》要求,调查农村范围内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状况,获取每一宗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信息,形成完整的地籍调查成果,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提供依据。

(二)同步完成农村房屋调查。依据《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国土资发〔20xx〕41号),在开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的同时,全面查清我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每一宗土地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面积、权属等基本情况,实现农村房地调查的同步开展和调查成果的统一管理,为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奠定基础。

(三)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及其登记发证面积。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对农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及其他集体建设用地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四)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在农村地籍调查登记发证数据库的基础上,依据《地籍调查规程》和《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继续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信息化数据库建设,建立图形、属性、电子档案为一体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房屋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实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并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化建设相衔接,实现登记发证成果的数字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同时上传相关权属信息和登记资料信息形成不动产登记数据成果完成汇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6月1日—7月30日)

1.资料收集。收集全镇范围内土地、房产现有调查、登记资料,村庄布局规划资料以及户籍人口相关信息。

2.选择专业调查队伍。通过县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专业调查队伍。

3.人员培训。对调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统一调查规范和政策口径,明确相关工作纪律。

(二)实施推进阶段(20xx年8月1日—11月30日)

1.外业调查。以专业调查队伍人员为主体,在村组干部的配合下,完成村(居)内的房地测绘、权属确认和相关数据资料收集等外业调查任务,形成房地一体的农村地籍调查成果。

2.内业建库。充分利用已有的软、硬件平台,参照城镇地籍房产信息系统建设的相关技术规范,建设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实现对农村地籍调查成果涉及的图形、属性、档案等信息进行一体化存储、管理与应用,并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化建设相衔接。

(三)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

1.成果验收上报。接受专家对调查成果进行核验,完成成果入库汇交。

2.政策研究。根据外业调查成果,对照现行宅基地、农房审批确认相关规定,梳理统一发证需解决的政策性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3.证书发放。根据农民意愿,对通过验收符合条件的农户依申请办理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一)提高政治站位。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是^v^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维护农村村民及集体组织的合法权益重要举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和协调相关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按照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的要求,大力宣传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政策法规,争取干部群众的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要以村(居)为单位分别召开村组干部、党员、护林员等参加的动员大会,充分发动群众。

1.镇自然资源所:牵头负责宅基地、房屋基础资料收集、外业调查组织、登记发证等工作,制定和完善宅基地、房屋确权登记发证相关规定,负责提供相关房产登记的资料。

2.镇农业服务中心:审查好村民宅基地申请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是否完善村组层面的有关规定,并综合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

3.镇村建中心:做好村民建房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检查房屋竣工后的位置、面积、工程质量和建筑风格是否符合规定。

4.镇财政所:负责保障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经费。

5.镇派出所:负责提供户籍资料,及时处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6.各村(居):召开村民大会,集中宣传确权登记的重要意义,组织本村权利相关人提供有关资料、参与现场指界、确权、配合丈量测绘等工作;同时协助政府解决本村内群众之间的权属纠纷调处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组织本村权籍调查成果的张榜公示。

7.作业单位:在镇、村有关人员的带领下依据《地籍调查规程》开展权属调查、扫描相关权属档案,进行地籍测绘并建立权籍调查数据库,继续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信息化数据库建设,建立图形、属性、电子档案为一体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房屋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实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并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化建设相衔接,实现登记发证成果的数字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同时上传相关权属信息和登记资料信息形成不动产登记数据成果完成汇交。

(四)强化监督指导。镇自然资源所对各村(居)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并每周通报一次全镇的工作推进情况。对存在工作不重视、进度缓慢、数据失实的村(居),由领导小组督促整改并由纪委在全镇通报。

(五)明确完成时限。20xx年底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并完成成果入库汇交。

权属争议工作报告篇五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测绘成果保密管理,保障我市测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家^v^《关于开展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xx?197号文)要求,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市国家^v^成立了池州市测绘成果保密检查领导小组,于20xx年7 -10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索取、使用、加工、管理和对外提供情况的保密检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及时组织全市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20xx年7月初,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家^v^联合成立了市测绘成果保密检查领导小组(简称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问题处理、日常事务等。领导小组成立后立刻召开了全体成员会议,传达和学习国家^v^、国家^v^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和部署池州市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20xx年7月7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家^v^联合印发了《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国家^v^的通知》(池国土资[20xx]123号),要求各县(区)按照全省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检查工作。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联合国家^v^成立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领导小组,组成了相应的办事机构,为我市全面开展测绘成果的保密检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

(二)制定方案,精心部署

针对这次测绘成果的保密检查涉及单位多、数量大的特点,市检查领导小组制订了《20xx年池州市测绘成果保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此次检查工作的范围、时间安排等做了明确部署,并详细地提出了所要检查的的具体内容、工作程序,以及应达到的目标。各县(区)测绘成果保密检查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和特点,也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为我市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全面铺开打好了良好的基础。

(三)突出重点,分段实施

根据实施方案,全市测绘成果使用单位在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基础设施、业务建设、密级测绘成果的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自查,县(区)国土资源局和^v^负责对各单位的自查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和检查,并将检查总结报告上报市检查领导小组。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国家^v^组成联合检查组有重点地开展抽查工作。在抽查中,针对被查单位的不同特点,采取一听(听汇报),二看(看库房设施、看管理的规章制度、看防火、防盗、防虫等措施的执行情况),三查(查对索取的测绘成果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数量核对,查有无丢失、复制、转让、转借等失、泄密事故的发生),四交换意见(通报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提出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的方式,突出重点的进行检查。

(四)针对问题,及时整改

在检查中,市、县(区)检查组针对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于考查不符合要求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要求在整改结束后,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池州市测绘成果联合保密检查组办公室。若发现保密测绘成果下落不明,或当时无法查找、查对,或归档、移交、借阅、销毁等手续不全,可能出现失、泄密问题的,则下发“督查通知书”,要求限期查找、完善手续,逾期则按失泄密事故处理。各受检单位根据市、县(区)检查组反馈听整改意见,及时进行了整改,并结合整改修订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324地质队还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了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二、存在问题

(一)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索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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