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事管理管理制度(优质14篇)

时间:2023-11-29 21:11:55 作者:梦幻泡

人事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负责管理和协调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掌握好人事管理技巧,是每个管理者必备的能力之一,下面是一些实用的经验分享。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聘任、试用、考核、调任、解职、服务等事项。除公司组织章程及政府有关法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则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人员,均称为本公司员工。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除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同意任用者外,均由各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核准招募。

聘任。

第一条:各部门选聘的人数要控制在公司本年度根据项目及区域定员范围之内。拟聘用各级员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在职务。

1、招募阶段。

1.1人员招聘申请阶段;

1.1.6若内部调动不能满足岗位空缺要求,可进行外部招聘;1.1.7确定招聘方式:

1.1.7.1招聘计划要根据《岗位职责》确定招聘各岗位的基本资格条件和工作要求,若公司现有的岗位描述不能满足需要,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更新、补充新岗位的《岗位职责》。

知其入职(试用)。

第四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任用为本公司员工。

1、被剥夺公民政治权利尚未复权者。

2、品性恶劣,被开除者。

3、贪污公款有案者。

4、身体衰弱不能从事工作或有精神病和传染病者。

5、未满18周岁者。

6、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

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员工应经试用合格后才予任用,试用期限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员工完成:附表3《试用期员工考核表》,期满考核成绩合格者方予聘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如品行欠佳或公司认为不适合或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本规则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等不法情节者,可随时停止试用。试用不满三日者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条:新员工入职应办妥下列手续:

2、并附各类证件影印件各一份;

3、最近半身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4、特殊岗位(司机等)新入职员工需提供相应的担保资料;

5、人力资源部向新员工简要介绍公司情况(经营业务、组织结构、发展前景等);

6、阅读本公司规章制度,签字确认;

7、领用个人办公用品,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填写:附表4《员工入职签收表》。第四条:本公司正式员工应填写员工个人情况登记表:附表5《员工档案》。

待遇。

第一条:公司员工待遇分为:

1、基本工资:

视工作人员的学历、经验、能力、体格及其工作性质而定。

2、岗位工资:

以上经批评仍不改正者。

2、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工作者。

3、因任何行为被依法处以拘留、劳动教养等处罚或判处徒刑者。

4、故意泄露公司秘密者。

5、贪污、盗窃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将公司财物或他人财物据为已有者。

6、因个人疏忽或其他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遭受5000元(含)以上财产损失者。

7、伪报经历、住址、姓名、出生日期。

8、非经本公司许可,兼任其他有危害公司权益或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工作与事业。

9、故意使公司文件外流,造成重大损失。

10、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致使公司机密泄露或者遭受5000元(含)以上财产损失者。

11、拒不服从主管合理指导,拒不完成经理分配的工作者。

12、因服务态度不好或服务质量差,由客户反映至公司,影响公司声誉者。

考核。

第一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员工,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个员工应将自己的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附表10《员工阶段性工作考核表》中,由其直属主管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作为该员工年度考核、培训等的参考依据。驾驶员考核由其主管完成:附表11《驾驶员考核表》。

第二条:年度工作考核应于员工到职届满三个月后的当年年底办理。由员工本人填写:附表12《员工自我评价表》,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完成:附表13《员工考核表》予以评核。其员工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者,不得考虑该员工的年终奖励。

第三条:总经理、副总经理考核由董事会评核。工程部各项目经理由其直属主管层考核,完成:附表14《项目管理人员能力考核表》后转总经理核定。各职能部经理由其直属主管层考核,完成:附表15《职能部门经理能力考核表》。

服务守则。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主管的指挥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其本职工作,2、未办及未了事项。

3、主管的事务及财物。

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并应于交接之日移交完毕。

1、所经管的财物或事务。

2、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主管人员交接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人员监交,经管人员交接由该部门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定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移交时应由接收人会同监交人依移交清单逐项点收清楚。

第八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如因特殊原因,经上一级主管批准可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九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7个工作日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经董事会核定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人事管理制度

2.不准迟到,需提前15分钟到达办公室(特殊状况务必说明),如果不能遵守,迟到一次扣除5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有特殊状况请假,批准者按无薪假期。未经批准无故旷工者,按旷工处理.

4.不准在上班时间浏览与业务无关的网页或登录私人qq,看电影、下载歌曲,以及做其他私事,一旦发现记过一次。

5.员工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的工作机密、工作方向和客户状况,网站后台用户名和密码,服务器登录密码,如有违反本条者,作立即辞退处理。

6.员工有义务制止和谢绝外来者动用公司内部的计算机,为防止外来计算机病毒入侵公司计算机系统,非本公司拥有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网络系统内使用。凡公司拥有的书籍、光盘、软件非经登记和同意批准,任何员工不得出借,带出公司办公地点。

7.员工对待客户就应礼貌、热情、周到、不卑不亢;处处为客户利益着想,对客户所提的问题就应耐心解释。为了持续公司形象,员工外出联系业务需着装整齐,举止礼貌,不得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

8.员工就应热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要有拼搏敬业精神,工作中要不断努力学习,用心开拓进取,不怕吃苦,没有业务和任务的时候要努力学习新的技术,不断加强自身的竞争潜力。

9.员工就应在工作上互帮互助、协调配合,生活上互相关心照顾。员工就应爱护公司财物,持续公司环境卫生,关心和爱护其他员工的身体健康,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10.本规章制度的考核与员工薪金挂钩。

对以上违规者,公司将会有所记录。

人事管理制度

1.以人为本:

(2)不仅仅要发挥人力资源体力劳动密集型功能,而且更应发挥人才之智力密集型功能;。

(3)不仅仅要发挥人才自身功能,而且要充分利用与其连带的社会关系网络功能;。

(4)不仅仅要利用内脑、而且要利用外脑。

2.公司透过吸纳成熟型人才、成长型人才,有效拓宽利用社会人才渠道。

3.公司开辟三个人才渠道:

(1)立足区域,充分发挥本地人才的主渠道作用;。

(2)面向全国,吸纳高层次人才;。

(3)注重与国际接轨,寻找留学生或外籍管理者、专家的支持。

4.在三个层面上开发人力资源:

(1)公司高层构成职业经理人精英团队;。

(2)公司内部实施全员培训;。

(3)公司外部正面影响客户、公众。

5.用人原则:

(1)知人:了解人、理解人、尊重人,不但知人之表,更要知人潜力;。

(2)容人:创造宽松环境,使人情绪舒畅,不求全责备,允许改善自。

律;。

(3)用人:为每个员工带给施展才能的舞台,创造学习、发展、升迁的机会;。

6.持续开发人力资源,将人才作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具有倍增放大效应的资本;。

7.人尽其才,人人都是人才。

8.公平竞争。

(1)不拘一格、机会均等、任人唯贤;。

(2)没有性别、籍贯、身体特征的偏见;。

(3)没有校友派系、出身门户之见;。

(4)没有领导个人用人偏好。

9.人才个体生涯成长规划与公司人力资源发展目标相互匹配,员工与公司一同成长。

10.持续公司必须的员工流动性。

(1)过于稳定,造成一潭死水,没有竞争压力;。

(2)流动过于频繁,造成队伍不稳、技术没有积累,反而流失。

11.实施工作多样性和工作丰富性。

打破员工岗位固定化和单一专长化模式,适时调换员工工作岗位和地点,或建立工作小组制,使职工做到一专多能或全能发展,持续员工工作热情、新鲜感和挑战性。

12.建立员工正常晋升机制,使普通员工具有努力敬业而被提拔的权利和机会。

13.大力开展制度化的合理化推荐活动,从中发现、挖掘人才。

14.对突破常规机制能够脱颖而出的尖子人才,要委以重任。

二、有力资源规划。

1.首先对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状况进行系统性清查。

(1)对明显不合格人员予以调整;。

(2)运用“评价中心”或其他测评技术对重点人员(或全体员工)进行评估;。

(3)对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状况进行总体或分类统计。

2.与其他战略、经营、财务规划协调。

(2)提出年度须新增招募、压缩辞退、下岗分流、转岗调配的具体计。

划;。

(3)人力需求计划,应包括所需的数量、质量、人才素质要求。

3.人力计划要一次规划、分期流动实行,并根据实际状况,经常性调整和进行动态评估,必要时建立高级或稀缺专业人才后备系统。

4.公司实行员工总额控制。

由公司一级定编,其原则为精简机构、节约用人、提高效率、一人多岗;由各部门定员。

员工加班规定。

员工加班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加班。

第三条本规定不适用于公司中高级职员,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

第三章加班原则。

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在每一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第五条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第六条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状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第七条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四章加班程序。

第八条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记录表申请加班,经有关主管批准后方能加班。

第九条加班完毕后填写加班记录状况,经有关主管验审后送人事部留存。

第十条每月人事部统计加班状况,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第五章加班费用计算。

第十一条平日加班。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1.5倍。

加班工资=×1.5倍×加班时间。

22天×8小时。

第十二条双休日加班。双休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2倍。

加班工资=×2倍×加班时间。

22天×8小时。

第十三条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3倍。

加班工资=×2倍×加班时间。

22天×8小时。

第十四条超过加班定额(每月36小时)部分,不支付加班费。值班津贴另行计算。

第六章调休。

第十五条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第十六条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并经主管和人事部门同意审批。

第十七条调休时间以半年为最小单位。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特殊或紧急状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公司考勤制度公司考勤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00~12:00,13:00~17:0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总部)一般实行每一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

第四条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1.缩短工作时间。主要针对个性繁重和过度紧张劳动,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职工。

2.计件工作时间。按计件定额工作。

3.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推销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4.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1.每周公休日2天。

2.法定节假日:

(1)元旦,放假1日;。

(2)春节,放假3日;。

(3)国际劳动节,放假1日;。

(4)国庆节,放假2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在有条件的状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表。

第九条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状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一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

第十二条员工须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六章考勤统计及评价。

第十三条行政主管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第十四条公司透过打分法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状况。

第十五条考勤计分办法。

1.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2.早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3.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4.请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五级:

优:90分以上;良:80~90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差:60分以下。

第十六条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公司行政部会同人事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范围。

第二条凡公司全体员工均需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三条透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第四条使员工有机会参与公司管理程序、发表自己的意见。

第五条考核目的、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条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条各类考核目的:

1.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潜力及发挥、工作表现考核;。

2.获得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成绩(绩效)考核;。

3.获得潜能开发和培训教育的依据,重点在工作和潜力适应性考核。

第五章考核时间。

第八条公司定期考核,可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为主。

第九条公司为个性事件能够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六章考核资料。

第十条公司考核员工的资料见公司员工考评表,共有4大类18个指标组成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考评表给出了各类指标的权重体系。该权重为参考性的,对不同考核对象、目标应有调整(各公司依据自身企业特点,生成各类权重表)。

第七章考核形式和办法。

第十二条各类考核形式有:

1.上级评议;。

2.同级同事评议;。

3.自我鉴定;。

4.下级评议;。

5.外部客户评议。

各种考核形式各有优缺点,在考核中宜分别选取或综合运用。

第十三条考核形式简化为三类:

即普通员工、部门经理、公司领导的评议。

第十四条各类考核办法有:

1.查询记录法:对员工工作记录档案、文件、出勤状况进行整理统计;。

2.书面报告法:部门、员工带给总结报告;。

3.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办法最终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考核程序。

第十五条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

第十六条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其他有关的各级主管、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

第十七条各考评人的意见、评语汇总到人事部。根据公司要求,该意见可与或不与考评对象见面。

第十八条人事部依考核办法使用考评标准量化打分,填写考核表,统计出考评对象的总分。

第十九条该总分在1~100分之间,依此可划分优、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评语。

第二十条人事部之考核结果首先与考评对象见面,征求员工对考核的意见,并需其签写书写意见,然后请其主管过目签字。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分存入人事部、员工档案、考核对象部门。

第二十二条考核之后,还需征求考核对象的意见:

1.个人工作表现与相似岗位人员比较;。

2.需要改善的方面;。

3.岗位计划与具体措施,未来6个月至1年的工作目标;。

4.对公司发展的推荐。

第九章特殊考核。

第二十三条试用考核。

1.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2.对试用优秀者,可推荐提前转正;。

3.该项考核主办为试用员工部门经理,并会同人事部考核定案。

第二十四条后进员工考核。

1.对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善意见;。

2.对留职察看期的后进员工表现,作出考核决定;。

3.该项考核主办为后进员工主管,并会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五条个案考核。

1.对员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决定奖励或处罚;。

2.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主管和人事部;。

3.该项考核可使用专案报告形式。

第二十六条调配考核。

1.人事部门思考调配人员候选资格时,该部门可提出考评意见;。

2.人事部门确认调配事项后,该部门提出当事人在本部门工作评语供新主管参考;。

3.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部门之经理。

第二十七条离职考核。

1.员工离职时,须对其在本公司工作状况作出书面考核;。

2.该项考核须在员工离职前完成;。

3.公司可为离职员工出具工作履历证明和工作绩效意见;。

4.该项考核由人事部主办,并需部门主管协办。

第十章考核结果及效力。

第二十八条考核结果一般状况要向本人公开,并留存于员工档案。

第二十九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

2.与员工工资奖金挂钩;。

3.与福利(住房、培训、休假)等待遇相关;。

4.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5.决定对员工的解聘。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透过后颁布生效。

员工请假办法。

员工请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请假程序。

第二条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第六条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请假规定。

第七条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假期计算。

1.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能够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辞职程序。

第二条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条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用心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条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第六条在所有务必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七条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第三章离职谈话。

第八条员工辞职时,该部门经理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资料:

1.审查其劳动合同;。

2.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3.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4.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主角;。

5.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九条员工辞职时,人事经理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括:

1.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等;。

2.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3.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4.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推荐。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十条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透过电话交谈。

第四章辞职手续。

第十一条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2.公司的项目资料;。

3.公司办公用品;。

4.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6.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十二条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第十三条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

第十四条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公司就职,应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公司专有资料。

第十五条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公司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五章工资福利结算。

第十六条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第十七条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工资。

2.应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时间。

3.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4.辞职补偿金。按国家规定,每年公司工龄补贴1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的本人工资。

5.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须扣除以下项目:

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2.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3.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公司辞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持续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个月(如3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员工职前培训办法。

员工职前培训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新进员工素质和技能,推行职前培训体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凡公司新进初、中级员工均须进行职前培训。

第三章培训程序。

第三条在新进员工报到后,全体新进员工进行必须时间的集中培训。

第四条由公司人事部主持职前培训,制定职前培训计划,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新进员工应用心参加职前培训,并填写新进员工职前培训表。

第六条各部门应配合人事部对新进员工的培训工作。凡涉及介绍本部门职责、功能的,均应认真准备。

第七条新进员工培训毕,将其培训成绩记录在案。各位员工职前培训表在员工签字及各级主管评价后留存人事部。

第八条对在职能培训中表现极差的,公司能够予以辞退。

第四章培训资料。

第九条培训资料:

1.公司简介(概况、公司历史、公司精神、经营理念、未来前景、公司组织说明);。

3.员工手册说明;。

4.财务会计制度(费用报销);。

5.办公设备使用和材料采购、申领、报废;。

6.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紧急事件处理;。

7.本岗位职责、工作资料、工作规程;。

8.投诉及合理化推荐渠道;。

9.参观有关工厂现场、企业荣誉室;。

10.引领到本人岗位工作场所,并与同事见面;。

11.指引存车处、乘车处、更衣处、厕所、就医处、食堂、饮水点等位置及注意事项。

第五章注意事项。

第十条新员工抵达公司时,公司应营造欢迎新员工的热烈气氛,专人迎接,并贴标语。

第十一条培训过程中介绍状况先务虚、后务实,按轻重缓急安排培训资料。

第十二条培训中书面讲解、参观现场、操作示范相结合。

第十三条在新进的前半个月中指定人员对新进员工进行个别辅导,及时解答其疑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帮忙解决。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劳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具有人事调配权的公司,人事档案在公司人事部保存。

第三条对无人事调配权的公司,可委托上级主管部门或母公司人事部门保存。

第四条对无上级企业,可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设一专户,保存公司人事档案。

第五条对小型企业,员工个人将人事档案存人才交流中心。

第六条公司应有专人专职或兼职管理人事档案工作。

第三章管理资料。

第七条对员工人事档案的建档工作。

第八条员工调入时,人事档案的转调工作。

第九条员工考核结果及奖励、惩罚决定存入人事档案。

第十条统计分析人事档案资料,合理调配人才,做到人尽其才。

第十一条员工调出时,作出工作总结与工作证明、人事档案调转工作。

第十二条人事档案为密件,须合理存放,不泄露秘密,无关人员不得查阅。

第十三条因各种特殊原因,如调入人原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予调动、档案丢失、毁损等,公司按有关规定为其重新建立人事档案。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搞好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可在行政序列或工会内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三条计生部门根据公司职工年龄、婚育状况和结构,提出公司职工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在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四条实行计生工作分层负责制,各级领导和主管对本部门、单位的计划工作负有职责,在其目标职责体系中应有计划生育方面的考核指标。

第五条宣传国家和当地政府计划生育的法令、政策,及时发布、传达计划生育的政策动态。

第六条公司推行计划生育以宣传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奖惩手段为辅。

第七条透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教育员工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且男女职工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分析公司婚育状况,区分计划生育的重点对象和目标,进行重点监控。

推行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条例允许的生育第二个孩子的状况。

第九条掌握公司已婚女职工节育措施状况,坚持杜绝非法生育和超生;发现计划外怀孕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条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员工结婚登记手续,以及独生子女登记。不得开口子批准早婚、早育。

第十一条对合法怀孕者,搞好优育优生服务,组织有关的体检、复查和四期保健工作及生育知识普及教育。

第十二条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的优惠、鼓励措施和待遇:

(1)婚前医学检查和遗传咨询;。

(2)发放独生子女费;。

(3)报销独生子女入托、入幼儿园费;。

(4)帮忙联系职工子女入学;。

(5)报销职工计划生育费用;。

(6)职工计划生育营养补助;。

(7)计划生育假期;。

(8)节育的例行检查、复查;。

(9)组织探望做节育手术员工及产妇;。

(10)独生子女在招工中优先录用。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育龄员工计划生育档案,并由计生部门负责具体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按规定制作统计报表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公司对无计划生育的状况,根据国家有关法令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

(1)生育费用自理;。

(2)不享受产假期间照发的工资;。

(3)子女托费自理;。

(4)收回独生子女证,停止凭证享受待遇;。

(5)收回计划生育奖励金;。

(6)按超胎数,加收若干倍的计划外生育费;。

(7)行政处分;。

(8)超生人口不列入分房人数;。

(9)不实行计划生育的部门或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应扣除奖金给予罚款;。

(10)违反计划生育状况严重的,免除公司职务或予以开除、解聘。

对破坏计划生育的典型,予以公开处理,引以为戒。

第十五条计生部门协助公司安保部或当地公安治安部门(流动人口管理站),对公司流动人口及其计划生育状况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计生部门及时与当地计生主管机关、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职工配偶工作单位密切联系,全方位地了解职工及其配偶的计划生育状况。

第十七条主持或协助办理职工计划生育的保险和独生子女的储蓄保险。

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

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三条奖励范围。

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3.对公司提出合理化推荐用心、有实效的;。

4.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7.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全年出满勤的;。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四条奖励种类。

公司能够设立如下奖励项目。

1.精神奖励。

(1)记大功;。

(2)记小功;。

(3)嘉奖(奖状、奖品);。

(4)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

(1)一次性奖金;。

(2)加薪;。

(3)晋级;。

(4)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

第五条奖励规则。

1.记大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6)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2.记小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4)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6)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7)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

3.嘉奖对象。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公司之敬业楷模;。

(5)主动用心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推荐,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条奖励标准。

第七条其他奖励规定。

1.凡获社会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其待遇按颁奖机关规定执行;。

2.依照奖励标准,员工1年内奖励分累计满10分,可晋升一级工资;。

3.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可授予称号;。

5.公司可透过奖励汽车、住房、出国培训、出国旅游等实物形式嘉奖勉励先进员工。

第八条奖励程序。

1.员工有贴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及时提出申请,报人事部;。

2.人事部审核决定,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3.讨论决议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4.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张榜公布;。

5.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

6.员工奖金在颁布时发放,奖励提成在其业绩完成后1个月内兑现。

第三章处罚。

第九条处罚种类。公司可设立如下处罚项目:

1.精神处罚。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记小过;。

(4)记大过。

2.物质处罚。

(1)一次性罚金;。

(2)降级、撤职(减薪);。

(3)留用察看;。

(4)辞退。

第十条过失分类。

(一)甲类过失。

1.记大过后仍再犯;。

2.因触犯法律被劳教、管制、罚金、判刑;。

3.盗窃财物,挪用公款;。

4.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5.连续旷工达5天或1个月内累计达10天;。

6.煽动他人不服从规定或怠工;。

7.多次欺诈、谩骂、威胁主管;。

8.利用职权谋私、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9.有重大泄密行为。

(二)乙类过失。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

4.主管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5.泄露公司机密;。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9.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致重大灾害;。

10.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三)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教唆他人;。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7.连续旷工2天;。

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9.造谣生事。

(四)丁类过失。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2.因业务疏忽发生差错;。

3.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5.浪费公司财物;。

6.遇十分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7.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8.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9.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打卡或签到。

第十一条处罚标准。

视状况进行一次性罚款(一般不超过其工资的20%),或决定减薪降职,乃至辞退。

1.员工旷工。

(1)旷工1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30%;。

(2)旷工2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60%;。

(3)旷工3~4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100%;。

(4)旷工超过5天,辞退。

注:(1)迟到、早退3次折算旷工计半天;。

(2)迟到、早退6次折算旷工1天,或累计时间超4小时折算旷工1天。

2.病假。病假超过标准,1天扣除10%效益工资。

3.事假。

(1)事假超过标准1天,扣10%效益工资;。

(2)事假超过标准2天,扣30%效益工资;。

(3)事假超过标准3天,扣50%效益工资;。

(4)事假1年累计超过标准30天,可辞退。

第十二条其他处罚规定。

1.以功抵过。员工违纪受罚后,若获得奖励,本人可提出申请,以奖励抵处罚;相抵后,该奖励不现享受待遇,也不再进行累计。

2.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司法部门处理,作无薪停职处理。

3.依照处罚标准,员工1年内处罚分累计满10分,可辞退该员工。

4.对非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的处罚,比照正式员工酌情扣除基本工资。

5.对连续3个月工作没进展或连续6个月没有盈利的部门、下属企业正职干部予以降职或免职。

6.违反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擅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职责人与参与者赔偿。

7.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职责在我方者,追究驾驶员经济职责,视状况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处罚程序。

1.员工违纪后,由所在部门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本条例提来源理意见。

2.各类处罚的过程。

(1)口头警告,由当事人的主管签字后生效,可报人事部备案;。

(2)书面警告及以上处罚,经人事部审核,由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总经理签字生效;。

(3)对革职辞退须听取工会意见。

3.申诉。员工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诉。申诉期维持原处理结论。

4.处罚事宜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

5.员工在受处罚之日起的必须时间内表现良好,可撤销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条例经董事会批准生效,总经理组织实施。

医疗管理办法。

医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医疗制度改革,降低公司行政费用,带给合理的医疗福利条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按照国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精神,按属地化、社会化原则,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其中,公司缴费率控制在员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员工缴费控制在本人工资收入的2%。视状况,按规定相应调整费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章病假。

第五条员工享有有薪病假。请假程序及请假标准见员工请假办法。

第六条员工请病假须出具公司认可医院的医疗证明。

第四章帐户分立及支付。

第七条公司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约30%)计入当地统筹基金,其余以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年龄段确定不同比例计入职工个人帐户。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则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第八条规定当地确定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起付标准(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和最高支付限额(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由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自付。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职工个人也应承担必须比例。

第九条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不由统筹基金支付,公司可参加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或商业医疗保险解决。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第五章医疗费报销范围。

第十条公司应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公布的就医和购药清单确定可报销或不可报销范围。公司定期向员工公布。

第十一条一般而言,公司暂确定以下标准:

1.下列费用属报销范围:

药品费、住院费、理疗费、注射费、手术费、检验费、x光透射费、照片费、计划生育费、接生费(独生)、针灸费、敷料费、住院煎药费、危重输血费、公司体检费。

2.下列费用不属报销范围:

挂号费,出诊费,门诊煎药费,押瓶费,装配假眼、牙齿、假肢、皮钢背甲、腰围、眼镜、胃托、鞋垫、拐杖、助听器,割狐臭,矫形,整容,证书费,配药用肉、鸡、酒、蛋、蜂蜜、桂圆等,取暖费,陪侍费,转院费,特护费,娩期婴儿护理费,环卫防疫设备费,医学研究费,以及违法乱纪造成伤害、酗酒、自杀发生的急救住院费,体检性质的x光透视、照片,一般报考校园、出国、进修、婚前检查费用。

第六章医疗程序。

第十二条员工须到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就诊。

第十三条依据医生诊断证明,决定病假、住院、转院等,并及时向人事部通报。

第十四条病愈或长病者中填报医疗费报销单,经人事、财务部审查、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病假期员工应与其主管持续联系,使公司了解其健康状况。

第十六条病愈后交付医院证明,回本部门安排继续工作。

第七章工伤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首先用心入院治疗,公司有必要时,应调动人员照顾。

第十八条公司组成医务鉴定小组,对员工伤残状况进行鉴定,鉴定范围:

1.员工病伤残的状况及程度;。

2.员工是否能继续工作;。

3.员工是否享受劳动保险;。

4.鉴定后向公司写出书面报告及推荐。

第十九条医务鉴定小组如对员工就诊医院诊断证明持有异议,可另指定医院复查。

第二十条公司和员工就其因病伤疗养、提前退休、长假后复工、劳动保险待遇等进行磋商,达成协议。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其个人帐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人事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二、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三、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四、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五、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六、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一、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三、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四、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六、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七、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八、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九、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一、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二、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四、产育假: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五、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六、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七、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八、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九、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十、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十一、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十二、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三、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十四、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十五、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十六、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十七、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十八、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十九、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二十、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二十一、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一、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二、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人事管理制度

沪成长(总)字2003第2号。

为落实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的有关精神,加强公司劳动用工规范管理,特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一、员工招聘及录用。

用人部门向行政部提出申请,行政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呈报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制定招聘计划及编制预算,并向外部和内部发布招聘信息。

应聘程序为初审(材料审核)、初试(能力测试)、复试(深入面试)、发出录用通知、办理用工手续。

初审由人事部门负责处理,初试由用人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负责处理,由总经理进行复试。面试负责人员应在面试表上填写面试意见。通过复试的人员资料转到人事部,由人事部负责发出录用通知并办理用工手续。初试和复试的时间由人事部与具体面试经理协商,通知全部由人事部门负责。

通过面试的人员,由人事部发出“录用通知单”,在通知单上应注明报到时需要携带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劳动手册原件、近期一吋免冠照片3张。办理录用的手续包括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新聘员工职业诚信保证书、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同时办理胸牌,并告知公司及相应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员工的人事档案包括应聘人员应聘材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新聘员工职业诚信保证书、劳动合同、劳动手册和照片,人事部专人统一保管。

三、员工离职。

离职员工应办理离职手续,填写离职交接表,各职能部门经理或经办人员需要在表格上签字。最后由财务部依据交接表格及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结算和支付工资。

四、考勤制度。

按公司目前的“员工考勤制度”执行。

按公司目前的“薪资管理制度”执行。

六、职工培训。

职工培训包括在岗培训和专业培训。

在岗培训为老员工带领新员工在岗位上的培训和学习,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安排落实。专业培训为依据公司岗位需要,安排员工到专业机构参加业务学习。培训计划由相关部门提出报公司批准。

七、本制度自2003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人事管理制度

建设一文具有很好政治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对社会力量办学而言,建设一文品德高尚、业务精良、善于教书育人的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是必要的和重要的。这艾队伍群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学校培养人才的质量。加强队伍建设首先需要一个造就这支队伍的培养机制、管理机制和使之健康成长的优良环境。

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地对教师的各项工作给予客观、全面地考核评价,是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其积极性的一项重要措施。考核评价就是对教职工在学校特殊劳动中表现出来的内在要素和在一定条件下做出的成绩进行客观描述和全面评定,即对教职工的思想、行为、能力、水平、成绩等方面进行检查、衡量、核实和评价。

(一)考评目的。

1、全面掌握教职工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思想水平,为任教续聘、提职、晋级、奖惩、培养和调整提供依据。

2、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3、引入竞争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先进,破除终身制。

4、发现、培养、选择人才,使每个人的才华得到承认和重视。

5、增进群体、个体之间的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前进。

(二)考评原则。

1、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综合考评。

2、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吸收教职工本人及其他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

3、坚持民主、公开,增加透明度。采取领导与群众、教师与学生、述职与评议、经常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4、考评指标体系、评估要素、评估分值、权重、方法、标准等力求科学、准确、简便、易行,符合本校实际。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等。政治思想主要考评是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业务水平主要考核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对其教育教学工作能力、水平的评价。工作态度主要考评对完成本职工作的敬业精神和认真负责的程度,事假、病假、旷工情况统计。工作成绩主要考评实际完成行政管理、教学以及其他工作量,开展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所教育的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的表现和提高的程度。

奖励制度。

对在社会力量办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民办学校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进行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并形成制度。加强队伍建设的措施之一就是贯彻肯定成绩,总结经验,鼓励为主的原则,建立持续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机制,不断推动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了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从事教育事业,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对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模范履行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并且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4、在学校管理和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的。

民办学校应授予”全校优秀教师”、”全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要制订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规定和办法。通过舆论宣传以及搞好一年一度的教师节活动,促进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

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亦应根据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表彰奖励教职工实施办法。每年或每学期对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对各类竞赛优胜者、参加文娱、体育活动、成绩显著者;专著论文获奖者、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贡献突出者等,可由学校按不同类别、等级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和教育工会,注意吸收新鲜血液,接纳符合党章、团章规定条件的新党员、新团员,并发挥这些组织的先锋带头作用,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民办学校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

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应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

教育机构应当对其聘任的教师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

目前,社会力量所办学校一般还没有建立党团组织柏工会,行政工作也很少有专门负责教职工培训的机构。随着这项事业的不断发展,管理法规的日益完善,积极做好广大教职工的培训工作己刻不容缓。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对教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的教师和行政人员都应该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参加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无需置疑,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同国办学校一样,也存在着办学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良莠共存、参差不齐的现象。一些未从事过教育工作的人成为学校的举办者、管理者。一些不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人走上了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讲台。即使一些长期在国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因社会力量办学的性质、特点、对象、管理等与国办学校区别很大,仍然需要不断学习,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鉴于此,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应逐步建立健全人事管理机构,把对在职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列入重要工作议程。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人力和时间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教学理论和有关社会力量办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轮训或者重点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切实端正办学思想,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热爱所从事的社会力量办学事业。对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专职教师,要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首先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并通过教师资格或者教师资格认定。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大多数是兼职,除教育行政部门应为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创造吸引、调入、留任、资格认定专职教师的鼓励、优惠政策以外。各校应加大建立专职教师队伍的力度,制订培养、培训教师工作制度。挑选一批基础较好,热爱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的中青年工作人员为他们提供进修学习的机会,创造必要的学习条件,以便他们逐步担当教学任务,胜任教学工作。其青年教师的进修培训应主要依托高校进行,充分发挥国办学校的教学科研优势和培养、培训师资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民办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继续教育,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中小学要加强对校长、教师的培训工作,逐步提高教师的学历标准和学历层次。职业学校要制订教师资格标准,积极聘任企业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和能工巧匠任兼职教师。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对总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考核、聘任、解聘、教育、培训、调配等实行有效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总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的所有职工。

第二条总公司人事管理根据总公司人事本部(简称人事本部,下同)统一管理与总公司各部门(简称各部门,下同)相对独立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公司职工也可推荐。推荐人员执行亲属回避制,回避人员以国家公务员规定的回避人员为准。

第四条总公司招聘录用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11。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应达到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会使用计算机。

(三)具有胜任本职岗位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

(四)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年龄为25至40岁。

第五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的专业要适合其业务岗位,在一个部门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要占有适当的比例。

第六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可向人事本部提出招聘人员申请,申请的内容如下:

(一)拟安排工作岗位;

(二)要求所学专业;

(三)在性别、年龄和职称方面的具体要求;

(四)其它特殊要求。

第七条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的总体情况和各部门需求情况,向用人部门推荐应聘人员,并附有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人手写详细简历),由用人部门进行面试和业务考核。

第八条用人部门将业务考核的试卷和考核成绩、考核鉴定提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的招聘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及外语、计算机等基本技能的测试。考核合格后人事本部安排拟来人员填写《拟来人员登记表)转用人部门签署聘用意见。用人部门同意聘用后,人事本部安排拟来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第九条拟来人员体检合格后,人事本部签署审核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即可通知拟来人员到岗上班试用。

第十条人事本部可根据总公司的发展和需要直接派遣人员到各部门,各部门有义务接收并安排工作。

第十一条新职工上班的第一天,人事本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岗位职责协议书并对其进行岗前教育,发给考勤卡。上述工作完成后,新职工持人事本部发给的职工到岗通知书到所在部门安排工作。

第十二条新到岗职工均有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职工如有意向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满前十五天写出本人试用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提交所在部门申请转正,所在部门总经理应在该职工试用期满前十天向总公司人事本部提交对该职工试用期的书面考核鉴定、转正意见并附上该职工试用期总结和转正申请。

第十三条人事本部审核职工所在部门上报的转正材料后填写《职工试用期鉴定表》,由职工所在部门评议鉴定后经人事本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试用职工的转正日期以所在部门的鉴定时间为准。鉴定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以试用期满当天为准。

有突出贡献者可提前转正,但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全面鉴定并附有突出贡献材料,人事本部审核符合要求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办理转正手续。提前转正的职工转正时间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所在部门应将考核鉴定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审核并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十五条试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一)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可能影响工作或危及同事身体健康;

(二)不遵守总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

(三)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没有完成工作任务;

(四)泄露总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

(五)利用总公司的条件为他人从事经营服务;

(六)道德水准低下,思想意识不良;

(六)有其它严重破坏总公司形象、损害总公司声誉的行为。

第十六条人事本部负责拟制应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和复转军人的年度接收计划,并具体安排上述人员的工作岗位。各部门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到本部门实习或见习。

第十七条总公司根据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总公司全体职工进行考核,并对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聘任,对不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解聘。

第十八条总公司各级岗位考核的权限如下:

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由总公司总经理直接考核。

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处级经理由人事本部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总公司总经理汇报。

各部门一般职工由各部门总经理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可对各部门的一般职工进行抽查考核。

第十九条总公司以各级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分别在当年的七月和次年的元月对总公司的各级岗位的职工进行考核。届时职工个人应写出在本岗位期间的业务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按考核权限呈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由人事本部具体安排考核。

第二十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才、勤、绩四个方面:

(一)德:思想品德,工作作风。

(二)才:业务能力,管理水平。

(三)勤:工作态度,开拓精神。

(四)绩:工作绩效,经济效益。

第二十一条考核的具体办法: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统一考核与分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察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工作表现与岗位职责、任期计划目标相结合。所有的考核要有表格和文字记载材料。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解聘、工资级别升降、奖罚挂钩。

第二十三条部门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聘期为一年,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提名并提供推荐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任职。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处级经理聘期为一年,经部门总经理提名并提供推荐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任职。

第二十五条聘任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有开拓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维护公司的信誉。

(四)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和管理工作。

(五)敢于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有工作实绩。

第二十六条拟聘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经人事本部考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需在拟聘岗位上准职半年,暂为负责人。根据各级领导岗位准职人员在本岗位准职期间的实绩、工作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任。

第二十七条拟聘处级经理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一般人员最高档的工资待遇;拟聘部门副职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处级经理的工资待遇;拟聘部门正职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部门副职的工资待遇。

第二十八条职工转正后均应办理正式调人手续,由本人写出调人申请,包括到总公司工作的时间、转正时间及从何处调入。职工所在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由人事本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第二十九条无论何种原因,职工与总公司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办理调出手续。暂时没有接收单位的,总公司予以保留人事档案三个月。三个月满尚未办理调离手续的,总公司将按规定把其行政关系及人事档案转至有关社会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符合除名条件的,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办理。职工所在部门应向人事本部提交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的事实及处理意见,经人事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除名手续,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将被除名职工的人事档案移交职工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执行以岗定薪的工资制度。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可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职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与福利待遇,工资采用下发薪的方式于每月月终当天以货币形式发给。新到岗试用职工首月按照实际到岗工作日数发给工资及各种补贴。转正的职工自转正当月享受正式职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新到岗正式调入职工、接收的复转军人,以工资转移通知单的时间为准发给工资,其它福利按实际工作日发放。

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在一日至十五日报到的',按见习期工资的100%发给首月工资;十六日以后报到的,按见习期工资的50%发给首月工资。

正式聘任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自正式聘任之月享受被聘岗位的工资待遇。

每年根据国家物价调整比例,并结合实际情况,职工工资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三条总公司实行医药补贴制度,并根据以下比例和数目按月发给职工医药费。

(一)部门正职以上按工资标准的13%发给。

(二)部门副职、处级经理按工资标准的11%发给。

(三)一般职工按工资标准的8%发给。

(四)试用职工按每月70元发给。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大病住院,下列费用按比例报销:

治疗费、药费、手术费、输血费、输氧费、理疗费、敷料费、检查检验费、订床费、取暖费。救护车费、担架费。

第三十五条职工大病住院予以报销的费用比例标准如下:

(一)部门正职(含部门正职)以上报销100%。

(二)其他职工报销90%。

第三十六条职工住院期间,按住院时间停发当月医药费。

第三十七条总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各种考勤与职工的总收入挂钩。职工缺勤,区别缺勤事由扣发相应的工资及补贴。

职工请事假,按缺勤日扣发日总收入(不含医药费,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算);其他的各种缺勤(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公假、探亲假、按规定给予的路程假并有证明者)按缺勤日扣发除基本工资(含国家规定的各项补贴)外的其它日总收入。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设立兼职考勤员,按照总公司工作时间规定,对本部门职工逐日考勤记录,25日前汇总,经部门总经理审核签字,25日报人事本部,经核对无误后,作为发工资的依据。

第三十九条全体职工均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的休假。

第四十条考勤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要追究部门总经理或负责人的责任,发现一次扣罚部门总经理及本人各200元。

第四十一条职工因私事确需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职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的(含三天),由部门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的由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总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人员请事假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副职请事假由部门正职批准。

第四十二条职工因病需要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看病后凭诊断证明休假,看病时间不足半天(以就诊病历或医疗手册为准)的按出勤计算。职工因病休假的,以医院开出的休假条的时间及日期为依据,无病休证明的视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职工大病住院或有医院证明必须离岗休养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医疗期待遇。

第四十三条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配偶,每年可给探亲假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年可给探亲假二十天,已婚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四年可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探亲假期指团聚时间,遇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的探亲假顺延。探亲假不包括路程时间,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归侨、侨眷、港澳侨胞出境探亲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职工结婚凭结婚证可给婚假三天。晚婚者(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登记)奖励晚婚假七天。配偶不在北京工作,职工申请到配偶工作所在地结婚的,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第四十五条女职工生育时凭医院开具的产假证明休假九十天,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后,其休假按病假对待。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可以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天至三十大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怀孕七个月后,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视为出勤,可月内合并使用,但不能作为休假留存。

女职工产假后上班每天可在工作时间内给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多哺乳一个婴儿多给三十分钟,每天的哺乳时间在月内可合并使用,但不能作为休假留存。

以下奖励假与产假同等对待。

(一)实行晚育的女职工生育后给予奖励假三十天,男职工给予奖励假十五天;

(二)已婚育龄女职工(年满49周岁以下)上节育环者,给予奖励假三天;

(三)育龄男、女职工做绝育手术的(不言妇女因病做子宫摘除术者),给予奖励假十天。

第四十六条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料理丧事的,经批准可给假三天。在外地居住的上述家属死亡,需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时,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第四十七条职工参加家长会、追悼会、市政方面房屋和水暖设备修缮等,持有关方面通知或证明并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可按公假论。

第四十八条经批准每周占用不超过八小时(含八小时)工作时间参加业余学习培训的视为出勤。

第四十九条总公司对所有职工给予年度休假。具体办法如下:

(一)职工在完成任务后,可以休假,视为出勤。

(二)部门正、副职每年给假20天,需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本部备案。

(三)处级以下职工每年给假15天,需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报人事本部审核、批准、备案。

(四)假期年内有效,过期作废,不允许作为存休、倒休用。

第五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

(一)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二)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的;

(三)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职工旷工,半日以内者扣罚250元,一日以内者扣罚500元,两日以内者扣罚800元,连续三日者扣罚当月全部总收入,连续十五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时间超过30日的予以除名。

第五十一条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执行考勤刷卡制度,不得代刷。一经发现,视情况对代刷卡人处以20一100元的罚款。职工不得迟到、早退。每月第一次迟到或早退,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50元;第三次处罚100元;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四次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第五十二条职工考勤卡应由个人妥善保存,如有遗失罚款2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部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人事本部审核补办。

第五十三条人事本部配合总公司党组织、工会开展对全体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并组织新职工教育、月专题讨论、企业文化活动等思想教育活动。

第五十四条新到岗职工上班,人事本部负责对新职工进行岗前教育。每三个月,人事本部负责组织一次对试用期人员的脱产教育。

第五十五条试用人员转正,由人事本部负责进行转正教育并组织入司宣誓。入司宣誓在每年四月和十月集中举行。

第五十六条总公司对全体职工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业务和文化素质的培训。人事本部负责各项培训工作。

第五十七条总公司职工培训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两部分。

第五十八条总公司内部培训主要包括岗上培训、通用课程培训、专题培训、岗位交流等。全体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总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

总公司每年对通用课程的培训结果进行1至2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岗位安排相结合。

参加总公司专题培训的人员均严格考勤,一般不得请假(因公出差除外)。如需请假应向人事本部提出,事假一次,个人支付培训费50元,公假和病假有证明者一次支付20元。专题学习结束后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支付。

第五十九条为培养具有全面管理和经营能力的人才,总公司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管理部门人员到11系统企业单位进行岗位交流,在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完成岗位年度计划的人员可申请进行交流。11系统企业单位有接收、安排交流培训人员的义务。

第六十条总公司外部培训包括半脱产学习、短期全脱产学习和长期全脱产学习。凡总公司正式职工均可申请参加外部培训,职工申请外部培训的内容应是业务工作需要并与本人工作岗位密切结合。

申请外部培训的职工应写出书面申请,部门总经理批准后报人事本部审核并与总公司签署《培训协议书》,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

第六十一条经批准参加半脱产学习的职工,总公司支付三分之一的学费或代培费。

第六十二条长期脱产学习包括国内长期脱产学习和国外长期脱产学习。总公司安排重点培养的骨干参加长期脱产学习,其学费由总公司支付,学习期间扣发岗位工资及培训费。

第六十三条对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职工,由总公司奖励安排参加长期脱产学习,其学费由总公司支付,学习期间享受全额收入。具体人员由总公司领导确定,人事本部负责拟定奖励性的长期脱产学习计划。

第六十四条职工本人也可书面申请参加长期脱产学习,须经本部门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本部审核,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纳入人事本部的统一培训计划。根据本条规定参加长期脱产学习的人员,学费由本人自负,学习期间办理待岗手续。

第六十五条职工根据工作需要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可参加有关专题的短期脱产学习,短期培训的培训时间不应超过三个月。参加短期脱产学习各部门原则上一次不应超过两人。

第六十六条参加总公司外部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后应将本人培训期间的考勤记录、学习成绩、毕业或结业证书交人事本部审核,考核成绩不合格、未毕业或未结业者应将总公司支付的学费或代培费退还总公司。

第六十七条业余学习。不占用工作时间参加的各类学习(驾校学习除外)、业务培训均为业余学习。凡是参加业余学习的职工,均可在人事本部办理有关手续,享受一定的学贫补助。根据职工学习期限将学费按月平均,月平均学费在100元以下的可实报实销。在100元以上的每月给予100元的补助。职工应向人事本部提供参加业余学习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十八条总公司本着“开拓者奖,空谈者罚”的原则,根据职工工作表现给予适当的奖罚,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经营管理。

第六十九条奖励范围。

(一)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给予一次性奖金:

1、为总公司推荐优秀人才(被推荐的人才对总公司做出重大贡献);

3、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及总公司赢得荣誉和利益:

4、爱护总公司财产、节约公司资金有突出成绩;

5、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特殊任务;

6、管理部门职工全年元任何缺勤及迟到早退现象者加发两个月工资。

以上奖励由各部门随时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财务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

(二)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1、有创新、开拓精神,引进的先进管理机制被采纳并对总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为总公司开拓重要业务渠道,为总公司作出重大贡献:

3、超额完成计划目标,成绩突出:

4、为总公司做出其它突出贡献。

以上奖励均由各部门在年末(十二月份)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人事本部将各项奖励作为职工考评和职务晋升的一项重要依据。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的管辖权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体奖励建议。

第七十条处罚范围。

(一)职工有以下表现之一者,给予罚款:

1、违反总公司规章制度;

2、给总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3、泄露总公司内部信息、机密;

4、破坏总公司的形象、名誉。

以上处罚由部门随时将书面材料报人事本部审核,人事本部也可根据检查结果直接提出处理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职工有上述表现者视情况给予2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可给予工资降级。

各管理部门可在20元至500元的范围内制订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罚款事项并将执行通知转人事本部,由人事本部通知财务本部在工资中扣除。

各管理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管辖权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体处罚建议。

(二)职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工资降级。

1、消极怠工、工作没有效益;

2、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

3、没有达到本岗位职责要求;

4、有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

5、没有按时完成任务和计划目标;

6、总公司各部门领导决策重大失误;

7、虚报功绩,不实事求是。

上述第1至4款规定的处罚均由各部门于每季度未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急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第三款规定的处罚由各部门于每年十二月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

(三)职工犯有以下错误之一,确属部门执行规章制度不够,管理不严不力造成的,所在单位负责人应负有领导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多次旷工或消极怠工;

2、有贪污、盗窃、流氓、打架斗殴行为;

3、违反保密制度、泄露总公司商业秘密;

4、违反外事纪律,严重损害总公司声誉和利益;

5、严重违反总公司人事管理和办公秩序制度及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视情况予以以下处罚:

1、在全体职工大会做检查;

2、罚款500元以示教育;

3、降职、降级。

人事本部应随时对职工进行考核,发现符合工资降级的情况时,随时提出书面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每年年末,人事本部对职工进行考核时,将以处罚情况作为主要依据之一,提出不称职的各级领导岗位人员和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人员的名单,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给予降职、降级。

第七十一条为加强企业劳动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总公司可以安排其待岗:

(一)具有正常劳动能力,由于不胜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下岗者;

(二)无部门接收者;

(三)本岗位30天以上没有工作任务者。

(四)参加长期脱产培训期间。

拒不接受聘任和安排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按擅离岗位处理。

第七十二条职工待岗,应先由所在部门写出书面意见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协调后仍无法安排岗位时(征得工会同意),填写《待岗审批表》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待岗职工接到(待岗通知书》后,应立即办理好交接手续,脱离工作岗位。待岗期从人事本部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三条待岗职工由人事本部统一管理,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待岗职工连续三个月不参加活动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四条人事本部应组织待岗职工进行转岗培训,培训合格者由适当的部门聘用上岗,不合格者仍继续待岗。

第七十五条待岗期间,工资按待岗工资计发,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大病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办理。

第七十六条待岗职工可申请调离本公司。待岗职工找到工作或接到人事本部的《复岗通知书》,即为解除待岗。

第七十七条本规定由总公司人事本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六十八条本规定由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和驻外机构遵照执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子公司和其它所属公司参照执行。

人事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试用员工)。

1、签到。

1、1员工务必亲自签到,由他人代签,一经发现,按旷工论;。

1、2员工签到以签到时间为准,发现有填写不实者,按旷工论;。

1、3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

1、4迟到15分钟至一小时,每次罚款20元;。

1、5无故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1、7未签到,一次罚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者,须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时间。

2、1早8点45分—晚17点30分(星期六下午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节假日除外);。

2、3办公室晚上20点30分关门。

3、加班。

3、2加班申请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3、4不加班人员晚上20点30分以前务必离开办公室。

4、请假。

4、1员工因故不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出勤,应事先请假。

4、2假别。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伤或其他生理原因请假,为病假。请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销假时务必出具真实有效的相关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论;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2事假。

员工因个人私务原因请假,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各部门经理应严格控制。

4、2、3婚假。

员工因本人结婚请假,为婚假。婚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过10天,且不得分次请,婚假销假时务必出具真实有效的结婚证明。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4产假。

女性员工因生育请假,为产假。产假为三个月,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4、2、5丧假。

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死亡请假,为丧假。丧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过7天。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6工伤假。

员工因从事公司安排工作、维护公司利益发生意外受伤需要请假,为工伤假。工伤假期根据医疗期而定,工伤假为有薪假。

4、3请假程序。

4、3、1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公司将予以辞退;。

4、3、2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4、3、3员工请假需先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行政部部经理审批;。

4、3、4请假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4、3、6晚上加班影响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视其加班状况予以适当调整。

5、出差。

5、1员工因公司事务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为出差。

5、2员工出差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一个工作日以内经部门经理审批;一个工作日以上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

5、3如遇紧急状况不能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回到公司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补交到行政部,没有或超过一个工作日按事假计。

6、网络管理。

6、1员工在工作时间上网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等;。

6、2不允许借助公司名义登陆收费网站,一经发现,除费用自理外,公司要严肃处理;。

6、3员工凡公司事务务必使用nar统一邮箱,不得使用私人邮箱,并且公司邮箱管理员能够浏览相关工作资料。

6、4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关掉电脑。

7、行为举止。

7、1在办公区要着装整洁、得体,持续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准在公共办公区吸烟、喝酒及大声喧哗;。

7、3持续周围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等杂物。

四、电脑的管理。

1、公司为每台电脑进行编号、备案,每个人负责维护好自我的电脑;。

2、电脑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维修、维护。

1、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状况,月底要主动索取电话费清单,承担私话费用。

2、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3、总机接外线电话时,电话铃声响不应超过两次,要尽快接起;。

4、总台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____公司”当对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资料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5、员工要使用好自我的内线电话机,接听电话时要轻拿轻放,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行政部维修;如果纯粹个人因素导致电话机的损坏,要按价赔偿。

1、为使员工宿舍持续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2、凡有以下状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传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统由宿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3、1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持续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3、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掉(尤其夜晚及风雨)。

4、本公司带给员工宿舍以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5、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门:。

5、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5、2留宿亲友者。

5、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5、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6、员工对所居住宿舍,要爱护公共设施、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7、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8、公司领导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9、住宿员工有下列状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并呈报行政部议处:。

9、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9、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9、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9、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9、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9、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9、8有偷窃行为者;。

10、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长或主管人员检查。

七、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2、办公室用品用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务必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4、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行政部经理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务必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5、办公人员领用办公用品,务必按实际需要领用,亲自签领,不得代领。

八、办公设备的管理。

1、办公设备登记、编号办公设备购买后要在行政部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购买价格、预计使用年限、购买地等基本资料,同时由行政部进行编号备案。

2、办公设备的使用。

2、1公司员工使用办公设备前要先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允许在不了解的状况下随便使用。

2、2公司员工在使用任何办公设备时如果发现有任何问题,要随时通知行政部维修,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2、3公司员工要注意维护好办公设备,有恶意损坏者,一经发现和查处,要严肃处理。

3、办公设备的维护、维修。

3、1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或外来维护人员定期进行维护。

3、2办公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

3、3由于个人因素导致办公设备的损坏,由个人负责维修费用。

人事管理制度

1、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2、教师申请调动,要严格按教育局的规定,由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加意见,由学校上送市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调配。

3、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4、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每年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制度,每学年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存入教师档案;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5、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6、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年度考评中扣分。

7、根据市教育局的'规定,如需要我校教师到基层学校支教。学校根据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由教师提出申请,学校根据支教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基层学校开展支教工作;教师必须服从学校安排,服从工作需要,积极做好支教工作。

8、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9、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人事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八、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基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为公司在人力资源方面的基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本制度共分十五章,包括总则,招聘,试用与转正,培训,考核,调动,干部任免,员工行为准则和规范,岗位职责、薪酬及福利,考勤,通勤,通讯,奖罚,申述和附则。

第二章招聘。

四、招聘的原则1、2、3、4、公平、公正、公开。

择优录用,唯才是举,宁缺毋滥。规范化、程序化。

干部和主要岗位要求具有正规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或五年以上大中型企业同类岗位工作经验。

五、人员需求确认1、2、3、4、六、招聘程序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规划,确定本部门人员编制,增补人员。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总经理批准进行的人才储备。因人员离职、调岗而增补人员。

因部门工作量的增加,现有人员不能完成,确需增加人员。

1、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2、人力资源部接到总经理批准的《人员增补申请表》后,优先以内部招聘或调动的方式解决,报主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若不能以内部招聘或调动的方式解决,则组织对外招聘。

七、招聘方式的选择。

1、专场招聘:适用于需求人数在30人以上的招聘,在报纸打1/4版及以上的广告,公司无场地时,招聘地点选择在地处交通便利地点的酒店。

2、报纸招聘:适用于需求人数在15—30人以上的招聘,在报纸主要版面打1/8版及以下的广告,招聘地点在公司。

3、人才市场招聘:适用于需求人数在15人以下的招聘,在人才市场或在报纸次要版面打1/8版及以下的广告,招聘地点在人才市场或公司。

八、招聘的组织及分工。

1、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包括:

(1)整理招聘广告内容,报主管批准。

(2)回答应聘人员的电话提问,包括公司地址、来公司的路线、工作时间、岗位职责等,但不包括工资待遇。(3)组织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4)提出面试计划,包括主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等,并具此组织实施。(5)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6)通知录用人员按指定时间报到。

2、分工。

(1)人力资源部和主管负责筛选和初次面试,评估和考察内容为:a.应聘者的知识背景,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等。b.应聘者的仪容、仪表、精神面貌是否符合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c.应聘者的个性品质、语言表达能力、职业倾向、求职动机、协调沟通能力等。d.应聘者是否适应公司企业文化。

(2)人力资源部汇总初次面试结果交二次面试人员。

(3)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二次面试,评估和考察内容为:a.应聘者对应聘岗位所需知识的掌握情况。b.应聘者胜任工作的能力和工作经验。c.应聘者对行业、专业的了解程度。

必要时,一次面试和二次面试可合并执行。

(4)对应聘经理级以上干部和高级人才的面试最后必须经由总经理综合考察后作出录用决定。

(5)人力资源部和主管依据《人员增补申请表》中的用人标准和公司的员工行为规范对人员的录用拥有否决权,部门负责人和主管依据岗位职责对人员录用拥有决定权,总经理拥有最终裁定权。所有人员的录用决定均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

(6)除人力资源部,任何部门无权招聘人员,特殊情况应报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试用与转正。

九、新员工上岗前五天为见习培训期。培训时间及内容如下:

1、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入职教育,时间为一天,内容包括:

a.介绍公司企业文化、发展历史及现状。

2、由部门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四天,内容如下:

a.公司介绍(总部和昆明运营公司介绍)。

部门内部情况及人员介绍/岗位工作内容及职责讲解/使命和愿景/公司的未来/行政制度。

b.互联网趋势/产品介绍c.销讲说辞/客户管理。

d.个人职业规划/培训总结(学到了什么,自己的优势不足,如何改进稍后的计划)。

3、由用人部门进行岗位适应性培训,培训时间为两个月,内容为工作内容、性质、职责、权限、利益、规范。

十、员工在一周见习期间如自动离职或被辞退,公司将不承担工资。一周期满在相互认可的前提下,持《培训反馈单》(见附件三)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工资从到岗之日起计算。人力资源部负责书面通知财务,无人力资源部的书面通知,财务不得发放工资。

十一、新到岗员工的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按下列程序办理:

1、本人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工作总结和转正申请(见附件三),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具体的评价性意见后送交人力资源部。无具体的评价性意见,人力资源部有权拒收。

2、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会同部门主管领导与转正申请人谈话。谈话以部门主管领导为主,指出其优缺点,提出希望和建议。3、4、5、人力资源部、主管先后签字。报总经理批准。

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转正通知单》(见附件四),通知财务和转正本人。

十二、员工转正时间可提前或延期。

1、员工提前转正必须由主管提出,人力资源审核,总经理批准,且必须对公司有突出贡献或是专家型人才。

2、员工延期转正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总经理批准。员工延期转正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二个月,若超过二个月仍不能转正,则予以辞退。

3、凡提前或延期转正,提出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第四章培训。

十三、公司的培训分为见习培训和岗位适应性培训、在岗培训、脱岗培训、集中培训、制度学习、转岗培训。

1、2、见习培训和岗位适应性培训:指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

在岗培训:指不脱产培训。主要是针对员工的某个知识、技能薄弱点,由其主管领导提出要求,员工个人购买相应的书籍,自学提高。

3、4、脱岗培训:指为获取专业资格证书而必须参加的由政府举办的培训。集中培训:指脱产内部培训。主要为提高大多数员工,尤其是干部的工作技能而举办的专题性培训。

5、6、制度学习:指为使公司新制度贯彻落实而举办的培训。转岗培训:指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后进行的培训。

十四、培训的责任、分工。

1、见习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及相应的部门负责人负责,总经理监督。

2、公司所有员工每年必须参加在岗培训。在岗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每年员工必须写出在岗培训的总结,并针对所学习内容结合公司、本岗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经主管领导、主管审阅并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汇总。人力资源部总体汇总后,写出在岗培训分析报告,报总经理。每年年初由人力资源部以文件的形式组织实施。

3、脱岗培训由参加培训人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总监、总经理逐级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4、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内容由公司总经理提出或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部门总监、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各部门必要时也应进行集中培训。对参加培训人员的要求,在每次培训前提出。

5、6、制度学习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人力资源部监督。

转岗培训由相应部门负责人负责,人力资源部监督,培训内容同新员工的岗前培训。

十五、培训的原则1、2、必须有明确的培训目的和培训内容。

培训要有效果,既要提高被培训者的素质和能力,又要对其本岗位的工作有推动作用,达到学有所用的目的。

第五章考核。

十六、见《云南魔鬼鱼科技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第六章调动。

十七、员工工作调动应填写工作变动通知单(见附页五)。

十八、调动人工作交接并移交部门资料后,调出部门负责人,主管签字并负责。

调入部门对调动者进行转岗培训后,调入部门负责人、主管签字并负责,然后由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分别签字。

十九、《工作变动通知单》由人力资源部发出。工作变动前后的部门负责人、主管的签字由调动者本人办理,然后送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的签字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二十、《工作变动通知单》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复印件送财务部门备案。二。

十一、公司干部实行层层聘任制,上级聘任下级,总经理批准。

二十二、对干部实行考核,凡考核不及格的予以降职,全部及格则在考核成绩为良以下的人员实行末位淘汰制。

第七章干部任免。

十四、因组织机构调整等原因而对干部进行集体调整,不再下发任免令,按公司文件执行。岗位变动时间以文件的生效日期为准,无生效日期的以下发时间为准。

二十五、干部任免后的工作交接按相关规定执行,由其直接上级安排并负责。

第八章员工行为准则和规范。

二十六、员工行为准则1、2、3、4、忠实于公司,严守公司机密,始终把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遵守社会公德,以权谋私。

注意交流、沟通,不激化矛盾,认真化解矛盾,5、6、7、8、勤于工作,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勇于闯新。深入工作实际,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工作中要做到日理日清、日清日高。从点滴之处节约成本。

二十七、员工行为规范。

1、公司员工内部不允许谈恋爱,如经发现公司只留一人,两人可自行斟酌。

2、公司全体员工着装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平整,禁止穿拖鞋上班。

3、如公司统一着装,全体员工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需统一着装上班。

4、全体员工必须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禁止穿短裤。男士发长不盖耳、遮眉,不准留胡须并刮干净;女士头发必须梳理伏贴,不可蓬乱,烫怪发型,发色以深色为主。

5、女士可施淡妆,打扮适度,禁止穿超短裙或吊带装,不可浓妆艳抹。

6、注意保持个人卫生,无汗味、异味。班前、班中不得饮酒。

7、全体员工应以饱满的情绪进入工作状态,不得面带倦容。

8、在客人面前不得修指甲、剔牙、掏耳朵、打饱嗝、伸懒腰、哼小调、化妆等。

9、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共道德,文明礼貌,讲究语言文明,不得说脏话、粗话。

10、对待客人态度要自然、大方、热情、稳重、有礼,不以肤色、种族、信仰、服饰取人。

11、会见客人时,应主动握手,在与客人握手时,应面带笑容,姿势端正,用力适度,不能用左手。

12、在与客人谈话时,注意坐、立姿势端正,讲究礼貌,用心聆听,讲话声音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不大声喧哗。对客人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13、员工在公司内部接听电话时,应说:“您好,艾特头条”,语气要温和大方。

14、各部门员工应团结友爱、互相协作,严禁拆台、斗嘴和背后谈一些不利公司和员工团结的事情。

15、办公场所工作时间禁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以及进行其他影响公司形象及言行的活动。

16、办公桌上各种物品摆放应规范整齐,注意维护办公场所卫生。

17、办公室内严禁吸烟,应到指定地点吸烟。

18、办公时间禁止上网聊天及打游戏,严禁电话聊天。

19、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应在完成后及时汇报,若在当天没有完成,应汇报任务的进度情况。

20、凡在工作中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困难应立即汇报。

凡违反员工行为规范者,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当月累计二次罚款50元,当月累计三次者劝退。部门内当月累计三次则对部门负责人扣罚工资额的5%。

第九章岗位职责、薪酬及福利。

二十八、员工一经正式入职,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按照所在部门的岗位职责范围要求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勤奋、敬业、忠诚。

二十九、公司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制定相应的薪酬标准。员工入职后执行以岗定薪的工资制度。具体标准在聘用时和工作调动时确定。

十、员工工资于每月8日将上月工资打入工资卡中。新到岗员工执行试用期工资,首月按照实际到岗工作天数发给工资。转正员工自转正当日开始执行转正工资。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定级工资的80—90%。

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即从变动之日起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工资水准,将不定期地对员工工资做适当的调整。三。

十一、公司的正式员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1、工作积极,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突出;

4、擅于团结同事一道工作,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团队精神突出;

5、已经转正定级。

十二、符合待遇条件的员工经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写出鉴定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领导综合评议后,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社保手续。

十四、正式员工享受公司的各项福利待遇。在发放福利物品时,试用期未满一个月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超过一个月但未转正的员工可享受50%的份额。

十五、员工在下列天数内,可享受有薪假期。

(1)法定假日。

(2)婚假三天。

(3)病假(4)丧假三天及路程假。

十六、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工作特点,原则上特殊岗位特殊情况人员及公司特殊要求部门和员工在工作忙时不安排休息,所欠休息日待冬季节假日期间适当给予补偿或在病假、事假中抵扣。

第十章考勤。

十七、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考勤内容包括四个方面: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和旷工。其中,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擅离职守;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上班者即为旷工;旷工不到半天者按半天处理,不到一天者按一天处理。各种考勤与员工的总收入挂钩。员工缺勤按缺勤事由扣发相应的工资。

十九、公司上班时间,早9:00—12:00,下午13:30—17:30;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即为迟到,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和早退,特殊情况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填写《未打卡说明》于当日报到人力资源部,否则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二次罚款200元,当月累计三次予以开除。部门内当月累计三次对部门负责人处以工资额5%的罚款。

十、考勤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相互徇私舞弊现象,要追究部门经理或负责人的责任,发现并核实后一律予以开除。

十一、公司实行每周休息两天的工作制度。

十二、全体员工均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四。

十四、除有薪假期,员工请事假,按休假日数扣发日工资(两小时内的不扣发工资,但月累计超过5次以上的按实际请假时间累计扣发,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算)。有薪假期超过规定天数,并按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的,其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十五、员工因病需要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病假(急诊除外)。看病后凭诊断证明休假,看病时间不足半天(以就诊病例或医疗手册为准)的按出勤计算其余按事假处理。员工因病休假的,以医院开出的休假条的时间及日期为依据,无病例证明的视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十六、公司总部员工无论请事假或是病假都要到人力资源部填写请假单,并由部门经理报经理签字,最后将请假单送到人力资源部留存并考勤。公司的下属公司、项目部及售楼中心员工请事假或是病假到相关考勤负责人处填写请假单,最后将考勤报到人力资源部。如遇急事、急病或在外地等特殊原因也可以通过电话方式请假,但事后必须立即补假条,否则按旷工论处。

十七、员工结婚可给婚假三天。

十八、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及其他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料理丧事的,经批准可给假三天。在外地居住的上述家属死亡,需本人前去料理丧事时,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处:

1、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2、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的;

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员工旷工,半日以内者扣罚日工资两倍,一日扣罚月工资,连续两日或当月累计3日者开除。

第十一章。

通勤。

十一、凡被我公司录用且具备通勤条件的员工,从录用之日起享受通勤补贴,补贴金额为每月200元,随当月工资发放。如新入职员工或离职员工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

十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员工不享受通勤补贴。

第十二章。

通讯。

十三、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经常外出或经常对外联络的工作人员给予话费补贴,手机话费实行包干式管理,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十四、原由公司配备的手机仍归本人使用,并由使用人负责维修,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果改用自己手机或离职,应将公司配备的手机交回。手机不交者,将以两倍价格从工资中扣除。

十五、新入职员工应配备电话的,公司只给话费补贴,不配备手机。电话费补贴的办法是:当月15日以前入职的发放全月补贴,15日以后入职的,不享受当月话费补助。

十六、离职当月工作日数不足整月的,话费补贴按天计发。如话费已发放,多发天数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十七、享受手机话费补助的员工,必须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如果无故关机或不接听将扣罚话费。如更换号码应立即通知办公室,否则不予发放话费补助。因关机或换号失去联系,影响工作的由本人自负责任。

第十三章。

奖罚。

十九、奖励范围:

1、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

(1)、为公司推荐优秀人才(被推荐人才对总公司做出重大贡献);

(3)、爱护公司财产、节约公司资金有突出成绩;

(4)、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特殊任务;

(5)、提出建设性建议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以上奖励由各部门随时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

2、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工资晋级及奖励:

(1)、有创新、开拓精神,引进的先进管理机制被采纳并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为公司开拓重要业务渠道,做出重大贡献;(3)、超额完成计划目标,成绩突出;(4)、为总公司做出其他突出贡献。

以上奖励均由各部门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各项奖励作为员工考评和职务晋升的一项重要依据,列入本人档案。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的管辖权限向公司提出具体奖励建议,报人力资源部。

十、处罚范围。

1、员工有以下表现之一者,给予一次性处罚或工资降级: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2)、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3)、消极怠工、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

(4)、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和计划目标;

(5)、公司各部门领导决策重大失误;

(6)、虚报功绩、不实事求是。

以上处罚由部门随时将书面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也可根据检查结果直接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员工有上述表现者视情况给予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可报请总经理审批给予工资降级。各管理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管辖权限向公司提出具体处罚建议。

被罚款人收到罚款单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应将罚款交到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出。

据收据给被罚款人同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凡未在规定日期内缴纳罚款的一律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员工犯有以下错误之一的给予辞退或除名: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多次旷工或消极怠工;

(2)、有贪污、盗窃、流氓、打架斗殴行为;

(3)、违反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违反外事纪律,严重损害公司声誉和利益;

(5)、严重违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和办公秩序以及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

员工出现上述行为,确属部门执行规章制度不够,管理不严、不力造成的,所在部门经理亦应负有领导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视情况给予以下处罚:

1、罚款200—500元;

2、降职、降级。

第十四章。

申述。

十一、凡受到处罚的,若认为对处罚所认定的事实有出入造成处罚过重的或不应处罚的,均有权提出申诉。

十二、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申诉的理由、事实,提供证明人或证据,送人力资源部。

十三、人力资源部收到申诉书后应立即展开调查,并在五日内将调查结果反馈给申诉人,申诉人可以补充说明或撤回申诉。

十五、下列情况下,人力资源部不接受申诉人的申诉:1、2、3、无新的事实说明或证明人;无书面申诉书;申诉理由与处罚无关。

十六、由总经理直接要求进行的处罚,不得申诉。

第十五章。

附则。

十七、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十八、本制度的修改权归总经理办公会,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修订一次。

十九、本制度作为公司的基本制度,各部门制定的制度凡与本制度内容相关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公司原来的制度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原内容相同的制度一律作废。

人事管理制度

条一条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第二条院内各科室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1、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商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2、护理人员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3、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经人事与有关科室商定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院部可以随时调动任何工作人员。上述院内调动,都必须由人事管理处填写科室调动表,任何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新岗位报到。

第三条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岗位专业急需人员,调入对象需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评定后递交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条四条外单位调入人员自调入之日起,工资参照正式职工发放,奖金等福利参照同类(同年工作)人员执行。

第五条对要求调出人员,在科室工作允许的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相关职能,经院部同意,由人事科办理调出手续。

第一条我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接收相关专业应届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第二条人事管理处负责拟定本年度用人计划、具体条件及招录方案,提交院办公会议讨论。

第三条人事管理处根据院办公会议的讨论结果,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进行按规定要求的招考。

第四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招考工作,并将考试成绩报院部,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录取名单。

第五条毕业生的人事关系逐步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第一条对专业技术人中的培养应立足于本院,对一些本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用引进的办法予以解决。

第二条相关职能部门和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审定,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试聘期限、岗位职责、经济待遇等。

第三条试聘期一般不得低于三个月,试聘期过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对试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出书面的评定,由分管院长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正式聘用事宜。

第四条同意正式聘用后,由人事与应聘人员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

第五条外地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应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第一条人事处审核资格(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第二条通过院部初步考核,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

第三条医务处(护理部)或所在科室对其业务考核并复核其资格。

第四条考核合格者,各职能科室交院部签署意见同意录用。

第五条体检。

第六条按专业进行岗前培训。

第七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等有关规定,报当地卫生局审批或备案。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工作,经院部研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招收各类协议工,首先由人事管理处根据医院人员编制情况,按照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制定用工计划和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报院部批准后负责办理招收录用、签订合同,核定工资等手续,并负责办理调配、奖惩、福利待遇、辞退等事项,录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执业准入规定办理。

第三条医院招收协议工,由人事管理处签署劳动合同后统一调配给所属各职能科室,由用工科室直接管理,用人科室负责考勤、考绩,提出奖惩或辞退意见,由财务科编报工资表,经人事管理处审核后执行。

第四条招用的协议工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体检合格方可录用。

第五条协议工录用期控制在一年以内但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继续留用须续签合同,新录用协议工试用期为3~6个月,如发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和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不再留用。

第六条协议工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和医院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的、发生重大差错、服务态度差、不服从分配、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医院有权随时辞退或酌情予以处罚。

第七条录用外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待业人员,涉及原单位争议时,医院不负责合同以外事宜,对争议之外由协议工本人出面和原单位协商,协调无效时和医院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条协议工工资待遇按照劳动法规,参加社会标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以双方协议达成的工资标准执行。

第九条协议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院内相关执行。

第一条全院实行考勤制,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全体科员考勤工作,每月如实填写考勤表,并于次月5日前报人事管理处。

第二条各科考勤必须专人负责,每日的考勤情况要真实地记录在考勤表上,符号要准确,有差错改动时,须经科室领导批准后,由考勤员更改,个人不准随便改动。

第三条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考勤请假制度,各科领导应严格按请假制度把关,按规定批假。对于因无组织纪律擅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严重旷工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者,医院报上级部门予以除名。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的;

2、科室负责人未知下属人员去向的;

3、病假当日不交病假证明书(急诊除外)或未与科主任、护士长请假者;

4、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5、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院者。

第四条建立销假制度。各类人员请假期满回院必须向人事科销假,除不可抗拒原因未按时销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第一条假期的种类、名称及时间。

一、探亲假。请假条件: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已婚职工与配偶或未婚职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团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

其假期规定如下:

1、探望配偶,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す司总部:上午:8:00—12:00は挛纾2:00—6:00ひ院笕缬械髡,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补贴。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前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休假。

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ぴ旦:1天(元月一日)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だ投节:1天(五月一日)国庆节:1天(十月一日)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6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探亲可以报销火车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第二十三条: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第二十四条: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二十五条: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员工,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第六章请假。

第二十六条: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七条: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200%计算。

第二十八条: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

第二十九条: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三十一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三十二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第三十三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章培训。

第三十四条:为提高公同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三十五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三十六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三十七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三十九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调职。

第四十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四十二条: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三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四十四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第四十五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四十六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四十七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四十八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九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奖惩。

第五十二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七、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一、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二、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三、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四、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五十六条: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一、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批评: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一、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八、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十、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二、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四、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五、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六、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六、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

一、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二、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八、无故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九、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人事管理制度

1、实习生:旅游学校学生或者同类学生被酒店接受为实习生。实习期一般为6-10个月。酒店不与实习生签订劳动合同,只签订实习协议。实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实习生在正式录用时可免实习期。

2、临时工:酒店可以根据需要聘用临时工。临时工的聘用期将按照酒店需要而定或与该工作同期结束。

3,、试用期员工:酒店按照试用期条件录用的新员工。在试用期结束时需要经过考核,使用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部门经理可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和业务技能,提出延长或者缩短使用期(延长最长为3个月),若员工再达不到工作要求,工作将被终止。

4、正式员工:经过试用合格的将转为正式员工。,享有正式员工的待遇。

5、特聘人员:酒店根据工作和发展需要,聘请经验丰富的酒店高级管理人员和具有专业技能的人员。特聘人员的面试和待遇由总经理批准及签订特聘协议。

1、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试用期满一般为2个月,合格后,试用期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2、续签合同:合同期满前,根据员工具体表现,经部门经理审批报总办核准。

酒店所有员工招聘、解聘工作都由总办负责(总经理办公室简称总办),并报总经理审批,其他部门及人员都无权办理。

部门需增补人员,在部门编制内的报总办,由总办负责招聘。部门经理可参加面试,超出编制的应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交总办负责。

酒店员工招聘采用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方法。凡具有相关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或工作技能,身体健康的人员,均可向酒店咨询和申请相关职位。

求职者到酒店求职,需提供有关证件,如:身份证,学历证,技术等级证,健康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非市区人口)等。如实填写《职位申请表》所列各栏目,并愿意承担《职位申请表》所列之责任。员工身份、地址、电话、婚姻关系等个人资料如有变动,应立即通知总办,若因提供资料正确或者不详造成个人损失,一概由其本人负责。

酒店录用的员工,必须接受业务考核,资历审查及体格检查。身体健康条件合格的,经总办和用人部门面试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合格后方可录用。

员工聘用后需定期检查身体,如发现患有不适宜服务工作的疾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在规定医疗期内痊愈的,经出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有效证明后方可申请复职。不能痊愈的可终止聘用。

酒店所有人员一律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按工种不同)。期满合格后,双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或者延长试用期,用人部门或总办有权根据员工的具体表现和业务能力情况延长或者缩短试用期,以不超过3个月为限。但如实习期满或者原从事酒店行业,富有工作经验的,可免试用期。

1、酒店录用的员工,由总办负责填写《人事变动通知单》通知用人部门。

2、员工被酒店录用后,需缴纳岗前培训费50和岗位培训费300元。岗前培训费概不退还。岗前培训费,员工在酒店服务期满一年(含试用期)以上辞职的,在办妥手续后,可退还其缴纳的全部岗位培训费;服务期满半年未满一年的,在办妥手续后,可退还其缴纳的岗位培训费50%;服务期满三个月未满半年的,在办妥手续后,可退还其缴纳的岗位培训费得30%;服务气未满三个月或者未办妥辞职手续的,岗位培训费不予退还。

3、新员工如因经济困难,未能一次性缴清岗位培训费的,须向总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办批准后从工资中扣除。但岗前培训费必须入职前一次性缴清。所有费用均由财务部收取或扣发。

4、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身体检查,同时按照酒店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所有费用由个人支付。

5、新员工入职时,免费领取员工工号牌,更衣柜钥匙,《员工手册》。如遗失损坏需缴纳每项10元后方可补办。工号牌如属自然损坏,可以根据旧的更换新的工号牌。

6、新员工入职时,免费领取员工制服2套,制服一律不得穿戴出酒店。离职时应将干净的制服退还酒店,如有认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7、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奖金待遇和任何假期。

1、酒店员工在试用期内有权提出辞职,但必须提前一周向酒店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离店手续。

2、酒店员工在合同期内需要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酒店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部门经理和总办批准后方可生效。主管或主管以上人员,须由总经理批准。

3、员工辞职申请经批准后,应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1)向所在部门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交清与工作有关的一切资料,钱财,帐目。事宜等;

(2)到财务部结清所有财务帐务;

(3)到保安部办理手续;

(4)到总办办理《员工手册》,员工宿舍,工号牌,制服等的退还手续。

4、员工辞职未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的,可以提前办理离职手续,但要以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酒店有权要求其返回工作岗位,并责令其补偿所造成的'损失。

5、如属在职培训或外派培训的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的,须参照培训协议书赔偿酒店所造成的损失。

6、一般员工辞职的由总办批准,部门以上的管理人员,部门文员,技术工种,外聘人员辞职的由总经理批准。

7、按规定可退还员工的岗位培训费的审批权限和辞职审批权限相一致。

1、酒店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酒店岗位要求时,酒店有权给予辞退和不发放任何补偿金。

2、员工在职期间如违反《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及酒店其他规章制度的,按规定随时无偿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被劝退,开除者将不予任何补偿金,如严重损坏酒店利益的,酒店将保留法律上追回损失的权利。

3、凡因触犯国家法律被拘留或者判刑的员工一律开除。

4、非因公受伤或患病的员工,在酒店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依然无法工作的,酒店将根据员工在酒店的工作年限,酌情发放补偿金。

5、酒店因经营情况需要裁员时,总办将提前30天通知员工本人,或增发30天的工资作为补偿。

6、各部门给予员工辞退或者开除处分的,因填写《处罚通知单》,并经被解聘辞退人员的确认签字,说明理由报总办,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由于酒店经营情况而需要裁员时被解聘的,员工的岗位培训费全部退还;由于违反《劳动合同》《员工手册》或者酒店其他规章制度而被解聘或者开除的员工,岗位培训费一律不予退还;岗位员工在试用期内由于不符合岗位要求被辞退的,酒店将根据员工的具体表现,酌情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岗位培训费。

8、按规定可退还员工的岗位培训费的审批权限和解聘,辞退审批权限相一致。

1、新员工试用期满定级,降级,升级,调动工资的岗位级别都将随人事而变动。

2、任何形式的变动,都要填写《人事变动通知书》和《考情表》,经相关人员批准后,交总办备案。

3、人事变动审批权限:员工定级初级以下,由部门经理、总办主任审批;员工定级初以上,由部门经理、总办主任、总经理审批;越级定级、特殊工种定级,由部门经理、总办主任、总经理审批。

——考勤规定。

工作时间:

酒店每年365天营业,每天24小时营业。

员工工作时间每日8小时(不包括用餐时间),每月享有休息日两天,实行轮休制度。

酒店因营业需要设多种工作班次,不向某一员工提供任何特殊班次。

员工按照部门制定的工作排班表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班,否则按旷工处理。

加班、加点和积休、调休。

加班是指员工在规定休息日,因工作需要来上班的时间。加点是指因工作量太多不能按时完成的而超过的工作时间。

工作任务因在工作时间内完成,但因个人因素未完成,在工作时间结束后继续完成的,不可视为加班。

加班、加点都应事先经部门经理批准,否则不予计算,各部门应尽力做好劳动力的合理安排,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加班、加点原则上按照等量时间安排补休,且应在此30天内补休完成。但因无法安排补休,员工加班一天,员工按日工资100%比例支付;国家法定日加班,按日工资200%支付;加点按月累计计算,当月累计不到4小时不予计算;当月累计4小时按日工资半天计算,以此类推。

各部门考勤人员应及时填写加班、加点统计表,写明时间、姓名、天数、点数、原因,于每月底造表由部门经理签字交由总办审批。

员工的确有原因需要积休、调休的,各部门经理可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决定是否同意其积休或者调休。积休、调休原则上不可以超月份进行。

除另行规定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进行打卡制度,记录卡片即为员工的个人考勤记录,是薪酬计算的正确依据。

考勤结算日为:每月1日到当月最后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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