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地质勘查安全工作总结报告 地质勘查安全管理制度优秀

时间:2023-08-26 15:00:38 作者:韩ll 2023年地质勘查安全工作总结报告 地质勘查安全管理制度优秀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地质勘查安全工作总结报告 地质勘查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地质勘查资质的监督管理,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保证地质勘查质量,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地质勘查单位的地质勘查资质及其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勘查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地质勘查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的监督检查。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勘查单位的地质勘查资质、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除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以外的其他地质勘查资质的监督检查。

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协助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五)有无出具虚假地质勘查报告的行为;

(六)有无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的行为;

(七)有无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行为;

(八)有无在委托方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前,为其进行矿产地质勘查活动的行为。

第五条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以抽查为主,每年抽查比例不少于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地质勘查单位总数的25%。对抽查单位应当作全面检查,检查方式以现场检查为主。

对举报或者投诉的,应当及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核实。

第六条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的程序及要求应当按照《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

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应当填写《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记录卡》(样式见附件1)。

第七条地质勘查单位到驻地之外的其他省(区、市)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应当填写《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登记表》(样式见附件2),向勘查项目工作区所在地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现场地质勘查活动(海洋地质调查、海洋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项目除外)。

第八条地质勘查单位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向勘查工作区所在地和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样式见附件3)。

具有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直接报送国土资源部。

第九条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地质勘查单位报送的上一年度《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进行汇总,并于每年2月底前,向国土资源部报送本行政区上一年度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工作报告,并附本行政区域内甲级地质勘查单位上一年度《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电子文档)。

第十条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地质勘查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纳入综合监督管理平台,加强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及时统计、发布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督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一条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建立、健全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发布地质勘查单位执业信用信息。

第十二条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地质勘查单位在本行政区内依法开展地质勘查活动,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保障地质勘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地质勘查单位要加强诚信建设。应当如实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按照批准的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从事相应的.地质勘查活动,并信守合同、履行计划,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地质勘查技术标准规范。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在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中发现地质勘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按照《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 未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按照《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质勘查活动的管理,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保证地质勘查质量,促进地质勘查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第三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地质勘查资质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地质勘查资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综合地质勘查资质包括区域地质调查资质,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液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石油),气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天然气),煤炭等固体矿产勘查资质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资质。

专业地质勘查资质包括地球物理勘查资质、地球化学勘查资质、航空地质调查资质、遥感地质调查资质、地质钻(坑)探资质和地质实验测试资质。

第五条区域地质调查资质、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气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天然气)、航空地质调查资质、遥感地质调查资质和地质实验测试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级;其他地质勘查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级。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行为,都有权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接到举报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四)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

第八条下列地质勘查资质,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一)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航空地质调查资质;

(二)其他甲级地质勘查资质。

本条第一款规定之外的地质勘查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一)地质勘查资质申请书;

(二)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三)勘查技术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四)勘查设备、仪器清单和相应证明文件;

(五)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关文件。

申请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地质勘查资质申请的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审查与决定

第十一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地质勘查资质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批准,并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异议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

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审批机关应当将颁发的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及时向社会公告,并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

第十三条地质勘查资质证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

(三)有效期限;

(四)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地质勘查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或者事业单位变更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地质勘查单位因合并、分立或者其他原因变更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申请资质。

第十五条地质勘查单位因解散或者其他原因终止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审批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六条取得甲级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可以从事本类别所有的地质勘查活动。

取得乙级和丙级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可以从事的地质勘查活动的范围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地质勘查单位继续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应当于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审批机关应当在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可以查阅或者要求地质勘查单位提供与地质勘查资质有关的材料。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为被检查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并对监督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情况做出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第二十条审批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地质勘查单位的执业档案管理制度。执业档案??业信誉、检查评议、社会投诉和违法行为等情况。

第二十一条审批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地质勘查单位不再符合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相应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撤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一)审批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

(四)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单位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

第二十三条地质勘查单位遗失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全国范围内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0日。公告期满后,方可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第二十四条地质勘查单位不得超越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不得出具虚假地质勘查报告。

地质勘查单位不得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不得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查活动。

地质勘查单位在委托方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前,不得为其进行矿产地质勘查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第五章法律责任

(四)在地质勘查资质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中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六条地质勘查单位在资质申请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批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并给予警告。

地质勘查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由原审批机关予以撤销,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未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地质勘查活动,或者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继续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十八条地质勘查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原审批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暂扣或者吊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二)出具虚假地质勘查报告的;

(三)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的;

(四)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

(五)在委托方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前,为其进行矿产地质勘查活动的。

第三十条地质勘查单位在接受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或者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审批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第三十一条地质勘查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相应条件的,由原审批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第三十二条伪造、变造、转让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缴或者由原审批机关吊销伪造、变造、转让的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被依法吊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单位,自吊销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地质勘查资质。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依法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当在原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申请地质勘查资质。逾期不办理的,不得继续从事地质勘查活动。

第三十五条建设工程勘察资质管理,依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质勘查安全工作总结报告 地质勘查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分发挥机构职能

1、年初,大队下发了关于《关于调整安全管理相关机构的通知》,调整了各单位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及专(兼)职安全员,更换了一批文化素质高、责任心强、接受新事物能力强的安全管理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的重要性。

2、全年共召开安委会四次,由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贯彻学习局安全生产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讨论、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对下阶段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二)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根据局《2020年安全生产管理考评细则》(鄂地质办【2020】8号)的相关规定,大队结合各单位实际分别对各级责任书予以修订,将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层层签订了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根据《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地质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我队从实际出发,对《安全生产措施经费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津贴考核、发放管理办法》等制度予以重新修订,待队安委会讨论通过后报职代会审定。

通过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了一套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了我队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效提升了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三、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六是建立跟踪帮教制,通过排查及时了解生产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或重复“三违”的人员,重点对该类人员进行宣教。

四、全面深入开展各项活动,扎实举措推进安全生产

通过开展“安全月”大检查,安全隐患得到整改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通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应急机制,提升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6月26-27日,大队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了体检,对每个职工都建立了健康档案,通过全面细致的检查,达到“早诊断、早预防、早治疗”的目的,确保职工以良好的身体状况投入到工作中。

(三)11月9日,大队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了以“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为主题的“119消防日”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本次消防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及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五、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一)推进安全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严把“三关”

凡是机台数超过3台的项目,安全科均到现场进行开工验收,督促项目部对机台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作业人员意外险购买情况,清查超龄人员,淘汰设备陈旧、老化的队伍,严把设备“入场关”、人员“教育关”、开工“验收关”。

2020年全队安全管理的重心是省外大型铁路定测项目,安全科将安全管理关口前移,对省外项目进行驻点式安全巡查,在项目轮流值守累计86天,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4张,停工令2张,清退不符合开工条件钻机4台,清退超龄人员累计18人,督促完成隐患整改16项。通过安全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确保了安全工作的重心始终放在生产一线,为全年的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三查”“三突出”,落实隐患整改

二是大队成立安全检查组进行全队范围的安全大检查,消除较大隐患;

三是安全科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回头看”,严格落实整改要求。

及时在生产一线了解安全意识淡薄、重复出现“三违”的作业人员,突出重点机台、重点人的隐患排查治理。

全队共开展各类安全检查45次,其中队领导带队安全检查18次,共查处安全隐患82处,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检查的内容进行了通报,各单位及时进行了回复,安全科组织进行了“回头看”。

六、加强外协队伍管理,确保安全管理全覆盖

四是建立了外协队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平台,实现了临时用工人员保险的动态化管理,全年累计更换意外险371人次。

七、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2020年我队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安措经费,使用安措经费16.7万元,保证了安全隐患整改资金的投入,主要用于安全隐患整改、劳保用品发放、安全培训及消防设施等。

八、加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四是项目临时租用的车辆,必须对车辆证照、保险购买情况和车况进行严格审查,符合安全要求的方可租赁,并签订车辆租赁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职责。

通过加强设备设施管理和设备的保养维护,提高了设备安全保障能力。

九、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大队制订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1个综合应急预案、1个专项应急预案、10个现场处置方案,已在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队属各单位根据大队应急预案,结合其工程特点,制定了项目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施进行演练,通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作业人员处理应急事故的能力。

大队在安全月期间开展了消防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由专人现场演示abc干粉灭火器的使用及消防水带、水枪的拼接,在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小区居民依次进行了现场操作练习,通过开展此次演练,进一步提高了“灭火、抢险、救灾”的实战能力,有效增强了居民住宅应急救援的协同作战能力。

(一)2月29日,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我队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充分肯定了我队安全管理工作,具备相关作业安全生产条件,已于3月22日取得安全生产证。

(二)我队已于去年11月23日通过了安全生产表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于今年2月正式授牌。通过一年安全标准化的持续运行,我队始终以推进标准化进班组为目标,推行岗位达标,通过集中培训与日常宣教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各项目部加强机台标准化资料的收集,在月度考核时,把机台标准化推进情况作为重点考核项。

十一、积极融入地方两化体系,建立安全管理网络

一是按局要求及时变更行业主管部门;

二是积极与黄石两化办交流合作,10月份完成了隐患清单的重新编制;

三是及时上报相关信息,接受上级部门的实时监控,通过自查自改自报,提升了隐患整改水平。一年来通过两化系统的有效运行,使我队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程序化、规范化。

地质勘查安全工作总结报告 地质勘查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地质专业在野外工作主要就是两大块,地质测绘于地质钻探,两者相辅相成测绘指导于勘探,勘探是对地质工作的深化并对测绘有验证作用。

1、责权明确:谁钻探谁出报告,谁盖章签字。目前勘探工作中存在分包、转包,到最基本的勘探机组人员和编录人员,他们自我意识成了做一份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的下意识的劳动而已。所以最终变成地质组和机组、编录甚至和勘探地质单位之间在玩猫抓老鼠的游戏。

2、利益下放:勘探中的利润搞这行业的都清楚,一台钻机运气好的话一年就可以挣回4台钻机的钱,所以搞这行的,没有搞过这行的,只要有一点机遇都进这个市场,现在市场混乱程度可想而知。勘探行业中的利益与权利之间的勾当。。。一切都在使勘探变得更加混乱。自己感觉单位如果允许地质人员自己拥有钻机,自己对自己钻机负责,这样一是便于质量追究管理,二是有效益有压力,对质量管理更加可控。在未来几年铁路市场萎缩的情形下还可保证本单位在勘探市场有竞争力。

3、建立长效约束机制:近些年勘探工作量很大,与大量其它勘探单位合作也是形势使然,但一定要有一个合理的管理机制,在不同的工地遇到许多合作勘探单位,他们钻机主要来源本单位职工挂在项目上(一般钻机拥有者在其它项目上),部分长期合作私人钻机、部分为当地市场寻找的,钻机水平参差不齐,所以缺少约束的钻机队伍都想尽办法偷工减料,现场就抓到过一些孔就在孔口画个圈,在边上摆几块土就报终孔!与其钻无用孔不如不钻孔!对合作单位需要对其所做的项目有个总体监管,如上某项目合作单位有多少长期合作钻机能进场,勘探单位有多少技术人员能到位,技术人员的组成是否能适合这项工作。。。

4、钻机工人和编录人员的约束:钻探工人是在地质工作的第一线,最基本的地质资料都要从他们的辛勤工作中获得,由于钻探工人素质普遍较低,就需要现场编录人员能尽职尽责把钻探中的情况完整的进行纪录、分析、整理,一份优良的钻探报表需要钻工和现场编录一起努力付出辛勤的汗水,但如果缺乏监督,纪录人员和钻机老板容易纠结在一起,钻孔质量难以保证!现场发现许多编录为非地质类专业学生利用假期在此打工,对土石这些基本地质体都没有概念,更有甚者不学无术,一脸油滑腔,对现场指出的问题满口应承,一回头继续他的偷工减料。。。本人觉得一家勘探单位需要有一批质量可靠的合作钻机老板,需要有长期合同的编录人员,这样才能对最基本的质量可操控。如果像现下流行的城管打人,一查是临时工这种现象发生在勘探行业,是多么可笑可悲!

5、干一行爱一行,钻机机组人员也好、编录也好、勘探项目管理人员抑或是主体勘察设计单位人员,干这行工作时如果更多心思不是在工作而是在最大获得好处时,工作质量都无从谈起!一个钻工干了一辈子如果没有理论的提高、一个编录只是坐在远处偶尔到岩芯边写几行岩土描述、一个勘探项目管理人员考虑进度、进尺。。。一切只能导致勘探行业畸形发展!其实勘探要做的合格、良好并不算高深的工作,但要做得精益求精又是一门很精深的学问,土、石、结构、构造以一孔推全貌要做好谈何容易!

钻机工人体力劳动辛苦,工作环境差;现场编录工作环境差,枯燥;勘探项目部事情繁杂,又考虑效益质量平衡;地质组事情繁多,工作压力大,尤其在职人员太少,只感觉分身无术;每个环节都能做好自己的工作,那么整个勘探就会顺畅起来,但这是需要从基础往上的过程,每次去现场到处要求补样补标贯,一天下来自己也身心俱疲!哪天要是看过的孔都基本能按要求那样做,做梦都会开心笑了!

若是做房屋勘查。在布孔的时候需要仔细推敲一下,野外钻探则需要有一个负责的管理者和负责的机组。不攀比进尺,不一心想着在一个工地上发家。而应将信誉和口碑做好!做到让被人肯定,做到下次有活别人还会找你!

一个人,不管怎么样做出来的东西需要对的起良心,对的其自己的获得,对得起养育我们的身边的人和脚下的这片土地!所以我想做一个小小的现场管理者,好好的工作,希望能够有机会接到一个小小的工程,我定当好好的尽全力将它做好!

地质勘查安全工作总结报告 地质勘查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自20xx年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以社勘部所提倡的“五个不能”作为自己工作质量的标准:一是本职工作不能在我手里出现差错;二是领导交办的事不能在我手里耽误;三是承担的项目不能在我这里出现积压;四是来的客户不能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五是大队的形象不能因为我受到损害。在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主动放弃休息时间,不分昼夜加班加点工作。

本人在工作之余始终坚持自身专业技术及文化素质的提高,本年度顺利进入了成都理工大学进行为期3年的工程硕士在职学习。同时在工作中也不忘自身文化素质的提高,在参加贵州省第九届“新长征”文艺创作活动过程中,该同志的作品《五指峰》获优秀奖,并同时在《杜鹃花》杂志发表。该同志在完成单位交办的各项任务的同时,勤于在工作实践中进行总结思考,其所写的《关于地勘实体存在问题的几点思考及解决方案的初步设想》对单位项目质量管理方面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2、完成了威宁县煤矿普查、道真铝土矿普查探矿权报盘工作;

3、完成了普安县煤矿、大方县铁矿详查探矿权延续等设计工作;

4、完成了遵义市水库压矿评估、盘县煤矿地灾评估等评估工作;

5、参与了遵义县、习水县、开阳县煤矿三个省基金项目普查设计工作。

同时在专业技术工作方面也还有下下几点需要提高改进:

第一,由于工作年限较短,工作经验相对欠缺,专业知识不系统,欠全面,专业技能还有待更进一步的提高,在工作中表现为对多数地质现象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第二,需要时刻怀着谦虚、谨慎的态度,遇到问题,在力求自身解决的同时,要虚心向各老一辈地质专家请教,虚心向周围的同事学习,在遇到比较棘手的难题及疑问时,要多向单位领导请求指导,力求完善的处理问题,防止问题进一步扩大。

第三,由于社勘部的工作与国土管理部门及业主的交流、沟通较多,在努力完成项目成果资料编制的同时,还需要花较多的时间及精力与相关部门及业主进行交流和沟通,交际能力与专业技能同样重要,需要不断的历练才能有望提高,以更好的适应今后工作的需要。

地质勘查安全工作总结报告 地质勘查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分发挥机构职能

1、年初,大队下发了关于《关于调整安全管理相关机构的通知》,调整了各单位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及专(兼)职安全员,更换了一批文化素质高、责任心强、接受新事物能力强的安全管理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的重要性。

2、全年共召开安委会四次,由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贯彻学习局安全生产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讨论、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对下阶段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二)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根据局《2020年安全生产管理考评细则》(鄂地质办【2020】8号)的相关规定,大队结合各单位实际分别对各级责任书予以修订,将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层层签订了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根据《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地质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我队从实际出发,对《安全生产措施经费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津贴考核、发放管理办法》等制度予以重新修订,待队安委会讨论通过后报职代会审定。

通过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了一套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了我队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效提升了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三、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六是建立跟踪帮教制,通过排查及时了解生产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或重复“三违”的人员,重点对该类人员进行宣教。

四、全面深入开展各项活动,扎实举措推进安全生产

通过开展“安全月”大检查,安全隐患得到整改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通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应急机制,提升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6月26-27日,大队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了体检,对每个职工都建立了健康档案,通过全面细致的检查,达到“早诊断、早预防、早治疗”的目的,确保职工以良好的身体状况投入到工作中。

(三)11月9日,大队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了以“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为主题的“119消防日”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本次消防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及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五、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一)推进安全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严把“三关”

凡是机台数超过3台的项目,安全科均到现场进行开工验收,督促项目部对机台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作业人员意外险购买情况,清查超龄人员,淘汰设备陈旧、老化的队伍,严把设备“入场关”、人员“教育关”、开工“验收关”。

2020年全队安全管理的重心是省外大型铁路定测项目,安全科将安全管理关口前移,对省外项目进行驻点式安全巡查,在项目轮流值守累计86天,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4张,停工令2张,清退不符合开工条件钻机4台,清退超龄人员累计18人,督促完成隐患整改16项。通过安全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确保了安全工作的重心始终放在生产一线,为全年的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三查”“三突出”,落实隐患整改

二是大队成立安全检查组进行全队范围的安全大检查,消除较大隐患;

三是安全科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回头看”,严格落实整改要求。

及时在生产一线了解安全意识淡薄、重复出现“三违”的作业人员,突出重点机台、重点人的隐患排查治理。

全队共开展各类安全检查45次,其中队领导带队安全检查18次,共查处安全隐患82处,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检查的内容进行了通报,各单位及时进行了回复,安全科组织进行了“回头看”。

六、加强外协队伍管理,确保安全管理全覆盖

四是建立了外协队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平台,实现了临时用工人员保险的动态化管理,全年累计更换意外险371人次。

七、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2020年我队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安措经费,使用安措经费16.7万元,保证了安全隐患整改资金的投入,主要用于安全隐患整改、劳保用品发放、安全培训及消防设施等。

八、加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四是项目临时租用的车辆,必须对车辆证照、保险购买情况和车况进行严格审查,符合安全要求的方可租赁,并签订车辆租赁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职责。

通过加强设备设施管理和设备的保养维护,提高了设备安全保障能力。

九、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大队制订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1个综合应急预案、1个专项应急预案、10个现场处置方案,已在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队属各单位根据大队应急预案,结合其工程特点,制定了项目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施进行演练,通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作业人员处理应急事故的能力。

大队在安全月期间开展了消防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由专人现场演示abc干粉灭火器的使用及消防水带、水枪的拼接,在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小区居民依次进行了现场操作练习,通过开展此次演练,进一步提高了“灭火、抢险、救灾”的实战能力,有效增强了居民住宅应急救援的协同作战能力。

(一)2月29日,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我队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充分肯定了我队安全管理工作,具备相关作业安全生产条件,已于3月22日取得安全生产证。

(二)我队已于去年11月23日通过了安全生产表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于今年2月正式授牌。通过一年安全标准化的持续运行,我队始终以推进标准化进班组为目标,推行岗位达标,通过集中培训与日常宣教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各项目部加强机台标准化资料的收集,在月度考核时,把机台标准化推进情况作为重点考核项。

十一、积极融入地方两化体系,建立安全管理网络

一是按局要求及时变更行业主管部门;

二是积极与黄石两化办交流合作,10月份完成了隐患清单的重新编制;

三是及时上报相关信息,接受上级部门的实时监控,通过自查自改自报,提升了隐患整改水平。一年来通过两化系统的有效运行,使我队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程序化、规范化。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