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探工作总结 地质勘查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27 06:52:46 作者:曹czj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地质勘探工作总结 地质勘查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加强对地质勘查资质的监督管理,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保证地质勘查质量,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地质勘查单位的地质勘查资质及其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勘查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地质勘查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的监督检查。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勘查单位的地质勘查资质、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除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以外的其他地质勘查资质的监督检查。

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协助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否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五)有无出具虚假地质勘查报告的行为;

(六)有无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的行为;

(七)有无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行为;

(八)有无在委托方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前,为其进行矿产地质勘查活动的行为。

第五条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以抽查为主,每年抽查比例不少于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地质勘查单位总数的25%。对抽查单位应当作全面检查,检查方式以现场检查为主。

对举报或者投诉的,应当及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核实。

第六条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的程序及要求应当按照《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

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应当填写《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记录卡》(样式见附件1)。

第七条地质勘查单位到驻地之外的其他省(区、市)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应当填写《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登记表》(样式见附件2),向勘查项目工作区所在地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现场地质勘查活动(海洋地质调查、海洋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项目除外)。

第八条地质勘查单位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向勘查工作区所在地和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样式见附件3)。

具有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直接报送国土资源部。

第九条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地质勘查单位报送的上一年度《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进行汇总,并于每年2月底前,向国土资源部报送本行政区上一年度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工作报告,并附本行政区域内甲级地质勘查单位上一年度《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电子文档)。

第十条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地质勘查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纳入综合监督管理平台,加强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及时统计、发布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督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一条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建立、健全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发布地质勘查单位执业信用信息。

第十二条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地质勘查单位在本行政区内依法开展地质勘查活动,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保障地质勘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地质勘查单位要加强诚信建设。应当如实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按照批准的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从事相应的.地质勘查活动,并信守合同、履行计划,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地质勘查技术标准规范。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在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中发现地质勘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按照《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 未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按照《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质勘查活动的管理,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保证地质勘查质量,促进地质勘查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第三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地质勘查资质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地质勘查资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地质勘查资质分为综合地质勘查资质和专业地质勘查资质。

综合地质勘查资质包括区域地质调查资质,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液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石油),气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天然气),煤炭等固体矿产勘查资质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资质。

专业地质勘查资质包括地球物理勘查资质、地球化学勘查资质、航空地质调查资质、遥感地质调查资质、地质钻(坑)探资质和地质实验测试资质。

第五条区域地质调查资质、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气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天然气)、航空地质调查资质、遥感地质调查资质和地质实验测试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级;其他地质勘查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级。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行为,都有权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接到举报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四)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

第八条下列地质勘查资质,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一)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航空地质调查资质;

(二)其他甲级地质勘查资质。

本条第一款规定之外的地质勘查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第九条申请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地质勘查资质申请书;

(二)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三)勘查技术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四)勘查设备、仪器清单和相应证明文件;

(五)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关文件。

申请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地质勘查资质申请的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审查与决定

第十一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地质勘查资质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批准,并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异议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

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审批机关应当将颁发的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及时向社会公告,并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

第十三条地质勘查资质证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

(三)有效期限;

(四)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地质勘查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或者事业单位变更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地质勘查单位因合并、分立或者其他原因变更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申请资质。

第十五条地质勘查单位因解散或者其他原因终止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审批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六条取得甲级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可以从事本类别所有的地质勘查活动。

取得乙级和丙级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可以从事的地质勘查活动的范围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地质勘查单位继续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应当于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审批机关应当在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可以查阅或者要求地质勘查单位提供与地质勘查资质有关的材料。

地质勘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拒绝和阻碍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为被检查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并对监督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情况做出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第二十条审批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地质勘查单位的执业档案管理制度。执业档案??业信誉、检查评议、社会投诉和违法行为等情况。

第二十一条审批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地质勘查单位不再符合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相应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撤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一)审批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

(四)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单位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

第二十三条地质勘查单位遗失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全国范围内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0日。公告期满后,方可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第二十四条地质勘查单位不得超越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不得出具虚假地质勘查报告。

地质勘查单位不得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不得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查活动。

地质勘查单位在委托方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前,不得为其进行矿产地质勘查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第五章法律责任

(四)在地质勘查资质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中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六条地质勘查单位在资质申请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批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并给予警告。

地质勘查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由原审批机关予以撤销,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未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地质勘查活动,或者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继续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十八条地质勘查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原审批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暂扣或者吊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二)出具虚假地质勘查报告的;

(三)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的;

(四)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

(五)在委托方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前,为其进行矿产地质勘查活动的。

第三十条地质勘查单位在接受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或者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审批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第三十一条地质勘查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相应条件的,由原审批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第三十二条伪造、变造、转让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缴或者由原审批机关吊销伪造、变造、转让的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被依法吊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单位,自吊销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地质勘查资质。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依法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当在原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申请地质勘查资质。逾期不办理的,不得继续从事地质勘查活动。

第三十五条建设工程勘察资质管理,依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质勘探工作总结 地质勘查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xx县地处高山峡谷地带,地质结构脆弱,地质灾害隐患点多、线长、面广,历来地质灾害易发、多发、频发。20xx年我县经过汛前的巡排查,现有灾害隐患点220个(不包含磨西、新兴),“4.20”xx地震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42个,遍布全县各乡镇,地理环境复杂,涉及群众众多。地质灾害类型多样,泥石流111处,滑坡45处,崩塌24处,不稳定斜坡39处,地面塌陷1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安排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人民政府编制印发了《20xx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御预案》,成立了xx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设立了综合协调、事故调查、现场抢救、治安防范、医疗救治、交通管理、善后处理和办公室等抢险救援工作组。形成政府主导,国土部门组织协调抓落实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公众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和机制,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20xx年5月27日,县政府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专题安排部署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县政府落实了专项经费,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普及知识,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的防灾意识

提高全民防灾意识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为此,县国土资源局把加强防灾宣传、普及防灾知识作为重点,20xx年3月19日,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了全县各乡镇分管地灾防治工作乡镇长和国土员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培训;4月3日,县国土资源局在德威乡组织召开了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汛前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会。县国土资源局在4月22日“世界地球日”在xx桥广场开展了宣传日活动,通过对国土员、监测人员及广大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大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政策法规以及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切实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思和自我防护意识,提高了全社会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创造了人人关心地质灾害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1.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群测群防体系建设。20xx年3月县国土资源局启动了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填制,并对各乡镇应急避险场所及撤离路线进行进一步落实,发放两卡一表2万余份,安装制作地质灾害隐患点标识标牌100个。

2.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汛前,县国土资源局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全县在建工程项目、矿山企业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细化。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动态巡查和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发现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置;一旦发生险情或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亲临现场、靠前指挥,避免地质灾害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3.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拉网式排查。根据省、州工作安排,县国土资源局会同驻泸汛期督导员,在汛前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同时各乡镇发动驻村干部、群众及专职监测员随时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逐一落实监测责任人和具体监测人,对原有的监测人员进行核对排查和必要的调整,做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4.严格落实汛期各项制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县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项目共分为九大类,建设资金共计2.0255亿元。分别为xx州xx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xx州xx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国土资源应急能力建设、xx州xx县地质灾害勘查项目、xx州xx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xx州xx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维护项目、xx州xx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xx州xx县2处重点小流域地质灾害综合整治项目、xx州xx县2个重点城镇地质灾害综合整治项目。

(二)工作推进情况

1.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截止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县242处隐患点“两卡一表”更新工作、监测责任人及监测人员复核及培训工作,该项目已完成。

2.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共160户(xx114户、xxx46户)。截止目前,已完成132户(xx114户、xxx18户),其余28搬迁对象已承诺在主汛期来临之前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主动搬迁。

3.国土资源应急能力建设。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整合资金,在田坝新区与县政务中心打捆建设。

4.应急排危项目。应急排危共计5处,包括泸桥xx子村二组滑坡、泸桥镇押卓庄子村斗地沟泥石流、冷碛镇和平村小藏避不稳定斜坡、兴隆镇和平村瓦板崖滑坡与田坝乡木角村木角小沟泥石流共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截止目前,已全部完工。

州xx县地质灾害勘查项目。已全面完成3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勘察工作(该项目由州国土资源局实施)。

6.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根据评审情况,专家同意取消了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将对其余30处地质灾害治理点(xx县24处、含海螺沟6处)进行工程治理。我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将30个点分为六个标段开展工作。4月26日完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抽签工作。截止目前,已有13个点进场开工(不含海螺沟分局6个点),其余各点正抓紧开展实物指标调查工作,待完成调查后进场施工。

州xx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维护项目。该项工作将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完成后启动。

8.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重点城镇综合治理项目。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包括兴隆沟小流域、潘沟小流域。重点城镇综合治理包括泸桥镇重点城镇、田坝乡重点城镇。6月8日在州政务中心完成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比选工作,确定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力争7月20日进场施工。

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防灾技能有待加强;全县没有从事地质工作的专业人员,地质灾害防治的经济基础薄弱,经费投入不足,技术水平偏低。监测预警监控手段单一落后,缺乏有效技术支撑,严重影响防治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有待加强。部分群众缺乏地质灾害防治知识,避险知识和技能不足,自我保护和主动避让意识较差,仍有部分房屋建在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给国土部门防灾监测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

(三)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推进困难。一是项目征地、协调工作难度大;二是部分项目设计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无法施工,影响工程进度。

(四)基础设施防灾抗灾能力弱,特别是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难以抵御地质灾害。

(一)精心组织,继续抓好排查巡查。按照省、州汛期地灾防治工作和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继续依托专业力量加强汛期地巡排查工作。

(二)进一步加快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实施。严格按照省、州的要求,加快推进地灾治理项目的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三)加强值守,建立地灾快速应急机制。切实抓好地灾防治值班工作机制的建立和落实,加强地灾预测预报,确保上下信息畅通。

各位领导,在省、州国土资源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克服了“4.20”xx地震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来的严重影响,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加强监测巡查、隐患治理,做到了“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查、事事有人抓”,实现了“平稳度汛、人员零伤亡”目标。今年我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更为严峻,加之xx新城、雅康高速公路、s211复建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防治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困难挑战客观存在。我们将站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于泰山”的高度,科学研判形势,充分估计困难,周密制定措施,强力抓好落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从被动应付转向主动防控,从单兵作战转向群防群治,从事后排危转向源头治理,牢牢把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动权,努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生命工程”,加强地质灾害动态调查,狠抓防范工作,落实部门联动防灾责任、坚持果断预防避让机制,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长效防治,深入扎实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勘探工作总结 地质勘查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函〔2013〕504号),市国土资源局《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市国土资函〔2013〕94号)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的通知》(市国土资发〔2013〕29号)文件要求,区国土资源分局迅速组建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大排查领导组,领导组下设七个大排查工作小组,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排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分镇对于该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一是有的还没有组织召开2013年地灾防治专项工作会,对2013年地灾防治工作还没有进行部署;二是有的还没有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三是有的还没有编制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应急预案;四是有的对专(兼)职监测员管理不到位,部分监测人员电话不畅通,素质较差,责任心不强。

(二)部分防灾措施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没有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二是有的《预案》公示上墙制度没有落实;三是有的监测人员的监测装备没有落实到位;四是部分隐患点没有设立监测点;五是监测记录不规范。

(三)个别隐患点需作应急处置。一是新乐镇铜鼓村木姜岩危岩隐患点。该隐患点上几个巨石已悬空,随时有下滑的可能,危岩下的6户16人和房屋42间随时会有生命财产安全,对巨石应作应急处理;二是白节镇青风村新瓦房滑坡隐患点。该滑坡体上排水沟堵塞严重,严重影响水沟的截排水功能,同时该滑坡体上罗玉生户房屋后侧有巨石悬空,随时有下滑的可能,对排水沟和巨石应作应急处理。

(一)区国土资源分局排查工作小组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当地政府作了汇报,部分镇政府已及时组织召开了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会议,并对参会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二)对于预案公示上墙制度还没落实到位的,区国土资源局正积极对每个点的撤离路线等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汇总,统一制作公示牌;监测人员装备问题,区国土资源局已落实资金进行统一购买下发;隐患点没有设置监测点的在国土资源所的指导下已逐一进行设置;监测记录不规范问题,区国土资源局已向市国土资源局汇报,市国土资源局已统一印发了监测记录本下发到各监测点,规范监测记录。

(一)在6月底前都还没有召开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安排布置会和突发地质灾害演练的镇,建议区政府进行通报,并责令其进行整改。

(二)对于存在监测人员素质低,电话不畅通的点建议镇政府加强管理,对于责任心不强的监测人员及时进行更换,保证监测人员履职到位。

(三)镇村木姜岩危岩,建议区政府督促镇落实资金并及时请专业队伍对危岩进行排危,确保危岩下6户16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镇村新瓦房滑坡,建议区政府督促镇落实资金及时对截排水沟进行清理,保持畅通。同时,对户及时落实避让搬迁。

地质勘探工作总结 地质勘查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通过野外实习,进一步了解地质学的基本内容,掌握地质学的基本技能和研究方法,了解和掌握地表形态及其发生、发展、结构和分布规律。重点掌握实习区域的地层、岩石、矿产,地质构造(褶皱和断裂)和古生物的主要类型、分布及其演化规律,及野外地质调查基本方法等,并综合研究和掌握地球表层各自然要素的性质和特性,各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

每位大学生首先最主要的是学习课本上的知识,然而光从理论上认识只能让大学生纸上谈兵,因而实习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使我们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亲身体验社会实践,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更为重要的是检验一下自己所学的知识能否被社会所用,自己的能力能否被社会所承认,同时,这也是给我们一个找出自身知识的不足与缺陷的实践机会。

二、实习地区概况

主要实习地点是古武当山,京娘湖,莲花洞。

三、实习内容

(一)5月9号 实习前准备

在课堂上我们已经学习了地质地貌学这门课程,对地质地貌的一些基本知识都有了一定的了解。马上就要去野外实习了,我们都很兴奋,都在为实习做准备。首先我们上网查了实习地的概况(地理位置,地质地貌)大概了解到:约在距今19亿年的时候,发生了一次显著的地壳运动,叫“吕梁运动”,使中元古界与下元古界呈角度不整和接触,吕梁运动以后,相对稳定地层的范围不断扩大,地形高低起伏,比较复杂。有些地层在久经腐蚀以后,开始下沉,形成地质史上一次大规模的海浸,无脊椎动物和菌藻类植物开始出现,一直到距今大约8亿年的寒武纪时代,京娘湖地区还一直沉浸在一片汪洋大海中。到距今大约两亿五千万年的时候,地壳又发生了一次大运动,称为“燕山运动”。由于地壳断层,大部分海水向东消退,京娘湖地区仍处于大海的边沿,汹涌的海涛冲刷岩石,形成千姿百态的沟壑深谷,到了距今大约6500万年的时候,地壳又发生了一次大运动,叫“喜马拉雅”运动,西部地壳相对隆起,东部地壳相对下沉,海水向东消退,整个太行山脉的雄姿也由于海水的消退展现出来,这里形成了北台、太行、唐县三层夷平面,培养了京娘湖、古武当山、七步沟、武西岳的石英砂岩峡谷峰林景区。古武当山岩石主要为砂岩,大部分属于三大岩石中的沉积岩,还有少量的变质岩。

(二)5月10号 古武当山实习

上午坐车到达古武当山,我们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沿山路向上爬,观察当地的地质组成,地质构造。

老师给我们介绍到古武当山地区的岩石主要为砂岩,大部分属于三大岩石中的沉积岩,还有少量的变质岩。砂岩是由石英颗粒(沙子)形成,结构稳定,通常呈淡褐色或红色,主要含硅、钙、黏土和氧化铁。砂岩是一种沉积岩,主要由砂粒胶结而成的,其中砂里粒含量要大于50%。决大部分砂岩是由石英或长石组成的。变质岩是指受到地球内部力量(温度、压力、应力的变化、化学成分等)改造而成的新型岩石。固态的岩石在地球内部的压力和温度作用下,发生物质成分的迁移和重结晶,形成新的矿物组合。如普通石灰石由于重结晶变成大理石。

1.岩层的节理

走向节理:节理的走向与岩层的走向一致或大体一致。

倾向节理:节理的走向大致与岩层的走向垂直,即与岩层的倾向一致。

斜向节理:节理的走向与岩层的走向既非平行,亦非垂直,而是斜交。

顺层节理:节理面大致平行于岩层层面。

2.断层

地壳岩层因受力达到一定强度而发生破裂,并沿破裂面有明显相对移动的构造称断层。

正断层:逆断层的断层面也几乎垂直,但上盘向上移动,而下盘向下移动,这种类型的断层是由于板块挤压形成的。冲断层与逆断层的移动方式相同,但断层带几乎是水平的。在这类同样是由挤压形成的断层中,上盘的岩石实际被向上推移至下盘的顶部,这是在聚合板块边界中产生的断层类型。

逆断层:在平移断层中,岩石块沿相反的水平方向移动。正如转换板块边界中所述,地壳块相互滑动时形成这些断层。

平移断层:在所有类型的断层中,不同的岩石块紧密地相互挤压,在移动过程中形成很大摩擦力。如果这种摩擦足够大,这两块岩石将咬合,因为摩擦力使它们无法相互滑动。在这种情况下,来自板块的力量继续推动岩石,从而增大施加在断层上的压力。

3.尖灭

“尖灭”指具有一定体积的物体其逐渐缩小直至消失的现象。地层的尖灭指的是沉积层向着沉积盆地边缘,其厚度逐渐变薄直至没有沉积。超覆是海侵时随着沉积范围的扩大,上覆岩层的沉积范围大于下伏岩层的现象。

4.褶皱构造

褶皱构造是岩层因在构造运动的作用下而变形,形成的一系列连续弯曲。岩层的连续完整性未遭到破坏,是岩石塑性变形的表现。它在层状岩层中表现的最为明显;是地壳上最常见的一种地质构造形式。褶皱是最重要的构造现象,因而是构造地质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三)5月11号 京娘湖实习

今天我来到京娘湖,将对波痕、泥裂进行观察,对河谷形态、河谷的发育形成进行认识性的学习。

1.波痕

波痕是浅海、河湖的一种小型地形特征,由尖波峰、圆波谷,坡度对称组成连绵波浪状。沉积环境分析的重要标志,是典型的沉积构造之一。非粘性的物质(陆源砂、碳酸盐砂)在波浪、水流或风的作用下,在其表面形成的波状起伏的痕迹,如沙漠中的沙丘、海滩的沙坡等。一个波痕由一个波脊和一个波谷组成,同一种波痕一般成组出现。通常按波痕形成的动力将波痕分为水流波痕、波浪波痕、干涉波痕和风成波痕等;然后再根据其大小,形态或对称性作进一步的划分。出现于岩层的顶面.并可在上覆岩层的底面上留下印痕.因此可以利用波痕来决定岩层的顶面和底面。

2.泥裂

泥裂又称干裂、龟裂纹,是指泥质沉积物或灰泥沉积物,暴露干涸、收缩而产生的裂隙,在层面上呈多角形或网状龟裂纹,裂隙成“v”形断面,也可呈“u”字型,可指示顶底面。裂隙被上覆层的砂质、粉砂质充填。

3.河流地质作用

河流地质作用分为侵蚀作用、搬运作用和沉积作用。

四、 实习感想

通过本次野外实习,让我们感受到了大自然的魅力,各种岩石呈现在我们眼前,通过老师细致的讲解,我们更深一层的了解到各种岩石的性质,从外表到岩石的组成及结构。地质学确实有着它自己的魅力,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肯定会用到很多地质知识,这是我们的基础。总的来说,本次实习不轻松,首先,短时间接触到这么多的岩石,想要了解透彻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查阅资料。其次,本次实习对我们的体力也是一个小的考验,但作为土木工程的学生,本次实习是一个很难得的机会,在学校学习之余多参加这些室外实习有助于我们从感性上了解土木工程地质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我们对知识的了解更加深刻!

地质勘探工作总结 地质勘查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您好!

衷心的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翻阅我的这份材料,并祝愿贵单位事业欣欣向荣,蒸蒸日上!

十几年的寒窗苦读,铸就了我的学识与自信。大学阶段的学习与成长更加磨练了我的意志,提高了我的修养!“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辛勤劳作,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大学三年的培养和自己勤奋刻苦的努力,各门功课尤其是专业课成绩一般都很优秀,我想这是三年来自己勤奋、好学并刻苦努力的结果。自己还学习一些计算机软件,如aotu cad 3d max和办公软件的操作。

社会实践中的学习让我认识到工作中的团队精神是重要性,同事之间的协同能力是一个公司发展的必要条件。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以我在学校多次跟随学校出外进行野外实习,使理论和实际更好的结合,并且自主到山西华晋岩土勘察有限公司实习地级处理和岩土勘察。一个人只有把聪明才智应用到实际上工作中去,服务于社会,有利于社会,让效益和效率来证明自己,才能真正体现自己的自身价值!我坚信,路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只有脚踏实地,努力工作,才能做出更出色的成绩!

我坚信无悔于贵公司的选择,希望您能给我一个机会,我有信心、有能力证明:您将无悔于对我的选择!综上所述我认为自己是一个比较合格的新时代的青年,当然人无完人,我还有不足,比如说少了我们这一代应有的娇气。不足之处还期待您的指点:您就是我的老师、镜子。希望进入您的公司成为您的骨干、您的学生,为贵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实现我的价值。我不知道您对我是否满意,若不满意再看看我的个人简历、推荐表、获奖证明等材料吧,也许会让您对我有更深的了解。

剑鸣厘中,期之以声。热切期望我这拳拳寸草心、浓浓赤诚情能与您同呼吸、共命运、同发展、求进步。请各位领导给我一个机会,我会用行动来证明自己。

此致

敬礼!

求职人:

日期:

本文点评

  • 神秘追寻
    2023-08-27
    作为一个公务员,我非常关注地质勘查资质的监督管理。这个办法的出台,为地质勘查单位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也能够提高地质勘查的质量。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执行,确保监督管理的效果,保障地质勘查市场的正常运行。
  • 心中之书
    2023-08-27
    地质勘查是一个非常复杂和重要的工作,对于维护地质勘查市场和保证质量,监督管理非常重要。这个办法的出台,为地质勘查资质的监督提供了依据,希望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对地质勘查单位的监督,确保其地质勘查活动的合规性和质量。

相关范文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