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参考(模板19篇)

时间:2024-02-23 00:48:06 作者:雅蕊

规章制度是组织的基本管理工具,能够有效地约束和规范成员的行为。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规章制度范文,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参考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四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七条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八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第九条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第十条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第十一条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第十二条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

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条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

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应当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

第十七条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

第十八条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第十九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或转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二十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

第二十一条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各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承接业务单位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当由原各单位保管。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需要移交给建设项目接受单位的,应当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及时移交,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有关负责人负责监督。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元数据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档案接受单位应当对保存电子会计档案的载体及其技术环境进行检验,确保所接收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完整、可用和安全。

第二十五条单位的会计档案及其复制件需要携带、寄运或者传输至境外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单位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应当在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中,明确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及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处罚。

第二十八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九条不具备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条件的单位和依法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其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档案局,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自20__。

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21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同时废止。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参考

企业印章档案是企业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是档案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印章档案管理,建立和健全印章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开发利用印章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和社会发展提供有效安全的服务,制定本规范。

1范围。

1.1本规范明确了企业印章档案管理的任务与职责,规定了企业印章档案的归档范围、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等。

1.2本标准适应于山东省企业各级档案馆(室)的印章档案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工作基本术语》。

da/t40——2008《印章档案整理规则》。

da/t18—1999《档案著录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印章。

将文字、符号和图形等按照一定的规范格式或艺术风格刻制、铸造在物体上,形成的以盖制图形和文字标记为使用方式的标志性信物和艺术品。一般包括印面、印文、边款、印纽(执柄)和印材五个构成要素。作为在社会交往中象征和证明身份、权力与地位.起凭证信物作用的印章又称作实用印章或印信;作为以欣赏和表现篆刻艺术为目的的印章又称作艺术印章或文人印章。

本规范以下有关印章的表述,未作特殊说明的,均指实用印章。

3.2印章档案。

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和使用过的失去现行效用的印章,是一种具有特殊载体形态并在历史研究、档案考证、文物收藏和艺术鉴赏等方面有着特殊价值的档案。

3.4印模。

采用反扣法将印章钤盖或压盖(俗称盖章)在纸张或其它物体的空白处,留下的印章印面图样。其中,专门用于鉴别真伪印章的存底印模又称作印鉴。印模不同于印刷厂使用的印章模具。

3.5印纽。

印章顶端用于穿线和执握的部位,通常被雕刻成动物等各种形状。现代机构法人使用的印章已较少制作印纽,其印纽部位已逐渐被执柄所取代。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是怎样制定的呢?下文是小编收集的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明,也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更是单位重要档案之一。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使会计档案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公司所属会计人员必须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帐簿、报表、计划、预算。

合同。

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指定专人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过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要有正式。

介绍信。

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批准并详细登记调阅档案名称、日期、调阅人姓名、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和归还日期。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复制应征得单位同意。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一般为20xx年,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照档案法的规定由财会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鉴定,报经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单位领导指定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全部交接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未了事项。移交后,如发现原经管的会计业务有违反财务制度和法律规定等问题,由原移交人负责。

2、合并、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移交给并入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单位接收代管,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企业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查账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计等各种会计资料。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登记有效。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和保管年限详见附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审计部和财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集团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制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第五条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下属全资及控股企业。

档案名称。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20xx年。

其中: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永久。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年。

(二)会计账簿类:。

1、

日记。

账20xx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0xx年。

2、明细账、总账、辅助账20xx年。

3、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账簿永久。

(三)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3年。

2、月、季度会报表20xx年。

3、年度会计报表永久。

(四)其它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20xx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1、目的:会计档案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1公司档案室、财务部及各独立核算单位档案室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3、2公司总经办、财务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3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会计档案范围。

4、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4、2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4、3会计帐薄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薄,其他会计帐薄。

4、4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4、5财会电算化档案:主要是存储会计数据和程序的磁盘或光盘及其它存储介质,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以及其它会计资料。

4、6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物资盘存表,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5、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5、1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5、2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6、会计档案不得自行借出。

6、1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会计资料的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涉及司法案件需查阅、复印财会资料时,应事前由公司总经办批准。

6、2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7、1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20xx年、20xx年、20xx年5类(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附后)。

7、2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7、3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7、4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的保管期限办理。

8、会计档案的销毁。

8、1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规定不得销毁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8、1、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8、1、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8、1、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8、2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8、3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9、1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9、2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公司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代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9、3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机构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4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5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9、6在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7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9、7、2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9、8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10、附则:。

10、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0、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

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10、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财务部工作效率,配合公司整体经营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

3.术语和定义。

3.1财务档案:财务档案是专业档案的一种,它是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和经济效果的综合反映,也是开展经济活动、进行经济分析研究的重要依据和参考资料。

3.2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

3.3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薄的凭证。

3.4会计账簿:是指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地记录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对大量分散的数据或资料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

3.5财务报告:指用来反映会计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4.职责无。

5.工作要求。

5.1财务档案的分类。分为会计核算档案、财务管理档案及其他档案资料。

5.1.1会计核算档案。

5.1.1.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5.1.1.2会计帐簿:包括日记帐、明细帐、总帐、各种辅助帐。

5.1.1.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会计报表包括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附注。

5.1.2.1预算资料:包括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编制和上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表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年度费用预算表。

5.1.2.2财务分析报告:包括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编制和上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5.1.2.3投资分析报告:是指由公司财务部编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核认可的项目投资分析报告。

5.1.2.4财务制度文本:包括由公司财务部制订并经由公司董事会或行政办公会议通过的各类财务制度文本以及由下属公司根据公司财务部指导要求制订并经由下属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各类财务制度文本。

5.1.2.5会议纪要:包括经由相关领导审阅并签字认定的财务例会会议纪要、税收筹划小组会议纪要以及其他各类专题会议纪要。

5.1.3其他档案资料。

5.1.3.1合同文件:包括银行贷款合同及相关董事会决议、财产保险合同及其他与财务相关的各类经济合同。

5.1.3.2下属公司上报的报告:包括资金申请报告、调整预算报告等各类相关报告。

5.2.1.1财务档案要分类进行收集、归档,并对归档档案进行编号,填制“财务档案保管清册”,由财务档案经管人负责登记。

5.2.1.2会计核算档案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定期收集、整理归档,做到资料完整、安全保密、入档及时、存入有序。

5.2.1.3部门及各下属公司编制和上报的预算资料、财务分析报告以及各下属公。

司提交财务部的各类请示报告应在确认加盖相关公司公章及相关领导签字后进行归档。

5.2.1.4投资分析报告、会议纪要等由财务人员编制的文件须在相关领导审阅并签字后进行归档。

5.2.1.5银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与财务活动相关的经济合同须确认合同双方法人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并贴加足额印花税后进行归档,须董事会通过的重大合同还需附加相关董事会决议。

5.2.1.6财务制度文本、公司章程文本以及财务部下发各类文件应该在加盖公司公章或财务部门印章后归档,并附加相关文件流转单及领导审批意见和相关董事会决议。

5.2.2.1加强对财务档案的保管,建立财务(会计)档案柜,档案柜必须经久耐用,牢固安全。

5.2.2.2财务档案应设立专门地点保管,并按其种类、归档时间、编号等要素分柜存放。

5.2.2.3对财务档案的保管实施统一管理,财务部设置兼职档案管理员岗位,负责已立卷登记的财务档案的保管工作。

5.2.2.4档案存放地点应注意防火、防潮、防污、防窃、防蛀。

5.2.2.5会计核算档案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期限保存,其他财务档案都为永久性保存档案。

5.2.3.1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调阅财务档案时,必须按顺序及时归还原处。5.2.3.2本公司其他人员调阅财务档案,要经财务部总经理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财务档案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书,经财务部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裁批准。

5.2.3.3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借,则外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天。

5.2.3.4调阅财务档案须填写“财务档案调阅登记簿”,需要复印的要经财务部总经理同意并进行登记,查阅过程中档案管理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2.3.4调阅人员不得在案卷中勾、划、涂、抹,不得抄录与调阅无关的内容。

5.2.4.1对保管期满的财务档案,应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档案管理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对按规定可以销毁的档案,应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领导审查批准后销毁,档案销毁时应由财会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档案之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对,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销毁清册一式二份,分别由档案、财会部门保留。

5.3附则。

5.3.2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5.3.3本制度经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支持性文件。

7.相关记录及表格无。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和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三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一、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财务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统一保管。

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重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部门应当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四条财务部和档案部门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一、由档案部门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20xx年、20xx年、20xx年5类。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档案的保管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第六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经理。

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八条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使用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应报财政局备案。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结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一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附表一: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1.2会计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1.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1.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管理处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必须由财务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3、财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4、各管理处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需经公司总部有关领导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5、财务部必须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6、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管理处的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期限保管。

7、会计档案的销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8、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必须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必须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9、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必须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财务部工作效率,配合公司整体经营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

3.术语和定义

3.1财务档案:财务档案是专业档案的一种,它是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和经济效果的综合反映,也是开展经济活动、进行经济分析研究的重要依据和参考资料。

3.2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

3.3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薄的凭证。

3.4会计账簿:是指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地记录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对大量分散的数据或资料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

3.5财务报告:指用来反映会计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4.职责无

5.工作要求

5.1财务档案的分类。分为会计核算档案、财务管理档案及其他档案资料。

5.1.1会计核算档案

5.1.1.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5.1.1.2会计帐簿:包括日记帐、明细帐、总帐、各种辅助帐。

5.1.1.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会计报表包括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附注。

5.1.1.4会计电算化资料:包括历年财务帐簿的刻录光盘和磁带等。

5.1.2财务管理档案

5.1.2.1预算资料:包括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编制和上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表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年度费用预算表。

5.1.2.2财务分析报告:包括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编制和上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5.1.2.3投资分析报告:是指由公司财务部编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核认可的项目投资分析报告。

5.1.2.4财务制度文本:包括由公司财务部制订并经由公司董事会或行政办公会议通过的各类财务制度文本以及由下属公司根据公司财务部指导要求制订并经由下属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各类财务制度文本。

5.1.2.5会议纪要:包括经由相关领导审阅并签字认定的财务例会会议纪要、税收筹划小组会议纪要以及其他各类专题会议纪要。

5.1.3其他档案资料

5.1.3.1合同文件:包括银行贷款合同及相关董事会决议、财产保险合同及其他与财务相关的各类经济合同。

5.1.3.2下属公司上报的报告:包括资金申请报告、调整预算报告等各类相关报告。

5.1.3.3其他:包括查帐报告、验资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决议、章程、公司基础资料、财务部发文等与公司财务活动有关的各类档案资料。

5.2档案管理工作

5.2.1档案的收集、归档

5.2.1.1财务档案要分类进行收集、归档,并对归档档案进行编号,填制“财务档案保管清册”,由财务档案经管人负责登记。

5.2.1.2会计核算档案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定期收集、整理归档,做到资料完整、安全保密、入档及时、存入有序。

5.2.1.3部门及各下属公司编制和上报的预算资料、财务分析报告以及各下属公

司提交财务部的各类请示报告应在确认加盖相关公司公章及相关领导签字后进行归档。

5.2.1.4投资分析报告、会议纪要等由财务人员编制的文件须在相关领导审阅并签字后进行归档。

5.2.1.5银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与财务活动相关的经济合同须确认合同双方法人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并贴加足额印花税后进行归档,须董事会通过的重大合同还需附加相关董事会决议。

5.2.1.6财务制度文本、公司章程文本以及财务部下发各类文件应该在加盖公司公章或财务部门印章后归档,并附加相关文件流转单及领导审批意见和相关董事会决议。

5.2.1.7其他档案的归档参照《档案管理办法》,达到归档条件后归档。

5.2.1.8应移交档案室归档的档案文件在留存副本或复印件归档后移交档案室。

5.2.2财务档案的保管

5.2.2.1加强对财务档案的保管,建立财务(会计)档案柜,档案柜必须经久耐用,牢固安全。

5.2.2.2财务档案应设立专门地点保管,并按其种类、归档时间、编号等要素分柜存放。

5.2.2.3对财务档案的保管实施统一管理,财务部设置兼职档案管理员岗位,负责已立卷登记的财务档案的保管工作。

5.2.2.4档案存放地点应注意防火、防潮、防污、防窃、防蛀。

5.2.2.5会计核算档案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期限保存,其他财务档案都为永久性保存档案。

5.2.3.1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调阅财务档案时,必须按顺序及时归还原处。

5.2.3.2本公司其他人员调阅财务档案,要经财务部总经理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财务档案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书,经财务部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裁批准。

5.2.3.3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借,则外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天。

5.2.3.4调阅财务档案须填写“财务档案调阅登记簿”,需要复印的要经财务部总经理同意并进行登记,查阅过程中档案管理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2.3.4调阅人员不得在案卷中勾、划、涂、抹,不得抄录与调阅无关的内容。

5.2.4财务档案的销毁

5.2.4.1对保管期满的财务档案,应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档案管理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对按规定可以销毁的档案,应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领导审查批准后销毁,档案销毁时应由财会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档案之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对,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销毁清册一式二份,分别由档案、财会部门保留。

5.3附则

5.3.2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5.3.3本制度经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支持性文件

6.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7.相关记录及表格无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1财务档案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手工账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及税务相关资料、各种票据领购使用登记薄、财务人员移交清单及交接登记薄、财务软件计算机拷贝磁盘或光盘、各种经济合同、项目成本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借款合同及抵押登记合同、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已作废的各种票据、已使用完的各种票据存根、各项内部审计报告等。

3每月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应在每月账务完成纳税申报后,由会计人员协同会计主管人员整理、装订,并登记编号入库管理。对于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资料、手工账薄、各种登记薄、移交清单等在年终账务完后整理装订入库;对于计算机拷贝磁盘或光盘在拷贝后即刻纳入档案管理;对于其他财务资料应该入库保管的,但根据工作需要暂时保管在不同会计人员手中,但对于十分重要的资料也应先办理入库手续,然后由相关财务人员按照正常借阅手续借出,以明确责任,保证财务资料的安全。

4建立“财务档案登记薄”,每项财务档案归档前,由主管人员确定档案的分类,按照不同的档案类别分别编号登记管理,由档案管理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登记薄上签字(盖章)。

并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按照以上手续办理借阅、调阅。

7财务档案的保管按照《档案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如果超过规定的保管时间需要销毁的,应上报财务中心并建立“财务档案销毁清册”,在保管人员、主办会计及财务负责人共同监督下销毁,“销毁清册”作为财务档案保管;其中未清债权债务虽超过期限也不得销毁。

8财务档案管理人员及其他财务人员不得擅自公布财务资料;不得擅自销毁、涂改、伪造财务档案;不得擅自提供、抄写、复制财务档案;不得损毁、分散、丢失财务档案;如发生以上情况,应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情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依法移送检查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0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务档案管理情况;集团财务中心定期对分支机构的财务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内部审计财务档案管理情况作为审计重点,确保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二、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会计资料备份软盘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三、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部按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封包工保存。

四、财务部指专人以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五、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的财会人员提供利用,非财会人员不得借阅和查看。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及财务总监签字批准,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六、撤消、合并时,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本并移交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七、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基础,根据其特点,分阶段永久,定期二类。

八、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严格审查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查,经批准后销毁。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序号档案名称保管年限备注。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15年。

2银行余额调节表15年。

二、会计帐簿类。

3日记帐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日记帐。

4明细帐25年。

5总帐15年包括日记总帐。

6辅助帐簿15年。

7固定资产卡片15年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

三、会计报表类5年。

8主要财务指标快报3年包括方字分析。

9月、季度会计报表5年包括方字分析。

10年度会计报表(决算)永久包括方字分析。

四、其他类。

11会计移交清册15年。

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5年。

文档为doc格式。

财务管理制度参考

一、幼儿园财产必须具备有效的适用性,计划添置调拨财产必须适用于幼儿园的发展需要。对具有反复、长期使用的财产,应当注意保养维修,延长使用期。

二、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有计划地充实与更新教学设备,根据需要与可能不断添置各类财产。

财产的安全,损坏公物要赔偿。

办法》管理幼儿园各类财产。

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领导批准。贵重的应由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做妥善处理。

清楚,双方在清查表上签字,并由财产主管负责人监交。

财务管理制度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c.财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规定如下:

会计凭证类。

——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其中: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永久保存。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年。

会计帐薄类。

会计报表类。

——主要财务指标报表:3年,月、季度会报表:15年,年度会计报表:永久保存。

其它类。

f.财务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时,必须详细登记查阅人的姓名、工作部门(或单位)、查阅日期、财务档案名称、查阅理由以及批准手续。财务档案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复制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财务管理制度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二、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会计资料备份软盘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三、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部按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封包工保存。

四、财务部指专人以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五、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的财会人员提供利用,非财会人员不得借阅和查看。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及财务总监签字批准,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六、撤消、合并时,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本并移交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七、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基础,根据其特点,分阶段永久,定期二类。

八、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严格审查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查,经批准后销毁。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序号档案名称保管年限备注。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

2银行余额调节表15年。

二、会计帐簿类。

3日记帐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日记帐。

4明细帐25年。

5总帐15年包括日记总帐。

6辅助帐簿15年。

7固定资产卡片15年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

三、会计报表类5年。

8主要财务指标快报3年包括方字分析。

9月、季度会计报表5年包括方字分析。

会计报表(决算)永久包括方字分析。

四、其他类。

11会计移交清册15年。

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5年。

财务管理制度参考

为了加强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运作资产、积极增收节支,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达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财务会计。

财务、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必须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财务、会计人员力求稳定,不得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工作。出纳员不得监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完成本职工作以及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核算。

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公司以单价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年;。

2、机器设备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年;。

4、其他设备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账》薄,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所有现金收支由出纳负责。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需填写借款单,经余总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一周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借款清单在报销完毕后退还借款人。

对所有报销内容,应符合报销凭证的使用范围及性质,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后,按费用的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报余总批准。

出纳严格资金使用审核手续,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相关负责人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所有用具必须统一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他事项。

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配合公司业务部门的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自觉接受上级领导、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本制度中未做出规定的,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相关人员工作流程。

由于部分客户反映收到货后发现产品不配套,发现包装内缺少配件,配件上有中文字体的现象(外贸),以及发货前相关人员在确认单据时未及时请示余总审批、签字,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情节严重,公司现要求涉及各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必须对每批次每件产品进行确认,请各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具体流程如下:

成品仓库:华燕红协调和监督仓库相关人员的工作安排,并且做好每日的成品配发货,核对产品型号、数量等相关工作。月底必须把当月发货数量、规格型号统计好,每月初1号至5号配合出纳、会计核对,确保数据的真实化、准确化。

采购部:根据订单要求进行采购,要确认所购商品交货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问题,如有问题请立即和办公室跟单人员沟通。月底必须把当月简易房和陶瓷类发货数量、规格型号统计好,每月初1号至5号配合出纳、会计核对,确保数据的真实化、准确化。

总公司、佳芬洁具:总公司和分公司办公室文员、会计和出纳月底必须把当月发货数量、规格型号、金额统计好,每月初1号至5号核对,确保数据的真实化、准确化。(总公司和分公司文员必须确认每批单子要盖有现金收讫章方可发货)。

办公室:跟单人员在收到订单后,做出初步审核,再交余总审批后才能执行。制成销售订单,交给采购部、生产部或生产进程跟进员(张金明)。蒋玲妹月底必须把当月发货数量、规格型号、金额(包括现金账)统计,以及每月月底各业务人员销售产值的明细表统计,每月初1号至5号配合出纳、会计核对,确保数据的真实化、准确化。关于业务人员销售产值明细确认无误后,交业务总监审核,余总审批后交财务计算工资。订单表格现已修改,办公室文员必须按照新表格执行,要及时去财务部门确认客户款是否到公司账户,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款到发货执行。对于一些客户款部分到账或样品需要打折扣的,必须余总审批签字后,财务才能同意盖章,同时财务对金额要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

配件仓库:根据采购单的相关要求,做好配件、辅料的确认工作,数量核对无误后入库,配件、辅料的摆放要求必须和常规的配件、辅料区分开。

二车间:车间主任指定清理和包装人员到仓库领取配件,领取时必须按照订单的具体要求执行,如发现有质量问题不能判定的时候,请及时和品检员项月忠沟通处理;包装人员在包装封箱前一定要通知办公室跟单人员,及时安排项月忠等人配合抽检,确认是否配套、是否缺少配件以及是否有质量问题等。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包装封箱。

生产进程跟进员:根据订单要求进行跟踪生产进度,要确认交货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问题,如有问题请立即和办公室跟单人员沟通。

生产统计、入库:方为芳要及时确认产品的型号和包装纸箱的型号、数量,必须按照要求执行,并做好每日各工段日常统计工作,确认无误后,填写日报表并通知成品仓库张燕及时安排人员摆放到仓库指定地方,并根据交接日报表核对型号、数量等明细,确认无误后做好入库等工作。

以上事项请相关责任人按照要求执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处理,情节严重的赔偿后开除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部负责档案的整理、编号、调阅、借阅等,对财务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负责,对于应当入库保管的资料应及时入库纳入管理。

四、财务档案定义。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的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包含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

(一)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二)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记备查簿等。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有主要财务反映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四)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会计电算化存贮在磁盘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管理。

六、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

会计档案的装订: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文字资料的装订。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

(一)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1)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二)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1)装订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阅。

(2)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尚好的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

(3)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3厘米,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三)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1)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

(2)在封面上编好卷号,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装入会计凭证档案盒以便妥善保护。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1)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防火器材。

(2)会计档案应放在专用的铁皮档案柜里,按顺序码放整齐,以便查找。

(3)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防鼠咬。

(5)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

(6)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五)档案保管期限。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5年。

(3)日记账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4)明细账、总账、辅助账15年。

(5)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5年。

(6)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7)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8)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9)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10)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一)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所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须经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员批准。

(二)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单位内部人员借阅手续。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三)本单位人员需要档案资料,在登记报批后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翻阅或者复印。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八、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予以销毁。

(2)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3)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各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财务管理制度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对于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资料、手工账薄、各种登记薄、移交清单等在年终账务完后整理装订入库;对于计算机拷贝磁盘或光盘在拷贝后即刻纳入档案管理;对于其他财务资料应该入库保管的,但根据工作需要暂时保管在不同会计人员手中,但对于十分重要的资料也应先办理入库手续,然后由相关财务人员按照正常借阅手续借出,以明确责任,保证财务资料的安全。

4建立“财务档案登记薄”,每项财务档案归档前,由主管人员确定档案的分类,按照不同的档案类别分别编号登记管理,由档案管理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登记薄上签字(盖章)。

财务管理制度参考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理顺规范公司工作关系,明确财务收支审批权限和工作权限,严格控制费用开支,依据国家及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特制定如下规定及办法,以供参考执行。

财务开支审批签报程序的规定。

一、总经理。

1、公司总经理是一切财务活动的最高负责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财务制度范围内和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下,统一审批重大财务收支款项。组织各项经营活动,完成确定的经营目标,听取和采纳财务部门的合理化建议,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对公司的经济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货币资金支付实行“一支笔审批制”,一律由总经理审批,或由总经理授权人审批。

3、总经理因公出差或其他原因不在公司时,上述项目发生时,需暂缓办理。如遇特急事项,必须及时办理的,应由总经理授权人审签并报知,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事后应由总经理补签。

二、部门经理。

1、在总经理授权后方可行使审批签报权。

2、正确作出本部门的各项开支计划,并报总经理及财务部门审批备案。

3、在计划开支范围内认真审核签批本部门的各项费用开支。

三、业务经办人应在上报审批签报前,将审批的相关报告、表册和其他手续单据准备精准,按顺序依次审批。

资本性资金开支的管理规定。

工程预算执行,如需追加,工程部应提出书面报告及预算并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按前述程序支付款项。工程部应在每月27日前,详细填报各项工程名称、工程单位、工程量、工期、本期预算资金开支额、结算期和追加预算金额等上报财务部,在经财务部报总经理审批下达后,严格执行。

经营性资金开支的管理规定。

本公司经营形式主要分为:经销、代销、联营三种,这其中代销、联营商品货款结算主要是以上期实际销售情况而确定的,而经销商品货款的结算则需视具体的经营情况而定,不论何种结算方式其资金开支要在“资金开支计划”的原则下执行。所以本着加强公司资金管理和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和使用效益,维护提高企业信誉和声望,现制定本管理规定,各部门应严格执行。

一、财务部是统管公司全部资金的职能部门,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负责资金的筹措与调度,管理好、使用好资金,使有限资金发挥其最佳的经济效益。

一、所有经济合同及协议必须送财务部一份,以便掌握公司经营及资金的需求情况。

二、财务部对各往来账户要明细核算,要定期与供货厂商对帐,随时掌握资金结算情况,防止出现呆账、坏账和死账。

三、采购商品原则上不准许预付货款,特殊情况确需预付货款时,须经采购副总审批并报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后,方可执行办理相关业务。

四、本公司商品经销付款方式主要包括:预付货款、货到付款、账期、压批、月结。业务部应对经销商品设专人负责,并对该商品的进、销、存进行监控和管理,尤其是对经销商品中的预付、现款和账期15天以内的商品采购进行监控与管理,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逐级上报,并形成处理结果予以执行。

五、每月25日至月底,采购部、业务部、企划部应将下月资金开支与计划上报财务部。其中:1、采购部、业务部所属各部应将下月需支付的经销、代销、联营商品货款详细填列具体内容后附表格。2、企划部应将下月所作的促销企划方案及相应资金需求详细列报。

六、财务部根据各部门上报计划和预算做出具体审核,在报总经理审批后,做出具体计划和预算执行数额,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和执行。

七、财务部的商品货款结算的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1、经销商品货款的结算:结算是在“资金开支有计划”的原则下由财务部监督执行。

(1)预付货款的结算:此种商品采购一般情况下是属于计划外开支,因此应先提出资金追加计划和相应的审批报告,在审批后填写“货款结算审批单”,按审批权限签批,然后持:资金追加计划、预付货款审批报告和货款结算审批单到财务部结算中心领取货款。在商品入库后,采购人员应及时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同时打印结算单,并注销支票等结算手续。

(2)货到付款的结算:采购人员应以“资金开支计划”和相关合同的规定,在商品入库后办理“货款结算审批单”的签批,然后持供货发票、商品入库单到财务部结算中心打印结算单,同时支付厂商货款。

(3)账期、压批、月结等商品货款的结算:

品销售情况,对滞销商品提出处理意见。

购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工整,不得有涂改、描画、错位等。如出现,财务部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审批单。

提供的加盖收款单位印章的收款单或同供应厂商签订的付款协议支付货款。

销、联营商品货款的结算,财务部根据采购部的资金开支计划,具体实施结算业务。

款收据支付货款,或根据同供应厂商签订的付款协议直接支付货款。

2、不论何种结算方式,在财务部对账时,如出现基础信息、税率、进价、进货数量、负毛利、负库存等问题,采购部应在2日内更改,否则财务部有权拒付该采购人员的货款,直至问题解决。

3、采购部应通知代销商品的供应厂商于每季末提交一份对账清单将本季度该供应厂商的进、销、存的账目提供给财务部资金往来会计,进行对账,如出现不附,财务部有权责成采购人员在5日内核实。

4、财务部货款结算的具体时间为:

(1)经销商品根据资金开支计划,在兼顾企业信誉和财务部内部工作的情况下,到期即付,但在每月25日到次月10日之间属于财务结账期,可能出现结算速度缓慢的情况,因此,采购人员应同供应厂商协商以防发生误解。

(2)代销、联营商品货款结算期为每月10日至25日。

经营管理费用开支范围的规定。

经营管理费用开支范围的规定:

一、办公室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所有机动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和所需各种燃料。

2、机动车辆营运中所发生的各项税、费、保险、驾驶员体检、机动车辆的大修理等费用。

3、所有报刊、杂志的征订费用、邮电费。

4、各类会议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差旅费。

5、档案管理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6、其他相关费用的开支。

二、人事部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支付的各种工资、奖金及相关费用。

2、公司员工的各种培训费用、教育经费的开支。

3、办理劳动、人事调动、招聘手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4、各类社会保险金、医疗保险等的支出费用、员工牌证的制作费用。

5、公司员工工装的订制费用。

6、其他相关费用的开支。

三、企划部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各类广告费、公司形象宣传所涉及的费用开支。

2、企业优惠卡片、pop等的制作费用。

3、公司内部各种报表、传票订作费用。

4、其他相关费用的开支。

四、电脑部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购置各类计算机、电子监控设施开支费用、软件费用。

2、计算机网络日常维修和保养费用。

3、计算机软件开发费用。

4、电子监控设备的维修与保养费用。

5、购置计算机、电子监控设备相关备件配件的开支。

6、其他相关费用的开支。

五、财务部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与税务、银行等职能部门接洽时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开支。

2、财务专业性各种耗材办公用品的购置与专业性书籍的购买费用。

3、企业各种资产(车辆除外)相关税、费、保险等费用的开支。

4、其他有关费用的开支。

六、采购部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会务费、差旅费等费用的开支。

2、经销商品经营过程发生的运输、自然损耗等相关费用,以及资金占用利息等。

3、在进行市场调研分析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

4、集团外销部在营销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

5、业务部在接洽卫检、商检、物价、计量等职能部门时,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七、营运部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各类商品所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的开支。

2、卖场卫生清洁费用的开支和服务设施耗材、耗品的开支。

3、店内营运器材的日常维修费用的开支。

4、前台部、物流部相关费用的开支。

5、其他相关费用的开支。

八、行政部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各种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购置费用及修理费用的开支。

2、各种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的购置费用及修理费。

3、各种复印耗材的购置及相关复印、打印、晒图等费用的开支。

4、配置各类通讯工具、维修及话费的开支费用。

5、接待过往来客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6、职工就餐、劳保用品等各种福利费的开支。

7、防损部工作所发生的相关开支。

8、后勤工作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开支。

九、工程部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购置各类经营性固定资产与维修费用的开支。

2、公司各项工程改造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开支。

3、水、电、燃气、电梯、空调、排水、排污、冷库冷柜等设备的运营、供应、维护、配置等日常费用的开支。

4、与绿化、环保、路政等职能部门接洽联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5、其他相关费用开支。

经营管理费用开支管理规定。

部门费用开支详见前述开支范围。另外,各部门应制定专人对预算的填列上报和执行进行管理。

现就专项费用的管理予以规定:

一、差旅费用审批签报的管理规定:

根据《财务通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既保证出差人员生活与工作的需要,又节省开支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因其直接代表公司形象,因而出差所乘交通工具及费用标准,在本着节省开支原则的前提下,实行实报实销,不计算补助。

3、公司普通员工因公出差,异地往来可乘坐火车硬座、长途客车,其它费用(包括:住宿费、补助、补贴和外地市内交通费等)实行包干到人的原则,具体标准为:100元/天。

4、公司员工出差需要乘飞机时,需报总经理批准;不同职务员工共同出差,交通工具标准就高不就低。

5、出差借款审批程序:

(1)因公出差员工在出差前填写“公差借款单”。借款时,依次经过部门经理、分。

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审签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没有具体分管副总经理的部门员工出差,必须由总经理审签。

(2)实行备用金制度的部门,借款人报销时,由财务部付讫现金,借款滚动使用。

(3)出差借款自最后一天的住宿日期或回本市车船票日期算起,在十日内到财务部

办理报销还款手续(特殊情况除外),否则,财务部有权在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6、出差签报程序:出差签报人在粘贴差旅费报销单后,先交财务部负责报销业务的会计处验审,然后按财务开支审批程序签批,最后到财务部负责报销业务的会计处报销。

二、行政部调用办公用品的管理规定:

1、根据“费用预算”和各部门的领用情况,随时办理调拨手续,即:在调用时,填列“商品调拨单”,经行政副总及行政部和防损部经理审批后,到卖场提调。

2、营运部各主管在接到行政部“商品调拨单”后组织人员协助行政部提调。在行政部将商品提调完毕后,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然后财务部通知电脑部做出提调手续,并通知营运部。

3、行政部对从卖场提调的商品应单独核算并报行政副总和财务部,如调拨商品超出审批签报范围还应上报总经理。

一、现金管理:

应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加强对现金收入、付出和结存的监督检查,确保现金的安全完整及合理使用,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扩大现金的使用范围。凡超过现金使用范围和规定标准(100元以上),必须实行转账结算。不准以白条顶替现金;不准挪用现金;不准私人借用公款;不准单位之间套换现金;不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账外现金;不准假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准以任何票证代替人民币;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存入或支取现金。

二、支票管理:

结存余额,防止签发空头支票。在签发支票时要详细填明日期、收款单位或收款人,

列明款项的用途和金额,并进行认真登记,以更备查。借用支票经办人要妥善保管。

好支票,如果已经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应立即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空白支票或。

已经签发的转账支票如果遗失,要及时请求开户银行和收款单位协助防范。因遗失。

支票造成的经济损失,要对责任人按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

办理归还手续,归还期限从借出日起不得超过15天(月底无论支票使用与否,都必。

须到财务部核销)。若到期未归还者,再借用支票时,无论任何原因,财务部有权拒。

绝开出支票,直至办完原领支票的归还手续。

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交还财务部。

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银行未达账项于次月8日前通知所在开户银行查明。

原因,并在月内及时查清业务的负责人和责任人,责令其按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二、异地结算管理:

公司异地结算主要以电汇方式进行结算,如需办理汇票等其他方式进行结算货款,还应到集团财务审计处办理审批手续,然后按资金拨付审批程序签批后,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三、业务招待费及出租车费的报销: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因业务需要,在外招待的,必须先由经办部门写出申请,如情况特殊,无法先写申请的,回来后要写出报告,由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批后,方可报销。市内出租车费,原则上不报销,确因工作需要而乘坐的,要写出书面情况报送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批后,方可报销。

四、财务部要加强对原始发票的审核、监督、控制,保证原始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领导。用于购置材料辅料、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以及修理配件等,原则上要求取得增值税发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使用普通发票。

原始发票的审核重点放在收付款单位名称、账号、税务登记号、单价、数量、金额等方面。在审核中对手续不全、内容不真实、数据不准确或超过标准规定限额的原始单据,财务部不予受理,对伪造、涂改或不合法定手续的原始单据,除不予受理外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现金收付必须当面点清,认真识别真伪,事后发现差错的由经办人负责。

五、清欠管理:

1、因购销业务和其他业务发生形成的债权或债务,其业务经办部门和经办人负责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债权清理时间不找过一个月(合同规定除外)。债务的清理时间根据资金状况有财务部和业务部共同商定。

2、在规定的清理时间内,业务部门没有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的,财务部的分管人员应下达债权债务通知书,督促业务部门及时清理。

3、财务部要建立债权债务的核对制度,财务人员要在每月十日前将债权债务的结存余额通知业务部门和业务经办人,由业务部门的经办人负责同其他业务单位进行核对账目,必要时财务部配合其共同核对账目,防止债权债务不清、金额不符,给企业造成损失。

4、业务部门没有按规定清理债权债务的,一方面,财务部不再安排该部门使用任何资金,另一方面,要追究业务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将严肃处理。

六、其他管理:

1、不准给系统外单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违反者将追究负责人、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2、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由财务部出纳人员具体负责,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出纳人员按照本制度履行职责,不得借故刁难、打击报复。

3、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本规定,加强财会基础工作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提高财会工作的管理水平。

4、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未尽事宜财务部提出修订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参考

为了加强村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省、市“村账乡代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镇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我村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4、村级应合法组织本级收入,所取得村级收入必须在收款七日内由村报账员存入村账专户。收入包括:

(1)上级转移支付用于补助村级开支不足的资金;。

(2)村级统一经营收入、发包收入、企业上交收入;。

(3)资产设施租赁收入;。

(4)对内、对外投资的利润收入;。

(5)土地补偿;。

(6)变卖集体资产收入;。

(7)上级部门及单位的补助收入、专项拨款及投入的资金;。

(8)救灾、救济、扶贫款;。

(9)各种代收、借入资金及外来投资和捐款;。

(10)其它收入。

5、村级支出实行报账制管理,支出单据原则上是税务发票或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报账单、证明单、领条等,不得以不规范的凭证入账,严禁无据付款。

6、村级各项财务支出均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村报账员(会计)到镇村账会计处报账。

(3)1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由村理财小组审核并在原始票据加盖理财小组章后,经镇驻村干部及片长审核后,由村主任和村支书会签报账(报账发票有村理财小组章,有经办人、证明人、镇驻村干部及片长审核和村支书、主任会签)。

7、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支两委集体评议,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

8、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9、市、镇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10、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结算,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200元内(含2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200元至1000元(含1000元)经驻村干部和片长审核后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1000元以上由村支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后,经驻村干部和片长及村理财小组审核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等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支两委申报,片长及驻村干部审核,递交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1、“村账乡代管”由镇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即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必须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按审批程序审批后,按期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村级财务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1、村级财务公开由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季度进行财务收支公布,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村级公开公示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村级财务公开由报帐员照相报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存电子文档备查。

4、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财务管理制度参考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经营核算管理,检查。

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

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4、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

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5、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工作岗位及职责。

1.1负责制定公司财务部的组织架构、制定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3负责审核记账凭证、管理总账,按时编制报表。

1.5督促、指导和支援本部门人员工作。

1.6组织公司固定资产、库存材料、库存现金等的盘点工作。

1.7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会计。

2.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记账凭证、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2协助财务经理编制财务报表,分析公司成本、费用和利润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2.3核算企业成本,按照财务制度结转销售收入、成本,核算企业利润。

2.4负责固定资产及公司其他资产的账务管理,并定期协同有关部门清点资产。

2.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2.6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出纳。

3.1管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并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依照银行规定的结算种类、原则和方法,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3.2及时查核银行存款余额,杜绝签发空头支票。

3.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4负责日常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3.5负责核对银行未达账项。

3.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3.7及时准确编制资金日报、周报,月报。

3.8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工作管理要求。

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4、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5、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

6、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7、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8、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领用时需有符合签批手续《支票领用单》,由出纳员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签批手续的付款、报销单据交出纳员销账。

3财务人员对未按期销账的《支票领用单》,应及时催办,催办无效者,财务部有权自领用人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做补发工资处理。对于有正当理由而未能及时办理销账手续的,经办人应及时向财务部说明情况,情况属实可延期销账。

五、现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预支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内容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支付;确定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及其他工作用品应采取转账结算方式。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现金借款单》,办理相关签批手续后,由出纳付款。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科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账相符。

六、会计档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财务管理制度参考

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增强教职工对学校财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订郭河镇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

实行财务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证收支行为的规范化;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增强教职工民主意识,激励教职工参与理财,积极有力地进行财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密切干群关系,促进行风建设。

二、财务公开的原则。

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私隐,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财务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性通知;学校各项奖惩制度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3、公用经费的划拨标准、总额及累计拨款情况;。

4、重要财产、物资的采购和处置情况;。

5、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6、建设工程项目和较大修理项目经费落实以及公开招投标情况;。

7、学校代收代支资金情况;。

8、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四、财务公开的方式。

1、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

2、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

3、内部资料、校刊、广播、校园网等校内发布信息媒体;。

4、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五、财务公开的组织。

1、财务公开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报账员(财务经办员)、教师代表组成的财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将财务公开的公示内容和照片资料留档备查。

2、财务公开主要采取定期公示和不定期公示的方式进行;学校财务分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其他与财务有关的重大事项与重大活动的公开时间,应根据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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