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设备应急预案范文(17篇)

时间:2023-12-05 08:24:18 作者:XY字客

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突发事件而事先制定的一套计划和措施。应急预案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一种预先制定的方案,它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在制定应急预案时,需要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并提前做好相应的应对准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应急预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设备应急预案

1、施工现场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保持事故现场。如发生人员伤亡,项目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伤员,立即电告分公司领导和公司领导。

2、报公司主要领导以及设备、安全部门负责人应终止工作,火速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抢险工作,并立即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抢险指挥部。

3、公司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抢险指挥部的指挥,保证人员、机械、物资和车辆的有效调度。

4、设备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住现场,根据现场不同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抢险措施、方案等。

5、如机械设备事故损坏了供电、通信等部门的设施,指挥部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指派人员积极配合他们的突击抢修。

6、紧急情况出现后的报警与社会救助机构联系方式:报警电话110;急救中心电话120;火警119。

7、事故出现后与有关处室及领导联系电话如下:

事故主要机械器具配备:塔吊、汽车吊t,打桩机;土方机械、装载机,氧气、乙炔;千斤顶,张拉机械,井架等。

8、企业领导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认真进行分析和处理。

消防设备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消防设备应急预案,欢迎阅读!

1.1编制目的:为了正确、有序、快速地处置特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保障消防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并结合实际而制订。

1.3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消防维护班组应急处置消防特发事件。

1.4安全风险辨识: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机房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如下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生消防设备误动作造成大范围受损事件。

1.4.1.自然灾害(地震)等导致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发生的安全风险;

1.4.2.人为外力(误操作)导致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发生的安全风险;

1.4.3.消防设备设施老化(管道爆裂)导致大范围受损事件发生的安全风险;

1.4发生事故的条件:施由于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使用不当导致事故发生,都有可能造成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同时,消防设备设施遍布整个大楼,由于自然灾害、设备设施老化、人为误操作,误动作等因素,导致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发生的安全风险很大。

2.1.预防为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要求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考核到位,在提高设计水平、设备设施健康水平、强化预防工作的同时,健全应急体系,做好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应急工作,力争使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降底到最小程度。

2.2统一指挥。在公司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等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2.3分级管理。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公司按照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上下协调一致的消防设备设施特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加强应急宣传与教育、培训与演练、实施与评估等各项工作。

2.4措施果断。一旦发生消防设备设施造成大范围受损事件,危及机房的`安全稳定运行,干扰大楼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产生不良的影响,公司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职责与分工,反应及时,动作迅速,措施果断,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

2.5依靠科技。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努力提高消防设备设施抵御各种安全风险的标准。加大反事故技术措施落实力度,加强检测与监控的力度,做好备品备件和事故抢修值班制度工作,努力提高应对消防设备设施造成大范围受损事件的水平。

3.1组织体系。

3.1.1.成立应急领导组,全面领导银联信息中心消防设备设施特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3.2应急领导组的主要职责:

(2)统一领导消防特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制定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抢修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5)发布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3.3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3.3.2.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应急指令;

3.4处置措施。

3.4.1.在应急状态下,应当立即启动相应消防应急预案,奔赴现场,开展应急修复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3.4.2.在应急状态下,应当调动一切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消防系统稳定运行,保证重要地方的可靠保障,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尽快恢复正常状态。

3.5人员保障。

3.5.1.所有公司消防维保人员为兼职应急人员,并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具备必要的安全工作技能和知识,并经考试合格,特种工应当取得相应资格证。

3.5.2.消防设备设施厂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应当作为临时工进行安全管理,厂家人员应当在有关专业人员不间断的监护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5.3.建立全天24小时领导带班的生产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反应及时。

3.6应急物质与装备保障。

3.6.1.水系统钢管,配件,阀门,喷头,消防栓等备品备件充足力大于90%。

3.6.2.大型设备备件全市统一调配;

3.6.3.应急抢修车辆等分区域配置;

设备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我单位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四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本单位有关人员应当熟悉已经建立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严格、切实地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苑素云任组长,张同坤、张得鑫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杨木峰、徐小军、司琼、徐长喜。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本单位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本单位内各部门的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张同坤副组长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张得鑫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第十条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叉车等特种设备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的分布,编制书面记录和绘制的详细分布图,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均应存档随时备查。

(七)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本单位根据在用设备的特点和实施应急救援的要求,配备的必要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专用工具柜内,由专人保管。

第十四条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苏州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的同时,向区内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本单位如发生重大事故后,现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最高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

第十六条本单位叉车注册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同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苏州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十七条本单位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事故发生地点;

(三)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四)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九条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第二十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二十一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倒塔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起重作业中超载、斜吊、拆卸安装过程中钢丝绳等连接件拉断、地锚拉脱,静置重大风货轨基地形陷变形等。

2.折塔事故大多发生在倾倒过程中,塔身于建筑物相撞,另外,当塔机遇钢轨用卡轨钳卡牢而严重超载时,由于塔机整体不能倾覆,载荷重力产生的弯矩大于塔身金属结构的刚度,使塔身屈服变形,于是造成折塔。

3.塔机背杆主要是由于过卷杨或过倾角等运行失误,导致起重暂被主卷扬机或变幅卷扬机拉起到垂直状态,然后越过塔顶砸落在塔身后面。

4.折臂主要是由于起重臂、平衡臂在外力作用下严重弯扭变形甚至折断,原因为背杆倒塔等意外事故,由于制造质量,安装不合标准如臂杆前端滑轮中心与塔身中心线偏移过大,吊载受力后偏移过大,吊载受力后偏扭折断。

5.塔机重物坠落事故是塔机吊载自空中坠落,其原因较多,如钢丝绳拉断,过卷杨造成吊钩撞翻,起重钢丝绳接头固定卡扣拉脱,卷样机制动器突然失灵以及三相动力突然缺一相等电气故障均可造成重物坠落。

1.超载、斜吊、过卷阳、国庆郊、过行程是人为原因,是违章操作或操作失误的直接结果,并且都以安全装置的失效为前提条件。

2.机件过度磨损和隐伤,是操作者检查保养不周所致。

3.自然环境影响大风刮跑属意外因素。

1.施工管理人员包括行政领导人员的安全技术障碍。施工管理人员和企业领导要把塔机安全工作当做大事来抓,要迅速提高塔机安全技术知识,充分发挥设备管理人员的作用。

2.塔吊司机的安全心理障碍,其实质是技术障碍在塔吊司机心理的反映,存在侥幸心理,过于自信,不按操作规程操作。

3.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职责方面的障碍,设备管理人员即要懂技术,又要有实践经验并保持稳定。

1.对于起重机拆装的工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作业证。

2.在作业前要了解起重机的性能,严格按照说明书所规定的安装及拆卸的程序进行作业,严禁对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拆装程序做好任何改动。

3.熟知起重机拼装活结体格拆装部件相连接处所采用的连接形式和所使用的联接件尺寸、规定及要求。

4.了解每个拆装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

5.在安装或拆卸带轻重闭合平衡臂的起重机时,严禁只拆装一个臂就中断作业。

6.在紧固要求有预紧力的螺栓时,必须使用专门的可读数工具,将螺栓准确地紧固到规定的预紧力值。

7.拆装起重机的电气国家规定的部门部分,必须按照国家劳动人事部门的规定,由持有国家规定的部门发给的电工操作证的正式电工或由他带领的电气徒工进行,严禁其他人拆装。

8.起重机作业中,司机除了对临时出现的故障进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须停机对机械认真地做一次例行保养,并按使用说明规定的部位、周期和润滑剂做好润滑。

9.起重机发生故障后,必须及时排除与维修。

10.在安装好的起重机的各部金属结构上安装或悬挂标语牌、广告牌等挡风物件。

11.做好其它设备的地锚或牵绳等的固定装置。

12.将起重机的和部分或电焊机地线相连。

13.将起重机的工作机构、金属结构、电气系统作为其他设备的附属装置等。

14.起重机上所使用的安全装置及各种仪表按有关规定,定期标定、维修、报废更新,不受起重机大修间隔时间的限制。

15.在安装(拆除)使用过程中需要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监控,并做好监控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与上级部门。

设备应急预案

总则:

1.1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2台450t/16t-38m-28m在安装和吊装过程中突发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现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2本预案为提梁机设备安装过程中发生各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本预案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具体确定各单位、各部门及其人员相应的工作职责和范围。

1.3本预案所称事故,是在2台450t/16t安装和大件起吊过程中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人身安全、施工中断、设备损坏的事故,主要包括以下范围:

1.3.1提梁机在安装和吊装时,因吊车和指挥不当的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伤害事故;

1.3.2在组装过程中,因施工人员高空坠落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1.3.3因在使用电焊和使用氧气切割过程中造成火灾、爆炸事故;

1.3.4人员触电事故:

工作原则:

2.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把保障职工健康和生命财产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设备安装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2.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项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重视现场,主抓基层为立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2.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2.5快速反应,协同应付。加强以重视现场,主抓基层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项目部和操作班组的作用,依靠广大工人自身的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2.7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处理精神和原则。

2.8相关各单位、各部门、各个操作班组,应当建立严格的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3.1成立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3.2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3.3组织指挥设备使用单位和操作班组对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

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3.4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上组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

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5落实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扔关抢险救援措施;

4.1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和操作班组的现场负责。

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4.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4.3副组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4.4预防与应急措施。

4.4.2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4.4.2.1在安装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4.4.2.2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人员;

4.4.2.2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

4.4.3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4.4.4应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4.4.5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1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当立即做到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5.3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5.3.1同时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项目部安质部等相关部门报告;

6.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6.2事故发生后,由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单位和个人应认真贯彻执行相应应急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3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6.4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设备应急预案

我厂的电气设备中发电机属充氢设备,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等属充油设备,此外如干式变、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保护控制等屏柜、蓄电池组、少油断路器,大功率整流元件以及汽机油系统或锅炉制粉系统、燃油罐区、氢站等易燃易爆场所附近的电气设备等均容易因外部火源或本身短路引起火灾事故,不易扑灭,影响及损失巨大。

2.1应急组织体系。

当发生电气设备着火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即宣告成立。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纪检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副总工程师及各部门行政正职。

2.2指挥机构及职责。

2.2.1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即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规、规程规定,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和定期修订电气设备着火事故应急预案。

(2)接受中国xx集团公司、大唐山西分公司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并在必要时请求应急援助。

(3)统一领导公司电气设备着火事故应急工作,研究部署各项应急工作措施。

(4)决定启动、结束电气设备着火应急处置方案。

(5)负责新闻发布,发生可能产生社会影响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2.2.2应急救援办公室及职责。

主任:安监部部长。

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电气设备着火事故、影响以及抢救情况。根据事故情况,提请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结束电气设备着火事故应急预案。

(2)落实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协调搞好人员抢救的各项工作。

(3)负责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汇报。

(4)负责公司电气设备着火事故预防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组织制定有关计划、措施、预案以及协调、监督、检查等。

(5)组织应急演练,进行应急工作总结。

2.2.3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1)管理组。

组长:安监部部长。

成员:安监部、策划部、行政部、供应部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预防、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综合协调及车辆安排、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综合协调工作。

(2)技术保障组。

组长:策划部经理。

成员:策划部、发电部、仪电部、机务部、环保部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处理与事故调查技术支持。

(3)安全保卫警戒组。

组长:安监部部长。

成员:保安队员。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安全保卫安排及事故现场人员疏散等公共安全工作。

(4)救护后勤保障组。

组长:行政部经理。

成员:急救站医务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情况下的人员紧急救护及相关协调工作。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运行人员发现电气设备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相应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拨打火警电话通知公司消防队;同时应立即汇报值长,值长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安监部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相应启动应急预案。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电气设备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相应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立即拨打火警电话通知公司消防队。

3.2.2若发电机滑环,碳刷处冒火,应立即将冒火碳刷取下,并立即通知维护人员更换或调整碳刷,直至冒火现象消失为止;若碳刷、滑环处冒火严重,已导致绝缘材料着火,应立即汇报值长,根据情况将发电机解列,必要时应破坏真空停机,并开启事故排氢电磁阀排氢,将发电机内的氢气排掉,切断发电机氢源,同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3.2.3若确证为发电机内部着火,应立即破真空停机,开启事故排氢电磁阀排氢,切断发电机氢源,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进行灭火,同时立即拨打火警电话通知消防人员到场灭火。我厂的发电机组配有co2灭火系统,手打汽轮机组火警按钮破真空停机并排氢的同时,应检查发电机组co2灭火系统已启动灭火,汽轮发电机组油系统已经停运,若co2灭火系统未启动,应使用co2或1211灭火器进行灭火,但注意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及干沙。

3.2.4大型充油变压器着火,灭火时注意:首先必须立即紧停着火变压器运行,并检查该变压器各侧电源均已切断,冷却装置均已停运,然后进行灭火;若油溢在变压器顶盖上着火,应立即打开变压器底部放油门放油至事故油池,使变压器油面降低,同时使用相应的灭火器进行灭火;若变压器外壳破裂着火,则应将变压器内部的油全部放掉,同时进行灭火;若变压器内部短路着火,则严禁放油,以防爆炸;变压器灭火应使用co2、干粉或泡沫灭火枪等灭火器材;变压器灭火同时应检查水喷雾装置启动,向变压器油箱喷水以降低温度。

3.2.5互感器着火应注意先将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对于电压互感器在切断电源时严禁使用其本身的刀闸,应使用其上一级断路器将故障互感器隔离。

3.2.6电缆着火应立即切断故障电缆电源并进行灭火,当电缆夹层、竖井或电缆沟内着火进行扑灭时应注意加强通风,灭火人员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绝缘手套及绝缘鞋;防止电缆火灾蔓延的措施有:封、堵、涂、隔、包、水喷雾和其他,在灭火的同时应立即检查电缆沟、竖井及电缆夹层内的电缆阻燃设备,防火墙、防火门完好,若防火门开启应立即将其关闭,若刚好隔断或防火墙上有洞,应立即使用防火材料将其严密封堵,防止电缆火灾进一步蔓延。

3.2.7蓄电池室内着火,应立即停止充电并使用1211或co2灭火装置进行灭火;若蓄电池室内的空调或照明开关或电缆着火,应立即将其电源切断并立即使用相应的灭火器将其扑灭。

3.2.8我厂的灰场及水源地配置有少油断路器,当少油断路器运行中灭弧室爆炸起火时,严禁使用该断路器切断电源,应使用其上一级开关立即将其电源切断,并使用1211、co2或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不得已时可用泡沫灭火器进行扑救;若灭弧室破裂,油已喷至地面时可用干沙将地面上的燃油。

3.2.9电气设备火灾,当电源切断,专业消防人员赶到后应及时移交消防人员进行,运行人员配合。

3.3报警电话及救援单位联络方式。

值长电话:

公司卫生站值班电话:

公司领导、中层干部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急救电话:120。

火警电话:119。

报警与救援单位联系须明确的内容:

(1)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2)事故单位名称;

(3)事故现场具体位置和抢救路线;

(4)火灾严重程度;

(5)简要事故原因。

设备安全应急预案

1.1规范设备的安全、操作和保养作业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2.1此预案适合于全公司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

3.1设备部负责督导操作者正确操作及维护保养设备。

3.2各事业部负责本文件之维护及监督其执行督导机修人员的维修工作并督导操作者严格按本文件进行作业。

3.3维修人员。

3.3.1负责设备的定期保养协助设备工程师督查操作者日常保养工作。

3.3.2负责设备的维修工作及修后跟进工作。

3.3.3遇故障时协助操作者调整和处理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3.4及时上报设备的异常情况。

3.4事业部负责人及设备部负责人做好设备维修质量的确认。

4.1安全规程。

4.1.1安全要求。

4.1.1.1操作者上岗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文件。

4.1.1.2在未取得操作资格之前不得单独操作设备。

4.1.1.3设备在开动前必须仔细察看设备的各部分是否正常。

4.1.1.4机器必须保证所有的安全设施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才能操作不得随意拆除任何安全装置。

4.1.1.5操作者在清洁设备、拿取设备内的物品、维修设备以及离开设备时都必须关机或手动。

容易即时修复的可自行修理否则应立即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排除故障。

4.1.2安全注意事项。

4.1.2.1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作工不得随意拆修。

4.1.2.2电缆破损时要及时报告班长?由班长通知设备部迅速维修更换。

需要进行初步急救并迅速送医院抢救。

5.1设备的操作严格按照《设备的安全、操作保养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

6.1日常保养。

6.1.1每天做好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由操作者完成。

6.1.2每天做好设备的润滑工作由维修人员完成。

6.2定期保养。

6.2.1定期对设备的机械传动部件及易磨损部件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情况及时维修更换。

6.2.2定期对设备的电器固定螺丝进行检查是否有无松动各行程开关和传感器件灵敏度是否正常。

6.2.3定期对设备进行一、二级保养和中修。

6.2.4定期保养及设备故障维修时须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由维修人员完成。

设备安全应急预案

汛期将至,为最大限度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对公司员工和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保证在发生水涝灾害时,及时救灾,减少人员、仓储设施、货物、机械设备等财产的损失,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集团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本着“建重于防、防重于抢”的指导思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部署、落实好防汛安全工作,制定防汛计划,主动防范,提前做好各种准备,坚持以安全生产为重点,从严务实、规范管理,确保汛期环境下企业安全运营。编制本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技术,提高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预测能力和预测水平。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抢救生命第一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按照就近求助、区域救援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应急救援体系。

3)公司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公司充分利用相临单位的救援力量,建立自救、互救的应急救体系。

4)按照属地原则,接受地方政府的领导、指挥和调动,充分的利用各种社会救援力量。

二、公司概况。

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是省属国有大型企业下属分公司,主要承担常熟地区居民食用盐和食品加工生产用盐的批发经营,同时为纺织印染、化工、工业水处理等行业提供所需的各类工业盐的采购和配送服务。地址位于常熟市长江路405号。

三、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强降雨及汛期所引发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防汛指挥组织机构,指导应急救援小组应急反映行动按计划有序进行,防止因应急反映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应急救援。

为加强防汛减灾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负责汛期安全日常工作)。

成员:

防汛小组值班电话: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全公司的防汛工作。按照有关防汛法规、政策,检查督促做好防汛工作,增强干部和职工的防汛意识。

2、制定常熟分公司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督促办公室制定与本单位情况相适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进行人员转移和抢险救灾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成立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汛期巡查抢险救灾小组;并将预案和小组名单上报苏州分公司。

3、做好防汛物资准备工作,筹措防汛资金,及时补充储备防汛抢险物资,确保各种物资按要求储备到位。

4、加强与所在地政府防汛指挥部门的联系,争取当地政府的救灾支持;健全灾害预警机制,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灾情、台风等情况。

5、汛期值班时间为24小时,值班人员每天认真记录安全检查情况,及时掌握所属公司的检查情况,如遇险情应及时向工作组组长汇报。

6、组织员工进行专项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汛期值班时间为24小时,值班人员每天认真记录安全查情况,如遇险情应及时向工作小组汇报。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

1、吴志明同志是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汛期全公司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风力达到11级以上时,组长要亲自指挥,出现险情要亲临现场指挥抢险。

2、杭杰同志担任副组长,负责全公司紧急情况处理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负责对事故救援过程中各公司防汛小组进行协调指挥,组长不在或授权时,副组长按序行使组长的权力。预测风力6—8级时,要在岗待命同时跟踪台风和天气变化途径,做好防汛抗台准备;预测风力8—11级时,要亲自带班指挥防汛小组成员按责任划分区域,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台风、暴雨、洪水等动向。

3、后勤保障组负责人:

负责公司抢险物资的准备工作,并做好社会救援组织、市防汛指挥部、全公司救援力量的联系沟通工作;做好受灾人员的救护、安置工作;汛情来临时,要坚守岗位,配合带班领导做好防汛抗台准备。

4、抢险救援突击队负责人:

服从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防汛应急任务。汛期时负责公司的抢险救援工作;预测风力8—11级时,坚守岗位,随时准备抢险;风力达到11级以上时,抢险救援突击队在指定位置待命。

5、安检巡查组负责人:

服从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防汛应急任务。汛期时负责公司建筑物、设备、仓储物资等安全检查和巡查监管工作;预测风力8—11级时,加强巡逻及时预警;风力达到11级以上时,到达指定地段巡逻,并与抢险救援突击队一起奉命在指定位置待命。

四、预防措施。

1、加强与地方气象部门的联系,收集相关气象资料。及时通知各管理人员,并制定防汛措施,配备防汛物资和设备。同时派专人24小时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各科室安排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着重检查建筑物是否坚固;排水系统是否通畅;用电线路是否绝缘良好,需重点检查架空电线、过路电缆,确保抗风抗暴雨能力;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是否能安全操作;防汛器材是否到位齐全,检查时由安全人员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理通知责任部门进行限期整改,责任到人,整改结束后需经安全人员验收合格,做好验收检查记录。

3、汛情出现前,对可能受洪灾的人员、物资、设备及时转移至安全地带,确保其不受洪灾侵袭。对室外堆放的货物做好遮盖防水工作。

4、雨天工作,起重机械应保持良好视线,并防止起重机械个制动装置受潮失效。工作前应检查各制动装置并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工作。

5、加强巡查、督查工作,发现值班缺岗、离岗、饮酒、公车私用等行为要严肃批评、严厉处罚。

五、防汛、救援设备及器材。

1、日常配备应急照明灯、可充电工作灯、电筒、蓬布、铁锹等专用应急设施和设备。

2、准备一定数量的编织袋、麻袋等,作为常备抗洪抢险物资。配备必要的雨衣、雨靴、救生器材,救生衣、救生圈、急救箱一套等。

六、其它事项。

1、汛期安全生产措施、应急预案和小组名单请于6月8日前上报苏州分公司。

2、苏州分公司将在6月份安排汛前安全检查工作,综合管理部做好相关台账准备。

3、综合管理部要做好汛前安全自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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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应急预案

电气设备火灾一般是由于电路短路及过载等原因引发。本文为设备火灾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事故特征。

我厂的电气设备中发电机属充氢设备,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等属充油设备,此外如干式变、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保护控制等屏柜、蓄电池组、少油断路器,大功率整流元件以及汽机油系统或锅炉制粉系统、燃油罐区、氢站等易燃易爆场所附近的电气设备等均容易因外部火源或本身短路引起火灾事故,不易扑灭,影响及损失巨大。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当发生电气设备着火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即宣告成立。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纪检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副总工程师及各部门行政正职。

2.2指挥机构及职责。

2.2.1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即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规、规程规定,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和定期修订电气设备着火事故应急预案。

(2)接受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山西分公司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并在必要时请求应急援助。

(3)统一领导公司电气设备着火事故应急工作,研究部署各项应急工作措施。

(4)决定启动、结束电气设备着火应急处置方案。

(5)负责新闻发布,发生可能产生社会影响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2.2.2应急救援办公室及职责。

主任:安监部部长。

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电气设备着火事故、影响以及抢救情况。根据事故情况,提请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结束电气设备着火事故应急预案。

(2)落实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协调搞好人员抢救的各项工作。

(3)负责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汇报。

(4)负责公司电气设备着火事故预防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组织制定有关计划、措施、预案以及协调、监督、检查等。

(5)组织应急演练,进行应急工作总结。

2.2.3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1)管理组。

组长:安监部部长。

成员:安监部、策划部、行政部、供应部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预防、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综合协调及车辆安排、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综合协调工作。

(2)技术保障组。

组长:策划部经理。

成员:策划部、发电部、仪电部、机务部、环保部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处理与事故调查技术支持。

(3)安全保卫警戒组。

组长:安监部部长。

成员:保安队员。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安全保卫安排及事故现场人员疏散等公共安全工作。

(4)救护后勤保障组。

组长:行政部经理。

成员:急救站医务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情况下的人员紧急救护及相关协调工作。

3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运行人员发现电气设备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相应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拨打火警电话通知公司消防队;同时应立即汇报值长,值长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安监部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相应启动应急预案。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电气设备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相应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立即拨打火警电话通知公司消防队。

3.2.2若发电机滑环,碳刷处冒火,应立即将冒火碳刷取下,并立即通知维护人员更换或调整碳刷,直至冒火现象消失为止;若碳刷、滑环处冒火严重,已导致绝缘材料着火,应立即汇报值长,根据情况将发电机解列,必要时应破坏真空停机,并开启事故排氢电磁阀排氢,将发电机内的氢气排掉,切断发电机氢源,同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3.2.3若确证为发电机内部着火,应立即破真空停机,开启事故排氢电磁阀排氢,切断发电机氢源,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进行灭火,同时立即拨打火警电话通知消防人员到场灭火。我厂的发电机组配有co2灭火系统,手打汽轮机组火警按钮破真空停机并排氢的同时,应检查发电机组co2灭火系统已启动灭火,汽轮发电机组油系统已经停运,若co2灭火系统未启动,应使用co2或1211灭火器进行灭火,但注意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及干沙。

3.2.4大型充油变压器着火,灭火时注意:首先必须立即紧停着火变压器运行,并检查该变压器各侧电源均已切断,冷却装置均已停运,然后进行灭火;若油溢在变压器顶盖上着火,应立即打开变压器底部放油门放油至事故油池,使变压器油面降低,同时使用相应的.灭火器进行灭火;若变压器外壳破裂着火,则应将变压器内部的油全部放掉,同时进行灭火;若变压器内部短路着火,则严禁放油,以防爆炸;变压器灭火应使用co2、干粉或泡沫灭火枪等灭火器材;变压器灭火同时应检查水喷雾装置启动,向变压器油箱喷水以降低温度。

3.2.5互感器着火应注意先将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对于电压互感器在切断电源时严禁使用其本身的刀闸,应使用其上一级断路器将故障互感器隔离。

3.2.6电缆着火应立即切断故障电缆电源并进行灭火,当电缆夹层、竖井或电缆沟内着火进行扑灭时应注意加强通风,灭火人员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绝缘手套及绝缘鞋;防止电缆火灾蔓延的措施有:封、堵、涂、隔、包、水喷雾和其他,在灭火的同时应立即检查电缆沟、竖井及电缆夹层内的电缆阻燃设备,防火墙、防火门完好,若防火门开启应立即将其关闭,若刚好隔断或防火墙上有洞,应立即使用防火材料将其严密封堵,防止电缆火灾进一步蔓延。

3.2.7蓄电池室内着火,应立即停止充电并使用1211或co2灭火装置进行灭火;若蓄电池室内的空调或照明开关或电缆着火,应立即将其电源切断并立即使用相应的灭火器将其扑灭。

3.2.8我厂的灰场及水源地配置有少油断路器,当少油断路器运行中灭弧室爆炸起火时,严禁使用该断路器切断电源,应使用其上一级开关立即将其电源切断,并使用1211、co2或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不得已时可用泡沫灭火器进行扑救;若灭弧室破裂,油已喷至地面时可用干沙将地面上的燃油。

3.2.9电气设备火灾,当电源切断,专业消防人员赶到后应及时移交消防人员进行,运行人员配合。

3.3报警电话及救援单位联络方式。

公司值班电话:1。

值长电话:

公司卫生站值班电话:

公司领导、中层干部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急救电话:120。

火警电话:119。

4注意事项。

报警与救援单位联系须明确的内容:

(1)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2)事故单位名称;

(3)事故现场具体位置和抢救路线;

(4)火灾严重程度;

(5)简要事故原因。

关键设备故障应急措施

1 血液供应紧张:如果省中心血站没有足够库存血液,则立即与中心血站领导进行联系,由血站领导进行协调解决,并报告科主任。遇有特殊血型的血液(如rh阴性)时,若血站没有库存,当出现rh阴性患者急需输血时,可向省血站申请输用同型或相容型冰冻红细胞。如血站确实无法解决时,要与临床科室联系,进行患者直系亲属的血型检查工作,发现与需血患者相同血型的献血人员后,及时与省血站联系进行采血,血液采集和检验要求省血站按紧急情况处理,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各项检查,保证尽快供应临床。

2发生停电时,首先与电工班进行联系,确定发生的原因和估计停电时间。若为短暂停电,有急需输血患者时,则将设备连接到备用电源(ups)进行配血试验,但不能融化血浆;如确需输用血浆,可在水浴箱内加热水调节温度达到要求后进行融化(注意监测温度),以保证临床抢救治疗。血液发出无法打印报告单时,可手工填写报告单,以保证临床输血程序正常进行。待来电后再补打报告单。

3配血离心机为配血专用离心机,出现故障后会影响交叉配血工作。当出现故障后,首先把电源关掉,5分钟后再打开电源,检查是否正常工作,如仍不正常而有急需输血者,可临时启用备用配血离心机进行配血,但要调整好离心时间和离心力。

4当融浆机出现故障时应启用备用融浆机。向备用血浆解冻箱内加入一定量的热水后,加入蒸馏水调节温度在37度以下,接上备用血浆解冻箱电源,让备用血浆解冻箱自动调节水温至37度后进行血浆融化。待设备修好后再使用原融浆机进行工作。

5输血微机管理系统故障后,无论是软件问题,还是硬件问题,首先进行重新启动,然后查看是否正常。如仍不正常,有需要紧急输血患者,则先进行手工填写输血报告单发血,待微机修好后再补打报告单。

为了保证血液、血浆储存的'质量,病人能够及时输注血液、血浆,特制定本预案。

发生停电时,首先与电工班进行联系,确定发生的原因和估计停电时间。若为短暂停电,有急需输血患者时,则将设备连接到备用电源(ups)进行配血试验,但不能融化血浆;水浴箱如确需输用血浆,可在水浴箱内加热水调节温度达到要求后进行融化(注意监测温度),以保证临床抢救治疗。血液发出无法打印报告单时,可手工填写报告单,以保证临床输血程序正常进行。待来电后再补打报告单。如果是长时间停电或存血专用冰箱、血浆专用冰柜发生故障时并且短时间内无法修复完成,为了保证血液、血浆储存的质量,及时联系血站委托其暂时为我院输血科保存血液、血浆。

配血离心机为配血专用离心机,出现故障后会影响交叉配血工作。当出现故障后,首先把电源关掉,5分钟后再打开电源,检查是否正常工作,如仍不正常而有急需输血者,可临时启用备用配血离心机进行配血,但要调整好离心时间和离心力。

当冰冻血浆解冻箱出现故障时应启用备用水浴箱。向备用水浴箱内加入一定量的蒸馏水后,调节温度在37度以下,让备用水浴箱自动调节水温至37度后进行血浆融化。待设备修好后再使用原解冻箱进行工作。

输血患者,则先进行手工填写输血报告单发血,待微机修好后再补打报告单。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特大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省质检局、省交通厅及指挥部下发的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方案。

1、电梯因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起重机、架桥机、空压机等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锅炉爆炸事故;

4、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5、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1、使用施工电梯的各项目部要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的电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因人故障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2、起重机、架压机等设备在作业中应防止触电、倾覆、履花吊的坠杆事故以及高处坠落和物击事故的发生,空压机在作业过程中应防止触电或因燃料燃尽,空磨时间过长,导致爆炸,引发大火的事故发生。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后,为防止事故扩大,锅炉的燃烧剩余应用水熄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所有阀门应迅速关闭或采取堵漏;对可燃气体和油类应用砂石或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设备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伤势严重的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泄漏中毒事故后,现场抢险人员必须佩带风面盔、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气呼吸器等进行呼吸防护,进入现场关闭所有通气阀门或采取堵漏,并将救出人员抬至通风空气新鲜处进行现场救护,中毒严重的应立即送往附近医院。火灾发生会伴有浓烟、火光,产生大量的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同时,合成纤维、橡胶、塑料等燃烧时还可能产生二氧化硫、氧化氮、氰化氢等毒气;苯、汽油等易燃液体燃烧会产生有害的苯、汽车蒸汽。因此,参与消防灭火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必须采取或掌握灭火过程中防沿防毒的基本措施:(1)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一般不要站立在着火点的下风侧,避免呼入烟气晕倒。(2)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进行扑救前,应先打开门窗。若火灾发生在地下室,消防人员灭火时还应佩戴消毒面具和氧气呼吸器,避免中毒危险。(3)发生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火灾,消防人员在扑救时一定要配备过滤式消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穿戴安全帽,防护雨鞋等。过滤式防毒面具应根据化学毒剂和有害气体的种类选用相应类型的消毒罐,该用氧气呼吸器。如空气中氧气浓度降到18%以下,毒性气体浓度在2%以上时,各种型号的滤毒罐都不起滤毒作用,应停止使用滤毒罐,该用氧气呼吸器。如果发现抢救人员有头晕、恶心、发冷等中毒症状,应立即撤离火灾现场,让其安全休息,吸取新鲜空气,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1、发生安全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报告当地质量几社监督部门及指挥部,移动式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的,还应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同时,迅速联系119、120处理事故现场。

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到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3、特大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指挥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事故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以下简称承压设备)事故处理预案如下:

本单位目前有台锅炉、台压力容器、只气瓶、类压力管道在用,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承压设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锅炉缺水、超压、汽水共腾、锅炉熄火、炉膛爆炸、受热面管爆破、燃气锅炉的回火脱火、燃油燃气锅炉火灾、压力容器超温、超压、泄漏、异常变形、异常振动等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1、成立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一)、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指挥锅炉使用部门对承压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落实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二)、组长的主要职责。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三)、副组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一)、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二)、定期对承压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承压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一)、报警:

1、承压设备发生事故,第一反应即拔打“119”火灾电话报警,并向质监局、安监局汇报。报警人员要讲清承压设备事故的单位、路名、事故发生部门、事故发生情况,讲清本人姓名、电话号码等。

2、报警完毕后,即向总经理和部门领导报告。

3、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即时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二)、应急联络机构。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公安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地址:

(三)、成立临时承压设备事故指挥部:

由总经理和有关人员选择合适部位成立指挥部,总经理为指挥长。

(四)、通报:

根据“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利用本单位的宣传工具,向本单位人员发送通报。

通报内容。

1、事故发生情况;

2、人员情绪的稳定;

3、疏散人员和救护。

(五)、疏散和救护:

1、切断受影响电源,做好消防和防毒准备,防止泄漏的易燃易暴介质爆炸;;

2、制定安全区,确定人员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3、分工明确,引导和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疏散,并做稳定情绪工作;

4、现场救护,由本单位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六)、事故现场处理:

1、如起火:须组织灭火器材,开展灭火,由义务消防队负责人为灭火指挥,并清涂炉内燃料。

2、如爆炸:首先清涂炉内燃料以及散落的燃料,防止起火和发生第二次爆炸。

(七)、安全警戒:

1、加工场外围警戒:消除路障,劝导行人撤离现场。如起火为迎接消防人员及到达现场要创造有利条件。

2、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由领导小组立即向消防指挥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移交指挥权,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调遣。

3、保护事故现场,禁上无关人员进入,并积极协助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1、积极配合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进行事后处理。

2、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3、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质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

事故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一)、本《预案》是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我单位各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救援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三)、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结识员工学习、熟悉掌握本《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发区分局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行政区域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特大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一)锅炉爆炸事故;

(二)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三)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四)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五)大型游乐设施人身伤亡事故;

(六)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固定执行。

第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关检验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在管委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成员单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快速、高效、有序的开展工作。

第七条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孙永梅。

成员:曹慧敏、童永强。

第八条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接受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和指导,配合中心组织调动本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

(二)组织检查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准备工作。

(三)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

(四)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根据变化的情况,及时提出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调整的意见,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九条电梯、大型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队伍;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重特大事故时的职责。

第十一条电梯的使用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对其电梯进行保养。

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的单位职责如下:

(一)应对其所保养电梯的日常安全运行负责;

(三)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状况、所保养电梯的技术特点制定本单位的抢险方案。

第十二条各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建立应急抢险救援机构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三条各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做到: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立即向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向市质监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责任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六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事故单位负责。

第十七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根据不同类型特种设备的性能、特点,和有可能发生的事故,不断研究、探讨,补充和完善专业应急措施,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九条分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指挥长,同时向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由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条根据指挥长的指令,立即组建现场救援组,明确现场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单位,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专家组成员接到命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第二十三条对于事故还在扩大,不能有效控制,特别是毒气泄漏事故应立即报告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有效预防、及时救援。

本预案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下称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工作的领导,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专业分队。分别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分队;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应急救援分队。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救援分队。

2、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设备事故救援分队。

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还应报告公安(110)、消防(119)、医院(120)和当地人民政府以求得紧急救助。

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1、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生严重以上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查明设备情况,调集车辆、通讯工具、抢险器材,拟定处置对策。

2、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业分队按照指挥部的安排,应迅速赶到事故发生地点,拟定事故紧急救援措施。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协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好伤员抢救工作。(2)采取妥善的措施,保护好发生事故设备的文件档案、技术资料、操作记录和数据等有关资料。(3)加强现场警戒保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进入现场人员应履行有关登记手续,防止故意破坏现场。(4)为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改变现场状况时,必须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5)消防救灾时做好路线、方位、位置的选择,尽量保持好现场原始状态。(6)不得随意改变事故现场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动或取走现场的任何物品,不得改变现场设备、管子、管件、阀门、控制或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的位置状态,以及显示数字或指针的位置等。

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公安、消防、医院等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2、及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人民政府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3、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并组织好单位停产和人员物资的疏散工作。

4、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对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生活、学习影响较大的锅炉、配电室、煤气加压站、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提供事故紧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和车辆等。

5、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由保卫处、宣传部、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分布情况。

(一)学校锅炉房、主配电室、燃油罐、气瓶间、燃气加压站、电梯等。

(二)上述危险目标分布在后勤管理处、校产总公司、实验设备处等部门。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立即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园110报告,分管校领导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校园110接到*后要立即向保卫处长汇报,保卫处长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设备的有关参数。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处理的`其他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进行人员救护和事故抢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事故现场。保卫人员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戒和维持治安秩序。

五、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学校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联络,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措施。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控制危险源。根据事故*质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造成损害的进一步扩大,需要地方有关部门给以支援的,要迅速与地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提高事故的抢险效率。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质扩散的,要尽快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文档为doc格式。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发区分局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行政区域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特大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一)锅炉爆炸事故;

(二)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三)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四)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五)大型游乐设施人身伤亡事故;

(六)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固定执行。

第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关检验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在管委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成员单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快速、高效、有序的开展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孙永梅。

成员:曹慧敏?童永强?

第八条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接受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和指导,配合中心组织调动本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

(二)组织检查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准备工作。

(三)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

(四)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根据变化的情况,及时提出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调整的意见,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三章预防和防范措施。

第九条?电梯、大型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队伍;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重特大事故时的职责。

第十一条?电梯的使用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对其电梯进行保养。

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的单位职责如下:

(一)应对其所保养电梯的日常安全运行负责;

(三)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状况、所保养电梯的技术特点制定本单位的抢险方案。

第十二条?各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建立应急抢险救援机构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三条?各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四章应对处理。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做到: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立即向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向市质监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责任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六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事故单位负责。

第十七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根据不同类型特种设备的性能、特点,和有可能发生的事故,不断研究、探讨,补充和完善专业应急措施,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九条?分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指挥长,同时向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由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条?根据指挥长的指令,立即组建现场救援组,明确现场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单位,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专家组成员接到命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第二十三条?对于事故还在扩大,不能有效控制,特别是毒气泄漏事故应立即报告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第六章指挥系统及通讯系统。

区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报警电话:2896116电话:2896116。

报警电话:12365电话:2189251。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部门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预案。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我矿特种设备有:起重机、锅炉、空压机、压力容器、叉车。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所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指挥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组建本部门应急队伍,并进行培训和演练等。

组长:机电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总

机电科长

组员:调度室

安监处

生产科

通风科

地测科

采供中心

后勤处

保安科

1、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2、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部门应当将特种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工人注意的显著位置。

7、部门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8、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1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和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

12、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部门有关负责人。

13、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的特种设备和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和设施功能齐全有效。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发现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部门力量或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把部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起重机事故应急措施

1、起重机碰撞挤压起重机在维修、吊装及运行过程中碰撞挤压作业人员时:

(1)立即停机或实施反向运行操作,应急救援现场安排专人监护空中物品或吊具,并采取防护措施。

(2)抢险救援组抢险人员穿戴必需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滑鞋等),进入危险区域救出伤员,若伤员挤压在物件中无法脱身,应采取其他必要的手段(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实施救援。

(3)医疗救护组负责救护和运送伤员。

2、起重机漏电、触电

(1)切断电源。抢险救援组迅速将起重机的总电源断开。

(2)抢险救援组抢险人员用绝缘物(棒)或木制杆件分开导电体与伤员的接触。

(3)医护人员实施人工呼吸或其他方法救护伤员并尽快转送到最近医院。

(4)总电源切断前禁止盲目施救。

(5)被困司机在起重机漏电的情况下,如未断开总电源,禁止自行移动,以避免跨步电压对人身的伤害。

(6)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服、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

3、起重机吊具或吊物伤人

(1)现场警戒和隔离。根据现场情况,警戒保卫人员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避免坠落物伤害继续扩大和无关人员影响现场救援工作。

(2)紧急通知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撤离和疏散。指挥人员用有效的通信手段(广播、话筒等)立即通知现场危险区域内的人员,警戒保卫组及时组织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人员。

(4)由抢险救援组专业抢险人员利用必要的设备设施(汽车起重机、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移开倒塌物件搜救受伤人员。

(5)医疗救护组现场应急处置后运送急救伤员到最近医院。

(6)抢险救人时,现场应有技术专家(人员)进行指导,先切断危险电源、水源、气源,撤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果已发生燃、爆事故,应同时组织安保消防组进行消防工作。在抢救的同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的危险状况(空中物品、电缆、电线、锐器、火源等)进行监控,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

(7)搜救伤员时,一般不宜使用大型机械设备,以免对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二)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措施

1、防止炉外管道爆破:

(1)加强对炉外管道的巡视,对管系振动、水击等现象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当炉外管道有漏水现象,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若不能与系统隔离进行处理时,应立即停炉。

(2)加强对导汽管、汽联络管、水联络管、下降管等炉外管道以及弯管、弯头、联箱封头等的检查工作,发现缺陷(如表面裂纹、冲刷减薄或材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3)加强对汽水系统中的高中压疏水、排污、减温水等小口径管道的管座焊缝、内壁冲刷和外表腐蚀现象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4)对过热蒸汽管道、弯管、弯头、阀门、三通等大口径部件及其相关焊缝进行定期检查。

2、防止过热器爆管:

(1)停炉检修时,对吹灰器吹扫区域周围、人孔门附近磨损情况检查。发现有明显磨损、光亮等情况,应对其管段进行测量壁厚。

(2)检查过热器区域的烟气均流装置、防磨护瓦等,防磨装置开焊、变形处应修复,缺损、脱落的要更换。

3、防止省煤器磨损爆管:

(1)检修中全面检查省煤器管,重点检查弯头部位、吹灰器周围、人孔门附近等处省煤器管的磨损,必要时应对上述管子进行壁厚测量。

(2)检查省煤器区域的防磨装置、管排的固定、夹持、吊架等,保持管排整齐。

(3)全面检查管子的局部缺陷,发现超过质量标准的应进行处理。

4、防止水冷壁管泄漏

(1)燃烧调整应保证水冷壁不结焦,防止发生高温腐蚀,在保证完全燃烧的情况下尽量减小过量空气系数。

(2)检修时重点检查喷燃器区域、吹灰器周围、底部水冷壁管的磨损情况,并对这些部位的弯头外弯处进行测量。

(3)严防锅炉缺水运行,当锅炉水位低到超过规定的极限值时,要立即灭火停炉;定期校对水位和试验高低水位报警;运行中严防锅炉超压。

(4)集控室所有汽包水位表计损坏,无法监视汽包水位时,应立即手动停炉。锅炉严禁在安全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

(5)运行人员要对承压部件经常检查,发现水冷壁管泄漏时应及时汇报和处理,防止泄漏扩大损坏其它管段。

(6)水冷壁有结焦时,必须及时打掉,打焦时应防止大块焦渣脱落。

5、防止锅炉缺、满水事故

(1)正常运行中,汽包水位控制投自动,当锅炉水位低至-300mm时,应停炉处理;当锅炉水位高至+250mm时,应立即停炉。

(2)定期进行汽包水位高、低报警试验。

6、设计、改造锅炉应遵守锅炉有关的安全规程条件要求。制造、修理、安装锅炉,严格执行工艺要求和质量检查制度。

7、搞好水质处理工作,保证锅炉用水达到标准。

8、不断加强司炉人员的正规操作,提高司炉工的操作水平和分析、判断事故的能力。为防止锅炉爆炸,遇有下列异常情况应作停炉处理:

9、遇到下列情况时立即停炉:

(1)锅炉缺水:水位在汽包水位计中消失时。

(2)锅炉满水:水位超过汽包水位计上部不见水位时。

(3)炉管爆破:不能维持正常水位或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时。

(4)燃料在燃烧室后部烟道燃烧,使排烟温度不正常升高时。

(5)所有液位计损坏。

(6)流化床结焦严重,无法维持运行时。

(7)旋风分离器或旋风筒严重磨损,造成护板或横梁烧毁。

(8)汽水管道或汽水截止门破裂,造成大量泄漏,对人身及设备安全构成威胁时。

(9)锅炉超压,安全阀拒动,对空排气门又打不开时。

(10)引风机、一次风机故障,不能维持运行时。

10、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请示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停炉。

(1)水冷壁、省煤器、过热器或减温器泄漏。

(2)承压部件张口,焊缝裂纹或管道阀门泄漏。

(3)燃烧室内与烟气接触的承压部件耐磨绝热垫层脱落。

(4)放渣、放灰管堵塞,经处理无效,难以维持运行时。

(5)给煤机设备损坏,不能维持燃烧时。

(6)给水炉水蒸汽品质或汽温超过允许值时,经处理无法恢复正常。

(7)流化床内或返料器下部结焦无法处理,难以维持运行时。

(三)空压机事故应急预案

1、空压机在允许启动之前,操作人员必须检查:

(1)主油泵运行状态,保证供油压力为0.26kg/cm2以上,若压力达不到,应在辅助油泵运行状态下打开主油泵下端的空气排除阀门,直到空气完全排净为止。

(2)确认机油加热器的动作状态,开启后供油温度上升到30℃。

(3)确认紧急停机按钮被打开。

(4)确认进口导叶2gv不在初始位置(0%open)。

(5)确认p20v放空阀没有被打开。

(6)压缩机停止状态下3段排放压力出现1kg/cm2以上时,不能启动压缩机。

(7)由于启动面板的异常,导致压缩机启动失败时,黄色灯亮,检查启动面板后,按复位键即可解除。

2、压缩机正常停机时,应先将机组卸载,再按“停机”按钮。当压缩机停机时,辅助油泵会自动启动并运行30分钟后自动停机,此时,辅助油泵不能手动停机,压缩机停止后,4分钟内不能启动。

3、空压机值班人员发现电网波动或其他原因短时间停电,造成空压机故障停机时,要迅速启动所有的螺杆空压机,并检查压力是否正常,空压机值班人员随后要电话通知电工到空压机控制室内将高压柜上的“低电压”压板解除,并按上面第一项逐项检查,待控制面板出现“允许启动”字样,得到当班值班长通知,方可进行再次启动,启动完毕后,电工要将“低电压”压板投入运行位置,待空压机正常运行10分钟,压力达到规定值时,逐台停掉所有螺杆压缩机。

4、(1)空压机岗位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出现故障停机时,确保能及时处理。

(2)螺杆压缩机常规巡检照常进行,每月必须进行开车试验,使之处于随时可以启动的热备用状态。

(四)叉车事故应急预案

1、本单位的叉车等特种设备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的分布,编制书面记录和绘制的详细分布图,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均应存档随时备查。

2、本单位叉车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

(1)叉车驾驶人员无证驾驶

(2)叉车司机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3)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出现损坏

(4)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有泄露

(5)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没有充足等。

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4、本单位根据在用设备的特点和实施应急救援的要求,配备的必要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仓库,由专人保管。

3、在本部门不能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的条件下,部门必须立即把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上报管理局安全管理办公室,进入应急响应程序。

4、部门上报管理局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要做到迅速、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5、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必须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检测与后果评估工作。部门在特大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介入,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6、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7、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对在处置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引发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所属各部门按照规定配备应急消防、安全防范等设备、器材要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器材配置合理有效。

2、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部门内部应急队伍的建设,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部门内部应急队伍的素质。

1、部门要配合单位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要努力协调资金、物资,做好事故后的人员安置以及灾后重建工作。

2、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部门要配合单位主动与当地政府、劳动部门等有关单位协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出补偿。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二、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七、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一、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一、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三、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四、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五、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六、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八、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一、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三、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四、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二、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七、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一、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一、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三、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四、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五、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六、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八、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一、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三、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四、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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