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指南(热门13篇)

时间:2023-11-26 08:47:42 作者:HT书生

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将合法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则支付租金作为回报。接下来是一些典型租赁合同的示例,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合同的结构和内容。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指南【】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丙方)。

第一条甲方房屋所在地及使用范围与设施。

第二条租赁期限经甲乙双方洽订为______年______个月即自民国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民国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每学期(六个月)新台币______元整(收款付据)乙方每年(十二个月)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纳(电灯费及自来水费另外)。

第四条租金应于每月__________以前缴纳,每次应缴_________年_______个月份,乙方不得藉词拖延。

第五条乙方应于订约时,交由甲方新台币_________万_________千元作为押租保证金,乙方如不继续承租,甲方应于乙方迁空、交还房屋后无息退还押租保证金。

第六条乙方于租期届满时,除经甲方同意继续出租外,应即日将租赁房屋诚心按照原状迁空交还甲方,不得藉词推诿或主张任何权利,如不及时迁让交还房屋时,甲方每月得向乙方请求按照租金二倍之违约金至迁还完了之日止,乙方及连带保证人丙方,绝无异议。

第七条租赁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俾利甲乙双方处置其房屋与家俬。或办理继续租赁契约。

第八条契约期间内乙方若拟迁离他处时乙方应赔偿甲方未到期之一个月房租,并应无条件将房屋照原状还甲方,甲方即同意解除契约另外招租。

第九条房屋有改装设施之必要时,乙方取得甲方之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房屋时自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十条甲方如有正当理由需进入房屋,除有紧急事故外,必须于二十四小时前通知,否则乙方得拒绝甲方进入。

第十一条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第十二条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乙方之过失致房毁损,应负损害赔偿之责。房屋因自然之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如甲方不于相当期限内修缮者,乙方得终止契约或自行修缮而且请求出租人偿还其费用或于租金中扣除。

第十三条乙方若有违约情事,至损害甲方之权益时愿听从甲方赔偿损害,如甲方因涉讼所缴纳之诉讼费,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乙方如有违背本契约各条项或损害租赁房屋等情事时丙方应连带负赔偿损害责任并愿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十五条甲乙丙各方遵守本契约各条项规定,如有违背任何条件时,甲方得定一个月以上期限通知解约收回房屋,因此乙方所受之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六条印花税各自负责,关于房屋之一切捐税由甲方负责。

第十七条本件租屋之综合所得税,若较出租前之税额增加时,其增加部分,应由乙方负责补贴,乙方绝不异议。

第十八条租赁期满迁出时,乙方所有任何家俬杂物等,若有留置不搬者,应视作废物论,任凭甲方处理,乙方绝不异议。

第十九条本租金凭单扣缴由甲乙方负责向税捐稽征机关负责缴纳。

第二十条本契约未规定之事项,悉依民法及相关法令之规定。

上开条件均为双方所同意,恐口无凭爰立本契约书参份各执乙份存执,以昭信守。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注。

本租赁契约内容仅提供学生于租屋签订契约时参考所用。

可视与房东(出租人)协议结果就契约内容增减修订。

如以本契约范例为双方签订契约内容时,请撕去虚线部分。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方法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呢?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

本辖区范围内房屋租赁的单位和个人

1. 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5.转租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6.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由居委会专职协管员负责,首先检查出租房屋状况是否良好,是否符合居住或经营生产的安全条件。然后将检查符合条件的,收齐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流管办办理。

资料齐全,即时办理

为地税代征5%的出租房屋税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关证件。

1、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1)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2)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3)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

(4)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

(5)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出租已抵押房屋的,则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2、承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1)境内个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2)本市职工、居民须有所在工作单位,或房屋单位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5)境外人土须提交护照或回乡证明;。

(6)外国或港澳地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需租用私有房屋,除须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外,还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并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定的单位代办租赁,属于外国领事馆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特种用房经理部代办租赁;属于外国、港澳地区企业代表机构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房产交易所代办租赁,须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合法资格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缴纳费用主要有房屋租赁手续费和租赁土地收益金两项,由出租人缴纳。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进行出租,应按规定予以缴纳土地收益金。

房屋租赁手续费,按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的起数,在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时予以收取。房屋租赁手续费缴纳标准:

(一)住宅。

1、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下,50元。

2、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80元。

3、房屋中有几间房分别出租的,应分别计算。

(二)非住宅。

1、1000平方米以下(含1000平方米),200元。

2、1000平方米以上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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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石家庄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实施,保障了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根据《石家庄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对出租的.房屋依法进行备案登记。

1、房屋所有权证书;。

3、承租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

新华区。

地址:康乐街1号,新华大厦710房间。

电话:86952337。

桥西区。

地址:南二环西路180号,桥西区政府北楼509。

电话:83050274。

长安区。

地址:裕华东路123号,长安区政府政务中心。

电话:85999357。

裕华区。

地址:塔南路169号,裕华区政府主楼210房间。

电话:86578053。

开发区。

地址:天山大街副69号,诺亚人力资源院207。

电话:85095018。

三、租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查看身份证明与房产证明。

租房者要注意查看房主的身份证明、户口本原件、房屋权属证明的原件,确定所租住房房主的有效身份是否与房屋权属证明上的一致。

2、签订租房合同要仔细。

租房合同中包含的内容有很多,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这些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住所;。

2)房屋的座落、面积、装饰及设施情况;。

3)用途和期限;。

4)租金及交付方式;。

5)房屋修缮责任;。

6)水费、电费、物业费、暖气费、有关税费等费用承担方式;。

7)违约责任;。

8)纠纷解决方式;。

9)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其中,一些关键性的问题,比如租金及交付方式;房屋修缮责任;水费、电费、物业费、暖气费、有关税费等费用承担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等,都需要双方提前进行权责明确,避免后期出现纠纷。

四、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2、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限制房屋出租;。

3、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

4、违章建筑;。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注:

《办法》中所提到的城市房屋租赁,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将拥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房屋的全部或部分提供给他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或以其它形式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进行租赁登记备案后,租赁行为才算合法,租赁合同才为有效合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才会受到法律保护。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单位的:

1、《房地产证》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2、改变房屋原使用功能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清地价款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个人的:产权证明(房地产证、购房合同、按揭合同等)(验原件留复印件)或街道办、居委关于产权的书面证明。

(二)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使用房屋租赁管理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合同书)。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单位的:。

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书原件。

个人的:

1、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提供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须出具经过公证或认证的证明书。

(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单位的:

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2、境外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护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个人的: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境外人士须提供护照或居留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用途为住宅的,须填写《暂住人员信息登记表》,提供20~49周岁女性计划生育证明;3、委托他人代办承租手续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五)已作为资产抵押的房屋出租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原房地产租赁合同。

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变更时,需按合同登记(备案)的要求出具资料,到房屋租赁管理所重新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指南

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市区房间。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百元整。元。

该房屋押金为(人民币)百元整。元。

第五条租赁期间房价的调整。

1、如遇到周边房租发生调整时,则甲方将相应调整租金标准。

2、甲方在调整房租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3、对于房租的调整,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乙方不能接受时,乙方应在3天之内退房。

第六条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上阶段租金到期之日提前10天预支付下一阶段的租金,并将租金打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如乙方未能在上阶段租金到期之日提前10天内预支付下一阶段的租金,甲方视乙方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按(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就行处理。

3、当月租赁时间未满10天时按半个月计算;超过10天时按一个整月计算。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1、日常的房屋及室内设施的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管理房屋及室内设施、物品的损失和维修费用,如因使用不当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就行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或所在小区内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等费用;

2、煤气费用;

3、物业管理费用;

4、其他费用。

第九条房屋押金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4、乙方交房时,应保证房屋及各设施、物品完好,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修复或补充,否则甲方将按原价3—5倍价格从押金中扣除。如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的租房款及押金。

5、租赁期限内,如甲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乙方交房时,如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时间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将扣除乙方缴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终止租赁合同。

2、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甲方将扣除乙方全部租赁金及押金。同是根据事态的严重性决定是否移交当地公安机关。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经双方共同确认认可,乙方可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一)开始租赁时的水、电、煤气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2)电表现为:度;(3)煤气表现为:度;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所欠费用加纳齐全,并得到甲方认可。

(二)甲方提供相应的说明及手册:

(1)物业管理服务协议(1份);(2)住宅使用说明书(1份);(3)业主手册(1份);(4)生活指南(1份);(5)家用燃气采暖/热水器使用说明书(1份)(含壁挂炉电源线一个)。

(三)甲方提供给乙方物品如下:

(1)入户大门钥匙把、防火门钥匙把、单元门钥匙把、管道进钥匙把;

(2)写字台一个、餐桌一张、沙发一张、茶几一个、大床(1.8米×2.0米)一张、小床(1.2米×2.0米)一张、圆凳4个、小凳2个。

(3)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如数将以上物品交予甲方。

(二)乙方应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1份及有效联系方式。

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联系电话:

账户:地址:

联系电话:居住人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20--年___月___日20--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模板

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材料,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关证件。

1、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a、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b、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c、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

d、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

e、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其中,向境内的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私有居住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公安派出机构核准发给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向境外单位或个人出租非外销批租地块上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市房地局或浦东新区规土局审核同意的《涉外租赁申请表》;出租已抵押房屋的,则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2、承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境内个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外国或港澳地区驻本市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需租用私有房屋,除须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外,还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并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定的单位代办租赁,属于外国领事馆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特种用房经理部代办租赁;属于外国、港澳地区企业代表机构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市房产交易所代办租赁。须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合法资格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模板

1、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者北京市公安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指:

a、《建筑许可证》、《红线图》,验原件留复印件。

b、《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d、拍卖竞得的房屋或法院裁决的房屋须经产权登记。

(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的证明书须经过公证或认证)。

(8)出租用途为住宅的,需提供《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2、承租人(为个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北京市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承租人(为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境外企业可提供《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留原件。

4、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事项需明确表述(境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5、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租赁备案房东必须缴税吗。

租赁备案网签备案房东是要缴税的。因为房东享有这一利益的。另外还要对于此事努力相对的酬劳,对房子备案后,依据一物一权标准,对一房子只有有一个使用权,基本上理论界和操作实务界都觉得备案具备避免一居两卖的实际效果,能够合理地防止异议,对房子备案关键是以便维护店铺买家的利益,备案针对店铺买家和商家是买卖安全性的确保。

备案是向房产管理单位线上签定后,房地产商递交合同书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得到备案号,并打印出合同格式。买家和卖家将签定并盖公章,每一份均签署。合同书签署后,经房产管理单位审批会回到一个06刚开始的9十位数备案号,表明合同书早已备案取得成功,假如早已备案取得成功,可是还不可以取得买房合同,能够让房地产商告知备案登记号,以后能够立即在网络查询到有关的备案状况。

因此经过备案登记能更好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买卖不破租赁”是我国民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只有经过登记的房屋租赁行为,才受法律保护,才能对抗第三人,否则就不受法律保护,也不能对抗第三人。

2、房屋租赁关系会产生一些权利,因此经过备案登记的合同证据效力大于未登记的,这样能在很大程度上保护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利。另外,备案登记管理机关会对经过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予以留存,这样可以很好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办理合同登记,依法纳入管理后会享受很多后续的好处,例如发生纠纷后可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协调处理,起到很好的效果。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模板

根据《操作规则》,租赁当事人签订出租合同后,应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受理中心申请租赁合同新增登记备案。此外,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租赁期限、租赁价格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到原登记备案的受理中心申请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如果租赁合同到期签订续租合同的,则申请租赁合同延续登记备案。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或到期不再续租的,则要申请租赁合同注销登记备案。

办理备案申请应到所属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交材料、填写申请书,核验通过,而且符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规定的,受理中心会当场打印并发放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并加盖专用章,统一立卷归档。备案工作完成。

市房管局网站还提供了一份合同备案申请书的示范文本及填写说明。

21世纪不动产法务总监尹新民表示,这份申请书基本沿用了旧版申请书的主要内容,但做了细化。一是房屋面积细化到了包含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居住面积三项。二是细化了备案的种类――分新增备案、变更备案、延续备案、注销备案四项,每项都有对应的填写内容。

房东担心被征税不愿备案。

目前本市的大部分房屋租赁都是通过房屋中介完成,根据操作规则,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无需另行提交租赁当事人的委托书,但应提交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不过,昨天黄浦、静安、虹口、普陀等区多家中介公司透露,“十一”后新成交的租房生意中,如果是公司租房基本都能做到备案登记,但个人租房还是有人不愿办理登记备案。主要还是房东不愿意,房东担心办理了备案手续后会被征税。

【提醒】。

备案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新备案登记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租赁合同(原件,转租的话则为转租合同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权属证明(复印件)。权属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含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经过网上备案的商品房出售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已签订房屋交接书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等。

若是办理转租备案,除了以上材料,还要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材料(原件)。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指南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指南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当事人必须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者备案。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它有效证件(留存复印件)。

1、符合条件进行合同登记的(根据情况提供下列一种资料即可),例如:

a、《房地产证》(如房地产证抵押的,出租人必须告知承租人);。

b、已开具付清房款证明的《购房合同书》;。

c、《按揭合同》(如未注明房屋面积、用途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

d、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或仲裁文书;。

e、拍卖竞得已生效的法律证明文书;。

f、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文件。

2、不符合登记条件,需要办理备案的,应提交房屋使用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出租人为个人的。

a、有效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2、出租人为单位的。

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承租人为个人的。

a、本市居民提交特区身份证;暂住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或进入特区有效证件,其中20至49岁的育龄妇女需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核验的《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境外人员提交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留证件;(以上均须留存复印件)。

2、承租人为单位的。

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c、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经过公证或认证。

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文件:

(一)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二)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文件;。

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文件:

(一)租赁当事人提交的合同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合同变更协议书或者补充协议;。

(四)已办理备案的有效合同申请办理合同登记,须提交已取得的.符合登记条件的产权资料。

(一)当事人提交注销有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申请书;。

当事人单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须提交已解除租赁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条禁止下列房屋出租:

(一)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的;。

(二)已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

(三)无房屋权利证明材料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3、房屋转租的,转租租金高于原租金的差额部分,由转租人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依据深地税发[xx]937号文件的通知:

税率分为二档:月租金小于5000,综合税率为4.1%;月租金大于等于5000,综合税率为6%。

1、出租房屋没有登记或者备案的,对出租人或者转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一次性处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并追缴房屋租赁管理费和滞纳金;对有过错的承租人或者转租人并处以约定租金百分之十的罚款。

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或者约定租金不明确的,以当年公布的房屋租赁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进行处罚。

(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三条)。

2、出租人或者转租人违反有关规定,不缴纳或者延迟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主管机关可责令缴纳,每延迟一日,按应缴纳管理费的数额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六条)。

(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三条)。

2、出租人或者转租人违反有关规定,不缴纳或者延迟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主管机关可责令缴纳,每延迟一日,按应缴纳管理费的数额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1、本指南所列要求应提交的材料,注明留存复印件的均要求核验原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均需提交原件。

2、房屋租赁当事人应使用主管机关提供的统一合同格式。出租屋业主凭产权证明到辖区租赁管理所领取空白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模板

一、办理地点: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

三、需携带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各区到对应的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2、租的房子的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因故无法一起办理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可以亲自办理,则无需提供委托书。

3、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委托书一般格式。

委托书。

兹委托xxx(身份证号:xxx)代为办理xxx(房产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相关事宜。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委托书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圆珠笔不行;

7、所有复印件都准备两套;

8、所有手写内容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圆珠笔不行。

9、准备至少65元现金,其中15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

10、自带钢笔或签字笔,各办事窗口一般都极不情愿出借签字笔;

11、24号窗口可以复印,复印费每张1元,建议提前复印好有关资料;

12、顺利的话,办理时间大概需要1.5至2个小时。

五、办理流程:

3、从25号窗口领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将该表格与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如果审定合格,缴纳50元钱,领取收件收据和缴款书收据,7天后来领取登记备案证明。如果审定不合格,详细询问并记录需要补充的材料,准备下次再来。

5、向37号窗口出示收件收据和身份证原件,签字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六、其他:

1、上海市居住证规定的住所证明必须是下面四种之一:

(1)购买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

(3)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开具的宿舍证明;

(4)借住在亲戚家的,提供亲戚的房地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开具的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需要当事人要到该房屋,对应的本区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接下来,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哪些房屋出租的时候,是需要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手续的。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属于公有的性质的房屋对外出租的时候,如果是按照规定,去执行人民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这样对外出租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手续的。如果是其它的公有性的房屋对外出租,没有按照相关的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对外出租给他人,而是自己与承租人双方一起协商房屋的租金,这个时候就要去相关部门,办理房租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房屋登记备案的手续,要按照不同的房屋性质,来做不同的处理方法。房屋可以分为住宅性房屋以及非住宅性房屋,这两种。(一)属于住宅性质的房屋,作为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出租一方当事人,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应该在三十天之内,携带相关的资料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的地点是负责社区流动人口,以及负责对出租的房屋管理的服务站,与此同时还要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对房屋的承租人,以及出租人和房屋的基本信息,都要按照实际情况去备案。(二)属于非住宅性质的房屋,作为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出租一方当事人,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应该在三十天之内,携带相关的资料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的地点是辖区的房管部门。

(一)房屋的承租人以及房屋的出租人,双方各自的身份证件,如果当事人是属于法人或者是属于其它的组织性质的,应该提供营业执照这一类证件。

(二)可以证明房屋是属于合法的一些证明文件。

(三)双方当事人一起,签订的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

(四)如果房屋是委托比人进行管理,并且由他人代为对外出租的,还要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来证明该房屋对外出租的合法行。如果房屋并不是由房主一人所有,其它的房屋所有者,还要出具同意当事人对外出租的意见证明。同样,如果房屋是由出租人一方,进行对外转租的,转租人一方与原房屋的出租人之间,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中要对转租行为允许,只有原出租人允许了,出租人的这种对外转租行为,才是合法的。如果原租赁合同当中,没有对转租的事情进行约定,就要由出租人提供原出租人同意房屋转租的相关证明资料。

(五)如果是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房屋的合法产权人,发生了死亡的情况,属于房屋的合法继承人将房屋对外进行出租,需要提供房产集成的相关证明文件。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对房东是一种约束和保护。房屋租赁备案是为了让租赁市场更加的规范,保障租赁双方利益的有效行为。房屋租赁备案可以有效避免房东一房多租的行为,也能对租客一些行为做约束而保护房东的利益。

办理房屋登记备案的手续,要按照不同的房屋性质,来做……不同的处理方法。房屋可以分为住宅性房屋以及非住宅性房屋,这两种。

(一)属于住宅性质的房屋,作为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出租一方当事人,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应该在三十天之内,携带相关的资料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的地点是负责社区流动人口,以及负责对出租的房屋管理的服务站,与此同时还要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对房屋的承租人,以及出租人和房屋的基本信息,都要按照实际情况去备案。

(二)属于非住宅性质的房屋,作为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出租一方当事人,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应该在三十天之内,携带相关的资料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的地点是辖区的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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