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建筑电气施工方案审核要点(汇总5篇)

时间:2023-10-07 08:00:45 作者:薇儿 2023年建筑电气施工方案审核要点(汇总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电气施工方案审核要点篇一

为加强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期间我县各考点和考生住宿点周边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积极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确保我县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县委、县政府6月23日召开的和平县20xx年高考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20xx年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建筑施工噪声监控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徐朝晖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加强高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监管,落实管理责任。组织人员对县城内建筑工地进行排查,并根据各工地的具体情况,落实专人负责各工地高考期间的施工现场监督。具体监督人员详见附件。

三、分时段对在建工地的施工时间进行管理,根据高考时间安排和各工地的实际,为确保高考考生的正常学习、休息时间,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全县各在建工地禁止在中午(12时至15时)和夜间(21时至次日早晨8时)进行施工作业。

四、7月6日18时至7月9日18时,全县各在建工地全天禁止开展施工作业,严禁泥头车进出工地。各商品混凝体企业停止生产及运输、供应商品混凝土。

五、根据通知要求,各建筑工地要科学安排,合理调整工期,做好高考期间建筑工地停工事宜,停工期间建设工地必须落实值班制度。

六、从7月6日至7月9日,监理单位人员必须驻守工地,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县质安站监督组要加强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

七、对未按通知要求落实停工及噪声治理的工地及企业,一律严肃追究处理。

建筑电气施工方案审核要点篇二

1、我项目部排出进度计划,按照进度计划,配制劳动力,上报材料计划;

3、工人及管理人员必须统一住在工地,集中管理。

3、制定详细的质量奖罚办法,严格按照质量奖罚办法进行质量管理。

现场总负责一人;技术总工一人;生产负责一人;

20#楼木工工长:二人

钢筋工长:一人;

砼工长(小工管理):一人;

安全员及后勤管理:一人;

25#楼木工工长:二人(同上)

29#楼(劳动力同上)

20#楼劳动力:

木工:50人

钢筋工(包括制作):22人

砼工(三栋总人数):24人

架子工(三栋总劳动力):20人

25#楼

劳动力:

1、我项目部的施工班组使用直属班组,管理一步到位;

图纸进行会审,对图纸中存在问题提前进行沟通;

放线管理:楼号定专人放线

进行周检查,每周对施工质量安全进行自检,对三栋楼进行评比,进行奖罚评比。

现场施工守则

6、根据任务要求,需加班赶进度时,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执行领导安排;

7、爱护机具、仪器、设备,杜绝野蛮施工,最大限度节约原材料,降低施工成本;

9、遵守甲方和项目组各项规章制度、施工纪律,搞好团结,互助合作。不准打架斗殴,不得寻衅闹事;如有发生,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惩罚。

10、未经允许不得改动它方施工设备,不得随便动用它方工具、仪器、材料等;

12、强化科学管理,周密计划,充分准备,不断总结,预防漏洞,力争作到按计划施工;

13、按时填写工程日志;

14、施工期间,要求施工人员上下班同进同出,禁止工人在非施工楼层出入。

施工工期保证措施

1、制订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明确进度目标,建立工期实施的目标体系,对提前完工的单位工程,进行分析、总结,推广其好的方法、好的经验;对延期完工的单位工程,要追查其延期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重新调整安排进度,将损失的工期抢回来。

2、投入满足需要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

a、人力:管理、技术力量足;操作工人人数有保证,技术熟练。

b、物力:工地所需材料要及时供应;工具设备要满足施工需要,设备能正常运转。

c、财力:保证落实工程资金。

3、要合理安排交叉作业,协调各班组、各施工作业面的关系。要紧紧围绕关键工期,要按正确的施工工序进行施工,按时完成并移交相应部份工程。

4、建立奖罚制度:对将工期提前的班组,给予一定的的经济奖励;对将工期拖延的施工班组进行处罚或更换施工班组,做到工期与经济效益挂勾。

5、协调与甲方、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各单位互相配合,对图纸上表示不明、错误或设计变更要及时提出,不能因施工图纸方面的原因拖延工期。在取得甲方、监理、设计单位的支持下,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施工进度。

6、加强质量检查工作,做到隐蔽工程验收一次通过,尽量不要返工和返修,不因质量方面的原因而影响工期。

7、合理安排操作工人施工作业表,做到连续作业,采取措施降低施工噪声,以便适当安排夜间作业。

8、做好雨季施工的防护措施,给工人配备雨衣、雨鞋等用品,将雨天对施工的影响降到最低。

施工日志的管理

1、测量放线抄平

2、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技术

3、施工管理方法

建筑电气施工方案审核要点篇三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全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政办〔2019〕11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2019〕22号)和《南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靖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2019〕15号),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村建主责、村(居)落实”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疏堵结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集中摸排在建建筑工程和已建房屋各类安全隐患,按照“全覆盖、细排查、重整治、保安全”的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分类登记入账、认真进行整治,3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一年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争取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改善城乡面貌。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全镇在建建筑工程和已建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一)在建建筑工程

2、工程参建有关责任主体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等情况;

5、加强对农村在建房屋工程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设施、围护结构及现场外脚手架、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部位和环节检查。

(二)已建房屋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属地政府或有关部门鉴定的危房;

2、未按有关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民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池塘、河道、高陡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受强降雨灾害侵袭或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房屋;

9、项目红线范围内或重点发展区域周边违规抢建的房屋;

0、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征迁,未完全拆除的。房屋;

1、农村因地灾点搬迁、危房改造等工作腾空的房屋;

2、企业因停产、改制等情况闲置的老旧厂房,工矿区临时搭盖的简易工棚、移动板房以及生活小区周边临时搭盖的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

特别是镇区及周边中心村庄等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性的自建房作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

(一)动员部署(2月28日前完成)

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本次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发动,推行媒体公示制,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强大舆论声势,提高群众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识。

(二)摸底排查(5月31日前完成)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村(居)排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查”方式,对全镇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1、排查步骤

(1)自查自纠。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3月31日前,村(居)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镇。

(2)村(居)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要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3)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实地组织抽查,并利用卫片航拍技术,将重点区域排查结果在卫片编号标记,实行比对核查。

2、排查方法。排查工作应以公安机关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为基础,抽调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村(居)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并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3、立卡建档。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全部录入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实现对整治专项行动的信息化闭环管理。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

(三)处置整治(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村(居)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各村(居)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依法强制执行,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总结提升(20xx年2月29日前完成)

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村(居)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账验收,全面评估专项行动成效,提出补缺补漏具体措施,健全长效管理制度。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村建站,负责抓好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

村建站负责牵头抓好对排查出来的“两违”建筑进行依法处置;国土所负责做好规划管控和地灾点综合防治等相关工作;农业农村办负责牵头抓好农村建房、村庄治理等相关工作;派出所做好户籍信息、二维码门牌信息、外来人口出租登记信息的对接,做好出租房治安管理等相关工作;市场监管管理所负责严格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于利用危险房屋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安办负责牵头开展专项行动督促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有关所站在此次行动中,要注重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推动解决疑难问题和重大矛盾。

(二)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可以聘请专家、有经验的退休干部参加。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村(居)进行挂牌督办,对重点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

(三)强化纪律保障。要主动作为,奋勇担当,结合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路千村”“两违”综合治理等工作,以铁的纪律抓好工作落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

(四)强化日常监管。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

(五)强化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微信、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开通公布专项行动投诉受理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举报投诉电话:xxx。

(六)强化长效管理。坚持疏堵结合,认真对待群众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各项机制,保障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规划设计引导、建材管控等制度,加强源头防范。推动“多规”衔接,保障村民建房用地及用地指标要求,强化规划管控,简化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程序。

建筑电气施工方案审核要点篇四

根据《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20xx年高考期间有关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平政办函[20xx]57号)文件要求,为有效控制高考期间考场周边建筑工地施工噪音,避免对高考考生产生影响,确保我县20xx年高考安全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结合我局对建设领域管理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20xx年高考期间考场周边在建建筑项目施工管理,细化我局各级行政管理人员相关职责,切实落实好6月7日至8日考点附近500米以内的建筑施工停工,并派员巡逻督查的任务。

成立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xx年高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吴向前同志任组长,陈兴平、胡珍平同志任副组长,李三平、李大庆、郑海军、胡高、陈梁、邓炜、林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质安站办公室(住建局三楼),李大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有关高考期间考场周边在建建筑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1、摸清底子。要求我局质安站各监督小组对全县已设为高考考场的学校周边在建项目具体位置进行现场查勘,并认真测量确认已设考场学校与在建项目直线距离,对离考场500米以内及500-1000米以内的在建项目做好记录。

2、发放通知。对高考考点附近500米以内及500-1000米以内的在建建设项目《高考期间高考考场周边在建建设项目管理通知》,进行区别化管理并严格督促落实,对未按通知要求执行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巡查。加强高考期间高考考场周边在建建设项目巡查管理,要求6月7日6时至6月8日18时,对高考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地要求全面停止施工,并安排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进行巡查,考场周边500-10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地要求限制施工,施工噪音不超过70分贝,并安排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进行巡查。

4、及时整改。对高考期间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未按照要求停工或限制施工的在建建设项目,巡查人员要立即要求停止施工或限制施工,对不配合管理的在建建设工地启动应急预案,强制其停止施工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对造成影响较大的,记不良行为记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6月7日至8日,我局高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要求全员到岗,并严格按照专人负责制进行任务分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实施管理问责制,确保高考不受影响。

2、按时到岗,认真履职。我局参与高考期间考场周边在建建筑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人员,按照具体任务分工按时到岗履职。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向领导小组组长书面请假,经批准同意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安排。

3、保持通讯,信息互通。高考期间我局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及考场周边在建建设项目巡查管理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反馈动态信息,确保及时消除影响。

建筑电气施工方案审核要点篇五

为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保证中、高考期间给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备考和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按照《攀枝花市东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高考、中考保考工作的通知》(攀东招委〔20xx〕0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中、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工地禁噪工作安排如下:

以教育部、四川省政府高考、中考报考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做好20xx年高考、中考保考工作为目标,实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加强公众监督、企业自律,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中、高考禁噪期间的建筑施工噪音扰民问题,为辖区广大中、高考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和休息环境。

(一)禁噪期限自20xx年6月1日起至6月15日止。高考时间为6月7至9日,中考时间为6月12至15日。

(二)禁噪对象为辖区内各建筑施工工地。

(三)从6月1日起到6月15日止,除应急抢险、抢修外,全区各在建工地严禁超时限施工作业,中午(12:30—14:30),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作业。

(四)高考期间(6月7日上午8:00—9日下午17:00)、中考期间(6月12日上午8:00—15日下午17:00)各考点及居民区周边禁止产生噪音的施工作业。

(一)各施工单位要按照通知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和巡查,合理安排施工工期,禁噪期间,各单位严禁超时限施工作业,杜绝噪音扰民现象的发生。如遇不可抗力的紧急抢险和救护等特殊情况,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出具、办理的允许夜间超时作业的许可证明,并提前公告附近居民。

(二)银江镇、各街道办应加大宣传,发布禁噪公告,收集辖区内建筑施工噪声扰民投诉舆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建筑施工工地进行监督管理。

(三)区住建局负责向辖区内各建筑施工工地开展中高考禁噪宣传动员工作,要求各建筑工地调整作业安排,减少生产作业班次和作业量,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减少噪声排放。禁噪期间,所有建筑工地禁止夜间进行施工作业。发现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现象,及时制止并对违法单位和个人予以依法查处。

(四)禁噪工作期间,我局将联合区住建局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巡查力度,不定时开展昼夜巡查。同时,我局将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守,对群众投诉处理不过夜,确保考生有安静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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