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方案(精选5篇)

时间:2023-09-14 07:28:22 作者:翰墨 最新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方案(精选5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方案篇一

(一) 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职校在全县脱贫奔小康工作动员大会之后,就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按照县脱贫奔小康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成立了以校长刘楚儒为组长的脱贫奔小康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工作专班,对二个帮扶村进行了全面细致地走访调查,进一步了解实际情况,边分析具体问题,边帮助解决难题。通过调查,掌握了大量详实的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脱贫奔小康工作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深入人心

根据县脱贫奔小康试点办鹤试点办[20xx]4号《关于印发20xx年保障民生解八难加快脱贫奔小康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四进四送四访、结对帮扶共建”主题活动,同时,大力宣传脱贫奔小康的有关政策和办法,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精心组织,科学规划

在原为民解八难建设新农村规划的基础上,今年又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彻底的调查摸底。认真组织修订、科学制定了《五里乡红渔村脱贫奔小康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五里乡陈家村脱贫奔小康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正在进一步完善。

一是精神帮扶,为村民树立信心。针对一些缺乏信心和勇气的帮扶户,我们着重强化教育手段,突出重点,采取走访谈心,交朋友等方法,帮助他们振奋精神,树立信心,抓住机遇,早日脱贫。

二是定向帮扶,为村民解决实际问题。针对村民子女上学难,20xx年至20xx学年度学校为红渔、陈家两村村民子女减免学费二万多元,协助解决村民。

三是重点帮扶,集中资金解决行路难。针对陈家、红渔村的一些重大问题和困难,我们集中力量,采取集中资金重点帮扶两村修路,为民解八难,建设新农村二年多来,为两村修通组级公路共扶持资金四万多元。

四是项目开发帮扶,解决自身造血功能。我们把开发帮扶项目作为帮扶中的重中之重,以增强“造血”功能为主,狠抓了项目建设工作,并协助寻求优愚政策,鼓励和扶持村级项目建设。

五是科技帮扶,开展农户实用技术培训。通过举办实用技能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村民的劳动技能,为村民免费开展技术技能培训二期,让农户抓住机遇,利用帮扶资金把雪球滚大,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六是进村入户,开展生育文明三级联创工作和推行脱贫奔小康建卡到户工作。进村入户,完成计划生育五项工作,十一项责任指标。根据村级总体发展规划,结合村民自身实际,与村委会成员一道,家家到户户落,把《鹤峰县脱贫奔小康农户规划卡》发到了农户手中,指导农户填写,并督促农户按照自己的规划逐步实施脱贫奔小康的目标。

存在的问题:

1 、领导重视,但工作队员中少数人对脱贫奔小康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思想认识没有提高到相应的程度,不能够积极主动地想办法。

2 、农户自身的懒惰思想使脱贫奔小康难度加大。部分农户缺乏自信心,不主动寻找脱贫门路,瞻前顾后,害怕亏本,没有足够的勇气走向市场,形成了一种靠等帮扶单位的惰性思想。

3 、少部分农户没有稳定脱贫的硬件项目和收入来源,缺少生产技术,给脱贫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4 、对脱贫帮扶工作认识片面,认为帮扶工作就是给钱给物,不谋求长远发展,使帮扶工作成效不够显著。

改进措施:

1 、坚持脱贫帮扶指导,大力提高帮扶成效。

2 、立足实际,突出抓好各龙头产业,形成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大户,大户带帮扶户,帮扶户带贫困户的链条式良性循环系统,使贫、特困户尽快脱贫致富。

3 、充发发挥能人辐射效应,能人效应是带动贫、特困户发展经济的向导和示范,要采取多渠道,对土生土长的致富能人的经验进行总结,通过现身说教,举办致富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影响、带动贫、特困户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拓宽发展思路,开发内在潜力,创造致富条件。

4 、强化科技扶贫,努力提高村民自身素质。提高村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特别是发挥一技之长,是增加农户经济收入的重要措施。

5 、进一步加强对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书记、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帮扶工作机制,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出发,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把脱贫奔小康帮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方案篇二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xx〕142号)精神,市政府将我县部分镇作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25”连片试点。为扎实推进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按照“组织机构网格化、源头管理精细化、基础设施刚性化、宣传教育层级化”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镇参与、村组联动”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联合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农村道路管理三级网络的机构、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到实处。至20xx年6月底,全县农村道路力争达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环境不断改善、交通事故持续下降”的目标。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城关镇、涧池镇、平梁镇、蒲溪镇、漩涡镇、汉阳镇等7个镇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25”连片试点工作;将316国道汉阴段作为国道“122”模式示范路进行试点。试点期限从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30日止。

(一)在每条农村道路出入口建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并落实1-2名责任心强的村组干部任劝导员;在每条农村道路出入口设安全门,如遇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关闭安全门;试点路段的所有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和学校、幼儿园门口、人口密集区域等路段,均要设置反光镜、防撞墙、防撞墩、防护栏、减速带等安全设施,并增加让行、减速标志标线以及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禁令标志。

(二)各镇按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联合管理模式要求,全面落实五项机制,即落实联合检查和联合监管执法机制,落实山区农村道路养护和隐患排查机制,落实山区农村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和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投入保障机制。

(三)将高速公路“122”联勤联动模式延伸至316国道汉阴段进行试点,落实相关机构,健全机制,总结形成国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

(一)宣传发动(20xx年4月中旬前)。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成立工作机构,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在试点路段全面开展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应工作台账。

(二)组织实施(20xx年5月底前)。围绕试点工作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安保设施配套、综合执法整治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建立完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对无牌无证车辆进行管理和教育,整治非法营运面包车、出租车、摩托车,严禁非法营运行为。安保设施、安全门、劝导站等全部按要求建设到位,标准统一、整齐划一。

(三)总结检查(20xx年6月底前)。对照试点实施方案,进行查漏补缺,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样板工程。

(一)由县交警大队、县公路段、县交通局负责将高速公路“122”联勤联动模式延伸至316国道汉阴段,全面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巡查检查,对排查的安全隐患分类建档立卡,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治理。县公路段负责对316国道汉阴段存在的安保设施、基础建设、绿化、标志标牌缺损等隐患进行建设维护,对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发现的路段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县交通局负责配合市交通局对7个试点镇的农村道路筹集资金落实防护设施,即建立标志公示牌、转弯凸镜、警示标志牌、减速带、防护柱、安全门等(具体详见附件)。负责协调解决涉及试点镇与村道相连的县乡道路安保设施建设。

(三)县交警大队负责配合市交警支队对7个试点镇农村道路筹集资金建劝导站,配备协管员,为协管员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落实一个协管员一部通讯设备、一套装备(一套服装、一件反光背心、一只交通指挥棒)、一块牌子(劝导站牌和劝导员胸牌)经费。

(四)县财政局负责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125”联合管理模式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落实协管员工资报酬,不足部分由各镇自筹。

(五)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组织项目实施,保障项目建设环境。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黄邦平任组长,县财政、人社、交通、交警、公路段、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和城关镇、涧池镇、平梁镇、蒲溪镇、漩涡镇、汉阳镇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汉阴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管理模式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李增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试点日常工作。各单位主管领导要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管理效果到位,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多策并举,扎实推进。各镇和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倒排工作日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进度要求,严格按照期限、进度、内容,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试点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责任考核体系,实施定量和定性考核,定期对各镇、各职能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镇、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四)强化宣传,主动创新。县委宣传部、文广旅游、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和各镇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试点工作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各镇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探索创新,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方案篇三

一、养护生产:

1、好路率:完成平均好路率,超市局计划个百分点。

2、养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根据市局要求,对巡路保洁制度、绿化管理制度、小修挖补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修订,并按时对各道班进行旬检查、月评比,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

(3)、养护工程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市局规定的规程进行施工,设专人管理,对每个坑槽现场分析病害原因,当场填写一坑一卡,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理,并做好试模的抽检工作,工程合格率达100。

(4)、组织施工队伍重点对坡头大街、留庄至马住段的水泥路面严重断板进行修复;对郭木线周庄路口至留庄路面沉陷、翻浆,邵吉线吉利交界沉陷、轵城西大街石口路面沉陷、翻浆进行挖补,共计回填高标号混泥土面板,低标号砼基层,修补坑槽,并对沿线损坏的边沟、挡墙进行修复,共计浆砌。

(5)、组织施工队伍对坡头大街水泥面板进行灌缝处理,共计6429m;对留养至庙后段边沟、挡墙3cm边缘进行修复,共计6797m,并对郭木线沿线8处候车厅进行路面硬化。

(6)、做好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到无丢失损毁,设备完好率达到95,利用率达到78以上。

3、绿化工程:

(1)、加大沿线绿化的新植、补植工作,对留养十路口两侧进行绿化,对郭木线留养至坡头段缺少的柏树、月季、雪松、黄杨枝进行补栽,对获轵路缺少的大叶女贞、黄杨枝进行补植,共计栽植柏树369棵,大叶女贞105棵,黄杨枝1613棵,雪松4棵,金丝柳24棵。

(2)、为迎接“五一”黄金周,组织绿化队对沿线苗木进行修剪、浇水,对全线爬山虎进行牵引、除草、施肥,同时做好各种苗木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对沿线月季、红花草、百日红、白三叶等花灌木进行打药防治,确保绿化苗木长势良好。

(3)、为提高整体绿化效果,全力服务创建工作,对留养至环城路口的草坪进行了更换。

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全体职工纷纷表示,要不断增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继续保持和发扬我们公路系统的好作风和好传统,全面养护,保障公路畅、洁、绿、美,给广大司乘人员提供安全畅通的工作环境。

2、按照局党委的部署,扎实推进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为了使作风整顿活动不走过场,确实起到鞭策作用,该处紧紧围绕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劳动纪律和法纪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强化管理、改进作风”的整顿思路,深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3、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申报王屋山世界地质公园工作中,我公司把创申工作与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人人为创卫,创卫为人人”为目标,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服务创卫”的要求,在全体职工中相继开展了岗位大练兵、卫生大扫除、《健康知识与健康行为》知识竞赛等活动,在全系统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创建氛围,以实际行动为全市创卫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4、为改善庭院环境,对大院大门、果皮箱、水塔、交调楼楼梯、餐厅柜等全部进行了刷漆,职工工作环境焕然一新。

6、积极开展争创“五好党支部”、“五星级党员”以及党员联职等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河南省公路系统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落实各项经费到位,按时兑现承包经费,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都得到了进一步落实。

7、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公司把安全工作做为头等大事来抓,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订严格的安全生产措施。定期进行车辆驾驶、防盗、桥梁、涵洞等检查,根除各类事故隐患,认真做好安全记录,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出安全板报,悬挂安全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从而确保了我处的安全事故“零记录”。

一、养护工作

3、组织施工队伍对郭木线坡头至连地段水泥路面严重断板进行修复,对留养至留庄段沥青路面上出现的沉陷、翻浆进行挖补,施工中严格管理,确保养护工程质量。

4、组织人员对郭木线留养至留庄段、获轵路绮里至留养段沥青路面裂缝进行灌缝,对郭木线留庄连地段水泥路面进行灌缝。

5、与市局养护科结合对庙后至坡头段边沟、挡墙3cm边缘进行修复,并及时对沿线撞坏的边沟、挡墙进行修复。

6、认真挑选人员,做好市局举办的公路养护技术选拔赛活动,确保取得好成绩。

7、组织人员对全线爬山虎进行一次高标准牵引、除草,对长势不旺的爬山虎进行浇水、施肥;对沿线生病虫害的月季、花草进行打药防治,对翟庄花池小品,沿线黄杨球、黄杨枝、垂柳等苗木进行修剪;对翟庄、狄沟两处喷播绿化挡墙上新植爬山虎,提高绿化整体效果。

二、精神文明建设:

1、继续扎实搞好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努力建立纪律作风整顿的长效机制。

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方案篇四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13〕60号),切实加强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省政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六项重点工作之一。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县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主责主抓,充分发挥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交管办”)的统筹牵头作用,发动组织村社劝导员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做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依托乡(镇)公安派出所,整合执法力量,加强农村道路管控,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落实、管理制度完善、经费保障到位、考评考核逗硬的格局。

2.乡镇交管办建设标准;

9.重点村设立劝导点及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规定;

10.农村客运发展总体规划。

(二)操作实施层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负总责”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州)人民政府的设计规划,结合本辖区实际,制订有针对性、具体、全面的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抓好落实,强化检查,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三)执行落实层面。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主责主抓”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和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机动车及驾驶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等基础工作台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组织村社劝导员开展劝导工作。乡(镇)交管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依托公安派出所,整合执勤执法力量,有效管控农村道路,同时对货物装载场地实施监管。

(一)落实专门机构。每个乡(镇)要建立健全交管办,并安排专门办公场所。

(二)落实专职人员。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辖区乡(镇)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按三类(下同)划分,落实乡(镇)交管办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一类乡(镇)不少于5人,二类乡(镇)不少于4人,三类乡(镇)不少于3人。

(三)落实专项经费。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要给予乡(镇)基本工作经费保障,并纳入财政预算。一类乡(镇)不低于5万元,二类乡(镇)不低于3万元,三类乡(镇)不低于2万元。乡(镇)交管办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基本经费和劝导员补贴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四)落实专门装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为乡(镇)交管办配置必需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乡(镇)人民政府要为交管办的日常办公和执勤执法提供保障。

(五)落实劝导人员。村委会干部要负责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重点村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不少于2人,并设立劝导点,其他村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不少于1人。

(一)加强督导检查。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总体部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不落实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建设标准对所有乡(镇)交管办进行验收。

(二)召开联席会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管理措施。

(三)实行定点联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对乡(镇)实行定点联系和业务工作指导。

(四)开展宣传教育。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利用媒体宣传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针对农村特点,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五)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市、区)整治办”)要经常对交管办建立的基础工作台账、农村道路执勤执法、重点村劝导点和劝导员开展劝导、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定点联系和业务指导等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整治办”)、市(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州)整治办”)不定时深入乡(镇)和劝导点进行暗访抽查。

(六)推广经验做法。市(州)整治办要适时总结、提炼、固化农村道路执勤执法经验做法和管理模式,并组织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

(七)设立工作专栏。市(州)整治办应在公安交警部门信息网设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栏,适时发布工作开展情况信息。

(八)实行每月通报。市(州)整治办每月对本市(州)工作开展和机制运行情况进行小结,于当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上报省整治办。省整治办参考各市(州)上报的工作小结,结合查阅专栏和日常暗访的情况进行通报。

(一)对县(市、区)实行每月考评。县(市、区)整治办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全面、客观地对本县(市、区)当月工作情况进行小结考评,上报市(州)整治办。

(二)对市(州)实行季度考评。市(州)整治办每季度末,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对各县(市、区)季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并结合本市(州)季度工作情况上报省整治办。

(三)实行季度排名通报。省整治办参考各市(州)考核情况,通过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结合每月通报和暗访情况,对各市(州)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排名通报。

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方案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方便农村群众出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 规定,结合雅安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各司其职,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管理机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农村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三条 雅安市境内涉及农村道路交通活动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辖区内的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妨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

第二章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职责

第六条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县(区)长为具体责任人;乡(镇)人民政 府负责本乡(镇)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乡(镇)长为第二责任人,具体工作由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实施。公安、 交通、农业(农机)、安监等部门按各自职责,依法实施委托执法,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第七条 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全力抓好农村交通安全。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川办发〔2015〕7号)的规定,对乡(镇) 安全专管人员的编制、人员、经费进行逐乡(镇)核定落实到位。督促乡(镇)政府切实履行好本地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对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确定专人 负责,责任到人。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示范乡(镇)和交通安全文明村(校、单位)的建设,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并依托这些载体,把交通安全管理的措施落实到 辖区每个单位、岗位和从业人员。

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本辖区交通安全的综合管理和督促检查,切实做好辖区机动车及驾驶员基础台账的建立,杜绝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 驶。经交通、公安交-警、农业(农机)等部门的委托或授权,负责辖区的农村客运发车站(点)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辖区内农村道路安全巡查。

县(区)公安机关负责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的车辆牌证、驾驶证的核发及审验和管理,指导各乡(镇)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同时对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及时依法实施强制措施。

县(区)交通部门负责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合理安排运力,切实解决农民乘车难的问题,加强农村客运的管理;负责客运车辆技术管理;负责指导对县(区)、 乡、村道路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和安装,对危桥险路隐患的整治;负责营运驾驶员的运输知识培训、考核、发放有关证件等工作。

县(区)农业(农机)部门应加强对农村道路上行驶的农机车辆的安全监管,履行对拖拉机牌证及驾驶证的核发、审验、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职能,杜绝给未进公告目录的拖拉机核发牌证。

第八条 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实施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进行日常巡查和路面管控,查处并纠正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两轮、三轮摩托 车)、货运汽车、自用车等车辆从事非法客运、超速、超载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村短途客运市场。乡(镇)人民政府要定期召集所辖部门召开道路交通安全 管理工作会,总结、安排、部署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指导各村(社)组建立健全机动车安全联组和驾驶员安全协会,确保有效开展工 作。

第三章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障

第九条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川办发〔2015〕7号)的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设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乡(镇)长担任主任,分管副乡(镇)长为副主任,相关所、室负责人为成员。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本乡(镇)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本乡(镇) 所属的公安派出所负责交通安全的民-警、农机(农业)、安监等人员全数作为安办工作专兼职人员。在专兼职人员中安排不少于2人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并由公安机 关聘为协警人员。

把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村民自治,制订文明公约。各村确定一名安全协管员,县(区)财政出资发放工作补贴,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等安全信息收集、报告,协助管理处置道路交通等安全及突发事件。

第十条 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工作经费统一纳入县(区)乡(镇)财政预算。县(区)财政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1万元预算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工 作经费;按专职人员每月300元预算乡(镇)安监人员安全检查防护补助;按实际需要聘用安全协管员,其补助经费按每月100-150元纳入财政专项资金安 排。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应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必备的办公、通讯等设备。

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装备和设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统一通过县(区)政府财政预算,统一采购,统一配备工作用车、通讯工具、服装等。

第十一条 公安、交通等部门可以制作统一的委托书,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对下列违法违章行为予以检查和纠正,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按委托权限依法处理。

(一)客运车辆、自用载人车辆超载;

(三)拼装车、报废车、“三无”车违章上路行驶;

(五)违法占道。

接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协助委托部门管理本辖区内的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村民、交通参与者及交通违法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 法 规教育和学习,制止并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好交通秩序。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的执法行为应当负责监督、指导,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对县(区)、乡(镇)政府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把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完善任务作为民生目标纳入对各县(区)政府的考 核。市政府重点考核县(区)政府落实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的情况,开展农村道路隐患排查的情况,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完善任务完成情 况等。

市安办、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牵头,每年不定期对县(区)、乡(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第十三条 农村道路应具备和保持车辆安全通行的必备条件,其维护保养及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应制度化,实行县道县(区)管、乡道乡(镇)管、村道村管。

政府对筹资、投资参与农村道路的改、扩建应予以大力支持。

交通、农业(农机)部门应当加大农村道路投资,加强对农村机耕道建设的规划、施工、维护和安全管理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积极帮助农村加快道路建设。

第十四条 新、改、扩建农村公路,道路建设与安全设施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同步开展安全设施设计、落实安全设施投入资金的农村道路,不得新、改、扩建。安全设施投入资金,市、县(区)财政给予配套补助解决。

凡已投入使用的农村道路必须在2015年以前设置和完善交通标志、标牌及其它交通安全设施。县(区)政府要制订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规划,作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投入项目,逐年在财政预算中落实配套资金。

第十五条 对路况恶化等不适宜车辆继续通行的路段,公安、交通和乡(镇)管理部门应及时报告当地县(区)政府采取措施,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维修,排除隐患。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路主管部门批准,不准占用农村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进行集市贸易和其它妨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第十七条 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农村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进行爆破、采矿、施工作业;不准在农村道路上挖沟引水、打场晒粮、放养家畜、堆肥、倾倒废弃物等。

第五章 农村客运安全

第十八条 发展农村客运,必须坚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经济、便捷的交通运输服务为前提,以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出行需要为出发点。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本乡 (镇)实际,主动提出本乡(镇)开行客运线路可行性方案,经县(区)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确认符合安全运行条件后,将具体开行线路、投放车辆数量、车 型、经营方式、安全保障制度等,报有关部门按其职责许可实施,并报相关市级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各县(区)交通部门在新增农村短途客运线路时,要严把客运市场准入关,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线路审批的重要依据,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第二十条 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发班管理,严禁晚上7时后至次日凌晨6时前安排客运班次,严厉查处不按核定线路运行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路面监管、巡查,严厉打击农村客运车辆夜间在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运行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县(区)交通部门应根据各地农村道路状况、客流分布、出行习惯、经济条件等特点,在运力投放之前应认真调查、论证,投入数量要恰当,车辆档次可根据农村经济发展逐步提高。

第六章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二条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应多样化,报刊、电视、广播、会议、宣传资料、宣传车、标语、文艺节目、录音录像、创建交通安全村(校)等一切有利于提高广大农村 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的方式均鼓励采用。雅安日报社和市、县(区)及乡(镇)电视广播,要开辟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栏目,定期刊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第二十三条 公安、交通、农业(农机)等部门除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外,应积极主动指导,并向媒体、乡村、学校提供交通安全教育资料素材。

第二十四条 教育部门要抓好农村中小学校创建交通安全学校活动,把交通安全教育列入教学内容,经常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第二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及村组是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主体,要把交通安全教育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之中;要经常组织本辖区驾驶员、车主开展交 通安全教育学习;要在主要道路、学校、场镇、车站、码头及人口密集场所开设张贴永久性宣传标语牌、栏,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由相关执法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和《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指农村道路是指县道、乡道和通村通组道路。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职责 

第三章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障 

纠正,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按委托权限依法处理。 

(一)客运车辆、自用载人车辆超载; 

(三)拼装车、报废车、“三无”车违章上路行驶;   

(五)违法占道。 

第五章 农村客运安全 

第六章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所指农村道路是指县道、镇道和通村通组道路。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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