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实施方案(通用15篇)

时间:2023-11-25 20:14:18 作者:琴心月 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实施方案(通用15篇)

实施方案应该具备可行性和针对性,团队成员需要清楚地了解该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希望这些实施方案案例能够激发我们的创造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

《准则》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准则》是共产党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和基本修养规范。作为一名央企党员干部,我深刻理解和体会其中所得。

一、思想上有了更高的认识。

德法相济才能标本兼治。如果说,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那么纪律的生命就在于遵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共计八条,前四条是针对所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要求所有党员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后四条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准则》虽是党内的法规,但坚持的是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虽然只有八条,但紧扣的是廉洁自律主题,围绕的是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

《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既有德法相济的温度,更有标本兼治的力度。廉洁自律准则是针对从政道德伦理提出的高标准要求,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要求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甘于奉献等。并首次在党的规章中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廉洁自律准则比党纪的标准更高,高于纪律严于纪律。党员干部的行为即使没有违_纪国法,达不到党纪处分的标准,但是有可能违背了廉洁自律准则,不符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要求。

王岐山同志说: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准则》第一句就是: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这就是我们要坚持的“高线”。《准则》内容8条,又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这就是我们要守住的“底线”。

二、实践中有了鲜明的是非观。

实际工作生活中,进一步认识到党员自身的廉洁自律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我们党员、干部绝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地位所决定的。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真正把各项要求刻印在自己心上,真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要做到“知”与“行”结合。

贯彻落实《准则》,首先必须抓好对《准则》的宣传学习,要逐条逐条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四、落实《准则》,立足于本职工作。

联系到本身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工作调研,及时为正确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首先,坚持党性锻炼,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要进一步牢固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维护职业尊严,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要掌握时代脉搏,弘扬时代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时时刻刻都以法规、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忠实履行职能。

其次,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要切实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树立严肃纪律,依法治企的观念,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的发生。加强对《准则》的学习和掌握,正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并严格按照《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自我约束。

五、要做到“自律”与“他律”结合。

《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大量的资源和权力主要掌握在党员领导干部手中,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律”上下功夫。要做到自律,首先要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遵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而对于少数不能自觉遵守《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还需要加强监督检查,辅以“他律”。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从而自觉遵守《准则》。

六、要干净干事,甘当执行的表率。

一是要求上要自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准则》标准来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做好表率,自觉做到“五个‘实’字”:敢说实话、善谋实事、勇报实情、脚踏实地、能干实政。

二是形象上要自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培养高尚情操,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五个不说”:不切实际的套话不说,无事实依据的空话不说,伤感情、闹意气的刺话不说,不利于工作的废话不说,不能办到的大话不说,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三是思想上要自省。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工作以上限为标准,生活以下限为尺度,做到“五个不当”:立党为公、一心为民,不当“糊涂干部”;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不当“平庸干部”;清正廉洁,干净干事,不当“私心干部”;防微杜渐,洁身自好,不当“自由干部”;敢于负责,甘心负重,不当“甩手干部”。

四是纪律上要自警。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做到“五个不动”:不拿不该拿的东西,不得不该得的实惠,不去不应去的地方,不想不应想的待遇,不做不准做的事情,守住道德的底线,筑牢思想的防线,做坚守《准则》的模范。

五是工作上要自励。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职责,做到“五个不让”:不让工作延误,不让差错出现,不让来者冷落,不让歪风滋生,不让形象受损。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责任型、廉洁型政府,在本职岗位上为推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七、要做到“勤小物,治其微”

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准则》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总之,通过反复学习,我认为,《准则》就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甘露,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工作指南。我们一定要时刻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作为一名央企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我将以《准则》严格自律,同时,对照《准则》做好他律,监督管理好我们身边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准则》的要求,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准则》的执行力度,为潭电公司的经营健康和谐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与员工一道,共同筑成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防洪大堤。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读本心得

《廉政准则》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司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实施。

二、利用公司媒介进行广泛宣传。

采取多种形式,例如公司板报、公司网站、公司报纸、杂志等宣传媒介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要依据《廉政准则》,认真分析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鼓励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

要求领导干部时时刻刻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坚决反对挥霍公款、奢侈浪费的歪风。

四、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要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

文档为doc格式。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简称《廉政准则》)首次以党内法规已颁布执行。《廉政准则》的颁布,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在新的发展阶段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重要基础。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用实际行动践行《廉政准则》,自觉在学习实践《廉政准则》上甘当“三个表率”,做到标准上高于一般干部、行动上先于一般干部、要求上严于一般干部。

一、要真学真懂,甘当学习的表率。

我们贯彻实施《廉政准则》,首先要学习、熟知《廉政准则》。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必要性,全面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廉政准则》的学习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结合起来,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结合起来,一是要通过网络、专刊、标语、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积极营造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二是要采取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支部学习会、举办专题讲座、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坚守《廉政准则》的模范作用,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把《廉政准则》落到实处。三是要把《廉政准则》纳入党校教学计划,通过研读原文、宣讲辅导、讨论交流等,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贯彻落实《廉政准则》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要干净干事,甘当执行的表率。

一是要求上要自严。《廉政准则》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用52个“不准”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52个“不准”来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做好表率,自觉做到“五个‘实’字”:敢说实话、善谋实事、勇报实情、脚踏实地、能干实政。二是形象上要自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培养高尚情操,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五个不说”:不切实际的套话不说,无事实依据的空话不说,伤感情、闹意气的刺话不说,不利于工作的废话不说,不能办到的大话不说,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三是思想上要自省。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工作以上限为标准,生活以下限为尺度,做到“五个不当”:立党为公、一心为民,不当“糊涂干部”;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不当“平庸干部”;清正廉洁,干净干事,不当“私心干部”;防微杜渐,洁身自好,不当“自由干部”;敢于负责,甘心负重,不当“甩手干部”。四是纪律上要自警。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做到“五个不动”:不拿不该拿的东西,不得不该得的实惠,不去不应去的地方,不想不应想的待遇,不做不准做的事情,守住道德的底线,筑牢思想的防线,做坚守《廉政准则》的模范。五是工作上要自励。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职责,做到“五个不让”:不让工作延误,不让差错出现,不让来者冷落,不让歪风滋生,不让形象受损。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责任型、廉洁型政府,在本职岗位上为推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要从严要求,甘当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要自觉接受监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淡化“官念”,去掉“官气”,把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发挥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干部考察考核等党内监督制度的作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真心诚意地听取批评意见,并认真地加以改进和纠正,切实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维护《廉政准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与此同时,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严肃纪律,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一定要果断、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廉政准则》的权威。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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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从政,若无“紧箍咒”,权力就会随心所欲地延伸,****就会如影随形地滋生。中央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针对一些领导干部身上出现的新****行为,再结合一些传统的****行为,重新量身打造了新的“紧箍咒”,以全方位多角度地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出台如此明确而细致的标准,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有了更为严格的行为准则和标尺,体现了中央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指出:一个好干部,可以带出一个地方的好风气。当前,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我认为必须从“高、宽、严、实”四字入手,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高”,就是“高标准选拔”,始终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首”的选人用人准则。“选人用人责任重于泰山”。百行德为首,德为官之魂。当前,我市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这就要求我们在坚持德才兼备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干部选任制度改革。《廉政准则》第四条明确指出,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列出了“八个不准”。为此,我们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突出党员领导干部破解发展瓶颈、推动转型升级、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等方面的能力,努力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重点加大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今年我们将继续拿出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位和班子中的结构性空缺职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今后机关中层以下职位除特殊岗位外,坚持以竞争上岗为主要形式,不断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在提拔干部总数中的比例。不断探索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方式方法,突出岗位特点,注重实际能力,优化程序设计,借鉴现代人才测评技术,不断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质量。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跳出“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圈子,公开提名信息,实行岗位预告,扩大提名主体,实行署名提名,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方式,正确分析和合理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结果,进一步加大治理拉票贿选的力度,努力提高干部工作透明度。注重从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也要从履行岗位职责和日常生活表现中鉴别干部的德,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培养、选拔干部。加大选拔培养年轻干部的力度,严把政治素质关,对后备干部实行滚动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宽”,就是“宽渠道培养”,努力形成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实践提升”的培养锻炼格局。党的组织部门肩负着对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担,更无可避免地担负着教育和培养干部的职责。而这种责任和义务的体现,就是创造条件让每一个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才干、奉献社会。众所皆知,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运用单一的手段,难以培养出适应新形势的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组织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培养,努力在拓宽干部实践锻炼平台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专题研讨、领导班子定期务虚会、在职党员干部自学和干部理论学习考核等制度,努力将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突出抓好以“二三四五”模式,打造干部教育培训的“如皋品牌”,持续做优做亮“雉水讲坛”、“雉水在线”网上学习测试平台两大载体,拓展市内外党校、国内外高校、经济发达地区三类实践培训基地,创设党性教育和作风锤炼、领导科学(来源:文秘114)与创新思维、实践调研与经验借鉴、成果展示与实战磨炼四大培训模块,强化学风培养、自主管理、互动交流、跟踪考察、结果运用五项举措,不断提升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的质效。实施“千名干部培训工程”,分类举办领导干部境外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以及城建规划、园区建设、服务外包专题培训班等主体班次,着力提高各级干部引领科学发展、服务转型升级、维护社会和谐的本领。全面推行年轻干部“上挂、下派”的综合培养锻炼机制,积极构建年轻干部快速成长的绿色通道。注重把高学历人才、优秀村支书、大学生“村官”纳入实践锻炼范围,选派年轻干部到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城市建设、信访维稳一线实践锻炼,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努力构建思想上有引导、作风上有身教、工作上有辅导、生活上有帮带的培养锻炼格局。

“严”,就是“严要求管理”,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严格管理、人文关怀”的监督管理机制。胡****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明确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特别注重言行细节。《12这是篇好文章,涉及到干部、领导干部、选拔、培养、党员、努力、不断、实践等方面,觉得好就按ctrl+d收藏下。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区纪委关于在全区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本人深刻领会以《廉政准则》为依据,逐条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按照《廉政准则》的“八个禁止”、“52个不准”以及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深入查找自身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不足和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现将自查自纠的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

导干部,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不是用来谋取私利的工具,要时刻把国家的利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干干净净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二是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强有力的外部监督既是阻止贪欲产生的“挡箭牌”,也是刺穿贪欲的一把利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必须强化群众监督,让群众成为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员。俗语讲: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领导干部的言行举止是否符合要求,群众最有发言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处理好私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牢记两个“务必”,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三是增强法纪意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中,领导干部起决定因素。学习贯彻《廉洁准则》,领导干部就应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对照自己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看有没有与《准则》规定不相符的地方,看有没有偏离《廉洁准则》的苗头,看有没有把《廉洁准则》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在自己的履职过程中,要严于律己,保持优良传统,模范执行各项规定,时时刻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要切实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慎微,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做到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坚持按原则和程序办理,从不介绍亲人或熟人参与,也从未接受对方的礼金和宴请。

三、认真分析个人存在的不足和根源

通过深入学习和逐项对照《廉洁准则》和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梳理自己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感觉自己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改进。

一是理论学习深度还不够。还存在着学习不够系统、不够全面的问题。学习的面还不够宽,研究问题还不够深入,有时甚至是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习效果。主要原因是思想上或多或少产生了“船到码头、车到站”等错误的认识,导致业余学习时间保证不足,有时甚至还难以完全保证规定的学习时间。

二是理论联系实际还不够。由于在理论学习上缺乏深度,因而运用科学的理论来分析、研究、思考和处理问题就显得不够,特别是在运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所分管的工作实践方面还需要再研究、再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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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使纪检监察工作与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在指导思想上相一致,工作目标上相协调,工作部署上相呼应,努力探索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的新路子。牢固树立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抓反腐倡廉、抓好反腐倡廉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理念,找准为科学发展服务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支持、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尊重人、理解人、爱护人贯穿于严格执纪的全过程,把“人”的工作做细、做深、做活,更好地调动、保护和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的理念,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的同时,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以创新的观念、发展的思路、科学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与时俱进。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为根本。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按照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要求,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来抓,在求实效上下工夫。端正党风的任务非常艰巨,实现社会和谐则要付出更大的努力。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要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在处理上访、查办案件、纠正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等具体工作中,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既注重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保持党的肌体的纯洁性,又努力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党内和谐和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要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把工作标准定位于提高经济社会的发展度、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社会环境的公平度、党风政风民风的纯洁度。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始终是我们的工作重点,决不能放松。认真落实胡锦涛关于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工作重点的要求,把促进解决“三最”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我们责无旁贷。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解决“三最”问题的基础和保障。对群众的感情程度决定着促进解决“三最”问题的决心和成效。要把对群众有真感情,对群众的事情下真工夫,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尺度,作为促进解决“三最”问题的重要前提来抓。要深入下去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求,汲取群众智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真正摸得清、吃得透。要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从基层和基础抓起,从办得到的事情抓起,使人民群众更多地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实惠,更多地感受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成果,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拓展和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为着力点。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是反腐倡廉工作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客观需要,是对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要求的进一步深化。要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健全防治腐败的体制机制。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着力抓好“六个结合”。即,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保持党的肌体的纯洁性与严明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有机结合;促进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与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有机结合;规范权力运作与规范市场行为有机结合;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与加强农村、城市社区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严查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与严查官商勾结、治理商业贿赂有机结合;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机结合。工作中,必须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点解决权力滥用的问题;必须注意建立健全正确的利益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坚决防止权钱交易;必须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形成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有效机制。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严格执行和维护纪律为主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能否严格执行和维护纪律。要把严格执行和维护纪律放在反腐倡廉全局中来把握,使教育更有感染力,惩治更有威慑力,纠风更有推动力,制度更有约束力。纪检机关是维护党的纪律、实行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要以严格执行和维护纪律为己任。要敢于坚持原则,该明示纪律的要及时明示,防止行为失范;该监督检查的要坚决监督检查,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该追究和惩处的要严肃追究和惩处,防止失信于民。对刚直不阿、敢于碰硬、秉公执纪的人,要给予褒奖,形成正确的导向。要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总之,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我们需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克己奉公、清正廉洁;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坚决杜绝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违规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行为,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把精力用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上来;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坚决杜绝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以及企业重组改制、生产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促使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正确履职;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严格要求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对待自身的进退留转,正确处理对干部的选拔使用,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严格按条件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欲、铺张浪费以及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不良风气,促使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有明显转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

从今年__月份开始,通过参加林业局开展的廉政文化进林区学习活动,感受颇深。

通过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要求,深深感受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政治思想和世界观方面需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能放松理论学习,不能放松自身修养和素质的提高,不能放松工作生活中的小节问题。只有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时刻将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时,才能树立起党的威信和党的形象,才能做到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通过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作为一名党员,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_,听任_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六大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_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出发,强调抓紧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_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_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作为一名党员,要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领导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就要带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作为一名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的《潮起潮落》,让我了解到许多铸成大错的领导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虽然我们科室是清水衙门,自然少了这些_受贿滋生的土壤,但是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因此,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作为一名党员,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机关服务基层、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党的宣传思想战线的党员领导干部。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

近期,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纪律处分条例》,感到自己思想上又有了更高的认识。如果说,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那么纪律的生命就在于遵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是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11月9日,我石墨化分厂特组织分厂各级管理人员以及部分党员全文学习两项法规,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每一个党员自查自纠,自我反醒,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否时刻以集团、公司、分厂利益化为自己工作的总出发点,是否在平时工作中有损公司利益,是否时刻以一个优秀党员的身份来要求自己。全体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作为石墨化的厂长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分厂所有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要从心底里敬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三是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而现实生活中,部分领导干部无视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共产党员模范精神具有极大杀伤力,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最近印发,中共中央在认真贯彻执行该准则的通知中强调:《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这个精神归结起来说,就是坚持用制度管党治党。

一、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制度建设。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这是上个世纪末起党在执政实践中反复强调的一个重要观点,对执政党建设有着深刻的警戒意义。当今世界,国家治理和政党治理成为普遍关注的时代新课题,中国尤其突出。一个7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在13亿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国家和政党的治理情况之复杂、问题之多、难度之大,可以想象。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讲话中,用“世所罕见”一词来强调党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揭示了国家治理和政党治理的举足轻重。

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中,与国家治理和政党治理相对应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新时期党的建设伟大工程。这“一个事业”和“一个工程”构成内在统一关系。从两者的关联来认识治国与治党的关系,搞好“一个工程”建设是搞好“一个事业”建设的前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同志说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因此,国家治理取决于政党治理,执政党建设直接影响国家的发展进步。

从严治党历来就是马克思主义先进政党自身建设的要求,一个思想行为、组织观念、纪律约束松懈的党,绝不可能成为中国人民的主心骨。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从严治党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从时代环境和国内情况的实际出发,突出从严治党的针对性,是党的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崭新实践,使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空前严峻。党已经积累的丰富经验是应对“四大考验”的资源优势,然而,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的东西增多。如果不能做到严格治理,大党、老党、长期执政的党也终有一天可能走到地位丧失、政权垮台、组织崩溃这一步。一些国家政权剧变的经验教训警示党丝毫不能掉以轻心,中国发展的现实告诫党必须从严治党。改革开放后社会发生的变化深刻影响着党执政环境的变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提出了制度适应、调整和创新的需求。由于各种原因,党员干部腐败现象的滋生甚至蔓延成为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重拳出击反腐败,各种举措接连出台,成效已经显示出来。反腐败斗争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党治党是从严治党的正确路径。《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制度化建设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文献。

二、《廉政准则》体现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入向前推进。

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3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准则试行》)基础上修订的。时隔近13年,这一准则从试行到正式确定,标志着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入向前推进。

与《准则试行》相比,《廉政准则》具有更加鲜明的特点,它含义明白、边界清晰、责任到位、要求明确、方法详细、途径具体。从框架上看,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的三章结构没有变化,但《廉政准则》在前面加了“总则”部分,这就使它的党内法规性质得以彰显。从内容上看,《准则试行》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六大方面的“禁止”和30种“不准”的行为,《廉政准则》增添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和52种“不准”的行为,这就使规范更加全面。从思路上看,《廉政准则》第二章“实施与监督”,由《准则试行》的5个条款增加为6个条款,在原先基础上更加突出和强化了监督的分量,并在违反准则“依照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后面,加上“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示严惩不贷。《廉政准则》全文为3007字,增加不多的篇幅却承载着更加厚重的分量,它凝结着执政党建设实践深入发展的经验,积淀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的成果。

廉政准则》体现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从印发《准则试行》到修订《廉政准则》的近13年,经历了世纪交替的时代洗礼,应对着世界形势深刻变动和国内情况深刻变动的各种挑战,中国共产党战胜风险、把握机遇和取得成就的业绩,始终与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紧密相关。《廉政准则》与时俱进地体现了新情况,反映了党在推进反腐败斗争实践中的新成果。《廉政准则》修订最多的就是“廉洁从政行为”这一章,在保留《准则试行》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很多新的规定。如鉴于近年来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频发的现象,增列和加重了一系列针对性强的条款;如增加了“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条款;如增加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离任或退休后一定期限的行为规范,杜绝职务“期权效应”的新腐败现象,等等。这些新规定,体现了党惩治腐败的力度进一步加强,从严治党的思路进一步清晰。

三、《廉政准则》凸显用制度管党治党的战略思路。

廉政准则》是中国共产党诸多规章中的一个法规,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严格地说,《廉政准则》中所规定的“禁止”和“不准”的行为,与党的先进性根本就是格格不入的,无论触犯哪一条,不要说从政,就是做一个普通党员也不合格。一些评论将《廉政准则》称为从政“高压线”,指的是党员领导干部从政的最低要求,如果连这样的要求都做不到,那么,不管是什么级别的党员领导干部,都只能成为人民的罪人,阶下囚就是他们最后的结局。尽管如此,《廉政准则》仍然有重要的意义,它显示了党中央坚持用制度管党治党的思路和决心。

作为执政党,怎样治理需要有战略思维。中国共产党对自身的基本任务有清晰的定位,如党要管党、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这样的任务都是正确的。但是,怎样管党、怎样管干部管人才?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人治的方法不行,政策的方法也靠不住,最好的方法就是靠制度,制度管党治党是最有效的方法。制度的约束是刚性的,违反制度就是越过了底线,就必须受到惩罚。

制度作为成文的规定,如何对制约对象产生效果,涉及到制度执行力的问题。制度失缺当然不好,但制度虚置也不行。从一些典型案例可以发现,党内和党员领导干部发生的问题有许多不是制度失缺而是制度虚置。有制度不执行,再好的制度也只是一种摆设,制度在那里空转的形式主义必须坚决克服。制度建设重要的不在于出台多少法规,而在于制度执行力的强弱。社会对《廉政准则》的期待不是规定了多少“禁止”和“不准”的行为,而是它能不能切实有效地贯彻执行。

如果说中国的问题关键是党的话,那么,党的问题关键在干部,干部的问题关键在制度,制度的问题关键在执行。能否使《廉政准则》的刚性制约切实有效,既需要被制约对象的自觉遵守,又需要制约主体的外部监督。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制度管党治党的有效性依靠自律与他律的统一。《廉政准则》指向的制约对象十分明确,即处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处级以下应参照《廉政准则》执行。对领导干部来说,《廉政准则》体现着两层意义。其一,它是自律的要求,就是说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廉政准则》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其二,它是他律的约束,就是说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接受监督。廉洁从政既需要提高自觉性,又需要加强外部监督。《廉政准则》的一个突出之处就是比《准则试行》更加重了监督的分量。如第十一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汇报个人事项,自觉接受监督”;如第十四条强调“贯彻实施本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如此突出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问题,是制度管党治党战略思路的亮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不与加强监督相结合就不可能彻底。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集中学习...

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总则。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三)妨碍涉及配偶。

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体会

近日,中央下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有了“紧箍咒”。这表明,中央正全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致力封堵权力滥用的漏洞、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将反腐倡廉建设推向纵深。

首先,明确规定有“52个不准”。准则在“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中列有8条,分别对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这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

这“52个不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种表现都有涉及,制定得很具体、很明确。特别是新增加的条款,如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联系现实紧密,很有针对性。

其次,富有很强的操作性。在一定意义上说,反腐倡廉是个思想教育问题,但也需要有具体的法规来约束。从近些年的实际情况看,尽管我们在反腐倡廉方面花了很大的气力,也有一些法规,但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个中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一部全面、具体、明确的法规,致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滑向腐败的深渊。这次颁布的“廉洁从政准则”,可以说弥补了这一缺憾。该准则从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的规定,对各个方面的违规行为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规定之具体、范围之广泛、针对性之强,超过以往。这个准则无疑是一部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的好法规。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重在狠抓落实。在该准则的“第二章实施于监督”中,对此作出了规定。这是确保准则得以真正贯彻落实的可靠保障。同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确实做到身体力行、狠抓落实。决不能让那种文件念念、会上说说、不见行动的现象出现。

在反腐倡廉问题上,容不得一点疏忽,更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必须来“真格儿”的。这次《廉政准则》的颁布,是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好契机,我们应当紧紧把握,熟知牢记哪些“不可为”,以更加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做好本职工作!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进一步使工作与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在指导思想上相一致,工作目标上相协调,工作部署上相呼应,努力探索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的新路子。牢固树立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抓反腐倡廉、抓好反腐倡廉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理念,找准为科学发展服务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支持、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尊重人、理解人、爱护人贯穿于严格执纪的全过程,把“人”的工作做细、做深、做活,更好地调动、保护和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的理念,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的同时,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以创新的观念、发展的思路、科学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与时俱进。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为根本。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按照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要求,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来抓,在求实效上下工夫。端正党风的任务非常艰巨,实现社会和谐则要付出更大的努力。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要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在查办案件、纠正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等具体工作中,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既注重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保持党的肌体的纯洁性,又努力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党内和谐和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要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把工作标准定位于提高经济社会的发展度、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社会环境的公平度、党风政风民风的纯洁度。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

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要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孙清云书记在市纪委十一届六中全会上强调,要从严要求,深入贯彻廉政准则,扎实做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局党委、支队党支部也多次强调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性。我认为,党员干部要做到廉洁自律,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

首先,要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广大党员干部的精神支柱、动力源泉和前进坐标,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腐败现象在现阶段滋生蔓延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少数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古人说“物必自腐而虫生”,腐败现象表现上看来是经济问题、道德问题,但深层次的原因却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成克杰、胡长清、郑筱萸、王昭耀、王福久之流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其根本的原因都是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他们背弃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政治上同党离心离德,陷入了极端个人主义的泥潭中不能自拔,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成为遗臭万年的反面教材。他们的堕落,再一次印证了理想信念动摇的极端危险性,以及强化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极端重要性。对共产党人来说,如果不消除理想信念动摇这种危险的苗头,党就会失去战斗力和免疫力,反腐败也就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

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关键就是要自觉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党员干部来说,重视学习,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知识水平至关重要。毛泽东同志多次说过,“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是不行的。”邓小平同志说过:“不注意学习,忙于事务,思想就容易庸俗化。如果说变质,那么思想的庸俗化就是一个危险的起点。”江泽民同志曾反复强调全党要重视学习。胡指出,“学习是领导干部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作为共产党人,放松了学习,思想落后于形势,就会丧失先进性,使精神世界陷于低级趣味,就难以抵挡利欲的诱惑。胡长清、成克杰、郑筱萸、王昭耀、林福久等案件警示我们:思想上的懒惰,不注意学习,不注意修养,势必思想境界低下,浑浑噩噩,分不清是非,只有理论上的成熟,才有政治上的坚定,也才有行动上的自觉。此外,要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要结合党的历史经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以及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来刻苦磨炼自己,要勇于剖析自己,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净化自己的灵魂。

其次,要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当今社会,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扩大,一些腐朽思想文化对我们党员干部的侵蚀也不断呈加剧趋势,表现出政治目的强、侵蚀渠道多、功利色彩浓、腐蚀程度深等特点,只要稍一动心,就有可能乱了阵脚,陷了进去,一步步走向深渊。因此,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是非常重要的。

一要加强“四自”修养。党员干部应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各方面以身作则,树立好的榜样。加强“四自”修养,就是要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自觉地用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规范自己,用党章和党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用党纪政纪严格约束自己;面对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袭,要严以律己、防微杜渐,使自己的言论和行为都符合党章的要求,符合人民的要求,符合广大市民群众的要求,使自己确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具有崇高的精神境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加强“四自”修养,就是要尊重自己的人格,注意自己的言行,珍惜自己的名誉,待人处事端庄厚重,与自己的身份相吻合,不失之于轻浮、流俗;就是要自己反省和检查自己,对照党的要求和组织规定,看自己的思想和言行有没有错误,使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政纪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之下,永不做违背伦理道德、社会公德和党纪国法之事;就是要自己警示和告诫自己,警告自己不要违背政治原则和道德规范,提醒自己要吸取别人的教训,不要重蹈覆辙;就是要用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鞭策自己,用美好的未来激励自己奋发向上,建功立业。

二要管住自己。管住自己,是新时期党对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尤其作为城管执法系统的党员干部,只有管住自己,才能有资格、有能力执法。古人云:“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里的“身正”,就是管住自己。管住自己,不是简单的洁身自好,明哲保身,而是严格按照党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标准、要求和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以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负责的态度,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通过管住自己来管住别人。管住自己,主要是要做到“四个管住”:一是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二是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三是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四是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做到脑清、眼明、口洁、手净、脚稳,成为“五官”端正、形象端庄的好党员、好干部。

三要坚守“四道防线”。当前,我们正处在社会变革时期,人们思想活跃,各种观点大量涌现,正确的思想与错误的思想相互交织、进步的观念和落后的观念相互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作风上、思想上、政治上和行为上守住“四道防线”:一是耐得住艰苦。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当前,西安作为一个西部城市,经济不发达,市财政不宽裕,我们更要树立正确的苦乐观,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反对贪图安逸、追求享乐、挥霍浪费的行为。二是顶得住歪理。由于资本主义腐朽文化的渗透、封建主义腐朽没落思想的侵蚀、市场经济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的影响,使社会思想意识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对此,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在歪理侵蚀面前,决不能人云亦云,随波逐流,否则,就很容易由思想上的动摇发展到经济上的犯罪。

三是抗得住诱惑。社会五光十色,有很多东西都非常诱人,金钱、美色、荣誉、官职、权位乃至房子、美酒佳肴等等,面对种种诱惑,我们一定要敢于拒绝。把“糖弹”当“糖丸”咽下,总有一天会自我爆炸,胡长清、成克杰、郑筱萸、王昭耀之流的教训很值得我们吸取!四是管得住小节。就是要“慎微”。要明白:“大必起于小,多必起于少”,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我们一定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管好自己、家庭成员的行为小节,“勿以恶小而为之”。

第三,要善于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能否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是我们党的事业成功与失败,党员干部本人荣辱沉浮的关键。纵观近年来发生在我们国内的桩桩反腐大案,特别是建国以来因受贿被处以极刑的职务最高的胡长清、成克杰、郑筱萸三案,无一例外地充分说明了领导干部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在“做人”、“做官”、“做事”中的重要性。邓小平同志讲“关键在人”,党内监督机制中接受监督人是主体,在这一机制中起着主导作用。接受监督的人有了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这一机制就产生了动力和活力。否则这一机制就难以启动和运行,权力就必然失去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因此,我们的党员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党和人民交给自己行使的权力置于法规制度的约束之下,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中,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树立一个正确认识,即监督是对正确行使权力的一种保护,是对不正确行使权力的一种防范和矫正,也是对滥用权力的一种惩治;而不是对党员干部的不信任,也不是对工作的不支持,更不是有意“找岔子”、“挑毛病”、“无事生非”。

二是摒弃一个错误观点:即“经济要上,监督要让”的观点。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但不能正确地对待监督,自觉地接受监督,而且给监督强加了莫须有的罪名,他们把发展经济过程中的种种困难和问题统统归结为“监督得太严,捆住了手脚”。这种行为和言论是极其错误的。我们的党员干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领会:监督是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的必要条件,是打造西安城管执法品牌的重要保证,是强化城管执法队伍建设人格力量的重要途径。

三要纠正三种不良倾向:在接受监督上要实现三个转变:即从不习惯转变到顺理成章接受监督上来,从不愿意转变到自觉自愿接受监督上来,从不适应转变到与自己密切相关,非接受监督不可上来。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集中学习...

各直属机关纪委(总支):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廉政准则》,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市直机关纪工委于2010年3月16日至4月9日,在大连机关党建网上,组织市直机关处级干部开展了学习《廉政准则》网上测试活动。市直机关各单位对测试活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开展测试活动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种方式,积极组织处级干部参加测试活动,确保测试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在为期近一个月的测试活动中,市直机关共有95个单位,3997名处级干部参加了网上测试。根据各单位组织测试情况,现评出优秀组织奖25个;从获得满分的测试者中,以随机抽取方式,选出测试个人优胜奖100名。(名单见附件)。

希望获奖单位和获奖个人及参加组织测试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把贯彻执行好《廉政准则》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分析本单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要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加强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要形成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努力建设廉洁高效干部队伍,为大连的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有力保证。

中共大连市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10年5月6日。

附件:。

优秀组织奖名单。

个人优胜奖名单。

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王立武薛杨。

市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王基福。

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二十四处:刘绍军。

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心得体会

中央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成果,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保持廉洁从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肩负着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职责,有一定的人事调动权、公务员招录权、社保资金安排使用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权和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权等公共权力,必须站在更高的起点,认真学习、自觉贯彻《廉政准则》,以廉洁从政的实际行动,促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始终抓好领导带头这个关键。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廉政是第一保证、第一形象、第一责任,带头学习准则,严格执行准则,自觉维护准则,使《廉政准则》真正成为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行为规范。一要做深入学习的表率。要把《廉政准则》作为加强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任务,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带头撰写学习心得,做好辅导报告,带动其他党员干部的学习。二要做模范遵守的表率。自觉把《廉政准则》作为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准绳和指南,模范遵守各项规定,对照廉洁从政八个方面的行为规范,认真自查自纠,及时解决问题,做到令行禁止。三要做接受监督的表率。增强监督意识,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切实把接受监督作为工作和生活的常态,做到闻过则喜、有过则改。

二、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始终突出改进行风这个重点。要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政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制度,深入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活动,通过参加省上组织的“行风政风热线直播”节目,现场向群众解疑释难,快速查处侵害群众权益的各种问题。要集中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活动,重点对公务员招录、职称评定、清欠农民工工资、审批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审核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等工作进行监督,不断规范廉洁从政行为。要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尺,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深入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在全省系统推行一站式经办服务,在厅系统窗口单位开展以“爱心、关心、细心、热心、耐心”为主要内容的“五心级”服务活动,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社会保险经办、职称评审等服务。要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设备采购、项目建设、证件印制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坚决杜绝权钱交易行为的发生。

三、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始终依靠监督检查这个保证。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诫勉谈话、函询质询、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干部考察考核等党内监督制度的作用,全面掌握《廉政准则》贯彻执行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要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人事任免、资金分配、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不断增强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要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服务对象等社会监督的作用,自觉认真倾听,及时吸纳运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违反《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要加大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认真查处,决不姑息迁就。要继续加强对就业资金、社保基金和重大项目的审计和整改,坚持实行政务公开,对行政审批项目、公开招录公务员、职称评定等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心得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准则四个必须

中共中央近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迅即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笔者看来,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准则》“以制度促落实”的指向不言自明。其“8大禁止、52个不准”,鲜有套话,字字、句句直指要害,其涵盖之全面、准确,令人赞叹之余,又倍生期待。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

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贪污腐败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因此,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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