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实施方案(实用15篇)

时间:2023-11-22 20:05:38 作者:笔尘 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实施方案(实用15篇)

在制定实施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目标要求,确保可行性和有效性。2.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些成功案例中的实施方案是如何制定和执行的。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心得体会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1997年3月中央颁布实施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廉政准则》是在《廉政准则(试行)》基础上、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修订的,体现了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党在总结以往发展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解决我国发展中出现的诸多矛盾和问题,保证发展循着科学的轨道健康运行而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反对和防止腐败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腐败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投资环境,制约了经济发展。腐败产生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不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最终离不开生产力落后的原因。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要害。要在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必须把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作为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原则,就必须认真学习、牢固树立、自觉落实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摆上重要日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职责、细化方案、抓好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廉政准则》贯彻实施工作。要深入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要完善配套制度,不断深化改革,努力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问题,最大限度地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要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开展集中检查和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切实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深入学习宣传,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一、以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准确把握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基本内涵。树立和落实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就应该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本质和目的、内涵和要求。一要坚持全面发展。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把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健全、科学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作为发展的总目标,强调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推进。二要坚持协调发展。努力改变目前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人群之间存在较大发展差距的现状,不仅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也有利于促进全体人民的全面发展。三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在开发利用自然的过程中,必须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得到增强,最终使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四要坚持以人为本。一方面需要通过经济发展改善人们的物质生活;另一方面需要通过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科技文化教育卫生各项事业的发展,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使人民群众充受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五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首先是要抓好经济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点也不能偏离这个中心。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增强综合实力,才能更好地解决前进道路上的矛盾和问题,才能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以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把促进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要务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促进发展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过程中,在树立和落实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和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服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寓于发展之中。要正确处理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使反腐倡廉工作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充分发挥保证作用,并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进程中,平稳健康地向纵深推进。一要把反腐倡廉与经济发展统筹谋划,将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重要决策和措施之中。纪检监察工作为促进发展服务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在整体工作的摆布上,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置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熟悉和把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发展整体思路同步考虑,把规范权力运作与创新监督制约机制同步要求,把健全党纪建设与完善法规建设同步实施,做到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发展大格局协调推进,同步发展。二要立足于发展的大局,深入到改革开放第一线和市场经济新领域,及时发现和解决妨碍发展的突出问题。反腐倡廉工作必须针对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轻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要害部位、要害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关口前移,主动发现问题,力争把违纪违法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重大经济活动,在参与中加强监督、搞好服务。对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要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找准反腐倡廉的切入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优势,通过执法监察、专项治理、查办案件、信访处理等手段,努力消除影响发展的障碍。

三、以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以人为本,这是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本质和核心。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满足人民的需要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是社会前进的动力,也是发展的目的;即是为之不懈奋斗的目标,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加快发展,要害在人。通过正确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把握好保护与惩处的关系,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反腐倡廉工作要为发展服务,就必须大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不论是在廉洁自律、纠风治乱、处理来信来访,还是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我们既要正确处理好教育与监督的关系,又要处理好保护与惩处的关系。要坚持用党的理论教育党员干部,注重防范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用党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用党的政策保护党员干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要大力支持干事创业的好干部,纪检监察机关对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锐意改革、开拓进取、想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要从政治上给予更多的理解、关心、支持和保护。一方面,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帮助他们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另一方面,实事求是,扶正祛邪,惩恶扬善,解除他们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要严厉追究不干事、不作为的干部,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四、以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基本内涵,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是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统一,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作为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纪律保障的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转变发展观念,通过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要果断惩治腐败保证发展。腐败破坏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果断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之中。对那些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阻碍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案件,必须及时调查处理,为经济的加快发展排除障碍,扫清道路,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顺利推进。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加大治本力度,从事后查处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把监督的关口前移,逐步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二要优化行业作风促进发展。要抓住专项治理、部门及行业作风建设这两个重点,突出抓好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加大抓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力度,通过狠抓民主评议行风和民主评议机关工作,树立部门和行业新风,促进部门和行业自觉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三要深化信访举报维护发展。通过群众来信来访这个窗口,及时捕捉社会热点中带有倾向性的信息,及时向领导机关反馈,以提高领导机关的决策水平,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为发展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通过实施信访监督,直接查处和督办信访案件,惩治腐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通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的职能作用,惩治违纪者、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教育失误者、鞭挞空谈者、追究诬告者,为发展扫除障碍;四要营造优良环境推动发展。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效能监察贯穿于政府施政的全过程,渗透到行政治理各个环节,增强执行力度,确保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重大决策等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进一步深化以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的软环境建设,重点在改善政府服务、完善市场机制、提高环境竞争力方面下功夫。着力解决好“两头”着急“中间梗阻”的问题,努力营造“人人是环境,人人有责任”的氛围。降低非经济因素所造成的市场成本,为经济建设多开绿灯、少开红灯,多设路标、少设路障。大力实施“阳光政务”,把涉及政府的事权、物权、人事权等信息向社会公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和扩大公开事项范围,接受群众的监督,努力在政务、村务、厂务、校务、医务公开方面见实效。

五、以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能的水平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新形势新任务,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条件,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尤为重要。抓学习,做学习型干部。理论上的贫乏,必然导致信念上的动摇。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害环节和基础性工作。当前,要突出抓好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反腐倡廉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结合工作的开展,把市场经济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现代科技知识纳入学习内容,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结构,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把聪明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委、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抓创新,做开拓型干部。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地把思想熟悉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条条框框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与时俱进,在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载体上大胆创新,创造性地抓好纪检监察的各项工作。抓效率,做务实型干部。把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作为机关作风长期抓下去,引导和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下指导,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个干部都要经常反思自己为什么来到纪检监察岗位、在纪检监察岗位上应该做点什么的问题,要对党和人民常怀感激之情,常葆进取之心,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抓自律,做廉洁型干部。在对外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处处慎权、慎欲、慎微、慎独。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念,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以身正求公正,以公正树形象。抓监督,做遵纪守法型干部。要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内部治理监督制约机制,用制度约束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提高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自觉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克己奉公、清正廉洁;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坚决杜绝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违规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行为,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把精力用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上来;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坚决杜绝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以及企业重组改制、生产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促使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正确履职;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严格要求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对待自身的进退留转,正确处理对干部的选拔使用,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严格按条件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欲、铺张浪费以及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不良风气,促使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有明显转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心得体会

第一心得本站最近发表了名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的文章,好久没看到这么好的文章,重新编辑了一下发到第一心得本站,看完如果觉得有用请记得收藏。

领导干部从政,若无“紧箍咒”,权力就会随心所欲地延伸,****就会如影随形地滋生。中央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针对一些领导干部身上出现的新****行为,再结合一些传统的****行为,重新量身打造了新的“紧箍咒”,以全方位多角度地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出台如此明确而细致的标准,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有了更为严格的行为准则和标尺,体现了中央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指出:一个好干部,可以带出一个地方的好风气。当前,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我认为必须从“高、宽、严、实”四字入手,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高”,就是“高标准选拔”,始终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首”的选人用人准则。“选人用人责任重于泰山”。百行德为首,德为官之魂。当前,我市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这就要求我们在坚持德才兼备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干部选任制度改革。《廉政准则》第四条明确指出,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列出了“八个不准”。为此,我们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突出党员领导干部破解发展瓶颈、推动转型升级、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等方面的能力,努力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重点加大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今年我们将继续拿出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位和班子中的结构性空缺职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今后机关中层以下职位除特殊岗位外,坚持以竞争上岗为主要形式,不断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在提拔干部总数中的比例。不断探索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方式方法,突出岗位特点,注重实际能力,优化程序设计,借鉴现代人才测评技术,不断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质量。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跳出“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圈子,公开提名信息,实行岗位预告,扩大提名主体,实行署名提名,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方式,正确分析和合理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结果,进一步加大治理拉票贿选的力度,努力提高干部工作透明度。注重从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也要从履行岗位职责和日常生活表现中鉴别干部的德,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培养、选拔干部。加大选拔培养年轻干部的力度,严把政治素质关,对后备干部实行滚动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宽”,就是“宽渠道培养”,努力形成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实践提升”的培养锻炼格局。党的组织部门肩负着对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担,更无可避免地担负着教育和培养干部的职责。而这种责任和义务的体现,就是创造条件让每一个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才干、奉献社会。众所皆知,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运用单一的手段,难以培养出适应新形势的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组织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培养,努力在拓宽干部实践锻炼平台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专题研讨、领导班子定期务虚会、在职党员干部自学和干部理论学习考核等制度,努力将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突出抓好以“二三四五”模式,打造干部教育培训的“如皋品牌”,持续做优做亮“雉水讲坛”、“雉水在线”网上学习测试平台两大载体,拓展市内外党校、国内外高校、经济发达地区三类实践培训基地,创设党性教育和作风锤炼、领导科学(来源:文秘114)与创新思维、实践调研与经验借鉴、成果展示与实战磨炼四大培训模块,强化学风培养、自主管理、互动交流、跟踪考察、结果运用五项举措,不断提升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的质效。实施“千名干部培训工程”,分类举办领导干部境外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以及城建规划、园区建设、服务外包专题培训班等主体班次,着力提高各级干部引领科学发展、服务转型升级、维护社会和谐的本领。全面推行年轻干部“上挂、下派”的综合培养锻炼机制,积极构建年轻干部快速成长的绿色通道。注重把高学历人才、优秀村支书、大学生“村官”纳入实践锻炼范围,选派年轻干部到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城市建设、信访维稳一线实践锻炼,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努力构建思想上有引导、作风上有身教、工作上有辅导、生活上有帮带的培养锻炼格局。

“严”,就是“严要求管理”,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严格管理、人文关怀”的监督管理机制。胡****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明确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特别注重言行细节。《12这是篇好文章,涉及到干部、领导干部、选拔、培养、党员、努力、不断、实践等方面,觉得好就按ctrl+d收藏下。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读本心得

《廉政准则》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司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实施。

二、利用公司媒介进行广泛宣传。

采取多种形式,例如公司板报、公司网站、公司报纸、杂志等宣传媒介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要依据《廉政准则》,认真分析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鼓励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

要求领导干部时时刻刻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坚决反对挥霍公款、奢侈浪费的歪风。

四、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要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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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2010年2月24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印发颁行。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更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

自古以来,众多有识之士发出过这样的感叹:“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领导者能否廉洁自律,直接关系着领导工作的成败。《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反腐难,倡廉更难。如何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要让《廉政准则》成为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如何能在本职工作中廉洁从政,关键在于: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密切联系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廉政文化建设的丰富资源。离开了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就失去了根基和土壤。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这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之所在。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就必须要在满足群众意愿上下功夫。要牢记并坚持“两个务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切实的发展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本质所在,也是以人为本的核心。维护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密切联系群众,不在于要做多少轰轰烈烈的事情,而在于心里要时刻装着群众。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敬业精神,职为民守、责为民尽、利为民谋、益为民求、业为民兴、绩为民创,以民忧而忧,以民乐而乐。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诚心诚意地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以真诚踏实的办事作风,拉近与群众间的距离,消除与群众间的隔阂。

三、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决定的因素。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在四个地方做出表率。一是在学习理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上作表率。理想信念是灵魂,是动力、是方向。

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二是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自觉性上作表率。三是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上表率。四是在坚持从严治党,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上作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就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就要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处处有成效。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清清白白做官。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能安得下心,守得住身,既管好自己,也管好家人和部属,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慎微,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成为广大党员面前的一面旗帜。

《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中央对广大领导干部从政的新要求,是为了我们国家的繁荣发展,是为了我们党的事业健康发展,是为了我们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更直接的是为保护我们广大领导干部不出错、不犯事、扎实从政、干净做人。“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作为新时期的年轻领导干部,要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不为金钱、美色、权力所羁绊。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最近印发,中共中央在认真贯彻执行该准则的通知中强调:《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这个精神归结起来说,就是坚持用制度管党治党。

一、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制度建设。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这是上个世纪末起党在执政实践中反复强调的一个重要观点,对执政党建设有着深刻的警戒意义。当今世界,国家治理和政党治理成为普遍关注的时代新课题,中国尤其突出。一个7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在13亿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国家和政党的治理情况之复杂、问题之多、难度之大,可以想象。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讲话中,用“世所罕见”一词来强调党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揭示了国家治理和政党治理的举足轻重。

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中,与国家治理和政党治理相对应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新时期党的建设伟大工程。这“一个事业”和“一个工程”构成内在统一关系。从两者的关联来认识治国与治党的关系,搞好“一个工程”建设是搞好“一个事业”建设的前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同志说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因此,国家治理取决于政党治理,执政党建设直接影响国家的发展进步。

从严治党历来就是马克思主义先进政党自身建设的要求,一个思想行为、组织观念、纪律约束松懈的党,绝不可能成为中国人民的主心骨。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从严治党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从时代环境和国内情况的实际出发,突出从严治党的针对性,是党的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崭新实践,使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空前严峻。党已经积累的丰富经验是应对“四大考验”的资源优势,然而,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的东西增多。如果不能做到严格治理,大党、老党、长期执政的党也终有一天可能走到地位丧失、政权垮台、组织崩溃这一步。一些国家政权剧变的经验教训警示党丝毫不能掉以轻心,中国发展的现实告诫党必须从严治党。改革开放后社会发生的变化深刻影响着党执政环境的变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提出了制度适应、调整和创新的需求。由于各种原因,党员干部腐败现象的滋生甚至蔓延成为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重拳出击反腐败,各种举措接连出台,成效已经显示出来。反腐败斗争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党治党是从严治党的正确路径。《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制度化建设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文献。

二、《廉政准则》体现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入向前推进。

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3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准则试行》)基础上修订的。时隔近13年,这一准则从试行到正式确定,标志着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入向前推进。

与《准则试行》相比,《廉政准则》具有更加鲜明的特点,它含义明白、边界清晰、责任到位、要求明确、方法详细、途径具体。从框架上看,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的三章结构没有变化,但《廉政准则》在前面加了“总则”部分,这就使它的党内法规性质得以彰显。从内容上看,《准则试行》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六大方面的“禁止”和30种“不准”的行为,《廉政准则》增添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和52种“不准”的行为,这就使规范更加全面。从思路上看,《廉政准则》第二章“实施与监督”,由《准则试行》的5个条款增加为6个条款,在原先基础上更加突出和强化了监督的分量,并在违反准则“依照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后面,加上“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示严惩不贷。《廉政准则》全文为3007字,增加不多的篇幅却承载着更加厚重的分量,它凝结着执政党建设实践深入发展的经验,积淀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的成果。

廉政准则》体现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从印发《准则试行》到修订《廉政准则》的近13年,经历了世纪交替的时代洗礼,应对着世界形势深刻变动和国内情况深刻变动的各种挑战,中国共产党战胜风险、把握机遇和取得成就的业绩,始终与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紧密相关。《廉政准则》与时俱进地体现了新情况,反映了党在推进反腐败斗争实践中的新成果。《廉政准则》修订最多的就是“廉洁从政行为”这一章,在保留《准则试行》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很多新的规定。如鉴于近年来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频发的现象,增列和加重了一系列针对性强的条款;如增加了“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条款;如增加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离任或退休后一定期限的行为规范,杜绝职务“期权效应”的新腐败现象,等等。这些新规定,体现了党惩治腐败的力度进一步加强,从严治党的思路进一步清晰。

三、《廉政准则》凸显用制度管党治党的战略思路。

廉政准则》是中国共产党诸多规章中的一个法规,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严格地说,《廉政准则》中所规定的“禁止”和“不准”的行为,与党的先进性根本就是格格不入的,无论触犯哪一条,不要说从政,就是做一个普通党员也不合格。一些评论将《廉政准则》称为从政“高压线”,指的是党员领导干部从政的最低要求,如果连这样的要求都做不到,那么,不管是什么级别的党员领导干部,都只能成为人民的罪人,阶下囚就是他们最后的结局。尽管如此,《廉政准则》仍然有重要的意义,它显示了党中央坚持用制度管党治党的思路和决心。

作为执政党,怎样治理需要有战略思维。中国共产党对自身的基本任务有清晰的定位,如党要管党、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这样的任务都是正确的。但是,怎样管党、怎样管干部管人才?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人治的方法不行,政策的方法也靠不住,最好的方法就是靠制度,制度管党治党是最有效的方法。制度的约束是刚性的,违反制度就是越过了底线,就必须受到惩罚。

制度作为成文的规定,如何对制约对象产生效果,涉及到制度执行力的问题。制度失缺当然不好,但制度虚置也不行。从一些典型案例可以发现,党内和党员领导干部发生的问题有许多不是制度失缺而是制度虚置。有制度不执行,再好的制度也只是一种摆设,制度在那里空转的形式主义必须坚决克服。制度建设重要的不在于出台多少法规,而在于制度执行力的强弱。社会对《廉政准则》的期待不是规定了多少“禁止”和“不准”的行为,而是它能不能切实有效地贯彻执行。

如果说中国的问题关键是党的话,那么,党的问题关键在干部,干部的问题关键在制度,制度的问题关键在执行。能否使《廉政准则》的刚性制约切实有效,既需要被制约对象的自觉遵守,又需要制约主体的外部监督。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制度管党治党的有效性依靠自律与他律的统一。《廉政准则》指向的制约对象十分明确,即处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处级以下应参照《廉政准则》执行。对领导干部来说,《廉政准则》体现着两层意义。其一,它是自律的要求,就是说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廉政准则》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其二,它是他律的约束,就是说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接受监督。廉洁从政既需要提高自觉性,又需要加强外部监督。《廉政准则》的一个突出之处就是比《准则试行》更加重了监督的分量。如第十一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汇报个人事项,自觉接受监督”;如第十四条强调“贯彻实施本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如此突出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问题,是制度管党治党战略思路的亮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不与加强监督相结合就不可能彻底。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区纪委关于在全区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本人深刻领会以《廉政准则》为依据,逐条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按照《廉政准则》的“八个禁止”、“52个不准”以及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深入查找自身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不足和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现将自查自纠的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

导干部,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不是用来谋取私利的工具,要时刻把国家的利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干干净净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二是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强有力的外部监督既是阻止贪欲产生的“挡箭牌”,也是刺穿贪欲的一把利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必须强化群众监督,让群众成为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员。俗语讲: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领导干部的言行举止是否符合要求,群众最有发言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处理好私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牢记两个“务必”,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三是增强法纪意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中,领导干部起决定因素。学习贯彻《廉洁准则》,领导干部就应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对照自己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看有没有与《准则》规定不相符的地方,看有没有偏离《廉洁准则》的苗头,看有没有把《廉洁准则》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在自己的履职过程中,要严于律己,保持优良传统,模范执行各项规定,时时刻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要切实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慎微,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做到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坚持按原则和程序办理,从不介绍亲人或熟人参与,也从未接受对方的礼金和宴请。

三、认真分析个人存在的不足和根源

通过深入学习和逐项对照《廉洁准则》和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梳理自己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感觉自己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改进。

一是理论学习深度还不够。还存在着学习不够系统、不够全面的问题。学习的面还不够宽,研究问题还不够深入,有时甚至是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习效果。主要原因是思想上或多或少产生了“船到码头、车到站”等错误的认识,导致业余学习时间保证不足,有时甚至还难以完全保证规定的学习时间。

二是理论联系实际还不够。由于在理论学习上缺乏深度,因而运用科学的理论来分析、研究、思考和处理问题就显得不够,特别是在运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所分管的工作实践方面还需要再研究、再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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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

《准则》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准则》是共产党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和基本修养规范。作为一名央企党员干部,我深刻理解和体会其中所得。

一、思想上有了更高的认识。

德法相济才能标本兼治。如果说,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那么纪律的生命就在于遵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共计八条,前四条是针对所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要求所有党员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后四条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准则》虽是党内的法规,但坚持的是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虽然只有八条,但紧扣的是廉洁自律主题,围绕的是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

《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既有德法相济的温度,更有标本兼治的力度。廉洁自律准则是针对从政道德伦理提出的高标准要求,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要求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甘于奉献等。并首次在党的规章中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廉洁自律准则比党纪的标准更高,高于纪律严于纪律。党员干部的行为即使没有违_纪国法,达不到党纪处分的标准,但是有可能违背了廉洁自律准则,不符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要求。

王岐山同志说: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准则》第一句就是: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这就是我们要坚持的“高线”。《准则》内容8条,又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这就是我们要守住的“底线”。

二、实践中有了鲜明的是非观。

实际工作生活中,进一步认识到党员自身的廉洁自律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我们党员、干部绝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地位所决定的。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真正把各项要求刻印在自己心上,真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要做到“知”与“行”结合。

贯彻落实《准则》,首先必须抓好对《准则》的宣传学习,要逐条逐条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四、落实《准则》,立足于本职工作。

联系到本身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工作调研,及时为正确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首先,坚持党性锻炼,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要进一步牢固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维护职业尊严,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要掌握时代脉搏,弘扬时代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时时刻刻都以法规、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忠实履行职能。

其次,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要切实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树立严肃纪律,依法治企的观念,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的发生。加强对《准则》的学习和掌握,正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并严格按照《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自我约束。

五、要做到“自律”与“他律”结合。

《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大量的资源和权力主要掌握在党员领导干部手中,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律”上下功夫。要做到自律,首先要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遵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而对于少数不能自觉遵守《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还需要加强监督检查,辅以“他律”。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从而自觉遵守《准则》。

六、要干净干事,甘当执行的表率。

一是要求上要自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准则》标准来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做好表率,自觉做到“五个‘实’字”:敢说实话、善谋实事、勇报实情、脚踏实地、能干实政。

二是形象上要自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培养高尚情操,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五个不说”:不切实际的套话不说,无事实依据的空话不说,伤感情、闹意气的刺话不说,不利于工作的废话不说,不能办到的大话不说,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三是思想上要自省。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工作以上限为标准,生活以下限为尺度,做到“五个不当”:立党为公、一心为民,不当“糊涂干部”;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不当“平庸干部”;清正廉洁,干净干事,不当“私心干部”;防微杜渐,洁身自好,不当“自由干部”;敢于负责,甘心负重,不当“甩手干部”。

四是纪律上要自警。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做到“五个不动”:不拿不该拿的东西,不得不该得的实惠,不去不应去的地方,不想不应想的待遇,不做不准做的事情,守住道德的底线,筑牢思想的防线,做坚守《准则》的模范。

五是工作上要自励。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职责,做到“五个不让”:不让工作延误,不让差错出现,不让来者冷落,不让歪风滋生,不让形象受损。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责任型、廉洁型政府,在本职岗位上为推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七、要做到“勤小物,治其微”

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准则》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总之,通过反复学习,我认为,《准则》就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甘露,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工作指南。我们一定要时刻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作为一名央企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我将以《准则》严格自律,同时,对照《准则》做好他律,监督管理好我们身边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准则》的要求,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准则》的执行力度,为潭电公司的经营健康和谐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与员工一道,共同筑成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防洪大堤。

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使纪检监察工作与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在指导思想上相一致,工作目标上相协调,工作部署上相呼应,努力探索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的新路子。牢固树立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抓反腐倡廉、抓好反腐倡廉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理念,找准为科学发展服务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支持、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尊重人、理解人、爱护人贯穿于严格执纪的全过程,把“人”的工作做细、做深、做活,更好地调动、保护和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的理念,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的同时,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以创新的观念、发展的思路、科学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与时俱进。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为根本。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按照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要求,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来抓,在求实效上下工夫。端正党风的任务非常艰巨,实现社会和谐则要付出更大的努力。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要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在处理上访、查办案件、纠正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等具体工作中,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既注重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保持党的肌体的纯洁性,又努力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党内和谐和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要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把工作标准定位于提高经济社会的发展度、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社会环境的公平度、党风政风民风的纯洁度。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始终是我们的工作重点,决不能放松。认真落实胡锦涛关于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工作重点的要求,把促进解决“三最”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我们责无旁贷。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解决“三最”问题的基础和保障。对群众的感情程度决定着促进解决“三最”问题的决心和成效。要把对群众有真感情,对群众的事情下真工夫,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尺度,作为促进解决“三最”问题的重要前提来抓。要深入下去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求,汲取群众智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真正摸得清、吃得透。要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从基层和基础抓起,从办得到的事情抓起,使人民群众更多地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实惠,更多地感受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成果,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拓展和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为着力点。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是反腐倡廉工作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客观需要,是对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要求的进一步深化。要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健全防治腐败的体制机制。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着力抓好“六个结合”。即,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保持党的肌体的纯洁性与严明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有机结合;促进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与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有机结合;规范权力运作与规范市场行为有机结合;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与加强农村、城市社区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严查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与严查官商勾结、治理商业贿赂有机结合;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机结合。工作中,必须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点解决权力滥用的问题;必须注意建立健全正确的利益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坚决防止权钱交易;必须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形成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有效机制。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严格执行和维护纪律为主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能否严格执行和维护纪律。要把严格执行和维护纪律放在反腐倡廉全局中来把握,使教育更有感染力,惩治更有威慑力,纠风更有推动力,制度更有约束力。纪检机关是维护党的纪律、实行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要以严格执行和维护纪律为己任。要敢于坚持原则,该明示纪律的要及时明示,防止行为失范;该监督检查的要坚决监督检查,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该追究和惩处的要严肃追究和惩处,防止失信于民。对刚直不阿、敢于碰硬、秉公执纪的人,要给予褒奖,形成正确的导向。要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总之,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我们需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克己奉公、清正廉洁;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坚决杜绝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违规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行为,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把精力用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上来;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坚决杜绝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以及企业重组改制、生产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促使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正确履职;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严格要求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对待自身的进退留转,正确处理对干部的选拔使用,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严格按条件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欲、铺张浪费以及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不良风气,促使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有明显转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领导干部是党政领导班子的重要成员,在工作决策中处于主导地位,在实施决策中处于指挥地位,在领导活动中处于督导地位,对于一个地方和单位的全局工作起着重要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使他们正确行使权力,显得十分重要而紧迫。

实践与成效。

近年来,南江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实施纲要》,逗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各级各部门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实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了一套管用的干部监督管理体系。

(一)强化监督,规范廉洁从政行为。

一是强化干部任前廉政考察。近年来,南江县坚持“对‘千里马型’的干部绝不亏待,让开拓者无悔;对‘老黄牛型’的干部特别留心,让实干者无怨;对‘包公型’的干部绝不误解,让公正者无畏”的用人理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对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一律征求人大、政协、纪检、审计、检察、计生等部门意见,实行全委会票决。在的县乡换届选举中,重申了“十不准”规定,设立了专门监督举报电话、意见箱和接待室,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督。

二是强化干部任时廉政教育。对拟提拔任用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均进行任职廉政教育谈话,告诫他们要强化理论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升思想境界,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组织新任领导干部赴看守所、监狱实地参观,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引导他们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从思想上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线。

三是强化干部任中廉政监督。采取巡视和督查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逐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限时整改;为防止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管理人员在同一个单位、同一个岗位工作时间过长而诱发腐败行为,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对60多名领导干部和100余名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了异地异岗交流,有效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是强化干部任后经济审计。对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时,一律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突出治理,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一是清理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以开展“四项核查”,即核查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对象为重点,认真清理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结合安全生产检查,组织检查组深入各矿山企业,对干部入股开矿进行拉网式大检查。近三年来,全县44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739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1316名中层干部均进行了自查登记,9名有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的领导干部,受到相应的处理;3名有入股开矿行为的领导干部,及时撤出入股资金或整体转让经营权。

二是继续整治酒席、赌博等不正之风。每年高考结束,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都要及时制发或重申“严禁滥发请柬、大宴宾客”的纪律规定,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并采取群众举报、明查暗访等办法,加大对借婚丧嫁娶敛财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了“酒席风”、“赌博风”。

三是巩固治理收送红包礼金行为。县委班子带头向全县广大群众做出六条廉政承诺,表示坚决拒收贿赂钱物,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均做出廉政承诺,并在电视台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坚持以民主生活会、支部生活会、中心学习会为载体,对照廉政承诺内容,认真自查自纠。

(三)健全制度,充分发挥约束作用。

1、强化监督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关于提拔领导干部实行试用制度的通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干部谈话制度》、《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建立健全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联系通报工作制度的意见》、《关于坚决纠正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和制度,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2、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坚持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逗硬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年开展两次以上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党日活动,次次做到有记录有台账。

3、健全谈话诫勉制度。采取个别谈话方式,定期开展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廉政谈心谈话活动。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领导干部,及时批评帮助,提出告诫;对有群众反映和信访举报的干部,及时谈话,查证核实,在作出处理后公开答复;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坚持任前廉政谈话教育。

4、完善述廉评廉制度。拓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对科级干部进行年终述职述廉,报告党纪条规及廉政规定等执行情况,接受群众评议,并把评议结果作为干部考核、提拔、任用、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创新机制,拓宽干部监督渠道。

一是配备村级专职督查员。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举措,村村配有一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员,由在群众中口碑好、威望高、党性强、有公信力、议政能力强,有一定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水平且非村“两委”成员的农村党员担任,专门监督并协助村“两委”抓好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直接接受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的领导。自配备村级专职督查员以来,群众反映农村干部办事不公等问题较以往同期下降了25%。

二是整合力量加强专项监督。综合发挥财政、审计、计生等部门监督,注重监察和纪委再监督,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督促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政府投资体制和司法体制等各项改革;完善并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制度,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工作。三是建立健全群众监督体系。20来,相继在县、乡、村成立了群众工作局和群众工作办公室、群众工作服务站,整合了信访办、法律援助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和“六个一”便民服务代理机构职能,规范了服务程序,拓宽了社情民意渠道,强化了群众监督。

四是改革县乡组织领导体制。,县委、县政府在原十个片区乡镇、县级部门八大口实行纪检监察派驻管理,各乡镇纪委书记全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20全县乡镇换届后,县委、县政府决定各乡镇纪委、监察室实行以县纪委、监察局管理为主,领导体制的改革尝试,为基层纪检干部更好开展工作创造了较好条件。

几点体会。

1、强化干部监督意识,是搞好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首要前提。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对于每一位党员和干部来说,都是首要的问题。”因此,提升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自我监督意识,着力解决好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是搞好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前提。南江县党内监督工作之所以能取得一定的成效,关键是有针对性地抓好了领导干部三方面的教育:一是加强了领导干部对监督重要性、权力和义务的教育,使他们明确加强监督是防止权力腐败的关键所在,认识到接受监督是所有的党员干部的共同责任,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加强了领导干部法纪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党内不存在超越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权力,不存在不受监督的权力,从而自觉克服特权思想,增强法纪观念,主动将自己置于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三是加强了领导干部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做好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自己责无旁贷,从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2、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是搞好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保障。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理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党内监督的制度建设,是有效实现党员干部监督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规范监督行为,健全约束机制,实现党内监督制度化、法制化的基础性工作。《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后,南江县各级党组织围绕贯彻实施《党内监督条例》,建立了与实际相符合的若干实施细则,形成了互相配套、互相制约、互相联系、比较完备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做到从制度上保障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开展,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3、整合相关部门力量,是搞好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纪检机关与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计生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强化办案,有效打击腐败行为,在党内监督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南江县委也积极支持纪检机关行使监督职能,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建立了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机制,使之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实现了对干部的有效监督。

4、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是搞好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必要手段。干部的监督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八小时之内能有效监督,八小时之外往往成为盲点。南江县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电子信箱,成立专门群众工作局,开放县委会、全委会、人大会、政府常务会和乡镇党委会,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体系,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领导干部监督,有效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纪委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同时《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单行本也开始发行,全国上下掀起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这对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具有深远的意义,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要深刻认识《廉政准则》的重要性。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高度重视,新颁布的《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有关职能机构的教育监督责任等作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廉政准则》的出台,规范了领导干部行政行为,必将有利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更好地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不廉洁行为提供了政策依据;有利于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有利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监督检举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贺国强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通过扎实工作,使《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得到全面落实,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要准确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成果,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具体来说,要把握好以下两个方面。一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二要明确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

要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廉政准则》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作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研究具体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作指导。要依据《廉政准则》,认真分析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二是深入学习宣传教育。要把《廉政准则》列为反腐倡廉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制度建设与执行力提升”主题教育,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掀起开展深入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热潮,努力营造贯彻落实工作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根本要求、主要内容,严格对照贺国强书记提出的着力解决六个方面的问题的要求,模范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三是抓好制度建设。结合《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入手,建立健全预防腐败预警机制,增强科学分析和预防腐败能力,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要通过建立、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更加有效地预防和遏制腐败,更好地约束和保护干部。四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五是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心得体会

吴松林按照中心支部的安排部署,我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现有几点体会汇报如下:

1、在抓好各项工作时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

2、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教学服务的思想。

4、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5.要加强道德修养,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坚持共产主义道德的关系,向勤勤恳恳、不为名利、无私奉献的好党员、好干部学习。

6.要敢于自查自纠,本着对党和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敢于进行思想交锋,不断增强党性原则和加强党性锻练。

7.要坚持以身作则,党员形象就是一面镜子、一面旗帜,处处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充分发挥先锋作用。

8.要慎微。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一言一行都会给党的事业带来或积极或消极的影响。生活无小事,人生无小事。骄纵起于奢侈,危亡起于细微。事物总是从量变到质变的,即使是所谓的突变,也蕴涵着大量的数量的积累。所以,从点滴小事上开始,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自觉地防微杜渐。

9.要慎独。就是说一个人在单独处事的时候要非常谨慎,能够做到自我约束和规范行为,审慎地对待欲望和诱惑。自我约束自己,努力做到襟怀坦白,表里如一,做到人前和人后一个样,自己独处和群众面前一个样,无人监督和有人监督一个样,八小时以外和八小时以内一个样。

作为一名普通的公务员,虽然手中无特权,但也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对得起党组织的精心培养教育;对得起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对得起给予无限关爱的家人,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

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

为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不断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我县民政事业新发展。下面我代表县民政局作如下承诺:

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及时兑现各类民政对象补助;公开民政政策和各类民政对象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网上审批制度;认真做好各类民政对象审核审批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简化办事流程,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努力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1、落实省政府确定的19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金,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困难家庭中去;按时发放低保金和农村五保供养经费,做到程序规范、阳光透明;进一步落实重度残疾人的生活补助;落实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政策,提高报销比例。

2、认真贯彻实施《福建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罗源县村(居)主干管理暂行办法》,强化村居主干履职履责监管,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工作,完善社区“一站式”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建设水平。

3、认真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救助工作机制,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做好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劝导工作,促其返乡。

4、完善救灾减灾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提升救灾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

5、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兑现发放各类抚恤补助,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年增长率不低于3%。认真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对于符合工作安排条件的,做到100%落实到位。完成散葬烈士墓的迁移,积极主动投入双拥创模工作,及时下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6、努力推动老年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涉老设施,督促崇宝山老年公寓建设年内动工。完成碧里、飞竹敬老院建设。年内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20张以上。

7、巩固婚姻登记国家3a级达标成果,继续保持婚姻登记合格率100%,树立同行业第一窗口形象;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费免除政策,扎实开展生态墓地建设整治工作,规划指导乡村骨灰楼塔建设。推行文明祭祀、科学生态葬法,倡导绿色、文明的丧葬新风。

8、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落实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四分开制度,严格限制公务人员兼任社会组织负责人。加强地名区划管理工作,做好滨海新城新建道路以及住宅区的命名工作。

三、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学习年”活动,加强民政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强化民政干部职工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本领和职业水平;加强机关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四牌”、请销假、值班等各项制度,做到上班有签到、去向有标示、办事有指南、外出有请假;严格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执行办事承诺制度,做到向上级和群众承诺的事,都能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加强政务公开和涉及人、财、物等重点岗位的监督,健全民政物资使用管理制度,强化增强民政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贯彻落实党内十项监督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倡导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政纪,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努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不出事的民政干部队伍。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执行力。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县纪委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要求,在组织好文化体育局干部职工学习的同时,自己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相关法规、学习问答、释义。

1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加强监督,必须要有好的机制,因为制度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全局性。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到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中去,在决策上科学一些,风气上就会正一些,群众也会满意一些,特别是敏感的问题上,多一些公开性,少一些隐蔽性,在制度上保证广大党员和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通过制度建设落实,使得党员干部在利诱面前,讲党性而不去为,为法度而不敢为,守规章而不能为,察民意而不忍为。这样,保持我们党的先进性就有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准则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委推行的《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一、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父母、配偶、子女不接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二、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三、不私自从事营利活动。法院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不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四、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五、不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不利用职权向企业、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不私用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休闲、接送家属子女上下班或者学习等。

六、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坚决抵制跑官要官行为。

七、不违反规定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八、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九、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

十、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十一、不参与赌博活动。

十二、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

承诺人:xuexila。

日期:2017年xx月xx日

3.领导个人廉政承诺书。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集中学习...

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总则。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三)妨碍涉及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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