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扬尘专项执法方案 扬尘治理工作总结共(大全8篇)

时间:2023-09-08 15:28:02 作者:碧墨 最新扬尘专项执法方案 扬尘治理工作总结共(大全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扬尘专项执法方案 扬尘治理工作总结共篇一

我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x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的要求,我单位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推动本次工作的开展。

6.施工现场按要求进行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机械应配备降尘防尘装置,易产生扬尘的建材按要求存放在库房或者严密遮盖。 7.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应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手续齐全。

8.楼内清理垃圾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 9.施工现场按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10.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按规定及时清运。 11.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专业化洗车设备或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

通过此次尘活动的开展,使我们更加深刻的明白了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才能保障人体基本健康,而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离不开我们对渣土、扬尘工作治理的不懈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会继续将渣土、扬尘治理工作作为安全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来抓,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际性成效。

扬尘专项执法方案 扬尘治理工作总结共篇二

1、进一步强化全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机制功能作用。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加强信息通报和交流。

2、建立和完善县级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加快推进县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到今年底,力争完成3县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建设,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挂牌办公。

1、坚持群防群治,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格局。

2、部门联动开展电力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积极协调县安监局、建设、国土、交通、林业等部门,按照电力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继续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树障、违法建筑、违障施工等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3、开展涉电专项整治活动。充分发挥电力警务室的作用,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电能违法犯罪行为。会同公安、工商、电力等部门联合开展废品回收站经营收购非法或不明来源的被盗电线或其他电力设施专项治理活动。

4、开展电力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验收考核工作。根据省经信委、压滤机滤布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电力公司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皖经信电力函〔20xx〕324号)文件要求,对照考核评分细则,认真做好省经信委等四部门来市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5、探索建立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在规划等部门协调配合下,按照《转发省经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探索建立许可审批制度,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和电力可靠供应。

1、建立执法考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制定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定、电力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管理规定、滤布案件移交等制度。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电力行政执法追偿制度等,并与考核奖惩制度相结合。突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点环节,强化执法责任。

2、开展电力执法人员培训和申领电力执法证工作。为提高电力行政执法水平,根据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工作的需要,积极组织电力执法人员参加省组织的电力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3、加强执法监督制度建设。通过实施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电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将电力行政执法纳入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中,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严格行政执法备案工作,实现备案制度化,县区重大执法案件报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备案。

开展电力执法调研工作。深入县乡(镇)、厂开展电力执法调研活动,及时掌握和了解基层电力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和用电情况存在问题。赴市外以及其它行业执法部门调研,积极探索和完善我市电力执法行为和模式。

开展法规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地”的“四进”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品、流动宣传车,以及将典型案例编制成广播剧、拍摄成警示片以案说法,通过开展播放广播剧、送电影下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电力法规“四进”主体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扬尘专项执法方案 扬尘治理工作总结共篇三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思想政治修养。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开展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学习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队伍内部管理规定,并熟练掌握和运用,以提高自己的执法技能和水平,做到依法行政。平时还注重对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二是勤奋敬业,始终坚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能够认真遵守局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能够做到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协调好各方面的人际关系;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并努力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尽心尽力,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全力以赴、任劳任怨,及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通过努力,个人综合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圆满完成任务的好成绩,得到领导和群众肯定。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主要是:改革创,新的精神还不够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对新时期搞好城市管理宣讲理念还不新,这些有待于自己在今后进一步加强学习,更新理念,百尺竿头,更上一步。力争在实际工作取得更多的成绩和认可;继续发扬无私奉献精神,真实、高质、高效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做一名优秀的执法队员,为建设美好家园做出自己的贡献!

扬尘专项执法方案 扬尘治理工作总结共篇四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大队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不断推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促进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现将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大队主官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率先垂范、主动担当,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大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大队坚决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认真学习贯彻各项法规铁令,不断强化单位自身法治意识,提升消防执法服务水平。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消防执法公示公开规定》《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消防救援局关于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规章制度,督促大队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成立“恩阳消防跑团”,抓好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等便民利民措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消防执法改革,公示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办事流程,抓好法律审核关卡,以身作则遵守法律法规,自觉与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一年来无因违法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出现。

(二)利用普法宣传活动,推进全民守法。全民守法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是依靠会前学法、邀请司法行政人员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大队全体人员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20xx年坚持每季度邀请专业人员来对开展普法教育一次,分别从治安、民事常见纠纷案例、容易触犯的刑事法律和单位常见犯罪开了普法教育,有效的强化了职工的法律意识;二是结合消防执法体制改革,大队积极组织宣传人员利用政府常务会、深入全区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开展《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格局。

(三)坚持法治思维,依法开展各项工作。班子成员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带头做好党风廉政工作,营造源清流明的廉洁氛围。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四风”问题,净化自己的朋友圈、交友圈,一直保持简单的社会交往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坚持公道正派处理问题,按原则办事、按政策说话。始终坚持铁腕执纪、从严治队,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督察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按照治病救人的目的做好补救,队伍上下风清气正。

(一)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大队主动提请区政府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年消防安全工作。区政府常务会议先后传达学习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省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专题听取消防工作汇报10余次,多次实地调研消防工作,切实解决了一批基础性、全局性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区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印发《巴中市恩阳区“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科学谋划了“十四五”时期恩阳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蓝图;成立了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并实体化运行,形成了常议常抓消防工作的机制,有力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二)精准治理消防安全隐患。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完善联合检查执法、信息函告等工作制度,深入开展了冬春火灾防控、消防车通道治理、电瓶车消防安全治理、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商场市场等15类专项治理;督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抓好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消防产品准入的源头关;联合区民政局对区内8家养老机构进行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联合区教科体局对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整治;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协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将消防车通道治理、消防设施配备等内容纳入商场、市场专项整治内容;联合各镇(街道)对辖区246处异地搬迁聚居点消防安全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指导;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家;同时,以建党100周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切入点,全力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全年共检查单位568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560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74份,临时查封14家,责令“三停”5家,罚款22.38万元,全区消防安全环境持续净化,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三)全力提升公众消防素质。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特定时期,开展系列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持续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深入辖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农村、镇街等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培训110余次;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宣传品70000余份,不断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利用微信、短信等平台,发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150000余条,在社会面营造了“全民参与、防治火灾”的良好局面。

一是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像抓消防工作那样去抓法治政府工作,还存在忙时忘的主观不重视现象;二是主动参与普法宣传工作意识不强,参与普法宣传活动次数不足;三是依法行政还存在部队时期思维的影响,没有按照法治思维开展消防执法。

大队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推进依法治理,以做好消防宣传和普法教育为主线,全力推进消防执法改革和消防安全监管。坚持常态化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不断完善依法行政长效机制。

扬尘专项执法方案 扬尘治理工作总结共篇五

一、工作情况

目前,上坊片区拆迁工作正如火如荼进行,同时各项工程也已开工建设,这给我单位的扬尘管控工作带来很大压力。我单位结合上坊实际,抓住拆迁工地和工程建设两个重点环节进行管理,对拆迁工地建筑垃圾外运和建设工地土方开挖工作派专人监管,在各工地设立冲洗台,进出车辆一律进行冲洗,杜绝带泥上路;清运建筑垃圾必须配备洒水车对道路进行降尘处理,严禁抛洒滴漏。并积极响应防控预警,对我片区内四类工地落实停工。除此之外,我单位还加强对已拆迁地块的管养,及时对垃圾清运完毕的工地进行围墙围挡施工,截止目前共砌筑施工围墙约4500米,对拆迁完毕的工地及安置房地块裸露土方覆盖绿网防止扬尘,共覆盖绿网约24万平方米,以上工作有效保证了扬尘管控效果。

二、存在问题

通过一系列扬尘管控措施,我单位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施工过程中,个别单位存在控尘措施执行不到位现象;部分过境车存在跑冒漏滴,甚至偷排偷倒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针对扬尘管控存在的问题、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我单位有以下几点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管理措施的全面落实。随着安置房项目和万安西路拓宽改造工程的推进,土方及原材料运输还将继续进行,针对上坊片区扬尘管控严峻形势,一是我单位要加大对施工单位、渣土运输企业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二是加大现场巡查处置力度,针对工地施工现场、渣土运输中的控尘措施等严格检查,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二)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重点加强与拆迁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拆迁工地交接制度,做到及时交接,明确责任。

南京江宁上坊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扬尘专项执法方案 扬尘治理工作总结共篇六

为扎实推进治尘工作的开展,年初,我们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目标,及时成立了治尘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从班子、领导上确保治尘工作落到实处。治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我们坚持治尘文件的及时学习和转发所辖区域各项目,认真督促各项目健全扬尘治理机制,我们采用宣传、集中培训学习和张贴宣传画报等方式,不断加大治尘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每月组织一次扬尘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每月四次扬尘治理工作学习,从认识xx想上提高工作的积极性、自觉做好各项目的治尘工作。

按照扬尘治理工作要求,基础工作方面,我们不断加强扬尘整治基础工作,做到接口必硬化,裸土必覆盖,施工必打围;一是督促各项目加强扬尘治理^v^三大工程^v^治理力度;二是加强对各项目在建工程运渣车的监管,按照运渣车辆管理办法,做到办证,冲洗加盖,清洁运输;三是督促各项目加强对所辖区域卫生的保洁。

日常事务方面,我们认真做到了一项一专人随时做好场内场外环境卫生的保洁清洁工作,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按时上报各项目在建工程好差工地的评定工作;二是认真调查在建各项目污染源工作;三是按时参加扬尘工作例会;四是按时报送扬尘治理工作统计表。

20xx年,按照镇治尘要求,我们认真开展每季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的总是及时整改完善,确保治尘工作目标,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镇制定的每月四次例行检查工作要求,出动内部管理执法人员50人次对我镇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目进行了50次以上例行检查,20次不定期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6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安排我单位治尘工作人员告知建设单位治尘工作人员深入一线,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租用撒水车对污染道路进行清扫及冲洗。

我们在狠抓扬尘治理工作的同时,不误污染源的治理工作。在认真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下,按照^v^属地管理责任制和部门监管职责^v^要求,针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切实加强污染源的治理力度,一是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二是定期疏xx道、沟渠内漂浮物;三是组织专人对所辖范围进行清扫。

我镇有企业自产用砂石场3个,我们严格按照区扬尘治理管理办法开展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打围冲洗覆盖、硬化降燥工作,严格要求施工企业按照xx市运渣车辆管理办法执行,办证不超不冒。

(一)存在的问题

1、施工企业对此工作时紧时松;

2、部分企业未配置或配置专业保洁人员不够;

(二)明年工作思路:

进一步深入推进告成镇20xx年扬尘治理工作目标,认真做好打围施工,裸木覆盖、冲洗保洁工作,营造一个空气质量高环境卫生好,施工现场规范的建设发展园区。

扬尘专项执法方案 扬尘治理工作总结共篇七

林业行政执法手册摘录

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

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

林地,包括郁闷度0.2以上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25度以上的坡地应当用于植树、种草。25度以上的坡耕地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规划,逐步退耕,植树和种草。

※森林覆盖率,是指以行政区域为单位森林面积与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森林面积包括郁闷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

※采伐森林、林木作为商品销售的,必须纳入国家年度生产计划;但是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薪炭林和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权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至10倍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树不足50株,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树50株以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

※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至3倍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至5倍的罚款。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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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并可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没收其不相符部分的木材。

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至50%的罚款。

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至3倍的罚款。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持有狩猎证,并按照守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

(一)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8倍以下的罚款;

(二)没有猎获物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二)没有猎获物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相当于猎获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二)没有猎获物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

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缴,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0元以下的罚款。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十一岁至六十岁,女十一岁至五十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当承担义务植树任务。每人每年植树3至5棵。

※森林防火期内(每年10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每年9月定为森林防火宣传月。

※森林火灾分为:

(一)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二)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100公顷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1000公顷的(四)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可以并处50至500元的罚款。

※采伐、毁坏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予以没收,并处古树名木价值5至10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伪装、藏匿等方式逃避检查或者强行冲关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程序:调查处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不得少于2人,询问当事人或者其它知情人,制作《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勘验、检查应当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决定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应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植物检疫:

(一)林木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

(二)乔木、灌木、竹娄、花卉和其它森林植物;

(三)木材、竹材、药材、果品、盆景和其它林产品。

未依照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处50至2000元罚款。

※林业站职责: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八)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十二)承担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湖南省木材运输证核发管理办法

(一)办理运输证的具体名录

1.原材:原条、原木、小径条木、棒材、旧屋料等。

2.锯材:枕木、板材、枋材、地板条、砧板、木线条等。

3.人造板:刨花板、胶合板(竹胶合板)、纤维板、细木工板、拼板、木丝板、单板。4竹材:毛竹、各娄杂竹、竹筒、竹尾、竹片、竹地板、竹凉席、竹筷、竹牙签等竹制品。

5木、竹制品:家具、包装箱、冰签、木棺及其它以木竹为原料的成品、半成品;木竹制工艺品和从百货商店、家具市场购买的成品家具不列入凭证运输范围。

6移植的商品活立木:树桩、树桩盆景、胸径5厘米以上的商品活立木。苗圃、花卉基地定向培育的林木种苗除外。

7.其它:商品薪材、木炭、树蔸、木片、木浆(含木、竹浆纸)、木粉等。

8.松香及其产品。

(二)不需办理运输证:

1.运输木、竹制工艺品的;

2运输木、竹制品折合木材0.5立方米以下的;

3.运输在商场购买的木、竹制成品并有购货凭证的。

(三)运输下列木材在申办木材运输证时必须提供如下凭证:

4人造板及其它木制品要有收购原料的运输证或者其它木材合法来源证明;

6个人搬迁携带的木材、家具,要有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明或工作调动证明。

7基建单位剩余木材要有由原购材运输证和基建单位申请,经当地林业部主管部门资源林政管理机构核实的证明。

(四)木材运到终点又需转运的,凭原木材运输证、检疫证、检尺码单,经木材存放地的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资源林政管理机构核实后,换领新的木材运输证。

(五)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将木材发运出去的,持证人应持原证在有效内到原发证机关换发新证。

(六)木材运输证原则上实行“一车(船)一证”并随货同行。对运输“四同一”的批量木材(即同一起止地点、同一起运时间、同一货主、同一运输工具)可核发一份木材运输证。

(七)汔车县内运输1天以内,省内运输1至4天,出省运输3至7天;船、排和火车运输不超过45天。

扬尘专项执法方案 扬尘治理工作总结共篇八

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把它纳入了重要议程。一是完善了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今年初,我局相继健全完善了《关于印发等九项水行政执法制度的通知》,印发了《关于20xx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xx水发〔20xx〕号),对我市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监察人员岗位责任制、支队工作职责、培训制度、执法统计工作和错案责任追究办法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建设。调整充实了水政水资源科人员,强化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及行政复议工作。三是落实执法责任。我局将执法职责分解到相关科室,落实到人员,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了职责到位、责任明确,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促进了廉洁勤政、公正执法,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奠定了基础。

我局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每个业务科室都有执法职责。规范文件的制定,办案程序的规范尤其重要。因此,我局规定,制发规范性文件统一由水政水资源科负责把关,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发的文件,都要经水政水资源科审查,以确保所发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杜绝了不规范的文件出台。在整个执法文书的制作、收集、整理、备案、归档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四川省执法文书式样》格式操作,坚持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化,调查、取证程序化,备案、归档明细化。

在具体行政行为当中,市水利局主要是监督检查,对于各类水事案件的调查、取证、处理,绝大多数是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为保证执法程序合法,准确公正办案,10月底市水利局举办了水法培训班,全面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今年还开展了渔业法执法检查,并就新《水法》贯彻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通过培训和检查指导,全市水政监察人员做到了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准确公正办案。今年,全市水事案件的查处未出现错案或败诉案件。据统计,全市共发生水事违法案件26件(其中河道管理8件、水工程管理10件、水资源管理4件、水土保持案4件)、水事纠纷30起,都做到了依法处理,保证了水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

全市水利系统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强化监督检查。首先是局长与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与执法责任人签订了责任书,并与年度考核挂钩。其次是坚持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第三是确定局长、副局长和水政水资源科人员为全市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员,对全市涉水案件实施监督检查。第四是明确行政执法赔偿范围和责任,规定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理办法,从而保证了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四川省水政监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川府发〔20xx〕11号)、《xx市优化环境警戒制度》要求,我们积极开展了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水利部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要求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都必须建立一支执法队伍专职化、执法管理目标化、执法行为合法化、执法文书标准化、执法统计规范化、执法装备系列化、学习培训制度化、检查监督经常化的水政执法队伍。按照这个目标,我们切实加强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

市水利局成立了由局长任主任委员、分管局长和有执法职能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复议委员会,水政水资源科为办事机构,承办全市水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执法投诉。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强了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经市审改办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保留了39项行政许可。我们随即将行政许可逐一落实到了相关科室站,并将所有水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一年来,作为水行政执法部门,我们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注重把各项水利建设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严格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了水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专项活动,坚持做到公务活动“十不准”,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推动了取水许可、水土保持“三同时”、采砂许可、水产捕捞许可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对涉及水事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优化了水行政执法环境,促进了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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