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工作督查方案(汇总20篇)

时间:2023-11-25 15:42:13 作者:LZ文人 改革工作督查方案(汇总20篇)

工作方案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序和系统的工作框架,让我们能够更好地规划和组织工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启发。

教学改革工作方案

《高等数学》课程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内容、教材建设等方面的探索与改革关系到本课程的优化和发展。在教学过程中,我们数学组不断学习研讨、改革创新,本着与专业课程接轨的课程教学理念,培养了一支整体素质高、教学质量好,技术能力强的教学团队,并准备完善教材建设、网络资源和教学资源库的建设。主要方案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加强数学模型教学环节、强化与专业技能接轨的研究与实践。

2、体现以就业为导向,能力为本位,学生为主体,创新教材体系、结构的研究与实践。

3、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发数字化教学资源的研究与实践。

4、加强高等数学精品课程建设的研究。

5、充分利用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的做法与经验。

1、规范高等数学教学大纲;

2、完成高等数学试题库建设;

3、完成并出版xx编写的《高等数学》教材及配套练习册,并在全校投入使用。

4、继续进行数学建模培训,准备组织学生参加“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5、准备申报院级精品课。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贵州省教育纪工委:

紧紧围绕“全省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对全省619所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察。一是主动发现问题,拉网排查“深”。采取查阅资料凭证、调阅银行发放清单、面对面找学生核对等方式开展拉网式核查。二是引入审计监督,多措并举“纠”。组织力量对施秉县、威宁自治县学生资助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开展审计调查,责成专项监察中发现问题的民族大学纪委对其5个联合办学点资助金进行审计。三是突出办案震慑,重拳出击“惩”。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全省共立案142件,党政纪处分75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四是注重监察实效,立说立行“改”。下发监察建议、督办意见、整改通报等方式,指出存在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

遵义市:

强化案件查办,真“敢碰硬”。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主动查办案件,对新型农村养老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领域开展专项监察。强化责任追究,真“打板子”。坚持“一案双查”,强化倒查追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57起民生领域案例进行通报,对查办案件不力的.27个民生监督组,进行督导。强化成果运用,真“堵漏洞”。编印《民生领域典型案例选编》之《主体责任篇》、《部门系列篇》和《村官系列篇》,发给各主体责任单位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教材。

六盘水市:

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民生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突出“系统抓、系统查”,严查群众身边的“”和腐败问题。一是重点查。通过一线调研、走访群众和分析,选准办案突破口,明确市纪委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查处重大案件。二是专项查。围绕一个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开展“短、平、快”的专项监察。三是联动查。建立民生监督工作“逐级报告、签字背书、责任倒查”三项机制。

安顺市西秀区:

一是科学研判机制。实行“周汇报、月调度、季小结”,纪委班子分片督导,靠前指挥,定期召开工作研判分析调度会,及时分析摸排、研判发现的问题线索。二是线索管理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分类、分级办理,定期检查线索处置,及时通报办理情况,提高规范处置线索的能力。三是交叉监督机制。各民生监督组、各乡镇民生监督工作站之间交叉走访、异地办案,有效整合监督力量,打破熟人瓶颈的限制。四是考核评价机制。将民生监督的各项工作纳入评价体系,按月排名,及时通报,促使各民生监督组找准不足,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改革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基层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不到位,征收程序不规范,违法行政以及调查取证难、征收执行难等突出问题,提高我县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有效遏制计划外生育,通过借鉴外地的有效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就社会抚养费征管提出如下改革方案。

一是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县成立由分管县长为组长,县法院、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计生委、审计局、广电局、司法局、农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法院行政庭、执行局和计生委相关股室中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卷宗的审核、征收标准的测算以及办理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案件移送手续等,办公室主任由计生委一名副主任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乡镇长任组长,领导和落实本乡镇征收具体工作。二是组建专门的征收队伍。各乡镇要成立社会抚养费代征站,由乡镇确定一名党政副职任站长,专项负责此项工作。从计生办、财政所、司法所、农经站抽调5—7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抽调人员中要确保有两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其中抽调一名计生办副主任负责业务。代征站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展本辖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调查取证、卷宗建立、材料申报、文书送达以及社会抚养费的代征代缴工作。乡镇计生办协助、指导代征站做好相关业务工作。三是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乡镇计生办负责及时向代征站通报政策外出生信息。对已掌握的政策外出生对象,代征站要及时予以调查取证,形成笔录,建立卷宗。经乡镇初审评估后上报,由县计生委作出征收决定。对拒不缴纳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是建立经常性的工作机制。各乡镇代征站要确保队伍稳定,人员报酬落实,工作正常运转,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做到月清月结。

实行社会抚养费征管体制改革是适应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有利于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效率,减少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演讲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强对计划外生育的控制。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尽快建立代征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按照新机制要求开展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征收工作。对1988年12月1日以来政 策外生育的,要逐户进行登记造册。对2003年1月1日以前政策。外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的或乡镇已作出征收结清结论的,由乡镇将名册加盖政府公章,上报县计生委备案,此类对象今后不得再次征收。未如实上报或徇私和舞弊、弄虚作假的,除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并对政策外生育户视其具体情况,由县计生委重新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2003年1月1日以后,政策外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的,由乡镇提出初审意见,报县计生委审核,经确认征收到位的,由县计生委核发《社会抚养费征讫证明》。凡1988年12月1日以后政策外生育的社会抚养费未进行征收或征收不到位的,一律按《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由乡镇代征站调查取证,建立征收卷宗,上报县征收办公室下达征收决定。

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办公室具体承担全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管理,办理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业务。各乡镇代征站在乡镇党委、政府和县计生委的双重领导下,具体负责对本乡镇的政策外生育对象,依法进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征收程序严格按照县下发的《关于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通知》(政办[2006]13号)的要求执行。各乡镇不得以任何个人、村级组织或单位名义进行社会抚养费征收,一经发现并查实,坚决严肃查处。坚决杜绝在征收中违反“七不准”规定的违法行政行为,违者除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责任。

县将设立计划生育案件合议庭,专门负责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受理和执行。县法院、计生委、农委、财政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参加,建立社会抚养费征管定期联系会议制度,具体由计生委负责牵头组织,重点加强抚养费征收案件立卷和强制执行案件的审核。强制执行案件做到快审快办,确保执行一例,成功一例。必要时要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活动,形成强大声势,推动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代征站确定专人负责《收据》的管理。每月3日前持《收据》到县计生委结清上月收费,领取当月《收据》,做到票款一致。代征的社会抚养费和滞纳金一律缴入县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所征的社会抚养费,50%用于法院强制执行费用,不予返还乡镇。社会抚养费使用按 政办[2006]13号文件执行,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资金兑现,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及手术者补助,开展环孕情检查等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干部培训等。

社会抚养费征收涉及面广,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监管,确保工作进展顺利,取得实效。对擅自提高或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擅自出具结清证明的,征收社会抚养费不出具专用票据的,截留、挪用、私分社会抚养费的,利用职权徇私和舞弊、该征不征的,明征暗退及重复征收社会抚养费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县监察局、计生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县将社会抚养费规范征管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目标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乡镇,予以表彰奖励。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各总支、村委会、镇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安综省殡葬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尸火化为实破口,以提高火化率、平坟还田、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为重点,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兴移风易俗之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

1、迅速提高火化率。各村和各单位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以起尸火化和打击违规偷埋土葬为手段,坚决遏止遗体土葬,要认真排查近两年来偷埋土葬的死亡人员,适时进行起尸火化,力争全年火化率达到95%以上。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镇的目标任务。

2、清理整顿,规范丧葬用品市场,镇民政、工商、公安将组织力量,积极配合县殡改领导小组的专项活动,集中力量对我镇范围内的木棺,纸扎等封建丧葬用品市场进行严格的清理整顿,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行为。

3、开展平坟还田活动。平坟还田是节约资源,造福子孙的公益事业。各村要广泛宣传,认真抓好落实。镇决定适时对我镇范围内坟头彻底平除,基本实现耕地、林地无坟化。对特殊坟墓,严格依据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三、方法与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殡改工作氛围。从今年开始,镇将配合县殡改执法队对全镇每个自然村集中宣传两次,宣传时间定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主要以宣传车进行宣传并张贴宣传标语。同时对违反殡改条例的丧葬户进行面对面教育。镇还决定逢会必讲,切实做到人人皆知殡改工作的意义。

2、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执行殡葬改革,偷埋土葬的户坚决依法进行起尸火化;对干部参与偷埋土葬及收取钱财的、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触及法律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加大奖惩力度。镇政府对各村殡改工作采取月通报,季评比,半年小结,年终总评的办法对各村及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月通报中表扬前六的村、批评后二名的村,对火化进度明显,无偷埋现象的村,每火化一具尸体补助30元;季度评比中达到规定指标,评出前三名,且无偷埋土葬现象的,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后两名的村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半年小结达到规定指标的前三名的村分别奖励1000元、900元、800元,后两名的村除大会表态发言外,每偷埋一例罚该村1000元,罚包村干部500元,并扣除该村干部绩效工资30%(给民政办提供信息除外);年终总评,凡火化率达到分配任务95%以上的村,均奖励村2000元,并奖村书记、村主任各1000元,火化率在90%-95%之间的村均奖励1000元。村书记、主任各奖500元;火化90%-85%的不奖不罚;低于80%且倒数后三名的村,每村罚3000元,干部绩效工资全部扣除,并给予一票否决。凡是年终受奖的村,镇包村干部每组奖500元。凡连续两年被通报批评的村,书记就地免职、村主任依法罢免。

4、对拟起尸火化的,由镇协同县执法队坚决予以起尸,起尸时,村干部必须亲自点到坟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否则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查处。

四、严明纪律。

全镇共产党员,各级干部要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殡改政策,自党遵守殡改规定,做好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坚决控制偷埋土葬和以罚代葬的行为,对干部及其亲属偷埋土葬的,一经发现要坚决追究责任。对以罚代葬接受贿赂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抓好此项工作,镇成立殡改工作领导小组,陈涛镇长任组长。李廷山、宋其跃、胡维峰任副组长,民政、派出所、综治办、工商、司法、土管所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龚连明任主任,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

督查工作方案

本文目录。

第一条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督查范围。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

年度工作计划。

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水务局负责解释,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通过之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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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查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级安全生产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各部门监管主体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隐患分级治理,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

应急预案。

等情况。

2、各单位、企业要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治理的活动。

3、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的情况。

4、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因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市场、食品卫生等各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贯彻执行情况。

三、组织领导及部署。

成立xx镇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委委员、武装部长任组长,镇经济办、派出所、城建办、中心学校、国土所、卫生院、农业、水利、供电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具体抓,深入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手抓落实。

(一)镇安委会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综合指导、协调、组织综合督查。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板材企业、加工企业、养殖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二)镇派出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民爆器材使用管理、商贸企业及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三)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校及校办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镇城建办牵头负责建筑施工、房屋拆除,城建燃气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五)镇卫生院牵头负责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安全专项督查。

(六)镇农机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七)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水利行业,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八)镇文化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网吧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九)镇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由镇政府统一部署,各单位组织实施,镇安委会组织协调,督查形式突出“三个结合”,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督查行动与效能监察相结合。从5月下旬开始,镇政府组织成员进行督查,每月一次。

五、督查步骤。

此次行动从xx年5月到7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5月15日)。

镇政府召开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动员大会,镇直各单位要按照文件及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5月31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专项行动,排查安全隐患。镇安委会在月底进行一次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1日---6月30日)。

督查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查阅相关工作记录,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隐患清理、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

第四阶段:复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对第一、二、三阶段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查漏补缺,对所排查的隐患整改进行逐一验收。

第五阶段:回头看再检查阶段(7月16日---7月31日)。

巩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总结取得的成绩和问题,建立隐患排重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调查。

(二)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制订切实的工作方案,明确内容,要求和责任,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媒体,广泛宣传此次行动的百日意义、做法、成效和经验,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百日专项督查行动要突出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务求实效。

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国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思路,采取先行先试、循序渐进、稳妥推进、全面推广的方法步骤,积极启动我镇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社会养老方面保基本、兜底线的功能和辐射、示范、带动作用,使我镇公办养老机构资源效益达到最大化的目的,推动我镇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试点单位概况

(一)试点简介。我镇位于县南部,与新余市分宜县接壤,距县城23.6公里。全镇总面积117.3平方公里,下辖9个行政村,1个直属队,116个村民小组,132个自然村,总人口5039户17110人,人均年龄在43.5岁左右,60岁以上老人2705人,人口趋于中老年化,而且孤寡老人较多,全镇五保户152户156人,其中孤寡老人就达152人。目前,我镇公共养老职能由镇养老院承担,其服务范围现已辐射到邻近乡镇。

该敬老院座落于空气清新、环境幽静的小坪村境内,离集镇1公里,占地面积80余亩,建筑面积4759.5平方米,由生活区、休闲区、种养殖区三个功能区组成。院内亭台楼阁、青砖黛万,雕镂画栋,古色古香;绿树成荫,鱼水嬉戏,人文、自然、绿色浑然于一体。

生活区由住宿楼、餐饮楼和卫生楼构成。住宿楼现有单层宿舍楼三排,房间100余间。目前有床位150余个,入住老人109人。在房间布局中,充分考虑了老人各种情况,配置了单人间、标间、三人间、四人间等,满足不同老人的居住需求。房内配备了电视机、衣柜、单独卫生间等设施设备。餐饮楼分厨房、餐厅、储物室。厨房配备了现代化的餐饮炊具,功能齐全,充分满足老人饮食方面的各类需求。卫生楼有急诊室、公共浴室和理发室等;休闲区由“休闲广场”、“康复室”、“阅览室”、“散步长廊”构成。喷泉、凉亭、健身器材、报刊杂志等完善的休闲娱乐功能在全面满足老人各类娱乐休闲需求的同时,更加深入地关注老人精神生活,为老人营造出自由自在,快乐舒适的生活环境;种养殖区由种殖区和养殖区构成。充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提高自身供给能力,极大减轻政府财政负担。自产的蔬菜、肉类等绿色无公害不仅保证了老人的饮食安全,更为老人提供了天然健康的饮食营养。

(二)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试点改革的任务要求,一是对现有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以文件要求为指导对现有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重点建立健全了老年人经济情况、身体状况为重点的评估制度,入院甄别标准,社会评议和公示制度。在具体改革措施开始实施前形成制度规范,让制度先行;二是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休闲广场、种养殖区建设、宿舍楼修缮等继续加大投资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服务功能;三是挑选业务骨干参加服务技能培训。在现有人员队伍中挑选业务能手、技能骨干等参加学习培训,超前适应公办民营化后养老院的经营和管理,为改革做好充分准备。

(三)与试点任务相关工作基础。一是功能化分区已现雏形。公办养老院改革之后原则上实行“一院两制”,对老人的服务和管理将实现差异化,因此功能分区就非常有必要。目前,该院生活区、休闲区等已初步形成区域分隔,为差异化管理和服务奠定了硬性基础;二是初步建成一支专业化人才队伍。目前该院主要管理和服务人员都具备多年养老院的工作经验,在如何经营管理养老机构、如何服务好老人等方面都具备较强的能力素质,为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奠定了人才基础;三是摸索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养老服务制度。该院多年的运营管理及与老年人的相处沟通中,探索出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养老服务制度,不仅充分符合老年人的心理和生理规律,让老年人乐于接受,更适应该院的日常运营管理。

(四)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

1、有利条件:一是我县老龄化加速,社会养老力量严重不足。我县老龄化水平高于全国14.8%的平均水平,老龄化加速的同时,社会养老力量又严重不足。另外,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多数家庭都缺少足够的人力和精力照顾老人。因此,我镇养老院民营化的市场空间很大;二是该院现有的`资源条件为改革试点奠定了一定的软硬基础。尤其是在自然环境方面,空气清新、景色优美,是老年人追求回归自然、颐养天年的好地方;三是性价比优势。与纯商业化养老机构价格昂贵相比,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后不丢公共属性,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利用现有公共资源来弥补社会养老力量的不足方面具有物美价廉的优势;四是农村老年人的观念在慢慢转变,逐渐接受社会养老这一养老方式。

2、不利条件:一是民营化经验欠缺。公办养老院在推入市场后如何应对市场竞争,如何应对市经风险,在实践经验上存在不足;二是硬件条件要在民营化后充分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上还严重不足;三是业务队伍人员结构失衡,突出表现在年龄结构和性别结构方面。该院目前业务人员平均年龄40岁左右,男性占比偏高。尤其缺少专业的女性护理师。

三、试点主要目标

一是面对社会养老力量薄弱、费用昂贵而非困难户或五保户等普通群众养老需求层次稍高的现状,通过改革,提高该院服务档次,满足普通大众的养老需要;二是改变以往养老机构只重解决温饱单一化功能,实现服务功能多样化;三是增强该院自身存在能力。通过改革,使部分养老服务民营化,从而增加经济收入,实现“以院养院”的目标,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四是探索出一条社会养老新路子。在家庭养老逐渐缺失,农村社会养老负担不起的现状下,通过该院先行先试,探索出一条适合农村养老的新路子。

四、具体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调查阶段(20**年5月1日至6月30日)

通过问卷调查、随机走访等调查方式掌握我镇老年人社会养老需求情况。同时可委托专业社调单位对我县养老市场的需求度、消费能力、服务类型等方面做好市调,为改革决策提供准确真实的参考材料。

(二)筹建阶段(20**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根据调查结果和该院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改革内容,科学制定具体的改革执行方案。另外,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出良好的改革氛围,为顺利推进改革蓄势造能。

(三)启动阶段(20**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遵循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妥推动、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启动改革程序。在硬件建设方面切忌求大求全,要充分结合实际发展,既要注重眼前也要着眼未来,统筹兼顾、有所侧重,在改革实践中修正完善。

五、风险评估与保障措施

(一)风险评估:一是由于养老院的投资较大,短时间内不会很快回本,市场的变动会增加投资收益的不确定,在前期试点运营中甚至可能出现亏损;二是民营化后可能效益较好,公共属性不断被商业化侵占从而削弱公共服务功能,造成福利养老职能弱化;三是“一院两制”,分区入住,在服务管理差异化中可能产生新的不公平,侵害相互利益;四是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处于起步阶段,可借鉴经验少,人员素质跟不上,问题处理不当产生大量诉讼纠纷。

(二)保障措施: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一是在改革初期,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帮助养老院逐渐步入市场运行轨道;二是适应改革需要及时修改完善制度,巩固改革成果;三是加大队伍培训,尤其要在经济、法律、管理方面加大培训力度;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养老院公共福利属性,及时纠正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偏移。

六、试点改革的有关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公办养老院改革试点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在试点探索、稳妥推进的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因时因势周密部署,先易后难地稳妥实施,务求在改革探索中走出路子,求得实效。

二是明确改革方向。公办养老院是国家投资兴建的,为最困难、最急需、最弱势群体配置的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主要承担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中的老人,孤老优抚对旬,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失独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职责,发挥托底作用。公办养老院的改革不能丢掉原有的公益性质,过分地追求商业化利益。试点改革的方向要坚持公共性质为主,民营化为辅的原则,在服务差别化的同时,务必要保证公共养老的各项职能正常发挥,避免产生新的不公平,确保公共养老职能落实到位。

三是落实相关规定。镇民政所要按照国发[20**]35号、民函[20**]369号文件及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落实好相关文件要求。要在试点中既要贯彻改革原则、明确改革方向、落实改革任务,又要因地制宜地创新思路、勇于探索,为我镇公办养老机构发展改革积累经验。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缓解各乡(镇)普遍存在的财政困难、资金周转难等现象,保障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行,确保乡(镇)基本支出需要,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柯坪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客观公正地处理乡(镇)财务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根据当前公共财政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乡(镇)财政管理制度,是符合我县实际。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促进县乡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县、乡利益分配不变原则。严格按照县乡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变原则,在乡(镇)财政体制实施期间,除财税政策调整外,乡(镇)财政收支范围和定额上交(补助)基数不变。

(二)乡(镇)的预算分配权不变原则。乡(镇)政府按《预算法》的有关规定自主决定本级财政预算编制,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三)乡(镇)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乡(镇)所有,县财政不得集中或平调。

(四)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各项支出,其审批权,仍按乡(镇)原有规定程序办理。

(五)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乡(镇)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

(六)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三、“乡财县管乡用”的主要内容

“乡财县管乡用”是在现行财政体制和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对乡(镇)财政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预算管理方式,做到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核算权相分离,由县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

(一)预算共编。县财政局、乡财股按有关政策,结合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具体指导意见,报县政府批准;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各自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求,编制本级预算草案,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经批准后,由乡(镇)财政所及时批复至各单位,同时上报县财政部门。乡(镇)财政预算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执行。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需调整的,由乡(镇)政府提出预算调整方案,报县财政部门审核。

(二)账户统设。撤销原乡(镇)各站所在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由乡(镇)财政所统一在金融机构开设“收入待解户”、“基本支出户”、“专项资金专户”、“村级资金专户”四个账户。

“收入待解户”仅限于乡(镇)所收的契税、耕地占用税、预算内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预算外收入及乡(镇)各站所的上级补助收入的报解。“基本支出户”主要用于各乡(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其他项目的收支核算。“专项资金专户”主要用于“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抗震安居”等国家明文规定需要进行专户核算的专项资金,实行一个账户,分账核算的办法。“村级资金专户”主要用于村级的转移支付资金的收支核算。

(三)集中收付。乡(镇)财政预算收入和预算外收入按有关规定分别上缴县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根据乡(镇)财政预算和用款计划,定期拨付到“基本支出户”。根据我县特殊环境,在以上措施的基础上,各乡(镇)还将严格实行“支出限定用款额度,逐级核定下拨和预提备用金制度”(阿恰、启浪、玉尔其、盖孜力每月用款额度5000元,柯坪镇每月用款额度xx元)各单位不得超额支出,不得向银行或私人举债。如遇特殊情况,报县财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可动用预提备用金;村级财务可参照执行。

(四)采购统办。各乡(镇)的物品采购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柯坪县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及《柯坪县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批量在xx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依照集中采购目录,编制和申报采购计划,由乡(镇)财股按照预算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乡财股从“收入待解专户”直接转入“乡(镇)政府采购专用支出户”进行集中采购。

(五)票据统管。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罚没票据,其管理权全部上收到县财政、乡财股,乡(镇)票据采取“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票款同行”的管理办法,做到以票管收,票款同行,严禁坐收坐支。未经财税部门监制的票据均为非法票据,乡(镇)不得使用。村级财务使用票据向财政所提出申请,实行限量领购、以旧换新制度。

四、操作方法

(一)机构和岗位设置

1、县财政局设立乡(镇)核算中心

乡(镇)核算中心主要职责是代理乡(镇)财政职能,专门管理乡(镇)财务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汇总乡(镇)年度部门预、决算报表,审核各乡(镇)用款计划,监督预算的执行,负责乡(镇)各项收入的分配和资金的拨付与管理,办理乡(镇)财政收支结算,负责票据管理,按月向乡(镇)府和县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2、乡(镇)设立会计核算站

主要职责是管理、核算乡(镇)及所属站所各项财务收支、税收管理,并承担乡(镇)财政所“两免一补”等职能。实行财政所、农税所、核算所“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联合办公机制。另外,乡(镇)核算站内设财政结算员、会计核算员、出纳员、农税征管员、票据专管员。财政结算员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办理与乡(镇)政府各部门及县财政局的结算和对账,负责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系统收入数据的录入,按月编制乡(镇)财政用款计划,办理乡(镇)政府经费支出的请拨,负责向乡(镇)有关领导提供本预算单位预算会计报表,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领取和缴销,监督乡(镇)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户(库)。会计核算员负责乡(镇)各单位日常会计核算,按行业设多个岗位提供财务报表,办理年终决算,按月向乡(镇)政府和所属各单位提供财务报表,办理年终决算,出纳员负责核算站现金、支票的管理和收付结算业务。农税征管员负责乡(镇)范围内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收、涉农专项资金的兑付及发放。票据专管员负责票据的领取、发放、核销,建立票据管理台账。

3、乡(镇)及其所属站所各设一名报账员。

主要负责本单位用款计划编制,解决收入,报送收支单据等。

(二)建章立制

主要制定乡(镇)核算中心工作职责、报批程序、业务办结时限、股长职责、各业务岗位职责、乡(镇)核算站站长职责及核算员、会计员、出纳员、农税征管员和票据专管员岗位职责。

(三)人员培训

重点培训财政部门预算的知识和基本要求、非税管理的操作要求,乡(镇)核算站如何建立核算体系、设立各类总分账、明细帐;结算员的结算、对账程序和各部门报账员的报账时间、审批程序、票据台账的建立和领取、核销程序。

(四)收入管理

1、国、地税部门征收的各项税款由税务部门直接缴入县级国库。

2、乡(镇)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契税、耕地占用税收入、其他预算外收入、乡(镇)借款等收入全额缴入“收入待解户”,归集到“非税专户”和国库集中管理。

(五)支出管理

1、全面推行乡(镇)人员工资县级统发办法,把工资发放作为乡(镇)财政支出的第一顺序,对乡(镇)全额编制人员工资实行财政统发,银行待发;对其他个人支出如: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等按预算安排,钱跟人走,确保拨付到位。

2、上级安排乡(镇)使用的各类专项资金,除继续实行县财政报账的以外,其他专项资金由相关业务股室直接拨付“专项资金支出户”。

3、对直接支付给农民的粮食补贴、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救灾优抚补助等国家对农民个人的补助,由乡(镇)核算站出具相关表格,报经相关股室和乡(镇)财政部门审批后从县国库或专户直接拨付乡(镇)“专项资金支出户”,由乡(镇)核算站统一组织发放。

4、乡(镇)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先由乡(镇)及其所属站所的报账员提出用款计划,经乡(镇)领导签批后由乡(镇)核算站集中报“乡(镇)核算中心”审核。乡(镇)核算中心审核后由国库或非税专户拨入“基本支出户”,由乡(镇)按照规定使用,每月末开支单据经乡镇(站、所)长签字后,由核算会计审核加盖乡(镇)核算站图章入账。

5、乡(镇)政府的采购项目,由乡(镇)各单位提出采购计划,报乡(镇)财政部按预算审核后,交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采购资金由国库或非税专户划入县政府采购专户直接支付。

6、各乡(镇)的基本建设项目,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预、决算,乡(镇)根据评审中心的评审结果,按工程进度提出基本建设资金申请,由国库或非税专户直接划入“专项资金支出户”。

7、为保证乡(镇)机关及各站所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办公需要,由各部门报账员提出用款计划,单位和部门领导签字,报经核算站审核后,预拨一定限额备用金。

8、以上各项支出的用款计划和拨付凭证,均保留、保存在乡(镇)核算中心备案。

(六)收支对账

1、乡(镇)财政结算员要建立乡(镇)分部门、分收入项目台账,按月与各部门进行收入结算,将收入与缴费相核对,定期清理各部门领用的票据,确保收入的及时足额入户(库)。

2、乡(镇)财政结算员每月定期与乡(镇)各部门报账员核实备用金使用情况。

五、配套措施

(一)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乡村两级政权的支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各乡(镇)财政要加强税收征收力度,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坚决维护税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乡(镇)所有非税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等),预算外收入要全部上缴县级开设的乡(镇)“收入待解户”中,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定期将“收入待解户”中的收入分别缴入县国库和预算外专户,实行综合预算,严格做到收缴、罚缴分离,提高预算内外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县级财政不得在财政体制外调用乡(镇)的财力。

(二)规范乡(镇)财政支出管理。乡(镇)财政要明确乡(镇)支出范围,健全各项开支标准,完善财务审批程序,从严控制一般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原由乡(镇)统筹费开支的乡村两级办学、计划生育、优抚、乡村道路修建四项事业经费支出,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编制预算,结合可用财力,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三)清理乡(镇)银行帐户、核实乡(镇)债务。全面清理乡(镇)银行帐户和票据,摸清乡(镇)收入家底。认真清理核定乡(镇)债权债务,并逐一登记造册,上报乡(镇)财股备案,严禁借清理债务之机变相增加债务。

(四)核实财政供养人员。要会同编办、民政等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各乡(镇)党委、政府、事业单位在编、超编人员、乡(镇)自聘人员和机构改革分流人员,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逐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严格控制乡(镇)财政供养人员。

(五)加强乡(镇)财政所管理。实行县财政局管理为主、乡(镇)财政配合管理形式。由县财政局负责乡(镇)财政所岗位设置、人事安排、业务管理考核和文明所创建等事宜。

(六)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改革纪律。各级财政要层层建立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各岗位制度,加强乡(镇)资金,用款,财务审批,报帐,债务管理以及帐务核算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实施步骤

为顺利开展此项活动,经过学习、考察、调查摸底,将柯坪县“乡财县管乡用”分四个阶段实施,各阶段工作可以交叉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年××月××*日-××月××*日)。首先要及时成立“乡财县管乡用”乡(镇)财政改革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其次是召开由政府主要领导、财政局局长、乡(镇)主要领导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宣传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试点工作;再次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改革期间工作秩序不乱和各项资金的安全。

(二)实施准备阶段(200××年××月××日---××月××日)。在“四乡一镇”和县直各单位全面实行报账制,彻底清理完银行帐户、预算内外资金、各种票据、财政供养人员和编制、清理并锁定乡村债务。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年××月—××月)。各乡(镇)对实施乡“财县管乡用”农村税费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上报县“乡财县管乡用”财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届时,县“改革领导小组”将对试点乡(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召开总结、经验交流、表彰大会,完善办法,为全面推进此项工作奠定基础。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以《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为指导,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将兴建、改造殡葬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把建设殡葬设施,提高火化率,制止乱埋乱葬等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殡葬改革是我们党和政府一贯积极倡导和推行的一项重大社会改革,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一件大好事。现阶段兴建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是处理骨灰切实可行的表达式,也是改革丧葬陋习的一项有效措施,应本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等方针,加快我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扎实抓好殡葬改革工作。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殡葬改革是一场直接触及几千年传统习俗的大变革,是党和政府倡导的一项重要政策。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因此,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分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殡葬改革对保护资源,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作用,宣传乱葬对于秀丽山川、生态环境乃至子孙后代生存环境的危害性,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实行火葬是一种有利于节约土地、净化环境、节约开支、减轻农民负担的好事。各村要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殡葬管理政策,通过党员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实行干部包村宣传,提高群众认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殡改的有关规定,既要加大下面典型宣传,也要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人和事予以曝光,使我镇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人心,促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大力提高节俭办丧事的文明新风,宣传违反殡葬管理的处罚规定,对毁林占地建坟、乱建坟墓的典型事件要予以平毁并要处罚处理,在全镇形成有利于殡改的良好氛围。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殡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镇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综治及民政的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由民政办、派出所、国土所、村建站、林业站等负责人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镇指定2名联络员,村由村主任兼任信息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殡改工作有序进行。

三、

基本原则和要求。

1、农村公益性公墓应利用脊地,严禁占用耕地和在公路、河流、主干道两侧及风景区、乡(镇)周边地区水源保护区内建设公益性公墓。同时,也要尊重当地群众的意见,在选定公益性公墓时,可邀请当地有影响的村民代表参与一道择地,便于大多数人接受。

2、农村公益性公墓要严格控制墓穴用地面积,按照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统一规划,每穴墓不得超过3平方米。安葬时应以土掩埋,以利绿化;以碑为标志的应统一规格,宜小不宜大,尽量使用卧碑或横碑。禁止建造大型墓、家庭(宗族)墓。

3、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严禁对外经营,不得为本村村民以处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4、每个村原则上兴建一处公益性公墓或一座骨灰堂(尽量利用旧墓地),偏远、人口较多的自然村根据需要,经统一规划,也可设置公益性公墓。各村可侧重于骨灰堂的存放设施建设,特别是多姓的村,要尽可能集中建一处骨灰堂,也可利用祖祠空余房间作为骨灰安放,便于村民就近祭祀。

5、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经镇政府审核同意,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1、准备阶段(2005年5月—2005年7月15日)。各村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并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做好各村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的规划、选址工作,并做好申请报批材料。

2、实施阶段(2005年7月16日—2005年8月15日)。搞好整体规划,分步进行,先开路后整台面,一处公墓原则上要统一墓型,最少要一平台一墓型,专人制作。安葬时应以土掩埋为主,尽量避免使用硬化材料,统一绿化。公墓规模一般可按本村人口年死亡率6‰作规划,先期可造3年需要量的示范墓葬,示范墓待验收后即可安放骨灰。

3、管理要求:各村必须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和公墓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以成本计费原则规范收费额度,计费标准要向村民公布,接受县民政局和物价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方案和奖励措施。

1、公墓、骨灰堂(楼)要求在2005年8月底前完成,经县、镇主管部门验收认定后,县补助每个村3000元,镇政府补助每个村3000元;在2005年9月底前完成的,按上述标准的70%拨补;在10月底前完成的,按上述标准的50%拨补;超过上述时限,不予补助。

2、各村在8月底前完成公墓或骨灰堂(楼)建设,给予所在村工作人员奖励3000元,逾期不予奖励。县殡仪馆建成投入使用后,火化率达100%并按规定安放骨灰的,每个村奖励3000元。

苟堂政[2005]43号。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直属党委、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根据新密办(2005)41号文件《新密市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镇殡葬改革事业进程,现就依法强力推行殡葬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为依据,按照“城乡一体,整体推进,一步到位,全面规范”的要求,认真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的各项措施,在全镇行政辖区内强力推行火化,革除丧葬陋俗,全面完成市下达的殡葬改革责任目标,努力开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苟堂镇殡葬改革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和管理全镇的殡葬改革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殡葬改革的组织、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等日常工作。各村要建立相应组织和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殡葬管理的组织指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要任务。

(一)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深入宣传有关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

(二)按照统一部署,实行“零点行动”即从2005年9月1日零时起,全镇所有亡故人员遗体一律实行火化(国家政策规定的少数民族除外)。

(三)革除丧葬陋俗,禁止在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停放遗休,吹奏哀乐,抛撒、焚烧冥币及其它迷信物品。

(四)完善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规范骨灰处理方式,提倡骨灰进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存放,火化后深埋不留坟头,禁止将骨灰装棺土葬。(五)建立健全机构,落实工作职责。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2005年8月16日至2005年8月31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运用各种有效方式,深入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及新密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改革群众殡葬观念,倡树文明新风。(二)强力推行阶段(从2005年9月1日0时至市殡仪馆建成投用)。在市殡仪馆没有建成之前,按属地管理原则,亡故人员的遗体由所在村负责落实运往邻近县(市)殡仪馆火化,所需费用由丧事承办者承担。镇直各单位亡故人员的火化工作由本单位负责落实。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周边县(市)殡仪馆的协调工作。对偷埋土葬的遗体,一律依法强制起尸火化,起尸火化工作由村组织实施,费用由丧事承办人承担。(三)完善规范阶段(市殡仪馆建成投用后)。亡故人员的尸体原则上在本市殡仪馆火化。要认真规范殡葬管理制度,完善殡葬改革工作措施。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配合市民政局,大力做殡葬改革的完善提高工作,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迈入正常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五、保证措施。

(一)宣传舆论开路,党员干部带头。镇政府要印发宣传资料1万份,《通告》350份,组织宣传车入村巡回宣传;各村委在辖区内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书写固定标语(每村横幅不少于10幅,固定标语不少于10条)。把通告张贴到每个村民组,把宣传资料发送到户;镇宣传办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主阵地作用,开设专题栏目、强化宣传教育;镇直单位要在单位门口悬挂殡葬改革横幅。要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使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为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全镇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认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人做起,做推行火葬的带头人,做殡葬改革的开拓者,引导、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

(二)层层签订目标,认真落实责任。火化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和支书、主任负责制,镇政府与镇直有关单位、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建立奖惩兑现的激励机制,确保全镇殡葬改革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严格殡葬管理,整顿相关市场。各村要严格按照《新密市死亡人口登记报告制度》的规定,认真对本辖区死亡人口进行登记上报,准确掌握死亡人口数量,防止土葬现象发生;镇文教办要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对在医院亡故人员的登记管理,把紧关口,严禁遗体运走土葬;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殡葬法规的规定,规范本辖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对非法制造、经营封建迷信用品的商户要坚决取缔,对经营、制造者依法严惩。

(四)强化督促检查,建立举报制度。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负责督促分包联系村和分管联系单位的殡葬改革工作;各村也要明确殡葬改革工作联络员,对辖区内的殡葬改革工作实行依法督查。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69251006),全天接受举报,及时调查处理。(五)完善配套设施,确保骨灰存放。各村要科学规划完善殡葬改革配套基础设施,做好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工作,保证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满足实行火葬后骨灰处理的需要。(六)改革丧葬习俗,倡导文明新风。各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改革丧葬习俗中的作用,把丧葬改革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民守则,作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一项内容,使村民主动参与丧葬习俗改革。各村委会要建立“红白理事会”,教育和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坚持文明节俭办丧事,严禁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禁止在丧葬活动中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重视殡葬改革工作,把它放到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目标任务和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完成责任目标。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纪检、宣传、民政、公安、工商、卫生、土地、城建、劳保等殡葬改革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加强信息联络,强化管理监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要构建“反应快捷,运转协调,高效便民”的殡葬改革网络体系,确保火化目标圆满完成。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镇党委、政府对年度火化率达标的村予以通报表彰,村主要干部和分管干部予以奖励,对年度火化率不达标的,取消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评先资格,并给予单位黄牌警告,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对亡故土葬后起尸火化的原单位干部职工,要追究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领导责任,同时取消所在单位年度评先资格,同时,不再发给亡故人员亲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和遗属补助费。对于我市殡仪馆没有建成前,亡故人员交通费补助除市补助外,我镇再补助100元,实行半年对村结算一次。对各村每发现1例,对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支部、主任、主抓村干部及组长扣发1个月工资,完成任务者奖。

(四)常抓不懈,依法行政。殡葬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作,宣传教育工作要实现经常化,要充分利用正反两面典型,加强宣传,弘扬正气,警示教育。要加强对殡葬管理队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各级殡葬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抚州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及县殡葬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新风,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本镇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改革为动力,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改革土葬,积极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建立完备殡葬服务设施和殡葬管理服务网络,反对封建迷信,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目标任务。

1、改革土葬,推行火葬。各村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用地的原则,逐步建立农村公益性墓地,并加强管理,为本辖区村民提供丧葬服务。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指导与监督,使其规范化发展。

2、2008年9月6日零时起全面推行火化政策,死亡人员实行强制火化。

3、禁止乱埋乱葬。禁止在三沿六区(沿铁路、公路、河道两侧,规划建城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内葬坟。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死亡火化后,骨灰应当葬入县公墓山或寄存在县殡仪馆骨灰堂。各村要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坚决禁止乱埋乱葬。

三、工作步骤。

按照《抚州市殡葬改革工作“十五”发展计划》要求,本着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分段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全镇的殡葬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08年7月19日-9月6日)。

2、召开全镇殡葬改革动员大会,各村(居)委会都要召开相应的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布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开展殡改宣传月活动。采取城镇与乡村,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以“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推行全面火化政策”为专题的宣传月活动。各单位和所有村(居)委会要办好墙报,张贴标语和县政府《通告》、各村所在地悬挂横幅,散发传单,宣传中做到不留死角。

4、各部门和各村(居)委会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殡葬改革专题学习和座谈,重点学习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目的意义等。

第二阶段准备实施阶段(2008年8月6日-9月6日):

1、组建殡葬执法队伍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2、清理全镇丧葬用品市场。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9月6日零时开始):

(一)全面火化,分步到位。以提高火化率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工作步伐,确保火化目标如期实现。2008年9月6日零时起实行“零点行动”,对规定区域内死亡人员实行强制性火化。关闭火化辖区内棺木市场。

(二)以整治“三沿六区”乱建坟墓为突破口,认真清理“三沿六区”乱建坟墓。通过整治,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四、组织领导。

1、成立赤水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党委员委员、镇纪委书记、派出所所和分管民政领导为副组长,政府办、纪检监察、民政、宣传、土管、林业、城管、公安、工商、卫生、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政所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殡葬改革工作的规划制定,协调指挥全镇的殡改工作,对殡葬执法进行监督检查。

办公室职责为:负责殡改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殡改文件上传下达工作,及时通报殡改情况;做好领导小组的参谋,负责牵头召集各职能部门协调工作,处理有关日常事务。

有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为:

(1)民政部门:宣传贯彻国家殡葬改革的法规和政策,制定殡葬改革有关规划和措施,履行好殡葬管理职能,抓好殡葬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管理,负责解释政策、法规。

(2)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予以查处。

(3)宣传部门:加强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主动组织各新闻单位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法规、正反典型,不断提高人们推行殡葬改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4)公安部门:负责全镇范围内因各种案件死亡的尸体现场处置,并及时上报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阻碍殡葬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毁坏财物、侮辱、殴打殡葬执法人员的人和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从重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工商部门:依法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民政部门审核后才能发给营业执照,对在火化区内生产、销售土葬用品的,坚决取缔,依法处理。

(6)土管部门:加强对丧葬用地的管理,对滥占土地、乱埋乱葬和非法出售墓地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制止和取缔。

(7)林业部门:对占用林地毁林建墓及利用木材在火化区内搞土葬的,按照《森林保护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8)城管部门:对占用公共场地搭设灵栅停放遗体、摆设花圈和挽幛、吹奏丧事鼓乐的,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理。

(9)卫生部门:加强对医院的监督管理,对医院同意或默许单位和个人(含丧主)将尸体外运造成棺殓土葬的,进行责任追究和行政处分。

(10)团委、妇联职责:在青年、妇女中做好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宣传教育解释工作,积极引导青年、妇女理解、支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

(11)各村(居)委会:加强对本辖区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做好殡葬改革落实工作,严格管理和监督本辖区内的殡葬行为,及时主动上门做好丧户工作,明确各村小组的工作职责,并实行零报告制(向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殡葬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2、组建赤水镇殡葬管理执法队。从民政、公安、城管、工商、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抽调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身体健康、能说肯干的人员到镇殡葬管理执法队集中办公,具体实施全镇殡葬管理的行政执法。各村要有一名殡葬改革信息员,由各村民连长担任。

五、处罚办法。

1、将应当火化的遗体进行土葬的,或者将骨灰殓棺土葬的,由殡葬管理执法队会同有关单位责令死者亲属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应采取强制性措施进行遗体火化,所需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要采取强制措施时,村(居)委会和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到场协助落实各项强制性措施。

2、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中的亡故人员,实行强制性火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其遗属可离受国家抚恤等待遇的,必须凭火证明,向有关单位申领丧葬费、抚恤金。对拒不按规定执行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不得为其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不得发放安葬费、抚恤金。

3、火化区内的城镇居民(含菜农)、村民死亡后拒不实行火化的,乡(镇)可以停发其遗属所享受的有关社会福利待遇。

4、在火化区域内生产、销售棺木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依法进行关闭,非法进行交易的没收物品,并处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土地给丧家葬坟,农村公益性公墓不得为本村村民以外的人员提供服务;对非法出售土地葬坟的单位和个人,由土管部门会同镇政府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每穴处以相应的罚款。

6、在机关单位院内及街道旁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栅的,由民政、城管、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并处相应的罚款。

7、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对应当火化而未火化的死亡人员遗属发放了丧葬费、抚恤金的单位和责任人,由监察部门进行查处,除责成有关单位追回违规发放的丧葬费等各种补助外,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9、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保障措施。

1、强化殡葬宣传。各村(居)委会要对本单位或本辖区的人员进行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注意把殡葬政策、移风易俗的思想观念与实践“三个代表”和“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确保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殡葬改革的行为,都有责任劝阻、制止和检举。要通过全方位宣传,真正使殡葬改革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使之自觉参与。

2、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镇两个文明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

3、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殡葬改革工作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村(居)委会要把殡葬管理纳入村(居)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居)委会必须对死亡人员实行零报告制(每日下午5:30时前向镇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未实行零报告的单位,将由镇政府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健全殡葬管理服务网络。镇成立殡葬服务站,村(居)委会成立殡葬管理理事会,村民小组要有一名殡葬改革工作联络员,形成上下贯通的殡葬管理工作网络,从而整体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外贸工作改革活动方案

一、顺利处理美国客户订单,70%余款收回,这样7月份至少能够完成3万多美金。当然不能只盯着一个客户。墨西哥客户太阳能电池板样品测试已成功,客户也比较满意,目前正在谈一个小柜的订单,根据和客户的联系状况,以及私人关系,目标7月份拿下订单。对于这样的客户,当然是要像猫盯着老鼠那样,抓紧,不放松,有望7月中旬收到定金。所以给自我7月份的目标是5万美金。

二、其余每个月的任务,很难细分,因为和客户的进展是在变化的。期望每月的任务能提前一个月定下来。

三、还有一个主要的任务,帮忙新业务员适应公司,尽早做出业务。目前,只有郑蓉是我负责,我会耐心为她解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给予适当的指导,帮忙她早日为我们公司外贸业务作出成绩。

我明白,对于工作的计划也许还不让人满意,在我个人的便签纸上方,每一天的计划,都一条条写下来了,每一天的计划我相信是为我大的目标服务的,所以会脚踏实地做好。在公司这半年时光,我有不足的地方,期望同事领导给我提出,我会虚心理解,并改正,争取做得更好。每个公司都有自我的制度,以及管理方式,在努力工作的同时,我也会配合公司的各项制度。对于公司,我也有以下推荐:

四、对待资源资源。在上方的工作总结中,我提到,网络平台是一个很好的资源,有了平台,业务上有了明显的进步,客户积累量也突飞猛进。所以期望公司在资源分配上,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因为这个对每个业务员都狠重要!

五、对待样品。因为前半年,我出的大都是样品,所以对这一点体会比较深刻,如果样品单客户能培养成定期下单的长期客户,那目标是很容易实现,也为公司的长期客户做出贡献。我提出这一点并不是说我的样品出了问题,相反,我出的样品,客户都比较满意,测试也很不错,所以我期望能继续持续下去。因为样品是客户对我们产品的初步审核,是我们取得订单的关键。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掌握全镇民生工程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群众和社会反映情况,促进民生又好又快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民生工程督查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和镇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综合督查组、重点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人员由镇政府、镇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民生办)及镇直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综合督查和重点督查由镇政府、镇民生办组织实施;专项督查由民生工程各实施部门负责实施。

主要督查各村和镇直责任部门的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制定、资金落实、工程类项目进展和资金发放到位情况。具体内容为:

(一)民生工程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按规定的标准、范围和要求开展实施工作,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二)各村和镇直责任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建立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否按规定建立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是否履行职责,有无失职读职行为。

(三)民生工程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检查项目资金的`筹集和到位情况,是否有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应发放或补助到人的资金,是否实行社会化发放,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有无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民生工程项目绩效管理落实。重点检查相关部门建立民生工程项目绩效管理情况,是否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并按评价办法对实施项目进行综合评价;项目建设方面是否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建后管养上是否制定建后管养办法,是否落实管护主体、管护人员,是否安排并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是否因地制宜探索研究购买服务、建后管养等方面的新办法、新举措。

(五)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民生工程宣传工作要求,主要检查各村和镇直相关部门是否制定本村、本部门民生工程宣传工作方案;是否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深入持久开展政策宣传和社情民意调查;是否及时宣传报道民生工程进展、成效等,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支持和监督民生工程的实施;是否创新方式、提高宣传实效,扩大民生工程社会影响力,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音率等。

(六)档案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民生工程档案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资金发放类项目档案是否有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工程类项目档案是否有“六制”有关资料;各项档案是否归档成册等。

民生工程督查主要采取综合督查、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三种方式进行。综合督查主要检查民生工程总体实施情况,由镇民生办负责制定具体督查方案,从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组织人员参加,并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镇民生办根据领导或项目进展的要求、群众举报、重点难点问题等情况,抽调有关人员采取现场督查、暗访、社情民调和互查等方式进行;专项督查主要由镇民生工程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自行制定监督检查方案,从本部门组织人员对各村和施工单位实施民生工程情况进行检查。

综合督查由镇民生办分别于7月、11月开展;重点督查由镇民生办在4月、8月、9月分别对工程类项目、资金发放类项目、宣传工作和档案管理等进行督查;专项督查由镇直民生工程责任部门根据项目进度每个项目每年至少安排4次,并将督查情况及时上报镇民生办。

l、督查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督查工作要有严肃性、要认真开展,尽到责任;要深入群众,讲究督查方法,注重检查效果,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督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督查内容和要求,认真督查,听真话、查实情,力戒形式主义。把督查的重点放在查找和发现问题上,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快速解决。

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

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改进标准制定工作机制,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方案》提出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有效支撑统一市场体系建设,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推动中国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

《方案》强调改革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国际接轨、统筹推进的原则,明确了6个方面的改革措施:一是建立高效权威的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统筹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

二是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

逐步将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授权批准发布。

三是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

进一步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推动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逐步缩减现有推荐性标准的数量和规模。

四是培育发展团体标准。

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五是放开搞活企业标准。

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

六是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大力推广中国标准,以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国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

《方案》明确改革将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从20xx到20xx年,主要是推进改革的试点工作,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同时对现行标准体系进行全面清理和复审;第二阶段从2017到2018年,主要是稳妥向新型标准体系过渡;第三阶段从2019到2020年,基本建成新型标准体系,我国标准国际化水平大幅提升,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标准化事业蓬勃发展,覆盖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各领域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

标准化在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外交外贸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不完善,政府与市场角色错位,市场主体活力未能充分发挥,阻碍了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切实转变政府标准化管理职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2001年成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强化标准化工作的统一管理。

在各部门、各地方共同努力下,我国标准化事业得到快速发展。

截至目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总数达到10万项,覆盖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各领域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

我国相继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常任理事国及国际电信联盟(itu)理事国,我国专家担任iso主席、iec副主席、itu秘书长等一系列重要职务,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数量逐年增加。

标准化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服务外交外贸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需求来看,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标准缺失老化滞后,难以满足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需求。

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标准仍然很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刚刚起步,即使在标准相对完备的工业领域,标准缺失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

特别是当前节能降耗、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等领域对标准的需求十分旺盛,但标准供给仍有较大缺口。

我国国家标准制定周期平均为3年,远远落后于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标准更新速度缓慢,“标龄”高出德、美、英、日等发达国家1倍以上。

标准整体水平不高,难以支撑经济转型升级。

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仅占国际标准总数的0.5%,“中国标准”在国际上认可度不高。

二是标准交叉重复矛盾,不利于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

标准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是重要的市场规则,必须增强统一性和权威性。

目前,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仅名称相同的就有近2000项,有些标准技术指标不一致甚至冲突,既造成企业执行标准困难,也造成政府部门制定标准的资源浪费和执法尺度不一。

特别是强制性标准涉及健康安全环保,但是制定主体多,28个部门和31个省(区、市)制定发布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数量庞大,强制性国家、行业、地方三级标准万余项,缺乏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交叉重复矛盾难以避免。

三是标准体系不够合理,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均由政府主导制定,且70%为一般性产品和服务标准,这些标准中许多应由市场主体遵循市场规律制定。

而国际上通行的团体标准在我国没有法律地位,市场自主制定、快速反映需求的标准不能有效供给。

即使是企业自己制定、内部使用的企业标准,也要到政府部门履行备案甚至审查性备案,企业能动性受到抑制,缺乏创新和竞争力。

四是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不完善,制约了标准化管理效能提升。

标准反映各方共同利益,各类标准之间需要衔接配套。

很多标准技术面广、产业链长,特别是一些标准涉及部门多、相关方立场不一致,协调难度大,由于缺乏权威、高效的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越重要的标准越“难产”。

有的标准实施效果不明显,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不到位,尚未形成多部门协同推动标准实施的工作格局。

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是20世纪80年代确立的,政府与市场的角色错位,市场主体活力未能充分发挥,既阻碍了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开展,又影响了标准化作用的发挥,必须切实转变政府标准化管理职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二、改革的总体要求

标准化工作改革,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解决标准体系不完善、管理体制不顺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不适应问题,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改进标准制定工作机制,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改革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把该放的放开放到位,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把该管的管住管好,强化强制性标准管理,保证公益类推荐性标准的基本供给。

二是坚持国际接轨、适合国情。

借鉴发达国家标准化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发展实际,建立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

三是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

既发挥好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责,又充分发挥国务院各部门在相关领域内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的作用。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统筹推进。

加快标准化法治建设,做好标准化重大改革与标准化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有机衔接;合理统筹改革优先领域、关键环节和实施步骤,通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增量带动现行标准的存量改革。

改革的总体目标: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有效支撑统一市场体系建设,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推动中国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

三、改革措施

通过改革,把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

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由6类整合精简为4类,分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分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侧重于保基本,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侧重于提高竞争力。

同时建立完善与新型标准体系配套的标准化管理体制。

(一)建立高效权威的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

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为召集人、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

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日常工作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承担。

(二)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

在标准体系上,逐步将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在标准范围上,将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的范围之内。

在标准管理上,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组织实施和监督;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统一立项和编号,并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开展对外通报;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授权批准发布。

强化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免费向社会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文本。

建立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法律法规对标准制定另有规定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医药卫生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按现有模式管理。

安全生产、公安、税务标准暂按现有模式管理。

核、航天等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军工领域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三)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

在标准体系上,进一步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推动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逐步缩减现有推荐性标准的数量和规模。

在标准范围上,合理界定各层级、各领域推荐性标准的制定范围,推荐性国家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重点制定本行业领域的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可制定满足地方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

在标准管理上,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统筹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制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强化制修订流程中的信息共享、社会监督和自查自纠,有效避免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立项、制定过程中的交叉重复矛盾。

简化制修订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制修订周期。

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公益类推荐性标准文本。

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及时开展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有效解决标准缺失滞后老化问题。

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提高广泛性、代表性,保证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公正性。

(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

在标准制定主体上,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

在工作推进上,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先行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

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

(五)放开搞活企业标准。

企业根据需要自主制定、实施企业标准。

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

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

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强化社会监督。

(六)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鼓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争取承担更多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和领导职务,增强话语权。

加大国际标准跟踪、评估和转化力度,加强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出版工作,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推进优势、特色领域标准国际化,创建中国标准品牌。

结合海外工程承包、重大装备设备出口和对外援建,推广中国标准,以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国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

进一步放宽外资企业参与中国标准的制定。

四、组织实施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按照逐步调整、不断完善的方法,协同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标准化工作改革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20xx-20xx年),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工作,提出法律修正案,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20xx年6月底前完成)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对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集中开展滞后老化标准的复审和修订,解决标准缺失、矛盾交叉等问题。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缩短标准制定周期。

改进推荐性行业和地方标准备案制度,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后评估。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按照强制性标准制定原则和范围,对不再适用的强制性标准予以废止,对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选择具备标准化能力的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改革试点。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视同完成备案。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建立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制定相关制度文件。

建立标准制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数量达到年度国际标准制定总数的50%。

(20xx年完成)

——确有必要强制的现行强制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逐步整合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2017年完成)

——进一步明晰推荐性标准制定范围,厘清各类标准间的关系,逐步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

(2018年完成)

——培育若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团体标准制定机构,制定一批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

建立团体标准的评价和监督机制。

(2017年完成)

——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基本完善并全面实施。

(2017年完成)

——国际国内标准水平一致性程度显著提高,主要消费品领域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

(2018年完成)

——理顺并建立协同、权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体制。

(2020年完成)

——政府主导制定的推荐性标准限定在公益类范围,形成协调配套、简化高效的推荐性标准管理体制。

(2020年完成)

——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发展较为成熟,更好满足市场竞争、创新发展的需求。

(2020年完成)

——参与国际标准化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和领导职务数量显著增多,与主要贸易伙伴国家标准互认数量大幅增加,我国标准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迈入世界标准强国行列。

(2020年完成)

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免费向社会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文本。

建立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法律法规对标准制定另有规定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医药卫生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按现有模式管理。

安全生产、公安、税务标准暂按现有模式管理。

核、航天等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军工领域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三)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

在标准体系上,进一步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推动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逐步缩减现有推荐性标准的数量和规模。

在标准范围上,合理界定各层级、各领域推荐性标准的制定范围,推荐性国家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重点制定本行业领域的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可制定满足地方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

在标准管理上,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统筹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制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强化制修订流程中的信息共享、社会监督和自查自纠,有效避免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立项、制定过程中的交叉重复矛盾。

简化制修订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制修订周期。

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公益类推荐性标准文本。

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及时开展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有效解决标准缺失滞后老化问题。

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提高广泛性、代表性,保证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公正性。

(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

在标准制定主体上,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

在工作推进上,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先行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

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

(五)放开搞活企业标准。

企业根据需要自主制定、实施企业标准。

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

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

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强化社会监督。

(六)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鼓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争取承担更多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和领导职务,增强话语权。

加大国际标准跟踪、评估和转化力度,加强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出版工作,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推进优势、特色领域标准国际化,创建中国标准品牌。

结合海外工程承包、重大装备设备出口和对外援建,推广中国标准,以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国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

进一步放宽外资企业参与中国标准的制定。

四、组织实施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按照逐步调整、不断完善的方法,协同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标准化工作改革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20xx-20xx年),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工作,提出法律修正案,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20xx年6月底前完成)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对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集中开展滞后老化标准的复审和修订,解决标准缺失、矛盾交叉等问题。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缩短标准制定周期。

改进推荐性行业和地方标准备案制度,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后评估。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按照强制性标准制定原则和范围,对不再适用的强制性标准予以废止,对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选择具备标准化能力的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改革试点。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视同完成备案。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外贸工作改革活动方案

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依据,按照市、县主管部门要求,积极组织课改培训,更新教育观念、手段,改革单一评价模式,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积极稳妥地探索课程改革的新路子,争做全县课程改革的头雁。

二、课改组织机构。

课改组长:詹宇意。

副组长:胡建议、肖本初、王万利、舒克章。

成员:岳佰成、潘峰、孙教育、刘兵、杨李、王富林、余盛国、教研组长。

三、目标任务。

1、领会课程标准的精神内涵,能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

2、了解新教材的内容,体例结构、特点、使用策略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开展校本研究,开发乡土课程资源,为教育教学服务。

3、开展教学方式的研究。科任教师要改变传统教学观念,摒弃一支粉笔“满堂灌”的现象,积极探索教师的角色意识,当好课堂的“导读”,而不是“演员”,研究课堂教学结构、流程,教师要形成个性化的教学风格。

4、开展学习方式的研究。积极培养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发展个性潜能,转变被动接受的学习方式。

5、开展形成科学的评价观,评价机制,建立一套适合长冲中学情的评价体系。

四、措施方法。

1、大力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任何改革,先要过思想关,即是思想观念要先行,这是改革的保障。我们组织的三级培训,第一级即上层培训,选派优秀教师到省、市参加骨干培训,第二级即组织全体教师的通识性培训和学科培训;第三级是由学校组织培训,定时间反复强化学习,特别是观摩实验区的示范课例。通过三级培训,要使全体教师彻底转为思想,杜绝“穿新鞋走老路”的现象。

2、落实集体备课活动,各科、各年级成立备课组、年级组跟踪监督。各备课组要有指导性的教学计划,时度安排表、活动安排表。备课组要开展集体备课活动,每次备课要有中心发言人,备课组成员积极参与讨论,发挥集体智慧,探索课改的新路子,备课组还应定期开展看课、说话、评课活动,真正做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共同进步的目的。

3、健全课改相关制度。推进课改还应从制度方面进行约束,我们决定研究制订课改学习制度,课堂教学评价制度,课程评价制度等,让教师的全部身心和精力指向课程改革,让长冲中学师生能在最短的时限内融入课乞讨的洪流。

4、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经常进行课堂听课、研讨、研究教师的教学行为、学生的学习行为。加强实验过程的管理与监控,杜绝老套的教学方法行为,运用新教材采用老教法的作法。

5、探究教师教学方式的变革。

教学过程是教师的教与学业生的学双方互动的过程,它决不是教师教学生听,或者学生专注听教师讲的单向传输。课堂的互动性决定了教师在课堂上角色地位的改变,教师不再是课堂的主宰者、知识的垄断者、教材机构的传授者,而应该是学生学习活动的平等的参与者,学生探究疑难的积极引导者与促进者。课堂的结构模式也将发生彻底的改变,不再是以教论学,而是以学论教。教师出色地教是为学生更好地学提供服务的,因此教师在课堂上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给自己的课堂角色进行重新定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教与学的和谐,学与教的统一。

变革教法还表现在教材的解读与处理上,很多教师总习惯于传统的教学的思维,因为过去的教材的处理有固定的模式,易操作、简单,不需动脑筋,如:语文的课堂教学重视课文的肢解、分析,总离不开“字、词、句、段,语、修、逻、文”,数学课堂教学从“概念——定理——公式——例题——浩如烟海的习题训练”的固定模式。而“课改”的课堂教学重视精神性的教育,让学生在生活中在实践中来感悟体验所学的知识,这种教学没有定式,非常灵活,不易把握,特别是备课要求高、难度大,尤其如“问题探究”,教师不能只凭自己过去的经验,更要深入为教师对学生在课堂上置凝提问的“估计”,过去备课有一本“教参”便可高枕无忧,现在备课要阅读大量书籍,查阅大量资料,广泛搜集有关信息,此外,还要通过自己的真切感受,进行删选、加工、处理,在课堂上教师要随时给学生释疑、答疑。“课改”课堂教学的这一系列变化对教师来说将意味着不轻松,难度大,这就要求教师要不断地锤练自己,加快自己对这种课堂教学的“磨合”、适应,要潜心研究,不断探索,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在自己的教学中真正为学生制作出丰盛、营养丰富的“课堂大餐”。

6、探究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

新课程标准有一个重要的理念就是:把课堂还给学生,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但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也非易事,如果我们在引导学生进行课堂学习时操作不当,即使我们在课堂上留给了学生一定的学习时间,但学生却感到无所事事,无所适从。这样学生非但没有成为学习的主人,反而成为课堂学习的冷漠的旁观者,学生在课堂肯定是收效甚微。那么教师如何引导学生有效地课堂学习呢?其一:体验学习。在课堂上要设法引导学生置身于教材学业习的情境,让学生在这种特定的教材情境中来感悟、来体验,从而激发学生思考问题的动机,来唤起他们解决问题欲望,不断地升华学业生思想情感,点燃学生的智慧火花,如:数学课引导学生学习圆的知识,首先让学生置身于教材情境,生活中哪些圆的现象,圆对人类有何作用,让学生在这种特定的情境中萌生探求圆的奥秘的欲望。其二,“对话学习:就是让学生多与教材对话,多与作者对话,与生活对话。在课堂上多创设特定的话题情境,让学生通过讨论,在群体交流中,各个学习体体思维不断碰撞,从而迸发出智慧的火花。

7、积极推进课题研究。我校有市教科院立项的“创新教育”研究课题。我们要在各学科中大力研究、实验,不惜花费财力、精力、人力投入实验研究,用坚强组织领导,充足的科研经费,扎实的实验研究,优秀的实验成果向市教科院汇报结题,在全市占据市示范学校的地位。

8、注重资料的整合和成果的总结、转化。各学科教师在实施新课程中要收集一手资料,适用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归纳,在课改方面有在全县仍至全市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特别是要推出一批课改名师、论文、材料等优秀成果。

五、注意的问题。

1、防止个别教师不愿改,不敢的情况发生,从思想上武装教师的头脑。对学生应注重学习方法的指导、养成训练,切忌随遇而安,畏难情绪。

2、课程评价的缺位现象。课程评价本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学校要制订适应课改对教师的评价机制,教师也应当用科学、发展的观念评价学生,多元评价、发展评价、过程评价是应当贯彻的评价原则。

3、杜绝“懒人”“懒思想”的现象,课程改革需要“孺子牛”、“痴人说梦”,不要传统的时间+汗水式的“懒人”,这其实是不愿动脑,不愿干事。教师要站在时代的高度,与时俱进,同时代同步,与思想同步,超前发展,,在课改中有所作为。

外贸工作改革活动方案

1.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包括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财政核定包干经费中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业务费的结余额、单位组织的其他收入及其结余额允许用于分配部分。

2.根据事业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经费来源,实行工资总量调控。除财政预算内拨款外、没有其他稳定收入来源的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额控制的管理形式,此类单位工资总额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工资政策,规定核定。

除财政预、算内拨款外、有相对稳定其他收入来源的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额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形式,此类单位收支结余额提取工资的比例一般控制在30%以内,年工资总额增幅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度的20%。

无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浮动工资总额的管理形式,此类单位收支结余额提取工资的比例一般控制在50%以内,年工资总额增幅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度的30%o.

3.工资总额核定程序。事业单位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12月份职工档案工资花名册及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厅,省人事厅结合该单位本年度人员变动、政策调资等因素,于12月底前核定该单位下年度政策规定的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金总额。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经省财政厅批复后,应及时报送省人事厅,省人事厅根据收入结余情况,按规定追加本单位工资总额。

二、制定分配方案。

1.事业单位制定内部分配方案要有利于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促进事业不断发展。

2.内部分配方案要科学合理。在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所聘岗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学历、资历等因素确定岗位工资,按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来确定绩效工资。要通过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工资与效益挂钩、兼职兼薪、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补充购买商业保险等多种适合单位特点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调动和激发广大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单位在提高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时,也要考虑适当增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谐发展的原则。

事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4.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收入分配,可与单位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目标责任挂钩,实行效益工资、奖励工资、协议工资等分配方式。对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法定代表人的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职工人均收入水平的3倍;对无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法定代表人的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职工人均收入水平的5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目标责任的考核,规范法定代表人的收入分配程序,具体分配办法由主管部门确定。

三、实行工资专户管理。

1.纳入改革范围的事业单位就近、自主选择工资代发银行,开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专户。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可单独建立工资专户,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集中建立工资专户。工资专户开户手续按照《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库e31号)的规定办理,主管部门将事业单位工资专户开户汇总表报省财政厅备案。

全区环保督查工作方案策划全区环保督查工作方案

为了扎实做好防汛巡堤查险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法》、《国家防总巡堤查险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巡堤查险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逐级落实巡堤查险工作责任制,实行全区统一指挥,区、乡、村、组分段包干、以村民为主、党政机关干部积极参与、各负其责的巡堤查险工作机制。巡堤查险总的目标要求是:做到“五个坚持、五个防止”。

“五个坚持”即:坚持主要领导挂帅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岗位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不间断巡查制,杜绝空缺现象;坚持巡堤查险值班登记制;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

“五个防止”即:防止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止防洪工程关键时候失去作用;防止无准备无检查,心中无数,手中无物;防止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防止预警预报不及时不准确,贻误抢险救灾最佳时机。

二、领导机构及工作体制。

区防汛指挥部的统筹安排全区巡堤查险工作,各乡镇防汛指挥部负责划分辖内巡堤查险任务和区段,按照划定的任务和区段将巡堤查险队伍分组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区段,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各责任单位要服从统一安排,明确区段巡堤查险任务,按分段包干,干部参与,量化到位(户),包干到人,插标亮界,各负其责的巡堤查险工作机制,配合全区防汛抗洪巡堤查险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巡堤内容、要求及方法。

(一)巡堤查险内容。包括堤防(含防洪墙)及穿堤建筑物(构筑物)。堤防巡查范围包括堤顶、堤坡、平台、堤脚、背水侧堤防工程管理和安全保护范围的区域及临水侧堤防附近水域。穿堤建筑物巡查范围包括建筑物本身及其管理范围区域等。

(二)巡堤查险要求。巡堤查险要进行拉网式巡查,采用按责任堤段分组次、昼夜轮流的方式进行,相邻队组要越界巡查。对险工险段、砂基堤段、穿堤建筑物、堤防附近洼地、水塘等易出险区域,要扩大查险范围,加强巡查力量。要按照险情早发现、不遗漏的要求,24小时不间断巡查。在执行巡查任务时,要把巡点放在背水坡。每个整点的'前半时为巡查时间,水情紧急时要坚持不间断巡查。

(三)巡堤查险方法。巡堤查险人员安排必须保证大堤每百米分别不少于10人和5人,重视“五时”,做到“五到”、“三清”、“三快”。

五时:紧紧抓住黎明时、吃饭时、换班时、黑夜时、狂风暴雨时等时机,切实搞好巡查工作。

五到:

1、眼到。即看清堤顶、堤坡、堤根有无崩塌、裂缝、漏洞、散浸、翻沙鼓水等险情;看河堤坡有无浪坎、崩坎、近堤水面有无漩涡等现象。

2、手到。当临河堤身上有排等防护工程时,要用手检查堤边木桩是否松动,桩上的绳缆、铅丝松紧是否合适;风浪冲刷堤坡时,检查有无崩塌淘空现象;水面有漩涡处要用探水杆随时探摸。

3、耳到。细听水流有无异常声音,夜深人静时伏地静听,有助于发现隐患。

4、脚到。在黑夜雨天,淌水地区,要赤脚试探水温及土壤松软情况,如水温低,甚至感到水凉,表明水可能从地层深处或堤身内部渗出,属于出险现象。土壤松软也非正常。跌窝崩塌现象,一般可用脚在水下探摸发现。

5、工具物料随人到。巡查人员在检查时,应随身携带铁锨、探水杆以便遇到险情及时抢护。

三清:险情查清、信号记清、报告说清。

三快:发现险情要快,报告险情要快,抢护要快。

四、巡堤查险工作制度。

(一)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随时掌握巡查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及进报告巡查情况,果断处置巡查中出现的新情况。

(二)交接班制度。带班领导负责向下一班全面交代查险中出现的问题,对尚未查清的可疑险象,要共同巡查一次,当面签写交接班记录,使双方做到情况清、底子明。

(三)险情报告制度。巡堤查险人员发现险情后要立即上报,及时进行应急抢护处理,并派专人盯守,密切监视险情发展变化情况。险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险情位置、类型、程度、出险时间、堤防状况、水位、抢险措施等。

区防汛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巡堤查险督察组,开展巡堤查险督察工作。

督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具体内容:

各巡堤查险包段单位是否建立有培训制度、交接班制度、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是否对巡查人员进行了一定培训教育;是否按规定路线、时间、次数巡堤,把任务分解到班组、落实到人;是否提供了照明设备,便于夜间巡堤查险;是否按照技术要求、方式方法进行巡查;是否对发现的管涌、裂缝、滑坡等险情,及时报告巡堤查险指挥部和抢险指挥部。

督查工作主要采取现场检查、调查、走访等方式开展工作,并接爱群众举报。对防汛期间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从重从快实施责任追究。

创卫工作督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农村环境整治的布置和要求,加强创卫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高效规范、分级负责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卫过程中的不足和问题,有效促进创卫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结合附城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广东省卫生镇标准“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为指导,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标本兼治,重在教育,贵在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整体素质,环境意识和文明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督查采用日常督查、专项督查两种方式。

日常督查:按计划或实地随机检查,着重督查重点区域、村委、难点热点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

日常督查以明查与暗访方式进行,以暗访为主;。

专项督查:事先告知被督查村委,着重督查通报工作差距大、进展缓慢的村委;。

督查中发现问题,由镇创卫领导小组发出《督办通知》,并对整改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反复督办,如被督查单位对存在整改不力,整改不达标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负责人问责。

(二)考核以现场检查为主,由镇创卫领导小组督查考核组对各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进行检查,依据现场检查情况,结合督查员平时督查情况和各村委报送信息及有关材料进行打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考核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每年不少于4次,年终进行总评。

年终在各村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镇创卫领导小组成员,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法,按照评分标准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评定打分,综合评定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村委。

三、督查考核对象与内容。

督查考核全镇33个村委会,104个自然村。

督查考核各村委、自然村履行创卫工作职责、完成创卫工作任务情况。

四、评分标准及结果运用。

评分标准:依据现场检查情况结合平时报送信息和当天汇报进行量化打分。

设总分为100分,单次考核分=单次考核得分-单项扣分,年终总评得分=各次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单项扣分办法:(一)被市委、市政府批评的,每次扣2分;(二)被市创卫办督查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三)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分;(四)其它,视具体情况扣分。

评价方法:通过省、市级验收且年度镇考核得分列前三名且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为创卫工作优秀村,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良好村,年度综合考核得分60分以上的为合格村,年度综合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或未通过省验收的为不合格村。

结果运用:考核成绩按分数高低实行分类排名,即33个村委会的履职考核情况排名。

考核结果报送镇委、镇政府作为村委班子、干部工作评价参考。

考核成绩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并适当奖励;成绩差的根据雷委办发电〔〕17号文件中规定予以问责。

本方案由镇创卫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汇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督查要求,5月31日,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丑一斐、市法制办副主任张新颖和市编委办调研员张晓武一行,对我县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实地走访了屯字镇政务服务中心、闫孟村和阳宁村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详细了解我县“放管服”改革工作决策部署、事项承接、权力清单、流程优化、事项进驻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召开了企业和办事群众座谈会,认真听取基层一线和生产企业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期望和要求。

督查组认为,我县对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工作务实,进展较快。尤其通过座谈交流,企业和办事群众纷纷表示,自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以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各项证照及手续,程序简化了,时间缩短了,效率提高了,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政府的亲民、为民、利民的服务情怀。

督查组要求,“放管服”改革要坚持民意为先,突出问题导向,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靠实责任,依法推进,确保“放管服”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要领会精神实质,增强承接能力,做好后续监管,决不能让“放管服”堵在“最后一公里”。三要进一步明确目标,抓住要害,攻坚克难,协同推进,努力使改革红利落地生效,加快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创卫工作督查方案

联创联建挂点单位、街道全体干部、各社区居委会。

二、考评方式和时间安排。

由街道创卫办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辖区的社区居委会每周进行一次单项或多个项目的周检(具体检查项目由街道创卫办从考评内容中选择确定),每月进行一次月评(按照考评内容全面进行)。

周检,月评以明查的方式为主。

总评由街道创卫办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考评内容和标准。

考评内容主要为各社区居委会自身创卫工作的完成情况,考评的内容重点:组织档案管理、背街小巷整治、室内外卫生、庭院卫生、健康教育、除“四害”工作等六个方面,总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检查的范围为各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的居民楼院、道路、场地、场所、绿地、空地等。

四、记分方法。

考评按实际结果记分。

在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各种检查中凡被提出表扬的,每次每项在当周、当月的考评中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凡被提出批评的,每次每项在当周、当月的考评中分别扣除1分、2分、3分、4分。

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的各种检查是指市、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总督查、各级爱委会组织的明查、暗访、省级以上爱委会组织的技术指导、市、区创卫办以上简报、市级、区级以上主流媒体提出的口头或书面表扬或批评。

五、奖惩措施。

街道及时将周评、月评得分报市、区创卫办,并在片区简报上予以通报,限时整改,凡三次被评为街道创卫办前三名的,在片区简报上予以表扬,由街道年终表彰奖励;凡三次被评为街道最后一名的,社区主要领导要公开检讨,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同时取消该社区当年各种奖项评定资格。

各社区居委会的考评成绩同时作为对联创联建社区挂点单位进行奖惩的主要依据。

各社区居委会的考评成绩同时作为对街道挂点干部年终岗位责任制奖惩的主要依据。

六、本办法由街道创卫办负责解释。

创卫工作督查方案

创卫工作督查方案的内容有哪些?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农村环境整治的布置和要求,加强创卫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高效规范、分级负责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卫过程中的不足和问题,有效促进创卫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结合附城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广东省卫生镇标准“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为指导,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标本兼治,重在教育,贵在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整体素质,环境意识和文明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督查考核方式

(一)督查采用日常督查、专项督查两种方式。

日常督查:按计划或实地随机检查,着重督查重点区域、村委、难点热点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

日常督查以明查与暗访方式进行,以暗访为主;

专项督查:事先告知被督查村委,着重督查通报工作差距大、进展缓慢的村委;

督查中发现问题,由镇创卫领导小组发出《督办通知》,并对整改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反复督办,如被督查单位对存在整改不力,整改不达标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负责人问责。

(二)考核以现场检查为主,由镇创卫领导小组督查考核组对各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进行检查,依据现场检查情况,结合督查员平时督查情况和各村委报送信息及有关材料进行打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考核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每年不少于4次,年终进行总评。

年终在各村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镇创卫领导小组成员,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法,按照评分标准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评定打分,综合评定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村委。

三、督查考核对象与内容

督查考核全镇33个村委会,104个自然村。

督查考核各村委、自然村履行创卫工作职责、完成创卫工作任务情况。

四、评分标准及结果运用

评分标准:依据现场检查情况结合平时报送信息和当天汇报进行量化打分。

设总分为100分,单次考核分=单次考核得分-单项扣分,年终总评得分=各次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单项扣分办法:(一)被市委、市政府批评的,每次扣2分;(二)被市创卫办督查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三)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分;(四)其它,视具体情况扣分。

评价方法:通过省、市级验收且年度镇考核得分列前三名且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为创卫工作优秀村,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良好村,年度综合考核得分60分以上的为合格村,年度综合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或未通过省验收的为不合格村。

结果运用:考核成绩按分数高低实行分类排名,即33个村委会的履职考核情况排名。

考核结果报送镇委、镇政府作为村委班子、干部工作评价参考。

考核成绩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并适当奖励;成绩差的根据雷委办发电〔2016〕17号文件中规定予以问责。

本方案由镇创卫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为加快市中心城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工作进度,加大创卫工作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现就创卫督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查机构及职责

根据《抚州市中心城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办发〔2013〕5号)要求,成立抚州市中心城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工作督查组,抽调市直卫生系统、创卫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督查工作组,督查人员交叉配对每2人一组,组建9个督查组,督查区域及任务分配由督查工作分管领导统一调度。

主要职责:1.负责拟定创卫工作督查方案;2.按照工作进度、质量标准、目标任务,对全市各单位创卫工作进行经常性全面督查;3.负责建立督查台帐,督促整改;4.负责提出对单位和个人的奖惩(包括责任追究)建议;5.负责完成创卫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督查内容

(二)“九大攻坚战”等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 ;

(三)创卫办领导下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四)市领导视察检查中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督查实施

督查工作贯穿创卫始终,以省考核组暗访为时间节点,暗访前每两天开展一次督查,省考核组暗访验收过程中每天开展一次督查。

创卫办领导督查由市创卫办主任带队每周开展一次。

督查组每月联系一次市内主流新闻媒体开展联合督查。

(一)省考核组暗访前督查安排(2013年4月-2014年4月)

1.创卫启动、动员布署阶段(2013年2月至3月)的督查内容:

(1)各责任单位贯彻落实市“四城同创”动员大会精神情况;

(2)各专业工作组、各责任单位创卫组织机构建设,创卫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3)各专业工作组、各责任单位落实创卫工作的举措情况。

2.创卫实施阶段(2013年4月至12月)的督查内容:

(2)创卫“九大攻坚战”等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

(3)各责任单位对督查组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无对照标准进一步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

3.自查申报、技术指导阶段(2014年1月至4月)的督查内容:

(2)各责任单位对省爱卫会办公室进行技术指导后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有无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

(二)省考核组暗访验收督查安排(2014年5月至6月)

每天督查一次,主要内容有:

(1)市爱卫办向省爱卫办提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考核验收申请的材料准备情况;

(2)各成员单位针对责任工作进一步落实情况;

(3)各责任单位自查自评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4)省考核组暗访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创卫申报阶段,参照暗访前每两天督查一次,主要检查各有关单位根据上级预审意见,进行整改情况。

四、督查方法

紧扣各项创卫任务和时间要求,结合创卫工作不同阶段的工作特点,采取听、查、看、访、报等方式组织开展日常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联合督查、重点督查等,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听”:即听取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创建工作的汇报;

“查”:即查阅创建活动的资料、记录;

“看”:即实地察看各项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

“访”:即走访群众、听取意见、了解情况、反映民意。

“报”:即及时梳理汇总督查情况,市创卫办每周编发一次《限期整改通知书》,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政府分管领导和各责任单位通报督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并以适当形式在市内新闻媒体公布。

五、督查取证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需形成完整的督查报告。

报告由摄像资料和文字材料两部分组成,对督查的责任单位进行总体评价。

督查结束后1天内将督查报告(书面和电子版)报市创卫办。

(一)摄像资料要求

1.内容以反映问题为主,所反映的问题应是相对突出存在的问题;

3.画面清晰、稳定。

(二)文字材料要求

根据《省级卫生城市(区)标准》的要求,客观真实地描述督查到的实际情况。

要总结出责任单位的主要成绩和特点,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明确的结论。

要有参加督查人员的签字认可。

六、结果应用

对督查中首次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整改不到位者,进行通报批评,仍无改进者,实行责任追究。

月度评比中,后三名的责任单位,第一次通报批评,连续两次给予警告,三次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分组,细化责任。

将督查组分成若干小组,明确督查区域和任务划分,责任到人,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二)创新管理机制。

一是工作调度制度。

每周一上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对上周责任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书面汇报,安排部署本周督查工作;二是月度报告制度。

各单位每月底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督查组汇报。

三是通报制度。

依据督查及平时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对各责任单位承担的创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抚州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督查专报》形式,每月通报一次;对领导视察情况做到及时通报。

(三)强化宣传教育。

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标准化考评对于建立城市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的重大意义,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创卫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促进会精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根据《驻马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和《驻马店市2016年创卫工作督查考评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六城联创”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坚持“分级负责、全员参与、人人动手”的工作方针,扎实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以良好的机关风貌迎接暗访、目标管理考核,为我市夺取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发动工作。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栏等载体,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创卫知识宣传活动,号召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创卫、积极参与创卫,提高干部职工创卫知识知晓率;开展“洁美家庭创建活动”,将创卫工作延伸到家庭和社会,影响和带动家人及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卫中来,达到“教育一个职工,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目的,为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单位卫生工作。

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

2、加强卫生管理。

室内卫生随脏随打扫,保持窗明几净,办公物品摆放整齐。

室外卫生坚持每天打扫,全天保持 ,清扫保洁率覆盖率达到100%;车辆停放整齐,环卫设施完善,无乱扔乱吐、乱张乱贴、乱拉乱扯现象,办公垃圾定期清运。

厕所符合卫生要求,坚持每天打扫冲洗,保持下水道畅通,防止污水横流。

建立周末卫生大扫除、大检查、大评比制度,保持单位卫生状况良好。

3、按时按要求完成区政府分配的创卫任务。

(三)健康教育工作。

1、强化健康教育宣传。

利用宣传栏,广泛宣传健康知识,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自我保健能力。

学校督查工作方案

我们始终在不断探索,深入企业调研,论证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发展方向,不断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改革教学内容,完善课程体系,为了培养出的学生基础扎实,动手能力强,除了加大实训设备的投入外,创新了以工作过程为导向,“三小教学”(即小项目、小班制、小竞赛)模式改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结合专业部及学生的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学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以职业综合能力为核心设计培养方案和改革教学计划,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彰显职业教育教学特色,为了更好的提升学生的动手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把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放在教学设计的首要位置,真正把“要我学”改变为“我要学”,在学习中快乐,在快乐中学习,针对职业学校学生学习特点,有的放矢,为促进学校良好的学风、优良的校风形成。

1、合理安排实训时间与人数,实行小班制,提高教学效果。

2、科学设计实训内容,实施小项目教学,提高教学针对性。

3、引入竞争评价机制,搞好每学期的技能竞赛及平时课堂教学小竞赛,提高学习效率。

4、制定奖励制度,对平时技能表现突出及技能竞赛获奖的学生进行及时表彰、鼓励。

(一)合理安排实训时间与人数,实行小班制,提高教学效果。

1、根据我校的实际,坚持在铣工、线切割、数控铣工、数控编程等工种中开展小班化教学。

2、根据20xx春、20xx春数控专业班级数合理安排好各班的实训时间,可以交差安排实训,提高实训室场的利用率,提升学生的技能。

3、把一个班的学生分成二个组组成a、b小班,每个小班26人左右,每个小班安排一个老师负责开展小班化教学,再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划分成若干个小组,实现了小班化教学,根据机床的数量及“差优搭配”原则,每一台机床安排学生2—3人,采取理论与实践一体,循环往复,滚动式前进和螺旋式提高的教学步骤,使每位同学的有效实训时间大大增多,保证每个学生有充分的时间来完成项目。

4、强化指导教师的业务水平,平时做好集体备课,每次课前做好各班学生的分组,并张贴公示,加强对平时学生过关考核,及时做好学生成绩的登记。

(二)科学设计实训内容,实施小项目教学,提高教学针对性。

1、突出实用,创新实训内容。对铣工、线切割、数控铣工、数控编程等课程按照工作过程设置若干个小项目,选择基本和典型零件作为教学载体,分别有基本项目、提高项目、综合项目,由易到难,循序渐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锻炼学生动手能力。

2、完善原有制定的小项目,每个项目的教学内容控制在1周左右,即用6节课来完成这个“项目”的相对独立的教学内容,在这个小项目中“掌握”是最基本的要求,在教学中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使每个学生的才能得到充分的发展,20xx年10月整理成册。

3、在教学环节的设计上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项目分析环节。针对每个教学项目,分析教学项目的要求、了解教学项目的目的、教学项目所涉及的知识和应掌握的能力等。

(2)理论讲解环节。结合教学项目的要求和目的,利用实物或多媒体课件等在实训现场具体讲解项目涉及的理论知识。理论知识的讲解要求理论结合实际,着重理论的实用性。

(3)练习与操作环节。每个项目有学生的练习操作环节,让学生熟悉所加工的零件。

(4)加工实训环节。根据具体的项目内容与任务书的要求,结合之前的理论讲解环节和操作环节,让学生对具体的典型零件进行加工,保证零件的加工要求,锻炼学生的实际加工能力。

(5)综合提高环节。对学生加工的零件进行测量检验并给予成绩,对加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合格品的产生进行讨论和分析,使学生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全面掌握零件的加工过程。

(三)引入竞争评价机制,搞好每学期的技能竞赛及平时课堂教学小竞赛,提高学习效率。

1、将技能竞赛引入教学,积极参与校、市、省部级各类技能大赛,并与教改教研紧密结合,以大赛引导、推进和检验教学改革,同时将大赛内容提炼转化为教学内容,纳入教学过程。

2、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技能节活动意义,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实行项目负责制,责任到人,每位负责教师各自制定各个项目训练进度计划及测评标准,根据专业性质和行业要求,积极引入国家、省、市技能竞赛项目,采用其标准、要求和程序,提高技能节的水平和层次。

3、通过技能节活动,大大激发了师生学习技能的热情,挑选一批技能及思想素质。

优秀的学生,经过平时技能兴趣小组的刻苦训练,组织他们参加省市的技能竞赛,扩大学校的影响。

4、多设置有利于提高学生核心能力的技能项目、选择与生产实际、岗位工作需要、学生生活关系密切的生动有趣的项目,提高竞赛内容的的现实性、趣味性;采取团体赛与个人赛相结合的组织形式。

5、平时的实训教学中开展小竞赛活动,如:在线切割实训中,设计了一个3b输程序比赛,每台机床自荐2名同学参加比赛,每名学生各自输完程序并保存,找一名学生做记时员,老师负责组织协调比赛,最后老师根据速度、完成的效果评出本次比赛的名次,并对学生进行加分或小奖励。

创卫工作督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促进会精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根据《驻马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和《驻马店市创卫工作督查考评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六城联创”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坚持“分级负责、全员参与、人人动手”的工作方针,扎实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以良好的机关风貌迎接暗访、目标管理考核,为我市夺取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发动工作。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栏等载体,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创卫知识宣传活动,号召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创卫、积极参与创卫,提高干部职工创卫知识知晓率;开展“洁美家庭创建活动”,将创卫工作延伸到家庭和社会,影响和带动家人及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卫中来,达到“教育一个职工,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目的,为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单位卫生工作。

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

2、加强卫生管理。

室内卫生随脏随打扫,保持窗明几净,办公物品摆放整齐。

室外卫生坚持每天打扫,全天保持,清扫保洁率覆盖率达到100%;车辆停放整齐,环卫设施完善,无乱扔乱吐、乱张乱贴、乱拉乱扯现象,办公垃圾定期清运。

厕所符合卫生要求,坚持每天打扫冲洗,保持下水道畅通,防止污水横流。

建立周末卫生大扫除、大检查、大评比制度,保持单位卫生状况良好。

3、按时按要求完成区政府分配的创卫任务。

(三)健康教育工作。

1、强化健康教育宣传。

利用宣传栏,广泛宣传健康知识,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自我保健能力。

2、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活动。

“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汇报

7月29日,商丘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编委主任张建慧主持召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协调会议,要求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建设网上政务大厅,打造单网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

会议认为,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要求。健全政府权力清单体系,建设网上政务大厅,是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突破口,也是政府加强管理的重要抓手。通过健全政府权力清单体系,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挖掘改革潜力,增强发展动力,激发发展热情,释放改革红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要简政放权。按照“能减则减、该放尽放、应管善管”的要求,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二要强化监管。积极创新监管方式,转变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效能,加快构建健全完善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三要提高服务。以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为核心,按照单网融合的要求,推进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以硬性指标约束倒逼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切实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在便民利民、提高服务效能上有新成效。

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加快构建权力运行新机制。要在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的基础上,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权力清单体系,全面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着力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诚信政府、阳光政府和廉洁政府。一要加快推进清单编制工作。坚持“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加快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政府性基金清单,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政府性基金;探索编制产业集聚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将各类清单的事项名称、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收费依据标准、咨询监督电话以及办理结果等内容,全部通过网上政务大厅向社会公开,推动政府部门更好依法规范履职。二要建设网上政务大厅。依托互联网和电子政务外网,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以清单为支撑,建立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咨询投诉等功能于一体的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四级联动的网上政务大厅,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深度融合,权力事项网上线下一体化运行的政务服务体系。在乡镇和社区建立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市、县政府职能部门向社区下放办事权限,原则上凡涉及社区居民的行政审批、民生保障、证照办理、各类证明等政务服务事项,均要逐步纳入社区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办理,实现“一站受理、一站办结”,让群众办事不出社区(乡镇)。

会议强调,要强化协调配合,确保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取得实效。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政府权力清单体系,建设网上政务大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和全市部署上来,不断增强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进、重点突破、依法实施的要求,拟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明确重点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推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改革扎实稳妥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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