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危化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通用5篇)

时间:2023-09-29 21:48:10 作者:字海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危化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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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篇一

为了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应急预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能以最快速度、最大效能,有序地实施援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同时要坚持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针对事故不同类型,应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包括:灭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等。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属化学品货物浓度指标高,易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域指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货物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和物品伤害。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货物危害。

(一)成立县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安监局、公安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政府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局、公安局、消防中队、交通局、卫生局、环保局、气象局、驻县武警中队。

(二)指挥部职责。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指挥,成立组织机构,制定现场救援方案,同时负责组织全县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三)成员单位职责:承接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的抢险救援指示和批示;负责事故危及区内人员的疏散撤离;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和治疗;负责对环境的检测;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运输等。

(一)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事故单位或责任人应当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县政府、公安、环保、安监等有关部门,要求立即赶赴现场。

(二)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我县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负责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综合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按照当地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三)当确定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市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一)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公安局、消防中队、安监局组成,人员由消防中队和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组成。

(二)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员到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卫生局牵头负责和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机构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

(三)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搜救、危运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公安、消防、义务消防队组成,由消防中队负责。

(四)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公安、交通、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公安局负责。

(五)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内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公安、交警、交通部门组成,由公安局负责。

(六)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交通局负责。

(七)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监测,确定危险物质成分的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环境检测机构组成,环保局负责。

(一)本应急救援预案,可根据情况变化修改完善。

(二)本预案适用于靖边县境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本预案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篇二

为切实提高石泉县道路运输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道路运输市场正常运行,指导石泉县道路运输行业各企业及本所各岗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有效应对涉及本县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需要,确保道路运输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石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道路以及重要客运枢纽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道路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2)道路运输生产事故。主要包括道路运输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等。

本预案适用于石泉县发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道路运输行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活动。

(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运输服务股股长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维驾信息股股长

主要职责:

2.决定启动和终止本所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3.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4.审定本所道路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经费预算;

8.负责落实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工作部署和交办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所长主持。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石泉县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股,主任由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兼任,负责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协调服务。

(二)应急工作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和石泉县道路运输企业要在日常工作中要利用各种宣传方式,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突发事件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相关预案,注重积累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的材料,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不断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异常情况报告后,要立即进入实战状态,上报请示后做好预案启动工作。

(三)应急处置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在石泉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配合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迅速开展抢险救援。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组长应到现场指挥,制定处置方案,组织处置队伍。

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及时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应建立本部门的应急预备力量,包括应急队伍、应急车辆等,平时要着重建立一系列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以利于突发事件应对的指挥。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及时与交通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取得联系,以保证上传下达,并对各项应急工作迅速做出安排部署。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所对辖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等特种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以及其它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危险源要加强防范,平时定期检查;要重点加强救灾用水和物资的储备,设置专人专岗,重点安排抢险力量。

在道路运输领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科学的应对观,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宣传活动,宣传和解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干部职工的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援救力量,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突发事件应急演习。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篇三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股室中队长

(1)总指挥:大队当日值班领导

(2)组织协调:秩序股

(3)警力部署

指挥

县西片(包括xx国道)

指挥:

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

指挥:

城区:

(4)现场处置:

a、组织民警上路;

b、疏散群众,现场疏堵或警戒;

c、事态严重的,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1、重特大或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处置、

(1)总指挥:xx

(2)组织协调:事故股

(3)警力部署:

a、县西片(包括xx国道):以巡警一队、xx中队、xx中队、xx中队为主;

b、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以xx中队、巡警二队为主、

c、城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4)现场处置:

a、抢救伤员,保护财产;

b、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控制肇事人;

c、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交通管制,必要时采取临时封路措施、

d、情况紧急、事态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并立即通告相关部门、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篇四

利津县广源沥青有限责任公司无自己的运输车辆,原料与产品的运输全部依靠社会运输车辆完成,但这并不意味着危化品交通运输安全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了,加强危化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管理对交通运输安全依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不具备安全运输条件的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不予开具提货单或不予装载货物。这对促进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落实安全运输主体责任,保证交通运输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的具体做法:

(一)开具提货单前的资质查验制度

1、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2、运输车辆资质。具备:

(1)机动车辆行驶证;

(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

(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

(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质量一致;

(5)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承压罐车)最大充装量应不大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

3、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具备:

(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4、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运输车辆、罐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爆”等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

缺少上述任何一种证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开具提货单。

(二)装载前的车辆安全状况查验制度。装载危险化学品前,除运输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运输车辆安全状况外,发货单位必须查验运输车辆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安全配置情况,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装载危险化学品。

(三)装载过程中的操作制度。装载过程中,必须有提货单位驾驶员、押运员和发货单位操作人员在场,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控制进场车辆数量,严禁超装、混装、错装,充装量不得超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且承压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最大充装量。

(四)车辆出厂前的安全核准制度。装载完毕后,发货单位必须对装载重量、系固情况及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驶离。

(五)登记制度。对发货和装卸环节的查验、核准工作进行认真登记(详见《危险化学品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建立工作台帐,并明确责任,确保危化品发货、装载环节的安全。

装载危险化学品时,如违反操作规程或现场没专人监护等原因,则可能发生汽车槽车冒罐溢油,如处理不及时或不当,还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1、汽油槽车事故处理

泄漏事故处理:

(1)切断一切火源,避免引发火灾;

(2)立即关闭装车阀门;

(3)禁止泄漏物进入下水道;

(4)喷水雾以减少蒸发;

(5)用砂土等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至废物处理场处理;

(6)如泄漏量较大,可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

火灾事故处理:火灾发生时,可用干粉、co2、水幕或常规泡沫灭火,并用大量水冷却槽车,直至火灾扑灭;如有可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槽车移离火场。

2、液化气槽车事故处理

泄漏事故处理:

(1)切断一切火源,避免引发火灾;

(2)立即关闭装车阀门;

(3)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

火灾事故处理:火灾发生时,可用干粉、co2、水幕或抗醇泡沫灭火,并用大量水冷却槽车,直至火灾扑灭;切勿对安全阀直接喷水,防止冷冻;如有可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槽车移离火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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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篇五

利津县广源沥青有限责任公司无自己的运输车辆,原料与产品的运输全部依靠社会运输车辆完成,但这并不意味着危化品交通运输安全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了,加强危化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管理对交通运输安全依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不具备安全运输条件的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不予开具提货单或不予装载货物。这对促进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落实安全运输主体责任,保证交通运输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的具体做法:

(一)开具提货单前的资质查验制度

1、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2、运输车辆资质。具备:

(1)机动车辆行驶证;

(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

(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

(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质量一致;

(5)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承压罐车)最大充装量应不大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

3、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具备:

(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4、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运输车辆、罐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爆”等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

缺少上述任何一种证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开具提货单。

(二)装载前的车辆安全状况查验制度。装载危险化学品前,除运输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运输车辆安全状况外,发货单位必须查验运输车辆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安全配置情况,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装载危险化学品。

(三)装载过程中的操作制度。装载过程中,必须有提货单位驾驶员、押运员和发货单位操作人员在场,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控制进场车辆数量,严禁超装、混装、错装,充装量不得超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且承压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最大充装量。

(四)车辆出厂前的安全核准制度。装载完毕后,发货单位必须对装载重量、系固情况及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驶离。

(五)登记制度。对发货和装卸环节的查验、核准工作进行认真登记(详见《危险化学品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建立工作台帐,并明确责任,确保危化品发货、装载环节的安全。

装载危险化学品时,如违反操作规程或现场没专人监护等原因,则可能发生汽车槽车冒罐溢油,如处理不及时或不当,还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1、汽油槽车事故处理

泄漏事故处理:

(1)切断一切火源,避免引发火灾;

(2)立即关闭装车阀门;

(3)禁止泄漏物进入下水道;

(4)喷水雾以减少蒸发;

(5)用砂土等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至废物处理场处理;

(6)如泄漏量较大,可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

火灾事故处理:火灾发生时,可用干粉、co2、水幕或常规泡沫灭火,并用大量水冷却槽车,直至火灾扑灭;如有可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槽车移离火场。

2、液化气槽车事故处理

泄漏事故处理:

(1)切断一切火源,避免引发火灾;

(2)立即关闭装车阀门;

(3)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

火灾事故处理:火灾发生时,可用干粉、co2、水幕或抗醇泡沫灭火,并用大量水冷却槽车,直至火灾扑灭;切勿对安全阀直接喷水,防止冷冻;如有可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槽车移离火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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