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消防设施改造申请范文(14篇)

时间:2024-04-26 16:02:04 作者:笔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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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改造合同

总包方:

分包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和外埠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北京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明确总包和分包双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就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范围):

分包方式:

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消防保卫、治安。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或是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授权的组织(持授权委托书),并且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3、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政府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消防、保卫治安的各项活动,参与所在地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分包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企业内部行政、治安、保卫管理的各项规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立足提高自治、自防、自卫能力,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班组、外埠施工队及职工个人。

5、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管理,对各种用电线路和各种电力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对老化线路和设备及时更换,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预防火灾、触电、伤亡等不安全事故。

6、分包方必须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活跃文化生活。严禁赌博,传看黄色小说和不健康刊物,违者罚款。

7、分包方必须提高警惕,注意安全。宿舍、办公室、施工现场要有防火、防盗、防触电等方面的措施,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8、分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北京市颁布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实施细则,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良好的治安秩序,切实做好消防、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控制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发生,遵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管理考核指标》。

9、分包方必须执行消防、保卫、治安工作管理,它是一个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领导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宗旨。对所管的人、财、物等领导应负全面责任。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治安保卫要有方案及预案,要贯彻“群防、群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级领导要把消防、治安、保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消防、保卫、治安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经常对全员进行法制教育,不留死角,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等事故。

10、分包方必须随时接受总包方的检查和上级领导检查、监督,严格控制各种案件的发生,制定工作细则,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简称治保会),有组织有领导。

11、分包方必须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治安工作规定指示,对本单位人、地、物情况做到有底数,情况明,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保护事故现场,加强与驻地公安机关、治安联防组织联系。

12、分包方必须在施工中有组织设计,要有保卫、消防措施方案及平面设施布置图,并制定治安、保卫、消防工作预案、方案。

13、分包方必须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14、分包方必须对财务、贵重物品要具备三铁(防盗门、防盗窗、保险柜)装有报警器,安装安全牢固,保险柜不得存放现金、票证,有专人看护,防盗锁要牢固,出屋要加锁、关窗防止被盗,违反者丢失责任自负,并要追究个人责任。

15、分包方必须执行电灯、电线、电炉子等规范用火要求,仓库不准使用60瓦以上灯泡照明,不准在火源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后果自负。

16、分包方必须执行每个人员必须三证齐全(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并随身携带证件,随时接受保卫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治安检查,凡是三证不全,直至清理除出场。

17、分包方必须设置消防设备并明确仓库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并保证安全,有制度、有专人负责,并建立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和灭火预案,制定消防、保卫措施和义务消防队分工,必须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对义务消防队每月按期教育一次,训练两次,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建立消防工作档案,保障消防器材灵敏有效,如果达不到要求要及时更换。

18、分包方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消防通道不能环行时,应在适当地点建回转车辆场地,消防水源进水干管直径不得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周围3米不准存放任何物品,并配备水带水枪。

19、分包方必须执行施工现场搭建的临设不得使用易燃材料,重点工程区域内不准搭建木板房,必须搭建时应纳入施工组织设计,需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20、分包方必须执行材料的存放、保管,库房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通风,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可根据工程计划进入并有可靠的消防措施,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如果需要定出措施,指定负责人到有关部门审批。

21、分包方必须执行特种人员上岗持有各种证件,如电工、电气焊工、设备安装、电气切割作业,要有用火证,严禁非电气焊工作业,动火前要清理周围易燃物品,配看火人,带灭火器材、水桶,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更换时重新办理用火手续,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距明火作业不小于10米,禁止存放楼内地下室,坚持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别是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木质装修,有具体消防要求。

22、分包方必须执行根据季节变化施工计划制定冬季及装修阶段消防、保卫、治安措施方案,入场前进行消防、保卫、治安教育,签定治安、保卫、消防协议书。

23、分包方必须执行库房内不得住人,安装防爆照明设施,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严禁携带火种、火源入库,油漆稀料存放使用要遵守管理规定,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并配备吸烟室,有消防设施配备,不要随地乱丢烟头,不准躺在床上吸烟,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按照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规定制度进行配备灭火器材。

24、分包方必须执行电焊机必须设专用接地线,直接接在焊件上,不准接在建筑物上,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架上防止接触打火,造成火灾事故,电焊机二次线应用线鼻子,压接牢固并加防护罩,确保不松动,电焊机应设置短路装置严禁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并由保卫部门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在操作完毕半个小时内反复检查,防止引燃发生火灾。

25、分包单位消防、保卫、治安领导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认真履行承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服从总包单位关于消防保卫、治安,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总包单位有关各项规章制度,措施、规范、标准。

26、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的检查落实消防、保卫、治安安全检查的目标,检查的意义、检查的内容、检查的要求,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处理,凡是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总包方有权应责令停工,被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并进行复查,整改合格后方可施工。

27、分包方必须服从保安管理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四项标准。以上条款分包单位认真落实执行,出现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28、分包方必须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消防工作管理,落实消防各项管理制度,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着火,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一切费用由分包方负责,有关责任人应负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分包方消防安全责任人(法人代表)消防管理人员负法律责任,总包方给予分包方十倍的罚款。

29、分包方必须服从总包方保安管理,对外来人员要认真验证,办好会客登记后方可放行,对无证和无关人员一律不得放入,发现可疑要盘查清楚,对行人和车辆携带载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出门的查清材料调出凭证数物是否相符,记清车牌号方可放行,对无凭证或数物不符者一律扣留,分包方车辆进入大门不准乱停乱放,听从保安指挥。因分包方原因对无理取闹、不讲道理根据情节罚款。

30、为加强各种车辆的管理分包方必须到总包方办理相关车证,小轿车的车证和货车拉材料的车证不相同,小轿车车证不得混用,分包方应负总包方办理车证费用。

31、因分包方原因造成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贵重物品丢失、破坏、被盗,不妥善保管、存放由分包方负全部责任,总包方给予分包方相应罚款。

32、若因非总包原因造成事故时,由责任分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指标属责任分包单位;若无法确定责任分包单位时,由分包单位自负责任,由此给总包造成的经济和名誉等方面损失,分包单位必须给于赔偿。

33、分包方必须接受并执行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

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意见,若分包不按时整改,总包有权处罚和停工,并上报甲方和监理单位。

四、消防、保卫、治安管理处罚细则。

为确保在施工过程中有一个良好的环境,加强消防、保卫、治安的管理,制定处罚细则。

2、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随意大小便罚款50元。

3、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无论在任何时间、酗酒闹事,打架造成事端,根据情节每人罚款1000元。

4、出入大门必须佩带胸牌或出入证件,认真接受保安验证检查等违者罚款100元。

5、出入大门必须服从保安和相关人员管理不服者罚款100元。

6、无论任何时间、地点、任何人不准咒骂保安和管理人员违者罚款50元。

7、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不准乱写乱画违者罚款50元。并把所写的擦掉。

8、特种作业人员电焊工、电工、油漆工等必须有考试合格证书,持证上岗,否则罚款200元。

9、气割、喷灯、使用明火作业等并按照用火制度规定执行,必须开用火证,否则罚款200元。

10、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混放明火作业必须保持5米,存放必须10米,不按照要求否则罚款300元。

11、仓库、木工房等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违者罚款500元。

12、仓库、危险品附近照明灯不得超过60w,否则罚款200元。

13、下班后机械设备不断电,不拉闸罚款100元,如造成损失,受到影响,按照原价的十倍罚款。

14、不在指定大门出入翻墙,不遵守现场管理制度每人罚款200元。

15、劳动者必须按照劳动法遵守执行,不准使用童工,违者罚款每人1000元。

16、在施工现场吸烟,乱丢烟蒂违者每人罚款200元。

17、分包方盗窃各种施工用品,生活区个人物品,公共设施等根据情节罚款1000元。重者重罚。

18、分包方员工、领导围攻上访甲方领导员工违着罚款20__元。

19、分包方不办理胸牌、出入证件等每人罚款100元。

20、分包方所有车辆必须到总包方办理车证,不准随意乱停车,不服从保安指挥,违者罚款100元。

21、分包方单位和个人不准在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居住家属和小孩,违者每人罚款500元。

22、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如特种作业等分包方须自带灭火器材,进场时必须到总包方消防部门备案,否则归总包方所有。

23、分包方食堂要保持清洁干净,不得食用国家禁用食品,如果造成食物中毒,一切费用由分包方负全部责任。总包方给予分包方罚款1000元。

24、分包方人员未经甲方有关领导同意,私自在生活区、办公区做买卖违者罚款20__元。

25、夏季分包方员工、带班人员不准光背,不雅观出入公共场所,违者罚款200元。

26、分包方在宿舍内不准乱拉电线,私自增加电器设备(如电炉子、电热毯、电热器、热水器、电扇)违者罚款500元,并没收物品。

27、分包方所有车辆出入大门认真接受总包方保安检查,并有总包方开出门证件盖章后相关领导签字方可出门。否则罚款1000元暂扣车辆。

28、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着火事故,总包方给分包方十倍的罚款。

29、因分包方原因造成丢失、破坏、被盗事故由分包方负全部责任,总包方给予分包方罚款。

五、违约。

1、达不到以上约定条件的总包方已但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上报监理单位一份、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总包方(签章):分包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或委托代理):

年月日年月日。

老旧消防设施改造方案

为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养老机构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根据民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发〔20xx〕126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通知如下:

对标“重要窗口”建设新目标新定位,通过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养老机构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和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把维护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放在民政事业发展至关重要位置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坚决扛起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严抓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压紧压实安全管理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防止养老机构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清除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完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联合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巩固并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成效。重点检查养老机构落实“七个是否”:是否依法建立并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是否每天安排专人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火巡查、是否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和燃气管道、是否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重点环节。要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三张清单”,及时督促养老机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抓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教育培训和宣传,认真组织开展评估检查,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和行业标准,切实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要依法依规限期整治,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养老机构,会同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实施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优先改造贫困地区和农村民办养老机构,对暂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每年要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四)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应急处置能力。各地要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意识。20xx年底前要实现消防安全培训全覆盖。每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指导养老机构开展一次疏散体验、灭火逃生演练等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宣传活动,结合消防安全月活动,以“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须知八条”为主要内容,以印制挂图、手册、提示短片等方式,在养老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提高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87号)要求,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加强养老服务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xx年,在全省打造一批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xx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xx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时间从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10月)。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等,全面做好部署动员。

(二)排查整治(20xx年11月至12月)。各地民政部门联合当地消防部门对本地区未能取得消防审查验收合格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逐一进行甄别,确保20xx年底前排查甄别工作全面完成。同时对本地区养老机构存在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的,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针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进行有效整改。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地根据排查情况,对因前置手续不全而未能取得消防审验合格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县(市、区)民政和建设等部门集中研究会商,对消防达到安全标准的,采取会议议定、部门签字等方式予以确认,由民政部门及时备案登记。对以往排查的风险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到位。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处理;对经过督促指导仍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前提下,采取关停并转的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地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认真总结分析经验教训,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制度体系,提升整体治理水平,确保20xx年底养老机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基本整治到位。以设区市为单位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三年行动报告报送省民政厅。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全年安全管理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推进长效监管。各地要建立健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把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严格执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尽快制定消防标准化文件,排查消防安全隐患,主动积极整改。加大养老机构微型消防站建设力度,推动养老机构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

(三)加强督促指导。分阶段开展检查督导,对养老机构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严禁坐在办公室里搞“文字整改”“材料验收”。各地要通过信息系统及时反馈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省里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的检查工作,通报各地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老旧消防设施改造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我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养老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提升活动,有入住老年人的照料中心参照开展,现通知如下: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全面实现职责清单化、管理制度化、隐患查改规范化、设施器材管理精细化、宣传教育培训常态化、灭火救援演练实战化、档案建设标准化,夯实单位消防安全基础,全面提升全县养老机构自防自救能力和水平,确保我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按照《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xx)、《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xx)、民政部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民函〔20xx〕280号),以及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民政厅联合印发的《福建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试行)》(闽消〔20xx〕171号)等文件要求,在全县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提升活动。

在20xx年各养老机构完成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的基础上,20xx年6月30日前60%的养老机构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提升工作;20xx年9月30日前90%的养老机构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提升工作;20xx年11月底前100%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提升工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县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和指导督促全县各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提升工作;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提供业务指导。

(一)全面动员部署。县民政局牵头,联合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组织全县养老机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宣贯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重点讲解标准化管理提升的内容、任务、标准、措施等,全面铺开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提升工作,培养一批抓工作的“明白人”。

(二)严格对标自评。各养老机构要从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消防设施、日常管理、隐患查改、培训演练、档案管理等方面,严格对照方案细则内容,逐项逐条开展自查自评,深挖细查单位内部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剖析隐患问题根源,切实采取整改措施,实现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人员消防安全素质能力提升。各养老机构达到建设标准的即可向县民政局申报验收。

(三)推动典型引领。县民政局和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各项提升工作任务;消防救援部门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县民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在前期深入机构、重点帮扶、重点培育1至2家养老机构典型试点单位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20xx年5月前召开现场会,以点带面全面推广。

(四)开展联合考评。即日起至20xx年底,县民政局牵头组织,邀请消防领域专家参加,联合消防救援部门成立联合考评组,按照“成熟一家、申报一家、考评一家”的原则,对申报标准化提升的养老机构进行联合考评验收。民政局前期通过金民工程系统对申报单位进行线上考评,而后联合考评组对照方案和考评细则(附件1)进行实地现场考评,考评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消防安全标准化提升单位”,转入消防安全常态化保持和管理。联合考评要严格标准,公平公正,确保20xx年底前所有养老机构完成消防标准化提升任务。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提升,是有效防范化解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民政办、消防部门要把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采取强有力措施,推动全县各养老机构增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指导,确保成效。县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大联合检查指导力度,定期深入养老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强化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各养老机构要加强预算经费安排,用好《泉州市首批消防安全领域专家库名单》(附件2),积极邀请消防领域专家参与日常检查、消防标准化指导检查等工作,提升消防工作质效。

(三)注重结合,统筹推进。各养老机构要将消防安全标准化提升工作与消防安全三年行动、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消防安全标准化提升,压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整改消除一批隐患问题,培养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建立企业单位自主管理、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严格考评,严肃督查。各乡镇要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提升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常规督查检查的重要范畴,对考评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的要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挂牌督办,确保隐患问题整改清零。县民政局同县消防救援大队将适时对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提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明察暗访和督导通报。

请各养老机构必须于20xx年11月15日前完成认真做好消防安全标准化提升工作的自评及材料的归档,德化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提升考评细则表(附件1)报送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与养老服务股(养老服务),县民政局将在11月底前对各养老机构进行考评,市局将联合考评组于12月到各县进行考评。

年消防设施改造请示书

消防工作必须得做足,为了自己和别人的安全。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最新消防设施改造的请示书,仅供参考!

吉林市财政局:

市图书馆是人员密集场所,是我市一级重点防火单位。12月3日上午,市消防支队召开各一级重点防火单位责任人会议,要求各重点防火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四个一”和“四个能力”建设标准配备救援和逃生设备,我馆需购置下列物品,具体项目和所需费用如下:

一、购置安装逃生缓降器。在图书馆楼内二层至四层15个阅览室分别安装35台缓降器(平均每个阅览室安装2台),约需费用元29750。

二、毛巾。需购置200条毛巾,供人员紧急逃生使用,约需费用1000元。

三、手电筒。需购置100个手电筒,供人员紧急逃生使用,约需费用20xx元。

四、荧光棒。需购置100根荧光棒,供在紧急情况下被困人员求救使用,约需费用1000元。

五、消防防烟面具及逃生自救呼吸器。需购置消防防烟面具及逃生自救呼吸器50个,供人员紧急逃生使用,约需费用4750元。

购置以上5项消防设备设施共需经费38500元,请市财政核拨。

吉林市图书馆。

x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xxx局:

x月x日清晨,我单位值班人员在后楼例行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走廊顶灯出现火花燃烧现象,值班人员冷静应对,及时扑灭燃火点,未造成大的损失。目前,xxx(单位)消防设施不能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经与消防部门多次协调沟通,消防部门认定xxx(单位)消防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未达到消防验收标准,不予验收。未通过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部门建议xxx(单位)按现状重新进行消防工程设计和改造。

本着保护国家财产,保护xxx(单位)工作人员安全的基本原则,我单位建议局领导就xxx(单位)存在重大消防隐患一事向市政府做专题汇报,并恳请市政府早日对此项工作给予明确批示,尽早消除xxx(单位)消防安全隐患。

xx。

xxxx年xx月xx日。

县人民政府:

市政消火栓是消防部队用于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扩大,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基础设施和重要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条、第八条的规定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必须纳入城乡规划并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随着城西新区的开发,学校、医院、工厂、住房等基础工程的不断建设,市政管网却一直未按规划铺设到位,城西新区未设置市政消火栓,各单位自建室内消火栓均压力达不到要求,一旦有火灾发生,后果不堪设想。

老城区的市政消火栓,由于年久失修或人为原因,大部份消火栓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损坏及压力不足的问题,其中干越大道上只有农业银行与万客隆超市前2个消火栓可正常使用,迎宾大道仅五一购物广场后1个消火栓可正常使用、世纪大道上消火栓均无水,德胜大道未设置市政消火栓,城区能正常使用的消火栓不超过总数的50%,严重影响到灭火救援得需要。

根据相关规定,市政消火栓损坏后,应由市政供水部门负责修复,其费用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城市消防给水建设,应当纳入城市的总体规划,其经费应当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为此,我大队建议,在开发城西新区时,要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同规划、同建设、同实施,对老城区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或者进行技术改造,修建消火栓、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取水设施。

特此请示。

xx县公安消防大队。

老旧消防设施改造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福州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榕民〔20xx〕181号)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现具体通知如下: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为依据,按照养老机构自主创建、第三方机构规范评审、政府加强管理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实现职责清单化、管理制度化、隐患查改规范化、设施器材管理精细化、宣传教育培训常态化、灭火救援演练实战化、档案建设标准化。

按照《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xx)、《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xx)、民政部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民函〔20xx〕280号)、省消防救援总队和省民政厅联合印发的《福建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试行)》(闽消〔20xx〕171号)等规范文件要求,在20xx年已完成行业标杆示范养老机构打造的基础上,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力争20xx年11月底前实现全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区民政局负责牵头指导督促辖区各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提供业务指导;各街镇负责配合督导辖区各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前期自查自纠准备工作、检查工作及整改情况跟进。

(一)全面动员部署(20xx年8月底前)。我局将联合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辖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工作进度安排,进一步统一思想,宣贯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重点讲解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的内容、任务、标准、措施等,全面铺开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培养一批抓工作的“明白人”。

(二)推动标杆引领(20xx年8月底前)。各街镇要加强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各项达标创建工作任务。

(三)严格对标自评(20xx年9月底前)。各街镇要指导养老机构从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消防设施、日常管理、隐患查改、培训演练、档案管理等方面,严格对照《福州市鼓楼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评分表》内容,逐项逐条开展自查自评,深挖细查机构内部存在的问题隐患,剖析根源,切实采取整改措施,实现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人员消防安全素质能力提升。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邀请消防领域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参与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导,提升消防工作质效。

(四)开展联合考评(20xx年11月底前)。我局将牵头联合消防救援大队成立联合考评组对养老机构的标准化材料进行验收,并开展实地检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邀请消防领域专家参与,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考评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养老机构”,转入消防安全常态化保持和管理。我局及消防大队将在福州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提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开展联合考评及信息报送工作,确保20xx年底前所有养老机构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是有效防范化解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各街镇要把深入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纳入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统一指导。各街镇与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深入养老机构进行联合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强化养老机构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机构自防自救能力。

(三)注重统筹推进。各街镇要指导养老机构将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与消防安全三年行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压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整改消除一批隐患问题,培养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督促养老机构建立健全自主管理、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请各街镇向辖区养老机构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并按照方案具体要求及工作措施计划的时间节点做好指导工作。辖区有养老机构的街镇需在每月12日前(9月起报送)将《消防安全标准化提升工作进展表》(附件2)报送区民政局,其余养老服务场所参照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规范提升。

老旧消防设施改造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入住老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集中整治行动。20xx年,各镇(街道)要加大重大风险隐患整治力度,对辖区内养老机构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并按照“一地一策”“一院一案”要求开展集中整治,特别是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及等级评定中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要全部清零。对于新成立的养老机构,要及时掌握相关信息,联动住建、应急、消防救援等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将存在问题的机构纳入整治范围,并建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检查指导,重点检查范围包括:养老机构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是否安排专人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防火巡查、是否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和燃气管道、是否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制定切合实际的消防演练、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等内容。结合隐患大排查和养老机构质量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结果,按照“清单制+责任制”的方式,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台账,及时督促养老机构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销号。

(二)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活动。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广,结合养老机构质量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工作,督促养老机构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确保符合养老机构《安全基本规范》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对违反安全管理要求的养老机构,要依法依规限期整治到位,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养老机构,县民政局将会同住建、应急、消防救援等单位(机构)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守好养老机构安全红线和底线。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准备实施《安全基本规范》情况进行分类指导,20xx年底前实现60%以上的养老机构提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三)开展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行动。根据民政部等四部委印发《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拉网式排查结果,依照消防安全状况分清轻重缓急,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和顺序,建立包含隐患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工作台账,要督促民办养老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并利用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针对经判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民办养老机构要进行挂牌督办,确保如期完成整改工作。对民办养老机构违规搭建、违规采用彩钢板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四)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进行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底实现消防安全培训全覆盖。各地各级养老机构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发动和指导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问卷调查、设置消防宣传点、组织应急疏散体验和灭火逃生演练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老年人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以“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须知八条”为主要内容,印制挂图、海报、手册、提示短片等方式在养老机构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培养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明白人”,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通过民政官网、两微一博等载体宣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五)开展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养老服务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做法,推动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组织单位(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在20xx年底前打造成行业示范单位(机构);20xx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xx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从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8月)。各单位(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机构)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单位(机构)行动的部署动员。

(二)排查整治(20xx年9月至12月)。各单位(机构)要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本方案重点任务、拉网式排查和养老机构服务评估结果,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预案,因地制宜抓好整改。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单位(机构)要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因院制宜、由易到难,逐个整改。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行动,对已经整改到位的要全面复查,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处理,县民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指导帮助存在整治困难的`养老机构完成整改,对经过督促指导仍然无法完成整改的养老机构,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前提下,采取关停并转的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单位(机构)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认真总结分析经验教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同时积极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全面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提升整体治理水平,确保在20xx年底前存量养老机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基本整治到位。

各单位(机构)要形成20xx年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并将电子档和纸质档于11月10日前报县民政局邓迪伟处。20xx年起,每年6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1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xx年11月10日前报送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旧楼消防设施改造方案

建筑工程中的采暖问题与排水问题,都是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如果采暖与排水质量不好,会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也会给建筑项目中的使用情况带来影响。因此,在对排水采暖及消防管道的建筑时,要合理的规划工程的布局设计,在施工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能认真仔细的对待,使整个建筑工程施工环节都能按照标准来进行。

1.1高层建筑消防电梯间前室必须设消火栓。

有很多施工企业在高层建筑消防电梯间前室并没有设置消火栓,但是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了确保人们的安全,对高层建筑消防电梯间前室必须设消火栓。因此在对消防管道进行设计方案的时候,就要考虑到这个消火栓存在的必要性。因为它的作用只是在发生火灾的时候方便消防队员而准备的,因此,设计人员在对施工方案进行设计的时候要从多方面来考虑,不要将这个盲区遗忘掉。

1.2建筑物内应考虑使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替代2组单阀消火栓。

国家以强制性的条文规定“18层及18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的塔式住宅,当设2根消防竖管有困难时,可设1根竖管,但必须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所以在对消防管道施工的时候要考虑使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替代2组单阀消火栓。

1.3消火栓布置要合理且充实水柱的长度计算要准确。

当发生火灾的时候,为了减少消防队员救火时所面临的困难,在对消火栓进行布置的时候,一定要科学合理,不能给消防员的工作带来障碍,要为他们的后续工作减轻负担。还有就是对消火栓的水枪喷射充实水柱的长度要准确的计算,从而可以明确计算出消火栓在多大范围内能够保护建筑物的结构。

1.4管道网强度试验与严密性试验要严格。

现在有很多施工企业对管道网的设计都不能按照施工方案进行,这样就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标准,给整个消防给水系统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为此,在管道网安装结束后,要对它的强度与密度进行严格的试验,在试验过程中,如果不存在渗漏的情况,那么它的严密性就是达标的,如果有渗漏的情况,一定不能视而不见,要及时查找原因,必要时要对其重新进行安装,直到严密性合格为止。

1.5消防给水管道必须选用金属制管。

因为金属制管有抗高温的能力,所以在发生火灾的时候,爆发出来的高温不会给建筑整体结构的强度带来影响,如果使用没有抗高温能力的给水管道,则会造成水管的严重损坏,甚至使消防的整个给水系统造成不同程度的瘫痪,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人民的生命财产也会受到严重的损失。

1.6消防感温喷头在建筑内部的设置位置问题。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消防感温喷头与建筑周围结构之间的距离设计的不规范。在设计施工中,一定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去操作,如果距离太远,当发生火灾的时候,敏感度不够导致不能及时发出警告,因此就错过了灭火的时机;如果距离太近,又会使喷头喷洒的保护范围太小而起不到作用,因此距离太近或者太远,都会存在安全隐患。所以消防感温喷头位置设计的规范性是很重要的。

2.1室内地漏设计安装问题。

对室内设计地漏安装并没有按照设计的要求来进行。根据调查显示,有的室内地漏安装的高度高于地面的高度,这样水流不会顺畅的通过地漏排出去,会导致严重积水,甚至流入室内的'其他房间,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而有的对地漏的安装低于室内地面的高度,这样虽然可以使水流顺畅的流下去,但不符合室内美观的要求,而且还会造成地面的不平整,给人们在行走过程中带来不便。因此我们在对地漏进行施工的时候有一个通用的原则:对于公共卫生间来讲,因为人们使用的频率比较多,所以不建议采用钟罩式存水湾地漏,这样出来的水流是处于急转弯的,对水头的损失比较大,还比较容易造成杂物堵塞,所以公共卫生间我们通常建议采用格栅p型或s型存水弯式地漏。

2.2高层建筑中upvc排水管的设置问题。

在对高层建筑中upvc排水管设置的时候,并没有对防止火灾蔓延采取有效的措施。在进行室内装修的时候,将upvc排水管隐蔽起来,而且在对立管检查口的地方也没有设置清通口。

2.3高层建筑中透气管口的设置问题。

如果对高层建筑中透气关口设置的不合理,会很容易使臭气积存。因此对于透气关口的设计与施工的高度都必须要按照规定进行施工。

(1)在进行排水采暖消防管道施工前,一定要对图纸认真审核,找出其中有没有不合理的地方,如果有要及时进行修正。对施工合同相关的文件与设计内容一定要达到非常熟悉的程度。要严格对施工单位所提交的技术方案及设计进行审核。这些准备工作都按照规章制度做完之后,接下来要对现场的施工人员及设备的配置、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审核,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施工的工程质量。当然,最重要的环节还是对施工图纸的审核与设计交底工作,这项工作可以了解设计人员对工程设计的具体思路,以便对整个施工环节更好的熟悉,把握施工过程中哪些是难点,哪些是重点。当材料进场的时候更要对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为接下来顺利的施工做好充足的准备。

(2)施工单位在给排水采暖管道进行施工的时候一定要提供相关的资质证书,确保施工单位工作人员的技术符合施工工作的要求。对于施工所用的机器,必须全部落实到位,并且符合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中规定的方案进行操作,对其所有的验收都是严格按照隐蔽工程部的验收制度来进行的。还要仔细审查施工的质量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规范。

(3)在给排水采暖管道施工进行验收的时候,必须严格按照验收程序来进行,不能忽视的一个环节就是一定要对排水采暖管道进行试用,如果在试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要找出问题的原因,制定解决方案并及时解决。对之前的施工工程进行验收如果没有达到标准,是不能进行后续的验收工作的,一定要等到验收合格才能往下进行,这样可以确保施工的质量符合设计的标准,不为施工工程留下任何安全隐患。除此之外在给建筑采暖及给排水工程的施工人员做好培训工作也是很有必要的。建筑施工人员专业技术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质量。建筑施工单位需要定期对一些施工人员进行专业上的培训,从而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这样在施工过程中才能充分体现施工技术水准,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

对于排水采暖与消防管道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希望相关单位与政府都能认真对待,毕竟这两项工程的质量好坏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因此,必须要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合理的进行设计。对排水采暖与消防管道在施工过程中,每一道施工程序都要符合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同时还要注重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使排水采暖消防管道工程都能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有目标、有计划的进行,从而提高我国建筑工程中排水采暖、消防管道施工的质量,给我国的.经济及人民的安全财产带来有力的保障。

年消防设施改造请示书

首秦龙汇矿业有限公司现共有96台对讲机,经对通讯设备季节性检查发现,有4台对讲机不能正常通话,经专业鉴定,此4台对讲机均不具备修复价值。为满足维护设备需要,保证处理设备故障的及时正常通讯,现申请购买4台新对讲机作为更替,总费用约为0.56万元。

妥否,请批示。

首秦龙汇矿业有限公司设备部。

消防部门。

x年xx月xx日。

消防设施瘫痪改造方案

在建工程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成立消防防火管理小组及义务消防队,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保持良好的状态,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火灾隐患,经常组织各班组以及各班组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学习,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为做好现场防火工作,加强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在建工程应成立现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生产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安全员、材料员、机电班长及保卫人员组成,下设义务消防队。

消防组织架构如下:

现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生产经理。

组员:安全员、电工班长、保卫、材料员。

现场防火安全小组基本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生产、施工、运输、经营管理的内容。

5、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防火技术安全交底。

6、组织安全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7、领导义务消防组织。

8、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灭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9、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义务消防队成员:

队长:项目经理。

成员:员工20名。

义务消防队基本任务。

1、义务消防队要定期举行活动,每月至少活动一次。

2、组织队员学习消防知识,队员应参加安全防火检查,要求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整改火险隐患,能够扑救初起火灾。

3、经常开展宣传教育,向职工普及消防知识,维护和保养好消防器材设施,发生火灾时迅速报警,积极扑救。

现场防火分区划分为用火作业区、易燃材料区。用火作业区为各施工层段,主要是烧焊、切割等作业层段;易燃材料区是指木模板、方木等易燃材料堆放的场地;办公区,生活区则分为工地厨房和宿舍区两部份。

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项目经理。

用火作业区的防火责任人:工地生产经理。

主要负责以各施工层段的烧焊、切割等动火作业的审批及管理。

易燃材料区的防火责任人:材料员。

主要负责管理现场木模板、方木等易燃材料堆放。

办公区、生活区的防火责任人:办公室主任,

主要负责对办公区、生活区的防火安全管理。下分设工地厨房防火区和宿舍防火区,工地厨房防火区的主管为食堂负责人,负责对工地厨房用火及易燃物料的管理;宿舍防火区由各在现场住宿的各班长负责管理本班组所住宿舍的安全防火工作。

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员。

负责对整个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巡察监督。

1、施工现场搭设临时建筑,应用专门厂家生产的定型板房或用砖砌筑,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设。

2、宿舍内照明用电压应用安全电压36v。

3、办公室、职工宿舍内安装冷暖冷暖两用空调,空调用电线路独立设置专用线路。

4、工地设置职工活动室(兼用做吸烟室),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在建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液体。

3、在建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在建工程内不准住人。

4、现场易燃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

(1)木料堆放不宜过多,木堆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聚苯保温板材料一次进场不宜超过3天用量,随进随用,并单独堆放用帆布或不易燃物体加以覆盖、遮挡。

(3)保温板堆放处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其周围10m范围内及上空不得有明火作业。

(4)在保温板堆放处旁边设置消防器材,设置醒目禁火标志。

1、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2、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3、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4、施工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进行电焊、气焊、保温、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就采取相应防火措施,适当减少防火间距,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禁止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1、在基础施工时,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及时清理或加以覆盖隔离。在焊点垂直下方,必须清除易燃物。电火花落点要有专人看护并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锁紧,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使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4、外墙、地下室顶板、屋面等保温板施工时,作业面上下及左右邻禁止明火作业、电气焊作业。保温板粘贴完毕尽快固定,及时包网抹灰。必要时可以分段进行作业。

5、管道安装、电梯安装焊接时,焊渣掉落可达数层,焊接时要有人进行巡视检查,及时清理易燃物,消灭火灾隐患确保安全。

在建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2、工作台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且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3、电气设备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独立开关;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修理。

5、行灯电压不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6、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及配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不得躺卧使用,且必须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

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应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4、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的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5、在室内或在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明火。

6、在调油漆或对释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7、用不完的料桶应盖好放回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8、清理随用的小油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1、电焊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2、电焊机要设独立的的开关,开关应设在防雨的箱内,拉闸时应侧身操作。

3、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4、焊接预热工件时,应采用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焊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对其进行覆盖或隔离。

1、气焊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1)氧气瓶和乙炔气瓶距火源不得小于是10米。

(2)乙炔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应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

(3)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护,防止漏气。同时严禁气路沾油。

(5)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晒或放在高温处,氧气瓶、乙炔瓶存放温度不得超过35°c。

(6)使用乙炔气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

(1)氧气瓶、乙炔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2)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气体损坏减压器。

(3)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混合气阀门),最后关闭乙炔气阀门。

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清除或覆盖、隔离。

(2)氧气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3)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带有乙炔气和氧气的焊枪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4)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或登高。

(5)严禁在带压力的金属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操作。

(6)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操作时,应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7)工作完毕,应将氧气阀、乙炔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工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1、保温板施工现场应为禁火区,并设置醒目标志。作业现场及附近不能有明火作业、电气焊作业。

2、外保温工程的防火构造应该和保温工程同步进行。

3、外墙保温施工应分区段进行,各区段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并尽早安排覆盖面层的施工。没有保护面层的外墙保温层不得超过3层楼高,裸露时间不得超过2天。

4、聚氨酯等保温材料进行现场发泡作业时,应避开高温环境,施工工具及服装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5、喷涂聚氨酯保温材料必须在喷涂后24小时内进行防护层施工。

6、各类发热设备不得靠近保温材料,必须靠近时要有可靠的遮挡措施。

7、电气线路不得穿过保温材料,确需穿过要有可靠的穿管(阻燃管)进行防火保护。

8、施工完成后剩余保温材料及时要及时收集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9、保温施工完成后,火源、热源等火灾危险源应和外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附近需要电焊等明火作业时,要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备好消防器材。遇有4级以上风时严禁明火作业。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与楼面钢筋用板支承绝缘。

2、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边接牢固,更换焊条必须带电焊手套,焊把线、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地线。

3、操作前必须申请明火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人看火,否则禁止作业。

4、焊接楼板边缘处钢筋或离外架密目网较近处钢筋时,要用竹胶板进行遮挡,防止焊渣掉落引燃密目网。

1、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1、暴雨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等现象,应及时加固修理,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潮措施。

4、冬季遇有雨雪天气,不可进行外架登高作业,施工现场清扫干净以后在进行施工。

5、雨季时要检查现场排水管道是否畅通,及时排出现场积水。

1、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油脂,石油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2、酸碱灭火器适用于竹木、棉毛、革、纸等一般可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3、干粉灭火器适用于石油及其产品、易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4、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电器及油脂火灾。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工地上风方向、消防能达到的`地方。

2、易燃露天仓库应有6米宽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

3、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贮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库存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搬运和装卸。

4、库房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电气线路或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应使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

5、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风良好,应经常检查其温、湿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处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种气瓶均应单独设库存放。

1、进场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灭火方法等安全防火教育后方能上岗。

2、施工现场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根据易燃建筑面积和易燃材料情况,配备足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悬挂防火标志和安全防火通道标志。通道照明设施应保持良好状态。外墙排栅必须在每层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筒,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一切消防器材,违者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罚。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只能在吸烟室内吸烟。

4、施工现场各种电器设备和线路应由电工安装敷设,要求接头牢固,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使用时不得超过安全负荷。各施工段设大闸,工地电源线路应经常派人巡查,电箱附近严禁堆放杂物。

5、加强对碘钨灯和大功率的照明灯具的使用管理,要设专线供电,并要每盏灯具有独立开关。

批,办妥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方能动火,并认真落实动火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

7、作业前应清理工作区附近的杂物,特别注意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作业点下方的可燃物一定要清理干净,同时采用接取焊渣的措施,并设专人携带消防器材看护,工作结束,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引起火灾危险,方可离开。

8、氧气瓶、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少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少于10米。

9、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要求班组做到班前班后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

10、木工制作时遗留的木屑、刨花等易燃物体,必须做到每天下班前清理干净,并按指定安全地点堆放好,不得留下火险隐患。

11、现场材料堆放整齐且不宜堆放过高(不要超过1.6米),材料堆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12、临时搭建的厨房与宿舍应分开,炉灶指定专人看管,人离熄灭。

13、临时宿舍内禁止生火煮食,禁止乱拉乱接电源,临时宿舍禁止使用电热器具。

14、现场工地的仓库、配电房等地点,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15、公司每季度,分公司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项目部每星期组织工人进行防火教育,每周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群众性的消防活动。将工地防火隐患降低到最低的限度。

1、配电室、垂直运输设备的操纵室值班室、配备1个灭火器。

2、单层宿舍,每50m2配备1个灭火器;两层以上宿舍每层均配备灭火器。

4、仓库、可燃物堆放场、木制作场所等,50m2以内配备1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4个、消防桶4个、消防锹4把)。

5、在建建筑物,施工层在500m2以内,配备1组消防器材,每增500m2增配1组。

6、在建建筑物安全通道旁设置1组消防器材。消防水池处设置1组消防器材。各组消防器材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整个施工过程用水量,结构施工阶段主要为混凝土养护用水,装修阶段粘砖抹灰用水。因此工程施工现场用水主要为消防用水。

因此,进水干管采用dn80,高层区域设置消防竖管管径采用dn50,并随楼层的升高每一层设一处出水口,配备足够长蛇皮管。消防供水应保证水管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出水口处配置大水桶、消防桶。大水桶随时呈满水状态,以备急用。

消防水池:80m以下建筑,消防水池尺寸大于2mx2mx2m。

消防池内安装潜水排污泵,扬程要超过建筑物最高点15m。

1、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注意监控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及现场易燃材料的堆放和管理,现场的安全用电和生活区的安全防火工作,注意钢筋焊接时外架密目网的防火,冬季施工时保温材料的防火。

2、装饰安装施工阶段。

继续注意管理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的安全防火要点,对围蔽装饰施工阶段中较多的易燃材料应加强管理,尤其保温板的施工阶段,材料存放附近严禁使用明火。管道安装、电梯安装时注意电气焊防火。

1、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应马上拨打119通知消防部门,并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时不宜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2、如有人被困火灾区内,在救火的同时应尽力组织力量将人救出,并拨打120通知医疗部门以便进行急救。

3、扑灭火灾后,要保护火灾现场,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查找火灾原因。

消防设施安装改造施工合同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和改造工程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义务及权利,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

a.协助甲方进行消防申报审批验收。

b.消防水、电系统改造。

c.消防、电气检测。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具备施工条件且无不可抵抗力因素下预计预计从日至__月___日。(工期从正式进场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工程造价。

本工程造价为:rmb:元(大写:)。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的支付:签定合同后甲方按照下表约定分3次向乙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甲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进行停工,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四条、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履行时,受事件妨碍的一方对这种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负责任。

第五条、工程监督。

乙方供应的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要求,甲方有权监督工程材料及施工质量,如不符合规定,通知乙方返工重做,其费用及损失概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工地管理。

1、乙方工人应严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如有规定外行为触犯地方治安条例,所引起的纠纷,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存放场地,并提供现场施工用电、用水等正常施工所具备的条件。

第七条、工程责任。

1、本工程验收前,现有已完成成品及未完之材料等皆归乙方所有,如保管不当而导致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2、现场已竣工的工程成品保护,乙方应严格遵守,如发生损坏,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工地清理。

施工中产生的垃圾,乙方应清除至甲方指定地点。拆除的管料、阀门等可回收物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工程完工后,所有工地废料、杂物及临时设备等,由乙方负责清运至指定堆放处。

第九条、竣工验收标准与保修。

1.乙方严格按照图纸施工,符合水暖施工规范要求。

2.在甲、乙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移交。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免费保修一年。在保修期内确因乙方安装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保修期满后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的货物提供及时有偿的服务。

第十条、保修条款。

1、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为:

就工程所涉及的全部项目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2、乙方保修工作方式:

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通知乙方后3日(节假日包括在内)内,乙方必须安排熟练的技术工人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解决纠纷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签约单位:

甲方(公章):负责人:日期:

乙方(公章):负责人:日期

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工作要求,落实省政府关于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专题会议精神,切实推进解决全区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打赢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攻坚战,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推进解决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实施方案》(连政办发〔20xx〕26号)的要求,为确保年底前全部养老机构存量问题得到解决,制定本方案。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全区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攻坚行动,确保在20xx年12月底前,全区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全部得到妥善解决,确保在养老机构住养的老年人生活安心、静心、舒心。

(一)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全区所有养老机构,都要坚持安全工作底线,不得“带病”运营。20xx年底前,凡在建筑物安全及消防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经整改仍不能达标的养老机构,坚决关停或搬迁。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解决存量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由区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三)坚持属地管理、行业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分别负责解决本辖区范围内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民政部门履行行业主管职责,按照“一院一策”“一案一策”的方式,挂牌督战,限时整改清零。住建、自然资源、消防等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依职责任务同步推进。

(四)坚持机构主体、全员责任。养老机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是机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主动担负消防整改和审验的职责任务;要建立养老机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全员抓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全区因土地规划、建筑施工许可等历史原因,未能完成消防审验,未在民政部门完成备案的养老机构,主要包括:

(一)适用简化审验程序的养老机构。

2.建筑总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养老机构,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消防备案手续,但必须符合消防和建筑物安全要求。

(二)通过会议议定形式完成审验的养老机构。

2.在2019年底前已经建成,但因土地规划、建筑施工许可等原因未能完成消防审验手续的养老机构。

(一)对适用简化程序的养老机构,由区民政部门联合消防和住建部门对该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无安全隐患的,消防部门出具《关于xx机构消防检查情况的函》,民政部门指导该机构完成养老机构备案。现场检查有消防安全隐患的,消防部门向养老机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建筑物安全性能评估不符合国家相应规范要求,有建筑物安全隐患的,住建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民政部门督促养老机构限期整改。机构整改完成后,由该机构法人或负责人向区民政部门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和整改完成的书面承诺书,区民政部门联合消防和住建部门对该机构进行复查,消防部门出具《关于xx机构消防隐患整改情况的函》。民政部门根据消防和住建部门意见,指导该机构完成养老机构备案。

(二)对于由镇街投资建设的农村敬老院和其他因土地规划、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原因无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的机构,采取以下方法进行:

1.区自然资源部门对该机构建筑物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建设用地指标及建筑规划标准等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由自然资源部门在附件3中予以确认。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完善相关手续的,相关职能部门对土地、规划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督促指导机构完善土地、规划相关手续后,区自然资源部门在附件3中予以确认。

2.根据实际情况,由区民政部门统一委托或由各机构责任主体自行委托,由具备相应鉴定资质的工程鉴定机构对养老机构建筑物安全性能进行评估。区住建部门依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确认建筑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应规范要求的,由区住建部门在附件3中予以确认。评估发现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的,由住建部门下达整改通知,民政部门督促养老机构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机构法人或负责人向区民政部门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和整改完成的书面承诺书,由区民政部门再次牵头组织评估。

3.区消防部门对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出具《关于xx机构消防检查情况的函》,并在附件3中予以确认。现场检查有安全隐患的,消防部门向机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民政部门督促养老机构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机构法人或负责人向区消防部门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和整改完成的书面承诺书。区消防部门对该机构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的,出具《关于xx机构消防隐患整改情况的函》,在附件3中予以确认。

4.以上3项工作完成后,由区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集中研究议定,确定是否允许该机构进行养老机构备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底前)。

1.召开全区处置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动员部署会,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和时间节点;成立相应领导机制,组织实施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

2.全面启动排查甄别工作。5月22日前,由各镇街对本辖区内未能取得消防审验合格手续的养老机构逐一进行排查摸底、甄别分类,填报附件4并上报。根据各镇街上报结果,5月底前由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自然资源、住建和消防部门,确定机构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和消防、建筑物是否安全。

(二)处置整改阶段(20xx年6月底前)。

1.在全面甄别的基础上,对因前置手续不全而未能取得消防审验合格手续的养老机构,由区领导小组集中研究会商,对于符合规划要求,消防、建筑物达到安全标准的,在6月底前采取会议议定、部门盖章等方式予以确认,区民政部门指导养老机构完成备案。

2.对在排查甄别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划要求及消防、建筑物安全不达标的养老机构,能够整改的,由各职能部门下达整改通知,区民政部门督促责任机构限期整改。对确实无法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各镇街要立即组织关停或搬迁,并妥善安置服务对象。

(三)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9月底前)。

对下达整改通知的养老机构进行“回头看”。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整改完成,并对提交书面复查申请的机构进行评估和验收,达到要求的,在9月底前完成会议议定和签字确认。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机构,由各镇街依法组织强制关停或搬迁,并妥善安置服务对象。

(四)督查阶段(20xx年11月底前)。

区政府将按照工作推进的时间节点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街推进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对推进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未达到序时进度的镇街要书面向区政府说明原因,并制定整改推进计划,明确完成时限。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解决各镇街辖区内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排查甄别、妥善处置整改、汇总分析情况、监督指导落实等。区民政部门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具体推动、狠抓落实,集中骨干力量攻坚克难,不达目的决不收兵。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镇街、各部门要主动担当、履职尽责。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的甄别和督促整改工作,抓好行业监管,抓好督导督查;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养老机构用地情况梳理完善工作;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机构建筑物安全达标情况的鉴定甄别指导工作,并对建筑物安全隐患整改予以指导;消防部门要提供前期已办理消防行政许可和备案的养老机构名单,加强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情况的鉴定甄别工作,并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予以指导。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同配合,建立联动推进工作机制,切实将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解决好。

(三)加强经费保障。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中所需工作经费,可以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中安排。公办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改经费,纳入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经费中一并安排。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对民办养老机构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的,可按一定比例给予扶持和补贴。

(四)强化督查问效。要强化责任制落实,加强督查督办,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镇街要主动对辖区内现存量摸排到位,主动对接区现场督查检查组,尽快完成辖区内机构消防审验问题。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区专项工作组实施挂图督办,各镇街审验行动进展情况报区民政部门汇总,实施一周一报,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消防设施安装改造施工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设施安装改造施工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发包人(甲方):

住址:

承包人(乙方):

住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消防工程交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工程内容:图纸作为参考,以实际为准。

二、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

1、合同总造价:

2、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办理报建手续,即前期预埋工程。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即____________万元。

3、该项目主体竣工后,甲方通知乙方消防工程全面施工,消防材料及安装设备进场。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工程项目进度款______%,即____________万元。

4、乙方完成总工程量70%时,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______%,即____________万元。

5、本消防工程施工完毕,经有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余款(除留3%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支付)。

三、施工日期

1、本工程预计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完工后五日内组织验收,总工期______天。

2、工期顺延。

(1)如因台风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2)因甲方支付工程款不到位,无法施工,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

(3)因连续______小时停电,导致无法正常施工的。

若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开工,延误工期的,由乙方承担因懈怠造成的损失。

四、设备及材料供应方式。

1、本工程所需要设备及材料经双方协商一致,均由______方负责供应。

2、______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并具有合格证书。因产品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而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或造成返工损失,均由______方负责。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交工。

1、工程质量应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和符合消防规范及消防工程验收标准。

2、隐蔽工程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办理隐蔽工程的相关手续。如发生一切质量问题,乙方负责。

3、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明确完工日期。乙方组织工程验收,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4、工程竣工交验后,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确保本工程质量保修期______年。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协调中间交工及工程验收签证。向乙方提供用水、用电,确保大型机械使用方便。负责提供材料、设备及工具存放室。

2、根据合同规定和要求,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将每笔工程进度款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3、如建筑设计变更,加层造成消防验收不合格,需重新报建验收,所增加费用和消防部门处罚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____套。

(二)乙方职责。

1、施工前,及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办理好消防报批手续。

2、严格按照设计图和消防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

3、已安装的设备,在工程未投入使用前做好保管工作。及时提交竣工验收资料,乙方负责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验收,并取得消防达标文件及验收合格证书,否则不予结算。

4、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并对消防工程进行不定期的维修工作,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因甲方使用管理不当,如断电,水、油渗透造成设备损坏,甲方应负担设备款由乙方维修。

5、严格遵守甲方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指挥。安全作业,文明施工。

6、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的合同各项条款,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遵照执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后付清工程余款后合同自行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消防设施安装改造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住址:

承包人(乙方):

住址: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消防工程交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工程内容:图纸作为参考,以实际为准。

二、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

1、合同总造价:

2、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办理报建手续,即前期预埋工程。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即____________万元。

3、该项目主体竣工后,甲方通知乙方消防工程全面施工,消防材料及安装设备进场。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工程项目进度款______%,即____________万元。

4、乙方完成总工程量70%时,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______%,即____________万元。

5、本消防工程施工完毕,经有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余款(除留3%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支付)。

三、施工日期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1、本工程预计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完工后五日内组织验收,总工期______天。

2、工期顺延。

(1)如因台风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2)因甲方支付工程款不到位,无法施工,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

(3)因连续______小时停电,导致无法正常施工的。

若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开工,延误工期的,由乙方承担因懈怠造成的损失。

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四、设备及材料供应方式。

1、本工程所需要设备及材料经双方协商一致,均由______方负责供应。

2、______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并具有合格证书。因产品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而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或造成返工损失,均由______方负责。

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交工。

1、工程质量应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和符合消防规范及消防工程验收标准。

2、隐蔽工程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办理隐蔽工程的相关手续。如发生一切质量问题,乙方负责。

3、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明确完工日期。乙方组织工程验收,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4、工程竣工交验后,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确保本工程质量保修期______年。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协调中间交工及工程验收签证。向乙方提供用水、用电,确保大型机械使用方便。负责提供材料、设备及工具存放室。

2、根据合同规定和要求,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将每笔工程进度款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3、如建筑设计变更,加层造成消防验收不合格,需重新报建验收,所增加费用和消防部门处罚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____套。

(二)乙方职责。

1、施工前,及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办理好消防报批手续。

2、严格按照设计图和消防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

3、已安装的设备,在工程未投入使用前做好保管工作。及时提交竣工验收资料,乙方负责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验收,并取得消防达标文件及验收合格证书,否则不予结算。

4、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并对消防工程进行不定期的维修工作,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因甲方使用管理不当,如断电,水、油渗透造成设备损坏,甲方应负担设备款由乙方维修。

5、严格遵守甲方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指挥。安全作业,文明施工。

6、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的合同各项条款,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遵照执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后付清工程余款后合同自行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消防设施安装改造施工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河北省消防条例》之规定,结合本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安装的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筑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范围:按甲方所提供的经消防部门审批的图纸为依据。消火栓箱安装、消防水泵、灭火器及灭火器箱。

4、建筑楼层:

5、建筑面积:平方米。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含辅助材料)详见材料附表。

7、计划开工日期:月日(以开工报审表日期为准)

8、计划竣工日期:20月日(

第二条双方职责。

1、甲方:

(1)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方便和存放设备的场所。

(2)负责配合协调乙方的施工。

(3)按合同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2、乙方:

(1)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指挥,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令施工。

(2)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和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其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及消防规范要求。

(3)乙方施工所用的辅助材料必须使用国家优质产品,产品必须经甲方和监理进行验收后方可使用。

(4)乙方应按甲方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

(5)按国家规定提供消防施工辅助材料的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6)按甲方要求作好消防工程施工自检验收记录。

第三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应遵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施工进度计划。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在装饰工程不影响消防工程施工进度的情况下,保证按期交工。如以上影响施工进度,工期顺延。

第五条图纸变更。

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原则不变更。确需变更时,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对方,由甲方报经设计院或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六条质量验收。

1、消防系统工程执行国标gb50166—92、gbj243—82中条款、设计要求及甲方制定的消防系统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图纸)。

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确保消防系统工程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一次通过(合格),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保修一年,保修期满:按有关规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第七条合同价款、拨款和结算方式。

1、合同总造价:元。

2、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付给乙方预付款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订设备款,计元。

3、施工人员进入工地施工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材料购进及工程进度款,计元。

4、工程施工进行到90%,消防栓箱安装完毕,甲方再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设备购进款,计元。

5、工程竣工后经消防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5%,计元。剩余的5%,计元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余款一次付清。

第八条其它事项。

1、以下文件均构成本合同的条款:

(1)合同协议书;。

(2)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2、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达成的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本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供给总包单位竣工图纸贰套。

第九条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法院上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生。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工程款额全部结清后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监理一份。

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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