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院科室火灾应急预案演练脚本 医院发生火灾安全的应急预案(实用5篇)

时间:2023-09-29 21:30:41 作者:XY字客 2023年医院科室火灾应急预案演练脚本 医院发生火灾安全的应急预案(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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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室火灾应急预案演练脚本篇一

为及时、妥善地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根据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维稳工作八项工作机制的要求,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深入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千方百计消除各种不稳定隐患,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工作目标: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努力化解矛盾,减少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发生群体性的事件时,要做到反应迅速,临阵不乱,分工协作,处置果断,确保稳定。

二、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处置重大、重特大突发群体性的事件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委书记或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处置一般突发群体性的事件时,按照业务分工由县委分管领导或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由事件主管部门、县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县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在突发群体性的事件预警时,立即指令相关部门进入预警状态;在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发生时,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决定并公布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方案;负责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

突发群体性的事件主管部门是预防和处置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责任主体和日常工作机构。其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等工作;编制和完善突发群体性的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在事件发生后作为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职责组织实施应急工作。

在县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按照“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县直有关部门(包括应急保障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实施应急处置预案。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会同县武装部、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营完善应急治安保障方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各项措施办法。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突发群体性的事件领导机构和各自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应对工作。

三、处置群体性的事件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化解矛盾。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群体性的事件原则上由发生地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处置,必要时上级党委、政府直接负责处置,或派员到现场指导处置。处置较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必须设立临时应急处置机构。在具体处置过程中,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指挥员及其权限。

(三)依法、按政策办事。在处置群体性的事件过程中,要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切实维护好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

(四)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相关地政府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上级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配合和支持。当地政府与上级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

(五)教育疏导,防止激化。要讲究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听证等方法,引导群众合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要把法制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贯穿处置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新闻公告、现场广播、印发通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警力使用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党委、政府要根据群体性的事件的起因、规模、影响及现场情势和危害程度,决定是否动用处置性警力、是否采取强制性措施以及采取何种强制性措施、是否使用警械以及使用何种警械。既要防止因警力和强制措施使用不当而激化矛盾,也要防止当用不用而使事态失控。处置群体性的事件,一般不采取强制措施。对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可以依法使用警棍、盾牌、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必要的驱逐性或制服性警械。一线民警不准携带、使用杀伤性武器。在使用强制措施和警械前,必须以广播、通告等方式,明确告知现场群众,防止发生意外伤亡。

四、责任分工

各级各部门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协作,相互配合,顾全大局,确保稳定。

(一)因企业改制中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企业主管部门牵头,发改委、经委、财政、国资、劳动保障、工会、法院等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二)社会保障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财政、经委、民政、人事、工会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三)农村和农业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农办和农业局牵头,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物价、法制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四)因集资款、“三会一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工商联经济互助会、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互助会、供销社社员股金)债券、存储款等不能正常兑付和金融诈骗等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由发生问题单位的主管部门牵头,金融、财政、法院、公安、经委、发改委、相关乡镇以及其他涉及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五)因土地、山林、草场、水利等边界权属纠纷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民政部门牵头,国土资源、林业、农业、畜牧、水利等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六)学校教育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教育局牵头,人事部门与相关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七)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统战部牵头,民宗科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八)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建筑工程质量、物业管理和土地征用等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建设局或国土资源局牵头,规划、房管、项目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九)因邪教组织活动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防邪办牵头,公安、司法、组织、宣传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因资源开发和环境污染等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国土资源局或环保局牵头,农业、林业、水利、旅游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一)因治安和涉外关系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公安局、外办分别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二)因宣传报道、新闻出版、文化活动等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宣传部牵头,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商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三)市或外地在射单位、外来企业和县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其所在乡镇政府牵头,该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和县直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四)应当纳入司法渠道解决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政法委牵头,政法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妥善地依法处理,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十五)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由县委维稳办责成相关乡镇或部门负责处理。

县委、县府以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对某项具体维稳工作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协办单位作出另行规定和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

五、及时报送反馈群体性的事件相关信息

处置情况报送必须及时、客观、准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一)特别重大、重大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或者在其他群体性的事件有可能升级为重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的情况下,事发地的党委、政府、维稳办和主管部门应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维稳办,县委、县政府、县委维稳办应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维稳办。对一时难以确定事件危害程度和可能有升级趋势的,也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主要信息。

(二)上报的处置情况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和观场情况;事件的经过、参与人数、围观人数及人员伤亡数、财产损失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事件发展趋势的分析、预测;采取的有效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做好现场处置,防止事态失控

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涉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要面对面做群众工作,听取群众意见,疏导群众情绪,积极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相关部门(单位)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损害群众利益的,应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尽快给予严肃处理,及时公布处理情况;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异地群众聚集形成群体性的事件的,所属地的党委、政府也应迅速组织工作组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疏导、化解和劝返工作。

凡城区发生30人以上群体性集访,第一接待部门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乡镇、部门的主管领导到场处理,太和镇、有关县直部门在接到通知15分钟内必须赶到现场,其余有关乡镇在接到通知1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并及时稳妥处置好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出现到县委、县政府等机关集体上访事件,由县级机关值班领导负责接待,并及时通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上访群众所在单位的党、政、工、青、妇等主要负责同志和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应快速主动赶赴现场,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县级值班领导或县分管领导应视情况召集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听取群众代表意见,研究处置办法,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府主要领导。

发现县内群众、职工意欲集体到中、省、市级领导机关上访、上书等苗头,有关乡镇和县直部门应做好控制、劝阻、拦截工作,防止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现县内群众、职工集体到中、省、市级领导机关上访,集体上访群众所在地乡镇、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应迅速赶到现场,靠前指挥,协调有关方面,做好集体上访群众劝解疏导工作,并安全带回。

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公安部门可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下列管制性措施:

(一)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

(二)设置隔离带和警戒线,划定警戒区域。

(三)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

(四)守护重点目标。

(五)查验现场可疑人员身份,检查可疑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

(六)对未经现场指挥部有关领导批准在事件现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采访、报道等行为予以制止。

根据现场情况,公安机关可依法采取下列强制性措施:

(一)发布命令或通告,责令无关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组织者立即解散队伍,责令聚集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

(二)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强行驱散,但应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三)对经强行驱散仍拒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组织、指挥的人员,可以视情况采取强制措施。

(四)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用于非法宣传、煽动的工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并依法处理有关人员。

公安部门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必须对象准确、基本证据确凿,同时要做到控得住、带得出,妥善控制现场,不能因采取强制性措施激化矛盾,扩大事态。但对组织、煽动、串联、挑起群体性的事件的为首分子、骨干分子和积极参与者,公安部门应予以训诫,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对造成严重后果并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做好后续工作

群体性的事件现场处置后,必须做好以下后续工作:

(一)清理现场,撤除路障,解除现场管制和交通管制,恢复社会秩序。

(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反弹和反复。

(三)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不得久拖不决。

重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一般不公开报道,确需公开报道的,要按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党委宣传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好信息发布工作。对国内外歪曲性报道或谣言应及时予以驳斥和澄清,正确引导舆论。

医院科室火灾应急预案演练脚本篇二

为确保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小、危害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消防环境建设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1、医院防火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坚决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当火灾发生时,要抓住火灾的初起阶段,全力扑救,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防止其蔓延。

2、坚持自防自救的原则,门诊楼、住院部每名医护人员都负有积极扑救火灾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疏散工作的责任,要开展自防自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灭火自救和人员疏散工作需按照预案各自负责,各司其职,不得相互推诿,延误时机。

二、消防安全应急工作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防火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协调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院保卫科,办公室承担防火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各科室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和演练,按照防火委员会要求,传达贯彻、研究部署、协调落实、检查督促消防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医院防火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三、消防安全应急工作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分工

防火委员会主任负责定期召集委员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院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各委员具体负责火情发生时各种情况的应急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发生火险时,院防火委员会可在消防控制室成立指挥小组,并组成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灭火、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等工作。

1、通讯组:组长:孙月琴,成员:消防控制室人员。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用电话报告院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火警报出后要指派专人到路口接迎消防车和指引消防水源,用消防广播告知全体医护人员和患者、陪人及时疏散。

2、灭火组:组长:周长来,成员:保卫科人员和着火楼层义务消防员。利用灭火器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必要时切断电源。

3、抢救组:组长:王龙会,成员:内科、外科医护人员。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患者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4、疏散组:潘玉印,成员:保卫科和着火楼层工作人员。按照明确的疏散途径,有序组织患者、陪人和医护人员疏散与逃生。

四、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医护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手报按钮、电话、手机等形式将火情通报消防控制室,与此同时各楼层义务消防队员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灭初期火灾,并根据火势发展情况立即打开就近消火栓,展开水龙带进行灭火。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消防控制室接到火情通报后,立即将情况通报院领导及保卫科,保卫科接到报告后,马上派人员赶到火灾现场,利用消防插孔电话或对讲机向控制室通报火情,并根据实际情况拨打“119”火警电话报火警,同时协助着火层的医护人员组织疏散。

4、消防控制室在接到不断传来的火情后,根据需要开启强排烟系统,打开送风机进行送风,放下天井周围的防火卷帘避免天井的烟囱效应,所有电梯落底,同时电梯前室的防火卷帘落下。根据需要启动消防泵和喷淋泵。

5、消防控制室通过消防广播,指挥各层人员按指定路线迅速疏散,抢救组在各疏散集结地对疏散过程中受伤的人员进行救治。

6、保卫科在接到消防控制室报告后,要立即通知院防火委员会各成员,防火委员会成员得到通知后;要及时赶到消防控制室,并按预定分工展开工作。

7、出现火情的科室在5分钟左右时间内如不能将火及时扑灭,火势就有猛烈发展的可能,必须拨打“119”报火警(报火警时要向诮防队说明着火地点、位置、方向、着火源、火势情况,并将联系电话留给119报警台以便后续联系),另一方面要立即按预定疏散路线组织紧急疏散。

8、在现场参与组织疏散的保卫科人员及时将各层的疏散情况、火势情况、火情的控制情况通报消防控制室,指挥小组根据反馈过来的各方面信息全面协调、组织疏散。

9、疏散过程中要打开疏散通道附近的消火栓,用水枪控制火势蔓延,为疏散争取时间和空间。

10、灭火时应站在火源的上风处灭火,并注意采取,防护措施,如使用湿毛巾、湿被子、湿衣物等。

11、灭火中发现受伤者,应该现将其背到安全的地点进行救护。发现易燃易爆的物品,要迅速搬到安全的地方,防止爆炸。

12、护卫队员要始终在火场维持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有人“混水摸鱼”或“趁火打劫”。

13、人员疏散完后,消防控制室关闭强排烟、送风、升起防火卷帘,电梯恢复正常使用。

14、消防队进入现场后,其他灭火人员要一切服从消防队统一指挥和安排,提供一切条件和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影响阻碍消防队灭火。

15、火灾扑灭后要保护好火灾事故现场,以便消防部门查明失火原因。

16、尽快恢复秩序,保障患者和陪人的基本生活,并做好有关患者的转院和安置工作。

五、疏散及逃生预案

1、发生火灾时,防火委员会、消防中心和医护人员要迅速打开楼上楼下安全出口门,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并组织患者、陪人和医护人员疏散。

2、疏散要在相关人员的指挥下迅速有序的进行,不要在楼道内停留、观看,要尽快离开火场,保卫科要派专人前去疏导和领路。

3、楼道内充满浓烟时,应用湿毛巾掩住鼻口,在浓烟中弯腰或爬行离开火场,应防止有害气体吸入体内使人窒息。

4、当楼道底层起火人员无法通过时,应向楼顶疏散;中层起火,由上下安全通道疏散;上层起火,由下层安全通道疏散。

5、楼道内火势猛烈,人员无法离开出门时,应紧闭房门,用湿水的毛巾、被单等堵住门缝,防止浓烟入室,等候消防人员救援,切不可采取跳楼等错误的方法逃走。

6、为了控制火势,当最后一名人员撤离过火区域后应关闭门窗,以减少空气流量,防止火灾迅速蔓延。

7、受伤后无法离开病区时,就大声呼救,尽量向火灾上风方向转移,采用俯姿式呼吸,延长等侯救护的时间。

8、全体疏散人员要顾全大局,把国家、集体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可因抢救个人的财产影响疏散工作,造成国家、集体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9.发现人员被困在火场内,要及时向消防救护人员提供情况,以便组织抢救。

10、疏散时要优先安排受火势威胁最严重最危险的区域内的人员,在疏散中要按照先病人和陪人,后医护人员,最后为救助人员的顺序。

11、楼层着火,当人在二楼,楼梯被火封住,可采取有关办法下楼,不要盲目跳楼;当人在三楼(含三楼)以上时,千万不要跳楼,要冷静处置,对行动不便的病人可利用高空救生缓降器或等待消防救援。

医院科室火灾应急预案演练脚本篇三

1.1编制目的

进一步加强本院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做好医院突发火灾和紧急疏散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医务人员和病患的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为确保本院消防安全得到有效**,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等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本部突发火灾和紧急疏散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为切实做好医院消防安全的预防工作,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原则,确保医院在突发火灾时的紧急疏散能够及时、迅速、有序地得到处理。

2.1**机构人员分工(应明确到人或岗位)

2.1.1指挥部

总指挥:由医院值班**担任,消防安全责任人到场后,移交指挥权。

2.1.2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1.3职责:掌握现场情况做出决策,向各组下达指令,指挥灭火、人员疏散行动,在*消防队到达后,移交指挥权,配合*消防队行动。

2.2灭火行动组

2.2.1负责人:保卫科长;

2.2.2成员:职能科科长及医院义务消防员;

2.2.3职责:第一灭火力量在60秒内采取措施**火情,第二灭火力量在接到火情后3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展开灭火行动。

3紧急疏散引导组

3.1负责人:医务科长

3.2成员:职能科及各科**护士长,

3.3.职责:接到火警信息后,科**、护士长引导本病区的工作人员和患者有序疏散,清查各楼层有无人员滞留。要求对应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疏散引导员,负责**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将患者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尽可能切断电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并抢救贵重仪器设备及重要科技资料;稳定患者情绪,保证患者生命安全。

4.安全防护救护组

4.1、负责人:总务科长

4.2、成员:保卫科及后勤各班组长

4.3、职责:接到火警信息后,疏通室外消防车道,打开地下消火栓井盖,协助疏散,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护,视情况拨打“120”求救,并协助医务人员送伤员至医院救治;**患者撤离时,不要乘坐电梯,可走安全通道。叮嘱患者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以最低的姿势或匍匐快速前进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区,避免楼面跌落物品击伤行人,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楼内。

5.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

5.1负责人:基建工程科长

5.2、成员:由工程设备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5.3、职责:切断非消防动力电源,保障照明及消防设施、设备电源,迫降消防电梯,在一层停止并锁定客用、货运电梯,停止空调运行,操控防排烟设施、消防泵等自动消防设施,如联动**发生故障,则由工程设备部门值班人员赶到设备处实施手动**,为防火和疏散提供设备保障。

3.1发现火情

在班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应立即按下附近手动报警按钮或用电话向消防**室报告,发生火情部位的巡查人员(或就近工作人员)应立即形成第一灭火力量并在60秒内采取措施**火情,直至第二灭火力量(灭火行动组)赶到现场展开行动。

3.2火警确认

消防**室对任何火警信号必须核实,核实火警以人员语言确认为准。

3.3报警及进入应急状态

确认火警后,按以下程序操作:

3.3.1消防**室将自动消防设施联动**置于“自动”状态,迫降消防电梯,配合灭火组及疏散组随时**、启动起火层应急广播,防排烟系统及相关的自动灭火设施。

3.3.2消防**室值班人员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

3.3.3、防**室通知配电室切断起火层日常用电路,通知配电室确保照明用电及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确认消防设施、设备电源**柜状态;关停**空调电源。

3.3.4通知当班人员就位,各级人员到位,展开灭火疏散行动:

(2)应急疏散组通知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广播、喊话等方式,各疏散引导员在预案规定的岗位上,引导人员利用最近的安全疏散通道疏散至安全地带,并清点人数,向到场消防队报告。

(3)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保障指挥部与各组之间通讯畅通,消防用电不间断,各消防设施运行正常。

(4)安全防护救护组实施区域警戒,清理车场通道,打开地下消防井盖迎候消防车;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区,避免楼面跌落物品击伤行人,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楼内。

火灾扑灭后,彻底清查起火现场及相关部位,确认已完全扑灭,烟气已基本排除,所有被疏散对象都已安全疏散完毕,征询*消防人员同意后下达火警**指令。

火警**后,派出人员负责保护现场,协助*消防机构进行火灾原因**。

5.1火灾疏散程序:

5.1.1发现火情后要冷静面对,立即呼叫周围人员。**灭火及报告2104医院消防**中心和上级**。

5.1.2火势较小时,**人力应用病区内的消防器材和自来水积极灭火,火势猛烈时,马上拨打电话“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5.1.3关闭邻近火情房间的门窗,以减慢火势扩散速度。

5.1.4将患者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保证患者生命安全。

5.1.5尽可能切断电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贵重仪器设备及有价值的科学资料。

医院科室火灾应急预案演练脚本篇四

校园突发事件的发生,直接影响到师生的生命安全,妥善处置校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师生安全,减少损失,维护校园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组长:陈挚副组长:郭少芳

成员:张平、赵蔺波、各班班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居安思危,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成立抢险救援应急小组组长:陈挚

成员:何永林、张永伦、袁泽其、龙永模、张俊铭抢险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撤离现场周边人员,抢救受伤师生,防止和控制事态蔓延。

三、临时现场指挥部

学校一旦发生火灾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抢救,自救与疏散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发现火灾的第一个人是第一责任人,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施救和向学校领导及时报告,因未及时施救和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发现火灾的`第一人,要立即扑灭火源,如火势蔓延,急打“119”。

(三)由何永林切断各室电源。

(四)由校长迅速向上级相关部门领导口头报告。

(五)应急领导小组,要紧急了解火势火情,所有人员要迅速按预定方案就位,打开安全门,保障安全通道畅通。

(六)各班教师不得离开学生,要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七)组织学生迅速有序地散到安全地带。

(八)抢险求援应急小组人员要使用学校消防设施及时进行灭火,同时禁止组织学生救火。

(九)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

(十)保护好现场,做好涉及本事件的有关证人、证词记录。

(十一)、应急领导小组以书面的形式,在24小时之内向上县教育局汇报情况。

五、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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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室火灾应急预案演练脚本篇五

为了完善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患者、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第61号令,参照(x卫政函[20xx]01号)xx县卫生局关于印发《xxxxxxxx》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医院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火灾现场指挥。

组长:xxx

顾问: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科室成员

医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组长:具体负责指挥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物资、救护等协调全院消防工作。

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伤员救治、抢救、转移等工作;负责向县公安消防大队火场总指挥报告灾情,按统一步骤,组织职工贯彻执行,做好安全工作;负责指挥疏散人员,看管好抢救出来的物件,协调各科室抽调人员组织灭火、抢救。

1、灭火行动组:由医院保安、义务消防队员及现场工作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长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本院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

2、通信联络组:由行政总值班、各重点要害部位负责人组成,院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及各部门工作的统一协调。

3、疏散引导组:由发生火灾的科室负责人、护理部人员组成,科室主任(护士长)任组长,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4、医疗救护组:由医务科、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骨干人员组成,业务院长任组长,负责火灾时紧急救护、护送转移伤员。

5、现场警戒组:由医院保安工作人员组成,保安队长任组长,负责控制各出口,无关人员只出不进,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现场。

6、后勤保障组:后勤科人员组成,后勤科主任任组长,负责所需物资供应,道路通畅、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7、办公室职责:负责上传下达,通知科室参加灭火,转移设备,到一线参加灭火,指引群众疏散等工作。

8、机动组:其余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具体指挥,负责各组增援行动。

1.报警:工作人员、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院长和院分管领导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2.接警:院长和院分管领导接警后,应立即通知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卫生局报告。

3.处臵:指挥各工作小组、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臵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4.清点:处臵结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火场指挥员。

1.指定一名人员负责建立防火安全情况登记表,内容应包括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通道、电线、电路、门窗等情况。

2.日常巡查中应重点检查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通道情况,如发现问题,应仔细观察分析,找出原因,及时解决,并汇报分管领导。同时应在登记表中做好记录。

3.任何人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报警人员在报警时应同时说清着火地点、部位、燃烧物品、火灾状况等。同时报告院总值班及院长、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灭火前的必要准备工作,及时记录火灾情况。

4.接到报告后,本单位在场人员必须无条件及时赶赴现场,参加救火行动。在领导小组指挥下,疏散救护工作要有条不紊,责任到人。首先进行引导护送,向安全区(消防通道、消防楼梯)疏散,同时要查清现场是否有遗漏人员,疏散次序按现场通知办。医护人员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转送安全处进行救治。

5.现场成立灭火救灾指挥部,由院领导及事发部门负责人组成,院长任总指挥。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查看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随时向119指挥中心通报火情,根据火情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性和助燃性气体源,指挥工作人员灭火,指挥抢救伤员,疏散物资,及时控制火势蔓延。在向119报警后,及时派出人员接应消防队和清除通道障碍,疏散围观群众,做好警戒工作。公安消防大队到达后,应及时向公安消防火场总指挥报告灾情,按统一步骤,组织员工贯彻执行,做好安全工作。

6.现场指挥员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决定如下事项:使用各种水源,限制用火用电直至停止使用,划定警戒区,封锁道路等。

7.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划分安全警戒线,安全警戒线分为建筑物外围警戒和火灾现场警戒。外围警戒要及时消除路障,劝阻无关人员、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好建筑物外围秩序,为公安消防大队到场展开灭火创造有利条件。负责火灾现场警戒人员要及时指挥疏散人员,看管好抢救出来的物件。

火灾扑灭后,由医院协助公安消防部门:

1.保护火灾现场;

2.查明火灾原因;

3.调查火灾损失。

1.当班人员人为引起火灾,当班人员负全责。当班人员未能及时发现火情或者发现火灾但未及时报告、未立即扑救,当班人员负主要责任。

2.日常巡查中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和未及时采取救急措施,属当事人责任。

3.因平时未认真维修保养,导致消防用水、用电、灭火器材不完好,影响灭火行动,当事人负主要责任,院分管领导、院长负领导责任。

4.紧急状态时,未及时调集人力、物力及时救急,院长、院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

5.医院及科室负责人的手机无故关机,致使火灾事件不能顺利上传下达,均要追究各自的责任。

1.轻伤事故的报告不超过20小时,重伤以上重大事故的报告不超过1小时(从发现起计算)。

2.发生事故的次日,应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书面报县卫生局。

3.发生事故医院负责人在事故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在本单位进行警示教育,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4.事后组织重建、医院工作秩序等,由院领导小组提出具体意见经县卫生局批准后负责实施。

本应急预案从即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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