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林业局监察自查报告(汇总5篇)

时间:2023-09-24 22:25:13 作者:笔砚 最新林业局监察自查报告(汇总5篇)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林业局监察自查报告篇一

市委编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x机编〔20xx〕2号)文件精神,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我镇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xxx镇机关下设8个办所1中心。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群众工作办公室、村镇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劳动保障所、城管办公室、财政所和事业服务中心。除村镇办公室设置1名主任、2名副主任,财政所设置1名所长和事业服务中心设置1名主任外,其余办所均设置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其中,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城管办主任、副主任暂缺)。我镇机关核定编制34人(其中,公务员编制23人,事业编制7人,工勤人员4人),实有人员44人(其中,公务员编制24人,事业编制16人,工勤人员4人)。镇机关领导职数核定为7人,实有领导人员9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镇长1名,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副书记2名,武装部长兼副镇长1名,副镇长2名。

另外,全镇有“一村两大”35人,西部计划志愿者1人。

通过自查,因5·12汶川特大地震原因,xxx镇灾后重建急需大量基层干部,原来的编制人数已经满足不了xxx镇灾后重建的需要,因此存在超编现象。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xxx镇灾后重建后迈向发展的第一年,对人才的需求量同样大。因此,我镇下一步将积极向市委编办申请,增加我镇的编制人数,为xxx镇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同时,空缺的中层干部职位,我镇将采取公开竞争上岗的方式决定人员。

中共xxx市xxx镇委员会

20xx年xx月xx日

林业局监察自查报告篇二

为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按照《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xx办〔xx〕xx号)文件精神要求,xx县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县围绕xx办〔xx〕xx号文件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全县机构编制自查自纠工作,具体主要做法是:

1、思想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县编委办在第一时间向县编委领导汇报,编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县机构编制管理自查自纠工作,要求有关单位严格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精心筹划准备,认真组织实施,切实保证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吃透文件精神,及时组织人员学习。为贯彻落实xx办〔xx〕xx号文件精神要求,县编委领导组织编委成员以及县编委办全体人员深入学习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文件,并通过会议、研讨等形式保证人人都能吃透文件精神,做到掌握精神不曲解、贯彻精神不截留、执行精神不走样。

3、认真谋划方案,深入开展督查工作。我办围绕文件要求,精心准备,认真谋划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督查工作方案,内容主要体现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方案经领导审核同意后,及时组织召开由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或人事科长参加的机构编制督查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对有关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县编委办还通过审核有关单位上报材料、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积极有序推进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县编委办和各部门、各单位能够密切协调配合,认真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前移管理关口,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能作用,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1、严格维护机构改革成果。我县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类机构改革精神,能够按照经上级批准后的机构改革方案进行设置,无擅自设立、撤销、合并行政机构或变更规格、名称的情况。全县各机关部门内设机构设置按照下发的“三定”规定执行。设置内设机构总体比较规范,尽量体现综合、精干的要求,避免分工过细、设置过多的弊端。尤其在20xx年县政府机构改革后,我县没有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政府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

2、机构编制管理把关到位。一是严格控制单位机构增加。

全县设置县委工作部门x个,县委部门管理机构x个,县委管理事业局x个;设置县政府工作部门x个,县政府管理事业局x个。全县共设立事业单位xxx家,其中含科级事业单位xx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xx家(含上级尚未审批事业单位),无违规审批成立机构。二是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增长。全县共核定行政编制数xx名,实有在编人员xx人,缺编xx名;全县事业单位共核定编制数xx名,实有在编人员xx人,缺编xx名。三是严格控制领导职数配备。全县党政群机关核定领导职数xx名,实际配备领导干部xx名,实际缺额xx名。我县大多数机关单位实现编制空缺,超编进人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自xx年以来,我县经过几轮县、乡(镇)机构改革,行政机关主要职能转变已取得了较大成果,经济社会管理功能不断完善,但随着县域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变化,在实际运行中,仍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少数行政机构整合尚未完全到位。

按照xx年县政府机构改革精神,我县撤并了县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农机局、农开局,重新整合组建县农委;撤并了县建设局、城管局、房产管理局、拆迁办,重新整合组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但由于整合单位职能差异较大、传统习惯等原因,这些新组建部门未能真正整合到位,部分被撤并的部门仍然独立运行。

2、部分单位人员混编混岗现象较为明显。

如县教育、卫生、水利、民政、建设等部门,由于行政编制偏少,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其局机关内部行政机构与下属事业单位混为一体,使很多单位实名管理无法一时落实到位。由于行政人员比例小,事业人员偏多,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实质上承担的是业务科室的工作,履行的是局机关行政管理职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难以完全到位。同时,由于人、财、物均未真正独立,事业单位不能作为一级法人真正的独立开展工作,其自身的服务职能并未得到充分发挥,给单位内部管理带来困难,不利于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超编进人情况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由于国家政策性人员安置(军转干部或退役士兵士官)、机关领导干部到龄改任非领导职务、计划经济时代大批量集中进人的历史遗留问题等诸多因素,导致我县少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存在人员超编现象。

4、部分事业单位定编标准显得相对滞后。

相当一部分事业单位的编制数是单位设立之初核定的,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原有核定的事业编制数已不能真实反映他们的实际运行状况,更不能适应时代发展和服务需要。譬如,县卫生系统直属事业单位的核定编制数多为八十年代依据当时各单位的病床数量和服务项目内容确定的,而目前这些单位的实际拥有病床已远远不止当时核定数量,同时在服务项目和范围上也在不断扩大延伸,从这一角度出发,这些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难以满足实际需求,不利于专技人才的引进,存在管理和服务相对滞后问题。

针对上述我县自查自纠过程中的存在问题,我们结合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和县情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同时也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或意见,供上级有关部门调研决策使用。

1、合理核定行政编制,全面推进实名制管理。

上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对县级党政群机构的行政编制进行一次合理的再分配。编制工作的目标最终也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这也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要求。控制编制数量的机构编制工作需要和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紧密相联。因此,要在合理核定编制的基础上,将全县党政群机构编制实名制落实到位。

2、坚持政事分开,着力解决人员混编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赋予事业单位法人地位,并明确事业单位职能定位,让事业单位能独立履行其专业技术服务职能。减少行政主管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的人、财、物的控制,着力解决机关行政人员与事业人员混编混岗的问题,着力解决行政机构与事业单位职责不明、权限不清的问题。

3、严格编制管理,逐步消化超编人员。

我们一方面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用编管理,严把超编单位人员进口关;另一方面对于机关领导干部到龄改任非领导职务占用机关行政编制问题,我县认真制定消化超编人员计划表,采取自然减员、顺向流动等具体措施,力争在一定时期内尽快解决超编问题。

4、注重工作创新,及时调整行业定编标准。

结合我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省、市有关部门以服务一线为目标,以实际需要为基础,以潜在需求为动力,同时要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如服务人口总量、医疗机构规模和数量、地方财政状况等因素,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统一定编标准,重新核定基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为医疗体制改革保驾护航。

5、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联动管理机制。

既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纪律,又要防止条条干预机构编制现象。按照市场经济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打破传统的按行业和条条对应设置机构的模式,因地制宜地推进县级政府职能整合和机构调整,逐步解决分工过细、职能分散和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过多过小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组织结构。因此,建议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避免上级有关部门利用批资金、批项目干预下级政府的'机构编制管理。

林业局监察自查报告篇三

核定编制数20,实有在编的15人。其中单位领导1人,专业技术人员14人,普工1人。

1、机构设置规范。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

2、撤销、合并机构及其所属机构,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3、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部门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已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不存在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其它类别的编制;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4、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规范。明确徐雄校长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来操作;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不存在隐瞒、谎报、拒报的情况;规范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

1、高度重视,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来操作。

2、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设置内设机构,明确内设机构职责、名称、数量,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办事。

按照“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本着适应发展、职能整合、优化效能的原则,对本单位进行机构编制核查,一年来较好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未发现问题。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部门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林业局监察自查报告篇四

按照中共xx市xx区委办公室、xx市xx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实施意见》(xx委办[20xx]31号)要求,我单位与20xx年6月26日至20xx年7月10日对本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我校为隶属xx区的公办中学,举办单位为xx区教育局,根据《关于重新核定xx市第九中学等五所学校机构编制的通知》(xx编办[20xx]178号)文件精神,我校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属财政经费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为162人,学校实有人数100人;核定领导职数5人,学校实有领导职数4人;核定行政管理人数20人,学校实有行政管理人数1人;核定专业技术人员124人,学校实有专业技术人员92人;核定工勤人员13人,学校实有工勤人员5人;无内设机构;无其他行政编制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情况;无编外用人及借用在职人员情况。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升对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视度,细致布臵核查工作。

学校人事秘书认真参加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核查工作会议,第一时间将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带回学校。学校召开校务会议,仔细研读文件,领会上级精神,充分认识核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时间节点部署各环节工作,将之纳入到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2、切实自我核查、自我纠错,重重审核,严格把关。

按照区《关于做好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会议通知》要求,学校根据下发的表式项目内容逐一核实本校编制情况,修正我校人员实名制信息,务必做到学校实有人员的信息完备、完善、规范、属实。同时,人事秘书填写《xx市xx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调查表》、《xx市xx区事业单位机构情况表》、《xx市xx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沿革情况表》、《xx市xx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核查表》及《xx市xx区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核查表》等有关核查工作表格,先提请校领导审核后再送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重重审核,严格把关。

近年来,特别是教师岗位设臵全面铺开后,对我校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学校定期对编制人员的实际变动情况及时做好更新工作。在人员进编招聘上,我们首先根据学校实际用人情况,明确岗位缺额,然后上报有关部门,由区教育局、区人保局统一公开招聘。做到了规范化引进人才,杜绝了未经编制使用审批擅自进人的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学校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上级部门的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加大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化、规范。

三是正确处理编制管控与引进人才的关系,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学校将进一步完善教师岗位设臵等诸项工作,从而提高学校教职员工的整体素质。

xx市xx中学

20xx年7月11日

林业局监察自查报告篇五

根据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津编办发〔20xx〕125号、津编办发〔20xx〕126号文件精神,我校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完善档案、纠正问题、建章立制等方式,对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含工勤人员)和编外用人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形成自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天津理工大学机构设置审批文件完整,机构实际设置情况与审批文件相一致。主要文件如下:

2.《关于分校调整的实施意见》(津党教[1992]108号);

4.《关于天津理工学院更名为天津理工大学的通知》(津党[20xx]19号);

5.《教育部关于同意天津理工学院更名为天津理工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xx]124号)。

经核查,我校实际设置的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隶属关系、主要职责、经费渠道、内设机构、批准文号等均与审批文件一致,不存在擅自提高内设机构规格、增设或变更内设机构等情况。

我校对编制、实有人员、超(空)编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教育部教发[20xx]2号文件精神,确定事业编制数为2556,其中管理岗位数383,专业技术岗位数20xx,工勤岗位数128。实有人员情况为:管理人员273人,专业技术人员1214人,工勤人员209人,合计为1696人。实际使用编制的类别与审批文件一致,人员调整均按规范程序办理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实有人数在规定的编制范围内。由于存在着四校合并后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工勤岗位实有人数超过编制数,但随着自然减员近两年内将调控至编制数以内。

我校为正局级事业单位,厅局级正职职数为2,现有2人,厅局级副职职数为7,现有7人;县处级正职42,现有40人,县处级副职职数83,现有60人;乡科级正职职数153,现有126人,乡科级副职职数58,现有43人。不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情况。

经核查,我单位没有编外用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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