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读后感共(实用13篇)

时间:2023-12-06 20:02:22 作者:雅蕊

读后感是我们反思自我阅读过程、提高阅读效果的一种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参考和启发。

《阿q正传》读后感

在老桂给孩子买药,用的“药”是上面流着中国革命战士鲜血的馒头,而他人看见了此景,非但不给予同情,反而高兴地说他们该杀。

在鲁迅的记忆中的家乡和家乡的对比,揭露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革命前后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阿q是一个深受封建社会压迫的农民,他一无所有,命运十分地悲惨,而更令人心痛的是:他竟对统治者的压榨麻木健忘,自轻自贱,他自欺欺人,欺软怕硬、狡猾又无赖,别人欺负他,他什么也不敢说,不敢反抗,不敢面对,过后,就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人,他狂妄自大,进了几回城,就瞧不起庄稼人,嘲笑他们没有见识,认为男女之间不会有正事,凡是不符合本庄老例的,他却看不惯国际歌,阿q就是这样的一个畸形人物。

最后,阿q被人冤枉至死,然后看客反而认为枪毙比不上杀头好。

表现了封建社会中的一些人,没有同情心,没有道德。

《阿Q正传》读后感

也许对于《阿q正传》我们并不陌生,也常常听到所谓的阿q精神,说实话,读了这本《阿q》我就觉得阿q不是指个人,是指一个现象,病态的现象。

全文读下,觉得阿q是个可怜人,可似乎又不值得我们同情。我们社会中有许多人很阿q,他们说的好听叫知足,知足那是怎样的精神境界?阿q打架打不过,就在嘴上赢过他人,可是得到的仅仅是一种精神上的胜利,心中平衡些——就是所谓的知足。

阿q欺辱小尼姑,典型欺软怕硬,以获取心里的满足。阿q胜的是小尼姑,他似乎觉得自己好光荣。

在作者笔下,看的人们闲人们大家取笑的人同是病态,病态有下面4钟——自私,虚荣,不管他人,势力。阿q以为革命是为了自己谋利益的手段,等于造反。像现在,多少人忙忙碌碌,无非是为了寻求更过的个人利益。这不就是自私心的体现吗?在人际交往中,同事互相吹嘘,朋友互相攀比,这便是虚荣新的体现。

生活中真的动起手来,打架时,阿q那样讨饶的人并不多,但是在公共场合起哄、爱看热闹的恐怕不少,这便是不管他人。

社会大流中个体阿q病态存在于人群当中,我们将如何将这种阿q病态改正呢?这就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

《阿甘正传》读后感

“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夹心巧克力,你永远不会知道你尝到的是哪种味道。”这是《阿甘正传》里阿甘的母亲在临终时对阿甘所说的一句话。

阿甘是一个天生腿有残疾的小孩,他靠着一双特制的护具才能走路,并且他的智商只有75,从小到大都在被各种各样的人叫傻子。他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朋友——珍妮,这是阿甘的第一个朋友。当阿甘被人追打、叫傻子的时候,珍妮对他说:“跑,快跑,打不过就跑!”阿甘听从了珍妮的话,他跑,跑成了橄榄球健将,跑成了越战英雄,跑成了虾船船长,跑遍了整个美国。他不再是一个残疾人,他摆脱了护具,不断地跑,跑回了属于他的荣耀!

在越战中,阿甘认识了一位战友,他和阿甘一样善良、纯洁,他们互相依靠,简单生活。在战斗中,阿甘的`队伍属于劣势的一方,他想起珍妮说的话“打不过,就跑”。这一次,他又跑了起来,只不过,这次是逃跑。他跑到安全地带,又想起还有战友没救。这时可能有人会问,到了安全地带,为什么还要回去呢,果然是一个傻子。可这正是阿甘的天性:善良、不会见死不救。他又跑了回去,把战友以及教官救了出来。可战友还是不幸去世了,教官被打中双腿,残疾了。

阿甘的母亲是阿甘一生中最爱的女人之一。“人是平等的,你和别人一样。”母亲微笑着鼓励阿甘的模样,在阿甘脑海中留下了深刻印象。

片尾的那片羽毛,在天空中随意飘荡着,一个翻身就可以改变飞行的轨迹。在人生中,只要努力了,就不需要多么聪明。

阿q正传读后感

作为一个失去土地的流浪雇农,阿q是受压迫的群体,走上革命道路是一种必然的趋势。然而阿q参加革命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和私利。其支配思想实际上还是传统思想。他对革命的理解是错误的。这也是鲁迅在《阿q正传》中对辛亥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总结。鲁迅提出经历了革命之后阿q的精神胜利法并未改变,这场革命其实没有实际作用,县官老爷还在职,看客还是原来的那群看客。鲁迅意识到民主革命需要真正的思想启蒙。

一场没有作用的革命,导致了阿q的'死亡。而阿q到死也不知道自己为了什么而死。他还是一个没有觉醒的麻木的雇主,一个被人看低鄙视。地位低下者,一个取悦于人的小丑,一个牺牲品,一个悲哀。

阿甘正传读后感

“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明白那一块属于你。”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向我们证明了: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的,而且是独一无二的。阿甘,就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奇迹。

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会看到: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从天而降,缓缓地降落在阿甘的脚下。我想,这其实正是影片在暗示我们: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那么,这个人,必须是阿甘。

幼年的阿甘以前腿有残疾,于是,阿甘的母亲就不得不为她心爱的儿子套上一个笨重的铁架,以辅助他行走。于是,每次放学后,同伴们就会在路上讥笑阿甘、玩弄阿甘,甚至追赶着阿甘向他扔石头。往往这时,那位女同学珍妮就会喊道:“阿甘,快跑。”然后,阿甘惊慌,拔腿就想跑,跌倒了挣扎着爬起……渐渐地,铁架子便不在束缚着他,最后他奔跑如飞了。同伴们追不上他,只能眼睁睁的巴望着而束手无策。这,就应说是阿甘人生中的第一个奇迹。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不久,他参加了越战。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但是,就跑。”阿甘于是转头就跑。他成了唯一幸免的人。看到那里,观众大概都会发笑。阿甘如果不是跑得快,就不可能之后回到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如果不回去拯救战友,那么阿甘也就不是阿甘了。

也许,以前,有的人常常会感觉到生活的负担过重,就因为面前的困难重重,而整天垂头丧气、郁郁寡欢。而阿甘呢,信念是这样的单纯,目标又是这样的清晰,即使先天不足,甚至是面前有穷山恶水,但阿甘也绝对能够以一颗平常的心视之,并最终一一跨过。从而到达生命之巅、获得自己最终的辉煌。

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阿甘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这一目标完成,又或是新的目标出现。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对人只懂付出不求回报,也从不介意别人拒绝,他只是豁达、坦荡地应对生活。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点,他什么都不顾,只明白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他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跑过了炮火纷飞的越战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遍了全美国,并且最终跑到了他的终点。

阿q正传读后感

悲剧的人物最大的悲剧是他自始自终都不知道社会发生了什么,周围的人是什么样的人,自己有多可悲。鲁迅先生描写的是一个流浪农民的特性,也是普遍的人性,在当时的'社会或者更加普遍。无知无赖的人格特质,以自己的精神胜利法辱骂别人当成是快乐的,把取乐别人引起哄笑当成是骄傲的。这个社会本来就是人嘲笑人,人贬低人,人取乐人的社会,由此写出人性。只是他们或许也是善良的,无知造就了单纯的性情,即使到死也想不出死因是如何,却也无法意气奋发的唱出几句戏词来。

书中搜集的其他几部短片,总体上皆描写了底层农民不同表达方式的无知和一些底层知识分子不同程度的生活困境,以此反映出社会的悲凉。最喜欢的是《在酒楼上》,两个曾经同窗的知识分子在阴沉的下雪天相逢小酌,娓娓道来的是潦倒的生活,其中包括贫穷,亦包括美好事物在生活中慢慢消失的过程。

阿q正传读后感

阿q,鲁迅笔下一个可怜又可悲的人物,鲁迅通过对阿q的一生故事的描写,表达出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愚昧,让人唏嘘,在这里请欣赏下面关于阿q正传的读后感: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

天快黑了。

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

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

他给白老爷帮忙。

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

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

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

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

杀革命党。

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

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

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

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

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

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

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

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应该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

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

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

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希望大家能批评!!《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

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

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

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

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口气读完了鲁迅的《阿q正传》,因为中篇小说,并不长,所以腾出一点点课余时间就可以把它看完了。

初读《阿q正传》往往会觉得很恶心的,其中的阿q简直就是一个丑角,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子受屈辱却不反抗的。

鲁迅先生塑造这样一个丑角,是用心良苦的,我不知道鲁迅先生是怀着怎样一种悲痛的心情写下这些文字的,看到国人病态的心理,虽然在走用文章来唤醒国人的道路,但从鲁迅的作品中总是透出光明未来还很遥远的悲凉。

看完全文,恐怕大家都会对阿q印象深刻。

阿q是未庄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的地位是如此卑微,连姓名都没有,只能叫阿q。

阿q没有家,只能在土榖祠住着,生活来源是靠帮大家做短工,他很勤劳,无论让他干什么都行。

因为阿q处在社会最底层,所以他必须忍受着有钱人的欺负和村里人的戏弄、侮辱。

说到这里就提到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几乎每次挨打,他都会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以求得精神上的胜利,而当比他弱的人出现时,阿q又常常用“恃强凌弱”来证明自己的力量。

后来革命党要进城了,阿q本以为革命党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过不去,于是对此深恶痛绝,但后来发现革命党是造举人老爷的反,他以为革命后就能要什么有什么了,所以就去革命了,他的革命行动却是去静修庵里胡闹。

阿q自始至终都处于一种野蛮的压迫剥削之下,自己也是愚昧麻木的,直到阿q被送上刑场,他都不能真正觉悟。

每当读到关于阿q的情节的时候我都很恼火,真是愚昧麻木之至。

其实,不止是阿q,小说中的其他人物也是作者的讽刺的对象。

先说赵太爷父子吧,赵太爷一向瞧不起阿q,连阿q姓赵的权利都给剥夺了,赵太爷三妻四妾,但阿q向吴妈示好时赵秀才就要用大竹杠打他,不仅这样,后来地保还来压榨了阿q酒钱以及定了5个惨无人道的条件,把阿q的身家剥夺得所剩无几。

赵太爷还制造流言,使阿q断了生计。

听说阿q那儿有便宜货,平时一向吝啬的他不惜打破不点灯的传统并且让秀才的妻子去找阿q,听说阿q没货了,他又换成原来的面孔。

听说阿q革命了,赵太爷居然也肯叫阿q为“老q”。

当革命已成定局,赵秀才也把辫子盘起来,并且花了四块大洋买了个“银桃子”使自己成为革命党人。

赵太爷父子骄横无理、狡诈、吝啬、投机,十足个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

王胡平时一再欺负阿q,但当阿q“中兴”归来时,还在举人老爷家帮过忙时,王胡肃然,当阿q用王胡的脖子做讲杀革命党故事的道具时,王胡立刻害怕且再也不敢走近阿q了。

不止他们,几乎未庄的所有人见到阿q“中兴”归来时都一改平日嘲笑他的习气,都对阿q肃然起敬了。

假洋鬼子也是个典型的形象,他去上过洋学堂、还去了东洋,于是把辫子剪了,穿着西装,自以为很了不起,而当回国后发现没有辫子不利于自己做官时,又去弄了个假辫子来。

他还是未庄第一个加入革命党的人,“已经留到一尺多长的辫子都拆开了披在肩背上”,他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封建与资本主义的扭曲结合体。

全文都是各色各样的丑角色,这也是我常常不忍心读鲁迅的作品的原因,我最近还看了纪念鲁迅诞辰一百周年的电影《阿q正传》,活生生的阿q让人觉得越发恶心。

阿Q正传读后感

《阿q正传》被公认为鲁迅最优秀的作品,甚至有人用“只要是在中国有些文化的人,没有不知道《阿q正传》的”来形容《阿q正传》的影响力的。而我本人也十分赞同这一观点,在我上高三的时候,我的语文老师一年一共讲了一篇文章,其他时间都用在总复习上了,而他所讲的那篇课文,就是《阿q正传》,《阿q正传》的重要性可见一般。

在《阿q正传》整篇文章中,留给大多数读者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阿q的精神胜利法。阿q常常用过去的和未来的来掩饰他现在的不幸,比如他常这样夸耀自己:“我以前比你阔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我儿子会阔多啦”可是当他说这句话时,连老婆还没有着落。他能用自轻自贱来获取心理的满足。在被别人打败后,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自己是虫豸,并以这种自轻自贱的第一开安慰自己,并说,我这是第一,状元不就是第一吗,那我就是状元来“狠狠地”赞美自己一翻。他用祖传的法宝“忘却”来掩饰自己生活中的不幸。总而言之,“精神胜利法”所带给阿q的,在阿q自身看来,是值得炫耀的资本,是别人都没有而惟独自己有的值得大家都来学习的地方。但在其他有良知的中国人看来,则是一种巨大的耻辱,而鲁迅想要通过阿q的“精神胜利法”揭示的,其实就是整个中国国民性的弱点,中国人之所以会成为东亚病夫,就是由于这个软肋在作怪。中国人向来以为自己地大物博,是天国,其他国家都是自己的附属国,并且当英国大炮已经炸开中国的大门上,中国皇帝还不知道英国在哪,面积有多少,与中国是否接壤。当一次英国军官邀请清朝大将福康安去参观英国大炮,福大将军却抛出这样一句话:“这玩意儿,想来没什么稀罕,看亦可,不看亦可。”当时中国人的自大心理恐怕已超出了想象。这与阿q的“精神胜利法”却有异曲同工之妙。阿q也常常对自己不如人家的地方不顾一屑,照样我行我素,自以为自己就是皇帝,只是皇帝生错了地方,在我看来,煞是好笑。

阿q的另一个引起我注意的地方,就是在他对革命的态度问题上。起初,阿q以为“革命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他对革命的态度一向是“深恶痛绝之”的。但当他听说“革命”使城里的举人老爷都害怕,未庄里的男男女女又是如此的慌张之后,阿q又产生了要投降革命的愿望。因此,在鲁迅的小说中,阿q成为了未庄第一个起来欢迎革命并要“投身”革命的人。但是,在阿q的革命思维中,革命无非就是穿着崇祯皇帝的素来推翻清政府,简单地说就是反清复明罢了。因此,“他对革命在态度上的这种变化,并不是政治上的真正觉醒,因为他对革命的认识是十分幼稚、糊涂、错误的。”他之所以神往革命,并不是希望推翻地主豪绅,而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希望,去拿别人的一些东西罢了,从而成为“要有什么就有什么”的人,革命以后,他可以随意地去拿原本属于赵太爷、钱太爷们的东西,可以抬高自己的阶级地位,成为当年的赵太爷、钱太爷们,从而奴役现在和他一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d、王胡们。这种观念,是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所“赐予”的,可能也是只有在中国当年这个封建时代才会出现的极度充满幻想并且狭隘的小农意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带给人们是绝对的权利概念,君与臣的关系是绝对的。在古代的中国,如果是一个下层老百姓,对君权是绝对服从的,除非实在是活不下去了,才会起来反抗,而这反抗,也不会是实质上的改变,仅仅是改朝换代罢了。这样,阿q所表现出来的某些特性也就不难理解了。

纵观阿q,其实就是一个鲁迅概念中的一个封建落后、思想愚昧的乡村农民的典型形象,是鲁迅把自己所要表达的中国农民的种种弊陋都集中到阿q一个人身上,让阿q成为中国当时封建农民的典型代表。而鲁迅对于乡村生活的了解是相当有限的,更谈不上是熟悉。而他对于阿q这种“乡村小户人家”,所采取的“与其说是建立在详观细察基础上的具体描绘与刻画,还不如说是借助于有限的了解而充分发挥艺术创作所见许的推理与想象”。总的说来,鲁迅在乡下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当然称不上是乡下人,他所塑造的阿q形象其实也就是个城里人眼中的农民的典型。

妨碍鲁迅作品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的惊醒价值,起码对于我们这一辈人来说,阿q的教训早以牢记,我们不会再度迷茫,历史不会重演,这其实也是阿q带给我们的最深刻的影响。

阿甘正传读后感

编者按:小说《阿甘正传》讲述了一个在别人眼里很傻,很白痴的阿甘,凭着自己的努力,和乐于帮助他人,最终受到了肯尼迪总统接见的故事。

阿甘是个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在所有人的眼里,阿甘很傻,他是白痴,他另类的,他没有将来。所以从小到大,阿甘受到同龄孩子的欺负。“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态度恶劣。呐,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诉你——事实不一定是这样。”就像是他说的那样,当白痴的滋味儿不好受,阿甘的一生,遭遇了太多的不公平。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着这样的同学,他们的成绩不好,于是他们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就像阿甘那样,差生也想要有好的成绩,但是他们做不到,不是因为他们不努力,而是因为他们确实有这方面的缺陷。

我们每天都在说要乐于助人,不要妄自尊大。可是事实呢?当我们看到不如自己的弱者的时候,我们真的做到善待他们了么?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啊!每个人的心里都有着脆弱的地方,对于弱者,我们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辞和表情,很可能一个嘲笑的声音,就会让他们痛苦不堪!

阿甘发挥了自己的特长,所以他成功了;阿甘的那些嘲笑着同学们,他们嘲笑着自己的同伴,显得浅薄而品质恶劣。现实中总是弘扬那些真善美的人们,却往往忽视,其实最大的真善美并非需要你做出多么伟大的壮举,可能首先的第一点是——尊重别人,学会尊重别人,也是我读这本书很大的收获。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阿甘虽然智力不高,但他很善良,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感恩着帮助自己的人,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也都会遇到一些人,给予我们一些意见,帮助我们成长。对于帮助我们的人,也应该像阿甘这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因为当我们在逆境的时候,是他们给予了我们帮助。

阿甘告诉我:即使是在逆境中,一个人也能取得不菲的成绩,我们不能像人生低头,只要是找到了自己的闪光点并且不断努力,就会焕发出别样的风采,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们永远要有向上的决心,就像阿甘那样,活出自己的人生!

《阿Q正传》读后感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未庄为历史舞台,以批判阿q的病态心理精神胜利法为重点来组织材料,读后感《阿q正传》读后感200字》。,作者以农民的实际生活为基础,概括出阿q的典型性格,着眼于辛亥革命这样一个重大历史事件,设计未庄这样一个闭塞落后的江南农村,作为阿q生活的典型环境。阿q这个形象,既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阿q正传》是辛亥革命时期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旧中国劳动人民的奴隶生活的深刻写照,也是中国近代民族被压迫历史的缩影。

罗曼·罗兰说过:“这部讽刺写实作品是世界性的,法国大革命时也有过阿q,我永远忘不了阿q那副苦恼的面孔。”

《阿Q正传》读后感

也许,在那个时代,像阿q那样的人,还会有一条“活路”;可是,在当今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那些只会逃避现实、使用精神胜利法的人只会被淘汰,而不会取得成功。

也许,有时候,作作白日梦、满足一下自己的心愿也是允许的,可是,我们不能把幻想当成生活的全部,而是要有计划的'去努力,尽量地去完成自己的心愿,让自己的梦不再是虚幻的,让自己的梦变成眼前的现实吧!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读好书是我们唯一能在社会上立足的方法,更是实现我们梦想的唯一途径!

阿甘正传读后感

影片一开头,是一片羽毛随风飘落在阿甘的脚上这也正照应了结尾的一片羽毛随风飘荡,其实这也正象征了阿甘的“随风飘荡”的一生他总是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也正因此,在他的一生中发生了很多难以预科的奇迹。

阿甘一开始的遭遇是令人伤心的,双腿残疾,他不得不带脚支架,智商只有75正常学校不愿意收他,可是他有一个爱他的妈妈,他的妈妈想尽一切办法让他明白他和正常人一样,想尽一切办法让他入读正常小学,想尽一切办法给他一个正常美好的童年。妈妈对阿甘的教导,使阿甘并不在意他人的看法,使阿甘成为一个善良的人,这也是阿甘一生的财富,因为此,阿甘才会拥有一个美妙的人生。也许这就是上帝为你关掉一扇门的时候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当遇到困难时,不要抱怨上帝对你的不公,你所要做的是大胆微笑面对它,并战胜它。

在阿甘服军役的那段时间,阿甘的表现令长官非常满意,对长官问题的回答,他受到了长官的夸赞,他拆枪组装枪,他总是第一名,他总是认真地出色地完成每一次任务。对长官的回答,他并不是会说话而是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任务能快速出色地完成是由于他的专注,他专注于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他做到了心如止水,就像阿甘打乒乓球,在打球时他想到的只是球,而没有其他杂念,在我们的生活中亦是如此,就像我们学习如果都能做到学习时像阿甘那般专注,心如止水,那清华北大也就真的不是梦了。

在片子中最具有贯穿性的莫过于阿甘的奔跑了,小时候的奔跑,使他摆脱了脚支架,中学时,他跑进了橄榄城球队,再后来他“跑"到了大学毕业,他跑到了军队,他跑成了战争英雄,他跑进了全美乒乓球队,他受到了总统的接见,他成了全国名人,他后来又跑成了亿万富翁,他跑遍了全美国。不得不说,他跑出了太多的奇迹。阿甘在智商上或许有些低但是在精神上他一点也不傻,在这方面他是“最聪明的人”,他懂得如何坚守自我,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他始终做着那片纯洁,平淡而美丽的羽毛。也许我们这些的“聪明人”。脑袋里装得目标太多,所以忘了执着,我们总是过度地追求好的生活,有目标固然是好,可有时也要思考一下,你是否是异想天开,只想却不去做,那你又如何去实现自己的目标。

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会是什么味道,就像丹中尉,他本以为战死沙场留下荣誉会是他的归宿,可是阿甘救了他.并和他一起合作成为了亿万富翁,他找到了自己的另一个归宿。就像阿甘他大概一辈子也没想到他会收获这么多吧,而这一切都源于他的善良,他的信念,他的意志,他的信守承诺,他对自我的坚守。而我们正应像阿甘一样,大胆前行,坚守自我,我相信我们终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阿甘正传读后感

看过《阿甘正传》后,我想我应该安静地坐下来写下自己想说的。尽管我想千篇一律的写阿甘如何如何傻却又执着,如何重情义,如何痴情,但是站在一个女生的角度,我还是决定写他爱了一生的女人,一个幸福的女人——珍妮。

珍妮最初应该也是善良的。在所有人都歧视这个靠支撑架才能走路的阿甘,不愿意给他座位的时候,他站在车里孤独无助的时候,她对阿甘说:“坐这里吧。”也许是因为她家境的贫穷和暴力使她也没有什么朋友的原因,也许只是同情的原因,让她去帮助阿甘,自此成为了一生的朋友,最后甚至是她的爱人,这些珍妮当然还都不知道。也是她,“跑!阿甘!跑!”让阿甘摆脱了吱吱呀呀的脚撑,同时也无数次免于了同学的欺辱。这也许也奠定了阿甘成功的一生。这时我想起外婆唠唠叨叨的话语:“不正常的孩子要离他远一点,不要招惹麻烦上身。”

珍妮也只是为了梦想努力,方式不对的侥幸者。一开始我是讨厌她的,他怎么能自甘堕落,一次又一次抛弃那么爱她、信任她的阿甘,我恨她恨的咬牙切齿,也许是我太过敏感和夸张,我愤恨地关了电脑,让我可以继续恨她,三天的情绪像渐变色一样,终于平静下来我又打开电脑继续看下去,渐渐发现,其实是她也只是个普普通通为着自己努力方式不对而导致堕落的人。

珍妮现在我确定,她是爱着阿甘的。我之前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一次次抛弃阿甘后又回来,也许真像之前她自己所想的,只是密不可分的朋友,两个永远不同世界却仍可以在一起的朋友?当然不是,就像现在网络说的,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蓝颜红颜,所谓的蓝颜红颜,一定有一方是深深爱着对方却永远迈不出那一脚跨到对方的界限,而另一方则呆呆的以好朋友的情感认为对方就是蓝颜或者红颜一样,等到两个人都迈开了跨越界限的步子,那就是最幸福的情侣,就像阿甘和珍妮一样。

珍妮在吸毒绝望的,想跳楼的一瞬间,我肯定,我真的肯定她想的是阿甘,是傻傻的爱着她,信任她一定会回来的阿甘,于是她就回来了,又跟阿甘在一起,度过了缠绵悱恻的一整晚,但第二天的离开让我以为他永远不会回来,结果她寄了封信给阿甘让他去找他。女人心,海底针,我现在懂了。她是抱着什么心态笑着脸迎接来找她的阿甘呢?我永远都不懂。外婆还说:“女人要多长个心眼。”长多了心眼,心不就破了么。

我最终最终的确定,珍妮是幸福的,因为有永远爱她的阿甘,有万花筒一样的人生经历,尽管大部分都是不堪回首的,有着幸福安详的最后人生,艾滋病也挡不住的幸福。这些就够了。珍妮幸福之前承受的的会比现代任何一个女人都多,所以在最后对幸福的珍惜也是死命的,死命的去珍惜的。珍妮,做梦都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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