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屠宰场年度工作总结 屠宰场工作总结优选(精选5篇)

时间:2023-10-09 20:04:29 作者:念青松 2023年屠宰场年度工作总结 屠宰场工作总结优选(精选5篇)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屠宰场年度工作总结篇一

检疫工作情况的汇报

***卫生监督所:

近年来,在市县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为载体,以畜产品、兽药饲料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规范畜产品安全监督执法行为,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了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促进了我县畜牧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现将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屠宰检疫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动物卫生监督规章制度。根据工作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如:检疫票证管理制度,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动物卫生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动物卫生监督听证制度,行政处罚程序以及假冒伪劣兽药饲料销毁制度,以及动物卫生监督办事流程图等。

的新式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第三,我们对执法程序进行了规范,在对管理对象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并要求当事人签字认可,对监督检查出来的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填写责令整改通知书,通知当事人。第四,我们对证据保存进行了规范,对监督检查或者举报案件调查过程中采集的证据,统一建立电子档案,实行诚信追踪制度,对初次违法行为责令整改,对多次违法行为实行重罚。第五,我们对养殖档案、购销台帐进行了规范,统一印制了养殖大户的养殖档案和兽药饲料经营户的购销台帐,对养殖大户和兽药饲料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第六,我们对养殖大户和兽药饲料经营户的管理制度进行了规范,针对养殖大户和经营户的管理制度混乱问题,我们组织制定了动物疫情登记、统计、报告制度,动物疫情监测制度,动物卫生消毒制度,预防免疫接种制度,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用药管理制度,饲料和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动物出入场管理制度,兽药购销登记制度、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制度、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等,并统一格式,统一印制,统一发放,整齐划一。

屠宰场年度工作总结篇二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所在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指出下,坚持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贯彻《_动物防疫法》及《云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所职工干部围绕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目标,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队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开创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新局面,保证了我县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现将一年来检疫监督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工作。今年来,进一步规范了乡镇产地检疫工作,全市共设8个定点检疫申报站,完善了各项检疫制度,公示了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程序、报检电话、收费标准、上岗检疫员名单等。全年共检疫猪牛116836头。其中牛2313头,猪114523头,活禽579752羽。

(二)全面开展屠宰检疫工作。瑞丽市现有生猪定点屠宰点6家。全市共屠宰检疫动物123993头,其中生猪115759头,牛8234头,白条禽184603只。检出病害动物产品106头,全部釆取无害化处理。

屠宰场年度工作总结篇三

二〇一六年度

安全生产责任状

授 状:四川金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

负责人签字:

接 状: 屠宰车间

负责人签字:

1 四川金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屠宰车间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目 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公司的安全管理,督促部门规范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生产部屠宰车间主任要认真负起自身职责,发挥作用,协助部门经理共同搞好部门安全工作。

二、生产安全职责:

1.屠宰车间主任 为生产部屠宰车间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11.组织开展部门安全逃生、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12.自主开展内部安全管理、培训与隐患排查治理; 13.对本责任状内容组织部门人员学习、培训。

三、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一)安全生产教育指标

1.新员工入厂第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率:100%;

4.按计划参加公司安全培训率达100%;

2 四川金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5.按计划实施屠宰车间安全培训完成率达100%; 6.每半年组织实施一次屠宰车间全员安全演练。

(二)安全生产检查指标

2.每周配合生产部组织一次车间安全检查,对安检出现的问题给予及时整改,检查结果必须在检查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上报到生产部安全员万江处; 3.特种设备检测率100%。

5.严格控制生产区外各类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死亡事故为零; 6.屠宰车间内重大危险源控制率100%。7.为安全生产提供资源及时率达100%。

8.现场各项设施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完好率100%。 9.人员安全事故医疗费用全年控制在 万内。

四、管控说明

1.严格遵守并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具的管理。

3.执行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4.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进行宣传教育,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5.必须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五、安全生产奖罚标准:

1.全年(人员安全事故医疗费用未超出万元的,对车间奖励万元,未发生安全事故,对车间奖励万元),其中,屠宰车间主任占比15%。

3 四川金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全年人员安全事故医疗费用超出万元的,取消工伤事故奖励万元。 3.由于操作、维护不当或管理不善而发生轻微事故(公司单次损失在5000元以内),取消安全事故奖励万元,并对部门惩罚1000元,生产经理承担20%,屠宰车间主任承担20%。

4.由于操作、维护不当或管理不善而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公司单次损失在5001-30000元以内),取消安全事故奖励万元,并对部门惩罚3000元,生产经理承担20%,屠宰车间主任承担20%。

5.由于操作、维护不当或管理不善而发生重大事故(公司单次损失在30000元以上),取消安全事故奖励万元,并对部门惩罚6000元,生产经理承担20%,屠宰车间主任承担20%。

6.以上事故(一般、重大)在一个季度内连续发生两次以上(包括两次)事故的,给予屠宰车间主任降级处理。

7.对于本部门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未按时上报的给予200元的惩罚。对于隐瞒事实,拒不上报的,一经查出给予1000元的惩罚。8.对于安全检查中检出的隐患,必须保证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如的确因不可抗拒因素而未能完成的,需在所要求完成日期前1天将原因反馈。如检查时既未完成又未反馈原因的则20元/项的惩罚,记入年度考核。

9.每月未组织开展日常性内部安全检查;检查结果未按时上报生产部安全员万江处,给予20元/次/项惩罚,计入年度考核。

10.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给予20元/次/人惩罚,计入年度考核。 11.未按照部门安全培训计划实施培训给予50元/次/惩罚,计入年度考核。12.特种设备未按时进行检测给予50元/次/项惩罚,计入年度考核。

13.新员工入厂第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率未达100%,给予20元/次/人惩罚,计入年度考核。

六、事故说明

1.人员工伤事故伤残等级达到9-10级属于轻微事故。 2.人员工伤事故伤残等级达到6-8级属于一般事故。3.人员工伤事故伤残等级达到3-5级属于重大事故。

4.发生火灾、水灾、爆炸、液氨泄漏等其它安全事故按实际损失金额评定。

七、附则

4 四川金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签状双方各执一份。

2.屠宰车间负责人更换或下次责任状没签订前本责任状继续生效。 3.本责任状有效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4.本责任状解释权归属:四川金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屠宰场年度工作总结篇四

1、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生猪屠宰办公室以全国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为契机,狠抓生猪屠宰基础工作和硬件设施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共建立了14家生猪定点屠宰场,为屠宰场建立了《值班制度》、《检疫检验制度》、《生猪进场登记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病死猪肉销毁无害化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制度,配备了检疫员、检验员,对各屠宰场的检验员进行了培训和发证。各项管理工作均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细化到人。检疫人员每天坚持24小时值班。定点屠宰场做到了有办公室、有制度、有明细台帐。

2、加大执法力度。稽查队伍一般情况下保证7-8人,在公安、动检、工商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查两章两证是否齐全,严格打击市场上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经营行为,同时,生猪屠宰办公室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培训,加强稽查队队员的知识和业务学习,以保证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3、乡镇集贸市场整改成效显著。稽查队配合各乡镇政府,重点检查各集贸市场,对市场的猪肉产品进行检查,逐步规范市场,通过重点整顿工作,市场上的猪肉产品证章齐全,有效保证了猪肉食品的安全。

屠宰场年度工作总结篇五

1、行业管理制度。按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屠宰执法监督检查人员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职责,畜牧部门抽出的工作人员负责入场生猪的查证验物和宰前检疫。同时对病害肉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肉品的安全放心,收费组专门负责税费收缴,确保税费不流失,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负责重点打击暴力抗法、违规、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确保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正常运行,卫生部门抽出的工作人员负责对加工、经营、运输人员的健康检查,确保工作人员无传染疾病,并承办屠宰场的环境卫生工作。

2、进一步完善定点办的管理制度。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及措施,为相关部门提供年终考核依据。严格执行工作人员上下班和请销假考勤制度,全体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无怨言,都能自觉遵守屠宰办的管理规定,做到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个人有事请假,按时上下班,无违规违纪行为。

3、建立学习制度,采取定时和不定时的组织管理工作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和相关的业务知识,使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对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能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及时处理。

4、建立市场查处制度。执法队的工作人员,每天深入肉品市场检查3—4次,并在各市场设有举报电话。对逃避检疫检验,偷逃税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决不手软。自20--年元月以来,我区生猪及生猪产品价格大幅上涨,一些不法经营人员为谋暴利,私宰生猪现象有抬头的趋势,为确保全区人民吃上放心肉,区商务局及时制定方案,联合工商、税务、公安、畜牧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进行专项整治。从4月29日—6月10日集中对城区各商场、市场进行突击性检查和治理整顿。凡是上市鲜猪肉及生猪产品必须是定点屠宰且经检疫检验合格的肉品,并加盖定点和畜检合格印章;凡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病害肉不得出厂,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杜绝外地病害肉、病毒肉及其制品流入我县市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从重从快查处屠宰病死猪、制售病害肉行为。这次专项检查治理查处私宰6头,通过打击和整治,私宰滥宰生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屠宰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5、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屠宰场的卫生管理工作,把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屠宰办与屠宰场承办单位负责人的目标管理,严格实行奖惩制。

6、建立屠宰加工核对制度。每天屠宰加工结束后,由收费人员与加工组负责人核对屠宰数,一是为承办屠宰场提供兑现加工费的依据;二是能及时发现当天税费收缴情况,使屠宰办管理工作人员能及时掌握当天的屠宰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控制税费流失。

7、加大宣传管理工作力度。一方面强化市民和屠宰商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积极支持和配合,结合区政府送法律下乡活动,我局到罗塔坪、阳湖坪、双溪桥等乡镇集贸市场对群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肉品安全知识等方面进行宣传,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余份。另一方面对屠商加强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区相关文件的宣传,并针对个别违法违规屠宰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增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正确了解和清醒认识,减少工作阻力,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

1、生猪定点屠宰场设施陈旧,难以确保生猪屠宰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2、工作经费紧张,稽查大队工作难以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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