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读后感悟(优质17篇)

时间:2023-11-23 21:25:23 作者:MJ笔神 阿Q正传读后感悟(优质17篇)

读后感可以是对作品的赞美与批评,可以是对作者观点的赞同与反驳,也可以是对自身阅读经历的反思与总结。接下来,让我们一起阅读一些值得反复品味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启发你的思考和见解。

阿甘正传读后感

《阿甘正传》是以阿甘的第一人称写的,他说自己是白痴,被人当白痴对待,在残疾人学校学习,打过橄榄球;当过兵,参加过战争,被人当成战斗英雄,受总统接见,可他却说战争是狗屎;还因为打乒乓球打得好到了中国,受到毛主席接见;在乐队干过,被当成明星;后来因在国会山庄扔战争荣誉勋章打伤了官员差点坐牢;后来因他的杰出的运算能力被nasa当成太空飞行器的备用计算机送上太空,坠落时落到原始部落,在原始部落学会西洋象棋;阿甘当过“笨瓜”做摔跤表演;他被选去当演员,居然抱过一丝不挂的玛丽莲·梦露;最后,他终于靠下西洋象棋赢得的5000块钱做本钱,实现了在战争中的在海边养虾赚钱的梦想;后来差点竞选上美国参议员,“我要尿尿”成了他的经典名言;后来,他放弃了自己的养虾事业,流浪,在街头表演单人乐队为生。

在这个故事中,“我要尿尿”是一个有趣的线索,他经常在人生的关键时刻被那泡尿弄砸了,以至于他总是在重要的场合说出“我要尿尿”的失礼的话。

小说的最后一段说:“不过,我跟你说,朋友:有时候到了晚上,我仰望星星,看见整个天空就那么铺在那儿,可别以为我什么也不记得。我仍旧跟大家一样有梦想,偶尔我也会想到换个情况人生会是什么样儿。然后,眨眼之间,我已经四十、五十、六十岁了,你明白吧?”

打字可真辛苦啊,手指都冻僵了,读后感写了好几百个字了,凑和吧,不写了。

《阿Q正传》读后感

也许对于《阿q正传》我们并不陌生,也常常听到所谓的"阿q精神",说实话,读了这本《阿q》我就觉得阿q不是指个人,是指一个现象,病态的现象。

全文读下,觉得阿q是个可怜人,可似乎又不值得我们同情。我们社会中有许多人很"阿q",他们说的好听叫知足,知足那是怎样的精神境界?阿q打架打不过,就在嘴上赢过他人,可是得到的仅仅是一种精神上的胜利,心中平衡些——就是所谓的知足。

阿q欺辱小尼姑,典型欺软怕硬,以获取心里的满足。阿q胜的是小尼姑,他似乎觉得自己好光荣。

在作者笔下,"看的人们""闲人们""大家""取笑的人"同是病态,病态有下面4钟——自私,虚荣,不管他人,势力。阿q以为革命是为了自己谋利益的手段,等于造反。像现在,多少人忙忙碌碌,无非是为了寻求更过的个人利益。这不就是自私心的体现吗?在人际交往中,同事互相吹嘘,朋友互相攀比,这便是虚荣新的体现。

生活中真的动起手来,打架时,阿q那样讨饶的人并不多,但是在公共场合起哄、爱看热闹的恐怕不少,这便是不管他人。

社会大流中个体阿q病态存在于人群当中,我们将如何将这种阿q病态改正呢?这就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

生活环境的恶劣,做人的种种失败,更使我们的心感到同情与怜悯,也许同情与怜悯对他来说无所谓,他会感到那些是什么屁东西,走阿q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屈膝人下,任人欺凌已是一种习惯。阿q先生认为这是天命难违,是人的意志所不能转移的,关键是他连反抗的意识都没有,正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虽然有人说他会舂米干活,那只是当时看到他还有一点可用之处才说的风凉话,但事后是过河拆桥,没用了就踢到一边去奴才到底是奴才,因为没有了尊严,没有了自尊。

虽说他有奴才的本性,却不乏知道另一个道理强势的不敢欺负,难道还惹不起弱的,才有了调戏小尼姑的伟大做为。算是长了出息。

反感革命党,痛恨剪辫子,怀疑在外面走路的女人与别人有勾搭。但为了高人一筹,却想着投靠革命党,在思想上占领高地。结果不选择却被屈成死罪。一向欣赏别人被砍头的阿q却自己尝到了被砍的感觉。

难道这是命运的捉弄在那样的年代,不应该有这样的阿q精神,为了生存,在生活中,必须要有自尊,必须要有尊严,必须要有志气。这样的人才不会寄人篱下,民族才更有生机。这种讽刺阿q精神的思想,从侧面激励了我们要有尊严,让我们更加有了勇气,敢于面对困难。

阿甘正传读后感

一直都很想看看《阿甘正传》,因为据说它能鼓舞人心,给予观众奋斗下去的勇气和决心。所以这学期我看了《阿甘正传》。阿甘生下来智商只有75,但他的母亲为了他以后的生活,于是想办法把他送进了正常人的学校。如同小时候的我们一样,总有坏孩子欺负人,阿甘也是常常受欺负,这时一辈子他喜欢的珍妮告诉他,跑。于是,他跑了起来,甩掉了追赶他的人,越跑越快,跑进了大学,跑成了橄榄明星,民族英雄,国会勋章获得者,乒乓球明星,百万富翁。

影片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阿甘在珍妮突然离开他的时候,突然开始奔跑起来,整整用了三年他只是不停地跑着,他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跑,他只是想跑,只是觉得这样不停地跑着可以让自己放松一点。很多时候我们就象阿甘一样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很多时候我们都远不及阿甘,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地半途而废了。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就象片头和片尾中那片随风飘浮的白色羽毛,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须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要计较你究竟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你会发现,越往高处的地方,越接近天堂,所以我相信阿甘的成功并不是偶然。

阿甘只是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地生活着,而珍妮她有着雄心勃勃的青春,但却迷失在沉沦的精神世界里,幸福对她而言来得太晚,也太短暂了。为了她自己的梦想——成为一颗璀璨的明星,珍妮穿大学校服为《花花公子》拍照,被学校开除,成了酒吧歌手。再后来,她漫无目的地在各州流浪,结交各色的陌生人,尽管她打扮得越来越艳丽,但对生活却越来越绝望。

最后,患上不治之症的她终于决定和阿甘以及他们的孩子一起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光。导演无非在通过阿甘和珍妮的命运的对比,通过丹中尉命运的变化告诉观众一个哲理:人的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要靠自己的奋斗来创造命运,即便我们有各种缺陷,承受着各种不幸和灾难,但是只要能坚定一种信念,就能创造出奇迹。相信观众随着阿甘、珍妮和丹中尉各自的命运的起伏能够体会出其中的哲理!

看了《阿甘正传》,之后在我感到莫名的烦躁或者有些事想不通的时候,我总是会忽然想起阿甘,然后我就想像他一样无所畏惧地跑起来,不为其他的,就只是想认认真真地跑一次,把堆在我心上的大石头给搬开,轻松上阵,这种感觉会有多奇妙啊!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爱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爱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爱,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阿甘正传读后感

一个被认为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最终成为了橄榄球明星,大学生,全国知名人物,捕虾船船长,还得过荣誉勋章并多次受到总统的接待。

这难道是讽刺吗?

我想我们大家都理解错了聪明的真正含义-----善良和单纯才是上帝赋予我们最聪明的财富。

在阿甘单纯的眼光中,最美的事物是暗夜中的星星,黄昏中的落霞,沙漠中的朝阳。

拨开硝烟与仇恨,世界依旧简单而美好。

单纯是一种美德,而执着是一种战无不胜的品质。

是啊,阿甘以他执着战胜了生命中一切艰难险阻,在人生的旅途中一次又一次地奔跑着。

什么是聪明?愚人又是什么?智商只有75的阿甘却能代表美国与中国进行乒乓球比赛,结束了冷战的封锁,揭开了中美建交的序幕。

历史尘埃落定,阿甘有了儿子,他的儿子将有崭新的生活,一切不复重演。

阿甘站在珍妮的墓前,这是催人泪下的一幕。

伟大的爱情莫过于执着与纯真,这是永恒的主题——无论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在什么样的境域中。

阿甘以他不带任何偏见杂质的眼睛去看世间的一切,他用他的思维方式引导我们大家共同回顾,或许这样我们更容易感悟到生命的真谛!

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阿甘母亲的这一理解,向我们阐明了: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而且是独一无二的。

阿甘,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属于自己的生活的奇迹。

从智商只有75分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到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以先天缺陷的身躯,达到了许多智力健全的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

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你都会看到: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从天而降,缓缓地降落在阿甘的脚下。

这其实是影片在暗示: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那么,这个人一定是阿甘。

阿甘天生就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

但上天又是如此公平,往往,它会令起点不高的人比天生优越感十足的人更早,更深刻地认识到生活的真实。

幼年的阿甘腿有残疾,阿甘的母亲不得不为儿子套上一个笨重的铁架子,以辅助行走。

放学后,同伴们在路上讥笑他,玩弄他,追赶着扔石头。

女同学珍妮喊道:“阿甘,快跑。”阿甘惊慌,拔腿就想跑,跌倒了挣扎着爬起。

渐渐地,铁架子不在束缚着他,他奔跑如飞。

同伴们追不上他,眼睁睁的束手无策。

这是阿甘人生中的第一个奇迹。

跑得快真是好世界。

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

不久,他参加了越战。

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不过,就跑。”阿甘于是转头就跑。

他成了唯一幸免的人。

看到这里,观众大概都会发笑。

阿甘如果不是跑得快,就不可能后来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如果不回去拯救战友,那么阿甘也就不是阿甘了。

阿甘因战功显赫而受到总统接见。

这是导演为我们准备的一幕喜剧,但我们却不会为此而觉得夸张,可笑。

有的人常感觉生活负担过重,面前困难重重,因此整天垂头丧气,郁郁不欢。

阿甘的信念这样的单纯,目标这样的清晰,即便先天不足,前有穷山恶水,他也以平常心视之,并最终一一跨过,这并不是说愚人之福,保持这种态度和意志的人,信念能减轻他许多关于生命的重负,而使他达到生命之巅。

阿甘一生中只有一种爱支撑人生,那就是母爱;阿甘一生只爱一个女孩珍妮,除此他永远心如止水;他可以为了纪念死去的战友布巴,而干起自己并不熟悉的捕虾业(仅仅是由于布巴的一句话)……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阿甘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目标的完成,新的目标的出现。

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假日,父亲推荐我读了《阿甘正传》这本书,他说这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能告诉我许多做人的道理,阿甘正传读后感。

夜间,我一气呵成将这本书读完。

对于阿甘这个人物,他对于事物出自本性的感触,或者说,近似一种看似白痴的举动,在无数人、无数次的冷眼和嘲弄中摔倒、爬起,最后走向成功,终而又毅然放弃虚伪尘世,选择人性的.一份率真自然。

我读出了这样一个道理:人,永远不要只是想自己想要得到什么、应该得到什么、必须得到什么,而是要想自己可以做什么。

或许是因为他与常人不同,所以他眼中的社会也不同,在他的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即便是那些对他不好的人,在他的眼里,也从未那样厌恶。

可以说,阿甘是幸运的。

老天给了他一个不健全的大脑,但同时也给了他某些方面超于常人的能力。

阿甘傻傻的,不懂得攫取什么,他好像甘于命运的摆布。

但无论做什么事情,他都是全身心的为了那件事去努力,不管是在音乐、体育、数学,还是其他的什么,他都以一颗快乐的心去看待,以一颗美好的心去感受,用一颗坚强的心去面对,用一颗不言放弃的心去奋斗。

因此,阿甘是幸运的。

阿甘从未讨厌过谁,嫉妒过谁,甚至于报复过谁。

当他伤心时,失去时,他总是一个人,把自己藏起来缩成一团,吸吮着手指,呆在角落哭泣。

可他最后成功了。

他从未想过自己要有什么计划,他只知道要跑,快跑,千万别停下。

而成功之后的他,却又果断的选择了离开,带着自己那只心爱的猿猴,吹着口琴,洒脱的在世界各地游走。

这是一种多么超脱的生活方式,生于自然,回归自然。

从阿甘的经历,我们更可以看出,生命就像空中那白色的羽毛,或迎风搏击,或随风飘扬,或翱翔蓝天,或坠入深渊。

《易经》中有这样一句话:“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人生无常,但只要有一颗德厚之心,自强不息,便必定可以走上成功的终点线,那一刻,你便是成功的,是经历过奋斗的,是明白了所有的,也是最真的。

在阿甘面前,我们充满了优越感,是因为他笨,他傻,从不去想自己想得到什么。

阿甘正传读后感

一根白羽毛轻盈地在空中飘着,谁也不知道它从什么地方飘来,下一刻又会飘到哪里去。

首先他有一个好妈妈,费尽心思让阿甘受到了正常的教育,懂得了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懂得如何正视别人的嘲讽。在jenny的帮助下,他学会了飞一般的奔跑。

再则他有那种傻傻的,淳朴的劲儿和他那颗执着的心。

自从他学会跑步开始,他就没有停止,上哪里都跑去,因此得到了橄榄球教练的青睐,出色的跑步能力,使他成为一名出色的橄榄球队员,最后得到了全队的尊重,包括以前瞧不起他的人。长跑跑了整整三年,有人认为傻,但是因为他想这么做,他喜欢,他就去执着的完成最后精神鼓励了大批的追随者,成为长跑的代表性人物。

后来他当了兵,认认真真的完成他的上级丹上尉派给他的任务,叫上了交心的朋友——布巴,他们参加了越南战争。当他们在遭到袭击时,只有他一个人凭着出色的奔跑能力,逃出险境。但是他想到了战友,想到了布巴,不顾硝烟,一次次跑回了枪林弹雨,执着的背出了许多战友,丹上尉和布巴,他也受了伤,他的举动获得了荣誉勋章。

他在军队了接触了乒乓球,傻傻的就爱上了,从此拍不离手的练习,我没有其他想法,就是喜欢乒乓,因此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执着的精神,获得了代表美国征战中国的选手资格。

他就因为布巴生前的一句话,退役了之后,帮布巴去实现他的愿望,干起了捕虾的行业。他倾囊而出,购得一艘捕虾船,在常人眼里看来,他疯了。一天一天失败而归,他没有放弃,执着的坚持,终于有一天他满载而归,成为当地唯一坚持到最后的捕虾船长,创办了公司,成为了亿万富翁。就在人们认为他功成名就的时候,他又执着的捐献了自己的资产,他认为赚钱不是人生最终的目的,回到了自己的家中,过起了平淡的生活。

阿甘对jenny的爱情,一直是专一而深刻的,尽管jenny一次次的离开,去外面的世界闯荡,玩吉他,疯狂地叛逆,追求另类的生活,但是阿甘仍然执着的等待,在jenny落魄的时候,真诚的守候。

妈妈的良好教育使他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他虽傻,但是善良,重情义,乐观,无私豁达,始终保持一颗单纯执着的心。

反思我们自己,我们可曾象阿甘一样那么执着的完成一件事情?坚持到底。坚持真的很难。我们受到了也是很好的教育,但是我们没有把我们学到执着的运用到实际中去,是我的智慧比不上阿甘?当然不是。我们应该拿出我们的毅力,坚持,不顾旁人的嘲讽和外界的压力,先前跑。

傻傻的阿甘给我们上了精彩的一课。执着的信念,蓬勃生的希望,迸发青春的活力,燃烧无尽的热情,铭刻爱的永恒,描绘坚定地毅力,坚信美好的明天。

阿Q正传读后感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撰写的中篇小说。关于这篇小说,大家有何感想?来看看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阿q正传读后感,希望你有所收获。

初识鲁迅的时候是在今年语文书的一篇文章《少年闰土》,一开始,我并不怎么欣赏他。后来,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迅儿童文学选集》,因为对阿q这个名字好奇,所以《阿q正传》是我读的第一篇文章,在《阿q正传》的字里行间都刻有他的情绪和对社会的满腔悲伧。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流浪雇农。阿q深受剥削、压迫和凌辱,这本已是十分悲惨了,更令人心痛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卑自贱自欺自轻自慰的恶习,甚至靠那些凌弱的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之气,以让自己获得平衡。阿q的性格之所以形成这样恶习是基于他所生活的环境和人生遭遇。阿q最喜欢与人吵嘴打架。见到不会说话的人他便骂,见到力气小的人他便打。与王胡打架打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经伸出头来等待了。对小d,则是扬起了拳头向小d摆出了一副挑战的态度,对没有抵抗力的尼姑则动手动脚。阿q临死之前感到最遗憾的两件事是:一是画押的圆圈画的不圆。二是游街时,没能唱出几句戏来。这两件遗憾的事是多么的可笑啊,又是多么的可悲。这绝对不是临死前的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阿q是没有灵魂的,就是死了也没办法上天。因为他只有一副以大欺小的躯壳,他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多他一个少他一个都没有关系。阿q死后,人们对阿q的死态度各不一样,有人说:“阿q是坏人,被枪毙就是有力的证据。”有人说:“枪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人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跑了一趟。”这些语言就是人们对阿q的“临死祝福”。

这篇文章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和他自欺自贱自轻自慰不肯面对当今现实的性格,反映出当时我们中国人民的软弱。这种性格不仅是阿q,还有许多雇农和他一样。阿q给了我们一个不可自欺自贱自轻自慰的很好例子,使我们懂得了应该面对现实,不要被困难所吓倒。

平衡的现象很常见,平衡的图画、平衡的文字、平衡的建筑……天平是平衡的,世界唯有平衡才能稳定,平衡是不可缺少的。事物需要平衡,心理也需要平衡,看见的东西需要平衡,看不见的更缺不了平衡。但是,这种平衡一旦被扭曲,就不再是原来的平衡了。

我看过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虽只是粗略地看了一遍,对主人公阿q却留有很深的印象。阿q的“精神胜利法”,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种阿q精神就是一种心理平衡的扭曲形态。

阿q经常到处惹麻烦,总被别人打,但他并不伤心沮丧,并没有感受到失败的痛苦。被打之后,总是笑着说:“儿子打老子”,然后很快地将这件事忘记。一般来说,不管有钱没钱,都要到酒店去喝几口酒,下次还不改,仍是被打。有一次他又招惹上了一个人,那人叫王胡,王胡打了他之后说:“这不是儿子是打老子,是人打畜生。”阿q连连答应,可是王胡一走,他又说儿子打老子了。这种精神胜利法倒也好处不少,整天笑口常开。但是他的处理方法不对,不应该将事忘记,而是应该记住,不去再做类似的事了,这样,偶尔用用这种方法,也其乐无穷。

阿q被比他厉害的人打过之后,不服气。这时候,若过来的比他弱小的人,那就倒霉了,那个人就要被阿q好好欺负一番了。那次被那个假洋鬼子打了一下,不快活。正好一个小尼姑过来了,阿q就将她打了一顿解气。那个小尼姑气愤地跑了,骂他,他反倒哈哈大笑。这样阿q就获得了心理上的平衡,尝到了胜利的喜悦。

像阿q这样的人,现在也有,特别是欺负弱者这一行为,在学生中是常见的。但是,阿q这样与那时候的背景有很大的关系,是时代创造了阿q,是时代造就了“精神胜利法”,是时代扭曲了人的心理。

鲁迅的这本书,真实的反应了那个时代人民的生活,阿q的悲剧想必是千千万万人的结局吧。难怪鲁迅先生要“弃医学文”来矫正国人“扭曲的平衡”。

生活中,人总有力所不能及的时候,总有无奈的时候,关键是有没有乐观地面对无奈和及时安慰自己,这就是阿q精神所提倡的。不要为无法改变的无奈而难受持久,否则会误了今后成功的喜悦。相信大家小时候都听过《伊索寓言》中的《狐狸吃葡萄》这个故事,大家都笑话狐狸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但有多少人能哈哈一笑后反思狐狸这种乐观的心态?如果它不是这样安慰自己,非要吃到葡萄不可,相信第二天人们会在葡萄园外会看到一只力竭而亡的狐狸的。就说我吧,别看我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土里长的、水里游得能吃都吃,却因为过敏体质而对羊肉敬而远之。每当与别人一起去吃火锅时,看别人把羊肉串吃的吧嗒吧嗒响时,我眼巴巴看着别人手中的羊肉串,心里很羡慕,口水都要滴到碗里了,那无奈感觉就像强大的狮子被蚊子叮死了一样。看完这本书后,如果再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也会用阿q精神安慰自己“羊肉串有什么好吃的?还吃上火,白送我也不要”

让我们不妨学学阿q,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生活中的无奈,相信你会受益匪浅。

《阿Q正传》读后感_读后感

阿q是鲁迅写的一篇短篇小说,我第一次读这本小说是在小学的课本上,后来又看了相关的电影,这部作品在我的脑中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鲁迅先生文笔犀利,将旧社会吃人的现状展现在我们面前,阿q只是当时千千万万个人中的一个。在这部作品中我们处处看到旧社会吃人的现象,阿q生活的年代是从清末到民国初期。在当时孙中山领导的革命推翻了腐朽堕落的清王朝。然而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思想仍然根深蒂固。

阿q没有什么太大的梦想,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底层民众,他没有文化,地位低下,而鲁迅先生却要给他这样的人做传。

在这篇小说的序里面鲁迅先生交代了为什么要给阿q作传,而且是正传。一般来说传只有是名人,诸侯等等才会有,而鲁迅先生偏要给一个可怜的穷人做传,而且还要叫做正传。

阿q生下来就被抛弃,等他长大了,也只能给地主家打打零工,甚至他连个姓都没有,于是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就成为了阿q。

阿q本来想姓赵,因为赵家是乡里的大家。可能他也想和赵老太爷攀亲,可是当他来到赵老太爷家里,却被赵老太爷喝道:“阿q,你这个混小子也配姓赵”。并且被狠狠打了一巴掌。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就特别心痛,要知道只有古代的中国百姓才没有姓,到了二十世纪了,姓什么都要被管。并且赵老太爷还羞辱阿q。尽管在这里我非常同情阿q,但是读下去发现阿q缺少反抗精神。甚至时时刻刻用自己的精神胜利法。

当阿q被打了,他安慰道:是儿子打老子。于是又开心起来了。尽管饱受欺负,仍然保持乐观。阿q也渴望爱情,他也想拥有自己的女人,然而却没有人会喜欢他。为了生计阿q外出谋生,做了小偷的同伙,却没敢偷一件东西。

直到最后阿q被斩首,他才觉得整个人非常轻盈。

鲁迅先生是二十世纪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用笔描绘了旧社会吃人的样子,也表达了先生对底层人民的同情。

今天再读这部作品,我再次感受了鲁迅先生的伟大。作为今天的我们一定要努力奋斗,做一个有用的人。

《感悟》读后感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了《感悟生命》这本书,感慨良多。这本书通过一个个动物的故事,让站在局外的我们仿佛身临其境地体会到了它们对生命的态度,得到生命的真谛。看完我不禁长长地叹了口气。不是因为其他,而是因为书中芸芸众生,触碰了心灵深处,唤醒了生命的灵魂。而此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便是第一篇文章——巴金先生的《小狗包弟》。

这篇课文是巴金《随想录》中的名篇。它讲述了作者家中的一条可爱的小狗——包弟在“文革”中的悲惨遭遇,从一个侧面反映那个疯狂时代的惨无人道的现实;文章还描写了小狗的悲惨遭遇留给作者心中永难磨灭的创痛,表达了深重的悲悯、歉疚和忏悔之情。

虽然大家普遍认为这篇文章主要揭露的是“文革”期间的罪恶,但我认为,这篇文章还有一处闪光点,便是在呼唤人性,讴歌人性。人世间的冷酷与凄凉,即是体现在文中写到包弟的离开。这使作者愧疚万分,以至于以后每每想起时“满身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也许因为狗被普遍认为是最忠诚的动物,,因此有许多篇描写狗的文章。特别是动乱年月,人情殆尽、亲友疏远时,狗常常成了重要角色,用它们对主人的忠义,反照出社会中人的无情,就更衬托出人世间的冷酷与凄凉。作者为了免遭造**派的袭击,保住生命安全,只有将爱犬包弟送到解剖台上。这样描写,既是作者的自责,也是从另一角度表现对人性的渴望与呼唤。倘若没有专政队的诸种暴行,狗的主人绝不会“残酷”地将爱犬送走;假如人间充满人性,怎么会随心所欲地践踏无辜的性命?因而,自责,实际上就是呼唤人性;而呼唤人性,也是从另一方面对生命的讴歌和赞美。

当轻轻合上这本书时,这个故事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或许人性也是这样,无论如何,都会萦绕在人的心头,只是有的人还未发现而已。生命的意义,或许也就在此吧。

《感悟》读后感

我喜欢读书,这次我利用空余时间,读了苏少壬写的《感悟生命》。

苏少壬,男,大学毕业后当过教师、医生、记者、编辑,从机关又回到教研室。高中开始戏曲创作,也写小说,报告文学和杂文,发表于全国性和地方性报刊。出版《学步集》和《何时叫妈》两书,现教授大学语文和写作学。

读了作家简介后,更激起了我的阅读兴趣,整本书是由许许多多的小故事组成的。我读了之后爱不释手,其中最喜欢读的是《成为湖泊》。这篇故事主要讲和是一位大师由盐放入瓶子,放入湖泊,而教导弟子在心胸开阔。由此,我明白了很多,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也需要互相包容,就像两个朋友之间,也有一此性格不和的地方,这时也就需理解他,包容他,如果一不小心得罪了你,你就要心胸宽阔,这样才会有更多的朋友。就像廉颇负荆请罪,蔺相如就怀有一颗宽容的心,最后两人联手,一起为赵国奉命效劳。

包容是一种修养,是一种品质,更是一种美德,包容不是胆小无能,而是一种海纳百川的大度。做人做事都要学会包容,正如我们一直说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阿Q正传》读后感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

《阿Q正传》读后感

再次读它,好象已不会佩服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他是矛盾的,虽然他游手好闲,但他始终是农民,他骨子里是质朴的.,不过他有点愚蠢罢了,还有点胆却,他不敢面对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就说服自己,在幻想中满足自己。

阿q性格的某些特征是中国一般封建农村里普通农民所没有的。即瞧不起城里人,又瞧不起乡下人;从自尊自大到自轻自贱,又从自轻自贱到自尊自大,这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样典型环境里典型的性格。

阿q原来认为革命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为难,一向表示深恶痛绝。现在看到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居然这样害怕,未庄的人居然这样慌张,便不免对革命神往起来。

《阿Q正传》读后感

“精神胜利法”至使他苟且地活了一生,专门受人欺压,而自己却不会反抗,也没有能力反抗。他是一个社会底层的人物,是专门给别人调侃的一个卑微的小人物。他根本翻不了身,因为他是不会懂得一种外在与内在都胜利的感觉,他只知道自己在精神上的胜利。

阿q的心中是期盼革命的,因为只有革命才能使他有新生活的可能。所以他和一路“革命人民”一起闹“革命”,可是他在土谷祠的“革命”就等同于土匪强抢他人财物,这也正因为他独特的一套心理医疗法所致的思想:极端地认为真正的革命就是这样的`。其实不然,正和他想象的相违背,在他的一生中,缺乏的不仅仅只是钱,还有感情方面!

《阿Q正传》读后感

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为世人留下了许多精神佳作。《阿q正传》便是其中的一篇。我兴致勃勃地翻开书,开始走进阿q这个悲剧人物的内心世界。

鲁迅笔下的阿q,受到以赵太爷为代表的封建势力的剥削和压迫,社会地位低下,生活境遇十分凄惨。在他的身上有中国旧式农民安守本分,任劳任怨的优点,也有思想保守、认知愚昧、意识狭隘的缺点。

阿q是千千万万贫苦大众中的一员,他对革命的认识模糊,直到辛亥革命风起云涌,他看见赵太爷等一干欺软怕硬的封建统治者威风扫地后,才开始向往革命,但他在思想上并没有真正认识革命的意义,并继续用他那可悲可笑的“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根本不承认自己迷信,陶醉于幻想的自尊中,或通过转嫁屈辱而得到心理上的满足,自轻自贱。当这些都没用时,就自欺欺人,把失败变为精神上的虚幻胜利。这一点,阿q至死都没有醒悟。鲁迅先生借阿q的“精神胜利法”,批判了那个时代在思想上没有觉悟的中国人,认为这是中华民族觉醒与振兴的最大障碍之一。

阿q想参加革命,却不得其所,反而成为革命党和封建势力妥协的牺牲品,被送上了断头台,落了个“大团圆”的下场。阿q的下场,正如辛亥革命的结局;阿q本身的悲剧,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小说正是通过阿q的结局,深刻的揭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这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最终导致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充分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

《阿Q正传》读后感

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听别人讲到自己阅读,再到深入地去理解,我阅读了鲁迅的许多作品,例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狂人日记》、《孔乙己》、《祝福》等等。其中,我最喜欢,也令我受益最深的,就是那本脍炙人口、妇孺皆知的《阿q正传》。

鲁迅要帮阿q写自传,可谁知,在写题目时,鲁迅就被难住了。传的名目很繁多:列传,自传,内传,外传,别传,家传,小传……而可惜都不合。“列传”么,这一篇并非和许多阔人排在“正史”里;“自传”么,鲁迅又并非就是阿q。说是“外传”,“内传”在哪里呢?倘用“内传”,阿q又决不是神仙。“别传”呢,阿q实在未曾有大总统上谕宣付国史馆立“本传”——虽说英国正史上并无“博徒列传”,而文豪迭更司也做过《博徒别传》这一部书,但文豪则可,在鲁迅却不可。

其次是“家传”,则鲁迅既不知与阿q是否同宗,也未曾受他子孙的拜托;或“小传”,则阿q又更无别的“大传”了。总而言之,这一篇也便是“本传”,但从鲁迅的文章着想,因为文体卑下,是“引车卖浆者流”所用的话,所以不敢僭称,便从不入三教九流的小说家所谓“闲话休题言归正传”这一句套话里,取出“正传”两个字来,作为名目,即使与古人所撰《书法正传》的“正传”字面上很相混,也顾不得了。

阿q的全名叫做阿quei,鲁迅在帮他写自传时,因不知他的名字该怎样写,所以把他的名字写成了阿q,其实,在写阿q这个名字前,鲁迅还是研究过不少时间的。第一次,鲁迅曾仔细想:阿quei,阿桂还是阿贵呢?倘使他号月亭,或者在八月间做过生日,那一定是阿桂了;而他既没有号——也许有号,只是没有人知道他,——又未尝散过生日征文的帖子:写作阿桂,是武断的。又倘使他有一位老兄或令弟叫阿富,那一定是阿贵了;而他又只是一个人:写作阿贵,也没有佐证的。其余音quei的偏僻字样,更加凑不上了。因为那时注音字母还未通行,鲁迅只好用了“洋字”,照英国流行的拼法写他为阿quei,略作阿q。

细读《阿q正传》,让我感觉到这本书的写法是十分幽默的。阿q总是在被人侮辱和打骂后,想尽一切办法来安慰自己。并在最短时间内,调整好情绪后,愉快的回到土谷祠,放倒头睡着了。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会发生,可阿q总能用自己的“超级”心态去面对,尽管活得贫困潦倒、整天被人欺侮,可是他还是活得那么满足,那么快乐!记得,《阿q正传》中有那么一个片段,充分的表现的出了阿q那‘无人能敌’的好心态。

因为阿q活得贫困潦倒,所以他身边一个女人也没有,看着那些有钱人家的大少爷身边有三妻四妾,更激起了阿q想要拥有女人的欲望。阿q对吴妈有非礼之心,可是他不但没有成功,而且还被闻声赶来的秀才举着大竹杠追着打。阿q自然非常不爽,但是,很快,他就用自己的好心态调整好了情绪,并且安慰自己:“女人是害人的东西,中国的男人,本来大半都可以做圣贤,可惜全被女人毁掉了。商是妲己闹亡的;周是褒姒弄坏的;秦……虽然史无明文,我们也假定他因为女人,大约未必十分错;而董卓可是的确给貂蝉害死了。”

阿q是一个文盲,所以,直到最后他自己被杀头时,都不知道,当初,别人为什么要自己在一张写满字的纸上面画圆圈。我想,阿q在被抓进监狱后,是肯定会感觉到不详的,可是,他还是那么乐观,甚至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是一个遭人陷害、即将要死的人了。直到阿q要画圆圈了,那手捏着笔却只是抖。于是那人替他将纸铺在地上,阿q伏下去,使尽了平生的力气画圆圈。他生怕被人笑话,立志要画得圆,但这可恶的笔不但很沉重,并且不听话,刚刚一抖一抖的几乎要合缝,却又向外一耸,画成瓜子模样了。阿q还感到十分羞愧,认为自己画得不圆。

阿q很幸福,但是也很不幸。说他幸福,那是因为他拥有一个很乐观、很平常的心态,在那些令别人心神不定、辗转难眠的事情面前,他总能平静、乐观的去面对,把事情看得简单化,不让烦恼和困难围绕着自己。可又为什么说他是不幸的呢?因为他的乐观已经有些过头,反而变成了他致命的原因——盲目的乐观。阿q是可悲的,因为,直到他被推上断头台,直到他变成另外一个世界的“人”时,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送命的原因!

《阿Q正传》读后感

《阿q正传》,随着年龄的增长,再读它不禁有了些共鸣。

初中时读它,觉得这是一篇有点滑稽的文章,还会感叹阿q的幽默细胞,在这样大家都看不起他的情况下,他还能麻木自己,愉悦自己,虽然自己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

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甚至失掉了自己的姓。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但他的精神却“常处优势”,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其实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的上辈,现在连老婆都没有,那哪来儿子呢,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

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c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于是他又胜利了。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

《阿Q正传》读后感

发生在阿q身上的,不仅是一个特例,这是农民的典型,是当时风雨飘摇时期中中国人民的典型。当时的中国人民就是一直沉迷于过去的.回忆和未来的过分良好的憧憬,对革命还很模糊。作者就是借阿q的悲剧,来揭示长期存在于中国人民内心的封建恶习和劣根性,也借此来唤醒“沉睡中的人们”,为他们开启一扇窗,让黎明的阳光照亮他们的双眼。这大概也就是《阿q正传》经久不衰,被传颂为“鲁迅的作品”的原因吧!

感悟读后感

读了《生命的故事》以后,我了解了很多地球知识,地球从无到有、从小时到现在,真的经历了许许多多的故事。

故事的镜头一转,我跟着来到了银河系,在银河系中有亿万个星球。但对于我们人类来说地球是最重要的,地球刚形成时还没有生命存在,那个时候地球是一团炽热燃烧的物质。

经过几亿年的过程变化后,生命才慢慢地来临了,最早的动物是无脊椎动物,三叶虫曾统治海洋一亿年之久。以后才有一种叫做头足类的动物诞生了,也就说是现在的乌贼与章鱼。

地球上的陆地在慢慢地变化与发展,生命也在前进。有脊椎的动物慢慢出现了,如:文昌鱼;它们是最早的“脊椎动物”。植物长得越来越茂盛,把地球装扮成了绿色的世界。

到了中生代,庞大的恐龙登场了。然后火山喷发,冰川来临,人类出现了。人类渐渐的学会了点火、打猎、种植、盖房,慢慢的就有了今天的我们。

生命是无限的,希望你也来讲自己的生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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