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会的一岗双责是指 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方案(8篇)

时间:2023-05-11 09:18:31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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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方案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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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制方案

第二实验学校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切实将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认清实行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和要求

实行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发挥党委统揽全局、政府强化监管的作用,明确党政一把手的责任,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人命关天、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切实把安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和谐发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把安全管理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纳入教育总体工作目标,纳入党建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同落实。

二、基本原则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贯彻“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方针,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就是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同时承担着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也就是一个岗位有两种责任,每个人在完成“一个岗位的业务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失职、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等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实行学校安全工作问责制、责任追究制,对未按规定落实学校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校园安全管理主要责任

(一)领导小组责任

1.在县政府和县安委会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本系统安全工作,组织、督促各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稳定的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并制定我校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措施。

2.负责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制定和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3.将安全教育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4.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及不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抽查,监督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销号。指导做好安全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的劳动或其他危险性劳动的行为,组织查处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的生产、储存及作为经营场所的行为。

6.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

7.组织召开校园安全工作季度例会,分析研究、部署、督查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组织对学校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

9.掌握安全法律法规、熟知应急指挥流程、积极参与应急演练;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小组应及时转为“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中心”,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事件。

(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主要负责人: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学校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2)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处室制定相应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3)每学期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听取有关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签发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文件,落实安全工作重大措施。

(4)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监管队伍建设,不断充实监管力量,完善监管体系。

(5)加大学校安全工作资金投入,为学校安全监管工作争取和安排足够工作经费。

(6)每年与学校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实行考核奖惩制度。

(7)实行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分管负责人及科室的安全工作责任。

(8)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9)定期向局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2.分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

(2)组织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3)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

(4)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搞好事故调查。

3.分管其它业务的领导:按照“管业务必管业务内安全”原则,对分管领域的学校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1)加强对分管领域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分管工作中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2)落实分管领域的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计划。

(3)适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分管领域的学校安全工作。

(4)适时组织分管领域的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分管领域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积极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三)学校安全责任

学校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承担本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保障安全经费投入。

3.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组织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兑现奖惩。

4.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演练。

5.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7.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加强危险源监控。

8.定期研究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动态,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妥善处置各类伤害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10.及时、准确、完整报告安全事故信息,有效组织救援。

四、组织机构、领导分工

孟丽平:党支部书记、校长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人事、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朱晓敏 党支部副书记

主管:党务.安全。法制,家长学校,工会,信访,

张艳峰: 副校长

主管:负责业务范围内的教学工作。

初玉杰:

主管:继续教育,考勤,教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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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开县县委教育工委、开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开教工委〔2014〕5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管理,落实安全稳定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建立统一高效、运作协调的安全稳定监管体系,形成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和学校班主任、任课教师齐抓共管的机制,切实保障我校的安全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信访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市教委《关于认真抓好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一岗双责分片包干督查工作责任制落实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全力构建平安校园”指导思想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主题,自觉地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确保我校安全稳定工作得到全面落实,确保我校不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故,确保我校不发生安全稳定责任事故。

二、工作原则

根据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我校落实领导和单位安全稳定“一岗双责”、“分片分年级包干督查工作”责任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成立义学堂中心小学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 宏

副组长:彭一中(常务副组长)陈克龙 李良劲

成 员:周帮科 李永清 姜 毅 张司令 张步国

黎 静 曾皓琳 赵 俭 孟富强 邓国光

各年级组长 各班主任

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安稳科,由周帮科任主任,张步国、张司令、赵俭为成员,办公室负责“一岗双责”工作的日常事务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上报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义学堂小学安全稳定工作。执行义学堂小学安全稳定工作管理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指挥处置安全稳定事故;督促我校各科室、各班和各位教师履行安全稳定工作职责;领导安全稳定办公室工作和我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义学堂小学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实施、教育培训、检查落实、督导考核、信息传递,牵头协调学校安全稳定事件(事故)的处理等日常工作。

(四)领导小组成员岗位职责

1.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义学堂小学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义学堂小学安全稳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把安全稳定工作纳入我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我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分析研判我校安全稳定工作形势,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2.安全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协助组长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具体负责,是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对安全稳定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协调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学校安全稳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安全领导小组中其他副组长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和“分片包干督查工作”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所包片包年级的安全稳定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1)安稳办:负责义学堂小学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我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安全工作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传达上级部门安全工作的指示,分解安全工作内容及职责;负责监督、指导学校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建立和实施应急反应机制,协调处置各类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和检查各类学校制定和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负责监督、指导学校交通、消防、治安、校园周边环境、防毒抵邪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我校校园保险管理工作;负责我校教育教学安全稳定的督查和考核评估;负责我校系统信访和维稳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我校各科室各班安全稳定管理工作。负责我校关安全稳定工作的制度建设、档案管理。

(2)办公室:履行我校文件管理,监督、指导我校教师安全稳定“一岗双责”、教师培训和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安全稳定工作。履行教职工培训、考核、评优晋级、工资晋升、职业道德等工作的安全管理职责。

(3)工会:负责我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安全监管和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安全稳定事故的协调与处理工作。履行我校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思想政治、所组织集体活动等工作的安全管理和稳定职责。负责涉及教职工纠纷和教职工来信来访的处置工作。

(3)教务处:负责我校教育教学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我校所组织的运动会、体育类竞赛、训练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学校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社会实践、体育活动、公共体育、文艺活动和国防教育等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学校抓好卫生防疫教育管理、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性卫生防疫事件的处置工作;监督、指导学校电教设施设备、实验室装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和管理工作;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我校做好校园网络、学校实验室、图书室及各类专用教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4)后勤处:履行我校会议、财务、接待、车辆、消防、水电、设施设备、食堂、治安及政务值守等工作的安全稳定管理职责。负责我校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我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我校食堂、教师公租房等校内经营服务设施的安全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善后工作;监督、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我校教育经费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履行经费预决算、用款计划审核、采购审批监管、资产审核等工作的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学校校舍规划、建设和危房鉴定改造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学校校舍使用、维护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我校安全设施设备建设、校舍排危工作;牵头组织抗灾救灾工作,协助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5)政教处:负责引导、协调我校涉法涉诉工作;负责网络舆情、扫黄净网的安全监管;履行我校政策法规宣传、干部职工法制培训、依法治校等工作安全稳定管理职责。负责信息传递等工作;负责安全稳定管理工作的媒体协调及舆论导向。监督、指导学校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教育关爱、心理辅导等工作;履行留守儿童教育关爱、生活指导教师管理等工作的安全稳定职责。

(6)校督导组:负责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纳入教育综合督导体系, 指导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安全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的督查工作。履行治理“四乱”、反腐倡廉和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和违纪事件等工作的安全稳定管理职责;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教师向学校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7)校保安室:认真履行保安职责,负责落实我校“门禁止”;负责我校课间学生行为安全巡视;负责管理我校校园监控系统;负责校园全天候安全保卫工作。

(五)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学校校长是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我校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学校分管安全稳定工作副校长具体负责安全稳定工作,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具体责任人;安稳办主任(安全稳定工作人员)是安全稳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他岗位教师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整体推进,明确职责。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员“一岗双责”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建立以校长协调统筹,分管安全副校长负责,各处室负责人主管,各班主任、任课教师共同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三级管理网络。

(二)强化督查考核。安全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督查,将安全稳定工作与年度常规考核、述职考核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职称评聘、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并通报结果。

(三)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以案查责”规定,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稳定管理职责而导致发生学校安全稳定事故,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特别是造成师生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各类责任人,将依照有关规定“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方案篇三

(一)校长(园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安全工作;随时了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遇突发事件时,启动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及时赶赴现场,担任总指挥并对善后工作负总责;代表学校与上级有关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各分管领导和处室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实施安全工作目标管理。

(二)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贯彻“一岗双责”的规定,做好校长不在学校期间的学校管理及安全工作;加强师德建设,做好教职工政治工作,掌握校内教职员工中的不稳定因素;传达相关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会议精神等;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学校所有安全情况,提出改进或落实检查后的工作;督促学校档案室做好安全工作,材料归档保密工作;在安全工作中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党组织在安全文明校园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三)副校长(副园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其他副校长负责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管理;制定分管工作各阶段的安全目标、措施,布置给学校各个部门具体的安全工作,并督促落实;与分管处室签订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制定并落实教职工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奖惩措施;负责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学校保卫干部队伍的组建领导工作。

(四)办公室主任:协调各部门从全局出发处理好各项安全工作;负责文件安全保密和教育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以及其他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拟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收集、整理学校安全工作材料的归档;负责全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考核。

(五)教务处(科)主任: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负责教学教师、实验员、网管员、信息员等岗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负责教学日常安全巡视制度、信息传递制度和教学事故预案的制定;负责学校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保管员和实验员的安全训练,并对教学事故的预案进行实施和演练;抓好学科任课教师教学中的安全教育;负责学生体检、体育考试、外出劳技课等安全教育工作。

(六)政教处(学生科)主任: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负责班主任等岗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做好学生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化解;组织学生开展自救自护和常识、行为规范、交通安全、心理健康、防溺水和法制等安全教育活动;建立班主任应急安全工作网,负责全校学生的应急的预案制定、演练;制定有关的安全宣传计划与内容,宣传安全知识;协调好学校、社区与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制定班主任的日常值班巡视制度;定期召开学校班主任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师生安全方面的案例,交流工作经验,提高班主任安全管理意识;负责学生军训、学农中的安全工作;严格控制和管理好班级外出活动,如确因需要,须按有关申报程序批准;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的安全活动,如学生发生安全方面事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认真组织实施学生人身伤害责任险和校方责任险工作。

(七)总务处(科)主任:负责后勤人员安全岗位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学校门卫、车辆、财务室、学生宿舍、教学大楼等建筑物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校车接送学生的管理;加强学校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学校基建施工、房屋修缮安全及各种安全设施的检查;定期做好学校用电、气、水等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工作,保证学生用水、用电安全;负责学校消防器材、技防设备等的管理、使用、保养、维护和更换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定期检查消防通道,保证消防用水;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登记、培训工作;协助校长做好与外来务工人员(如装修人员)的安全签约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定期检查食堂和小卖部工作人员的卫生和安全状况;配齐公共场所等安全基础设备设施,科学、合理地布置学校大型活动的场地、器材,协助各部门确保大型活动安全举行;遇有突发事件,要保证各种物资的供应及时到位。

(八)工会主席:发挥工会组织在平安校园和安全文明校园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协助党组织做好教职工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化解工作;积极关爱教职工,对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进行慰问、上门家访等,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大局;定期召开工会小组长(安全联络员)会议,了解并检查各年级的安全情况;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健康发展。(九)团委书记:配合行政和党组织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动员和督促团员、青年在学校安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团员、学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结合团员、学生的特点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建立“团员安全监督岗”,对学校安全实行管理监督;总结推广团员、学生在安全工作中的典型经验,表彰在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十)安保处主任(保卫干部):协助校领导完成预案演练的方案制定、实施及总结;协调并联系好综治、公安、文广新、工商、城管等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地区的安全工作;参加校内外的有关安全会议,定期召开学校护卫队会议;负责联系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交通安全辅导员等到校作各类专题报告,并做好网络安全知识、家庭水电煤使用等的专题讲座;制定安全保卫处的职责、制度、做好工作记录;及时了解安全隐患,完成学校定期检查的安全方面的书面记录;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遇有突发事件,要根据预警方案及时完成好工作;负责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救能力。

(十一)年级组长:负责建立本年级组的师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年级层面的安全工作职责;定期召开年级组师生安全会议;在学校举行升旗、上操、集会、演出等活动要及时到位,做好全年级的管理工作;如发生安全方面事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协调好班主任与任课老师对个别特殊的学生进行重点关注,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维护年级正常教学秩序;布置好学校应急预案中本年级各班主任及任课老师的到位,明确各自分工,做好预案中的各项工作;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二)班主任(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引导学生增强自律意识,不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使其逐步养成自觉遵守与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习惯;教育学生不参加影响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引导学生理解社会安全的重要意义,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班主任在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或伤害事故时,组织自己班级的学生及时送到校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就诊,及时与家长联系,及时向年级组长(上级部门)汇报并协助妥善处理好事情;班主任要明确了解学校应急预案中的相应职责,平时指导好本班学生各种预案的演练,启动预案时,冷静而快速地安置好本班学生的跑位、站位、路线,利用现有条件有效保护本班学生;若学生发生学生安全应急预案中的任意一种状况,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按学校信息传递程序处理,若未按此程序处理而出现严重后果的,按学校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班主任应对行为偏差、心理偏差的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纠正、疏导工作;对经常迟到缺席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其去向,弄清原因,配合家长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对一些连续无故旷课的学生,应及时上报校教务处、政教处备案;假期中要重点对双差生进行家访;校内外集体活动时,班主任做好活动前的专项安全教育工作,在学校举行升旗、上操、集会、演出等活动要及时到位,做好班级学生管理工作,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做好防范措施(如准备好常备药等),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活动;不得带领班级学生参加各种营业性演出;班主任引导学生抵制校园暴力,培养学生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冷静地分析、妥善地处理同学间或师生间等的不和谐现象;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与信息活动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抵制网络上各种不良信息的诱惑,提高自我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学生因事离校的,班主任开具离校门条;每天负责教室的门窗、插座、电器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做好常见病、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建立特殊学生档案,掌握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的情况,各项活动中予以重点关护;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十三)教研组长:负责建立本教研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指导本教研组教师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并组织交流活动,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定期召开教师在教学中遇到学生安全应急方面的处理程序会议;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四)体育教研组长:根据特殊学生档案,按有关规定,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予以关护,落实到体育活动的每一环节中;负责学生体育活动安全工作,体育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等,应启动学校学生紧急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程序进行处理;负责学校体育场地器材的日常检查,及时排除隐患,所用器材课后及时归还;上课前,教师做好调查,了解教学班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好免修、病体记录;在准备活动中,对学生做好安全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并充分做好学生的热身活动;在体操教学中加强保护与帮助的示范、指导,防止学生发生意外;加强体育课学生活动的监管,坚决杜绝各类体育活动伤害事故;把防止学生伤害事故作为体育组工作的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五)任课老师: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规定;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上课时实施学生点名制,及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对不到位的学生要立即向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反映,并做好记录;化学、物理和生物学科教师要负责学生实验课的安全工作,发生(伤害)事故,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启动学校学生紧急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程序进行处理,履行相应职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学生在学校或学校周边发生紧急状况时,在场的老师必须马上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促进和谐校园的营造;上课期间学会观察、关爱学生,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有异常须及时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并解决;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和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沟通;每位教师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十六)校医:执行学校安全卫生条列,执行师生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事件的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好学校学生防伤害或疾病事故处理的第一环节,并按信息传递制度进行后续处理;定期检查食堂和小卖部等食品安全,不定期抽查相关工作人员的卫生情况,并作相应记录;通过宣传栏和校园广播等方式,积极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卫生保健和常见病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帮助学生了解基本公共卫生和饮食卫生常识;如有传染病、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配合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搞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上好学生卫生健康教育课,使学生了解重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生活水污染的知识及基本的预防、急救、处理常识,了解简单的用药安全知识,了解艾滋病的基本常识和预防措施;了解和分析影响生命与健康的可能因素,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和处理;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做好资料积累工作,掌握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情况,并配合家长等有关方面做好教育保护工作;及时采购药品,妥善保管好药品,经常检查,及时清理过期药品。(十七)心理教师:利用心理课、心理讲座以及校园广播等,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在教学中,指导学生了解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和处理;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调查,对心理有一定问题的学生进行访谈、心理咨询,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汇报工作;做好心理咨询室的相关工作;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八)实验室管理人员:经常清理和检查仪器,并及时保养、维修,做到实验室内物品放置整齐、清洁、完好;严格执行《中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药品和其他危险品,并做好使用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处理过期药品;注意用电安全;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落实防火防盗煤气泄漏措施;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九)电子阅览室,网络管理,电脑房工作人员:管理好电脑,提高使用率,防止各种病毒的侵蚀,有问题应及时保修;不擅自离岗,落实防火防盗措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网络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网络系统,防止不健康的信息传播;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确保电子设备使用安全。

(二十)值日人员:行政值日人员负责每天校园巡视(挂胸牌或戴其他标识)、登记值勤人员出缺勤;要在教学楼大厅和操场等地对学生行为规范检查,并处理偶发事件;年级值日老师的岗位在各年级楼层,督促学生文明休息,处理偶发事件等;巡视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突发事件。

(二十一)宿舍管理人员:准时上岗,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岗;盥洗环节做到学生不离老师视线,并保持地面干燥,避免事故发生;按时全面巡查,重点做好女生宿舍安全防范,做到防患于未然;定时检查宿舍水、电、煤及消防设施,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宿舍安全;学生宿舍发生事故时,及时到场了解事故情况,作初步处理,并向值班人员汇报事故情况;学生受伤的,进行止血等简单急救工作;严重的要在第一时间内送往医院;如发生发烧、摔伤、烫伤及其他较严重伤害事故的,在第一时间内送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事故严重的,立即向校长汇报情况;负责宿舍技防、物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按规定配置和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发生紧急情况时等,应启动学校学生紧急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程序进行处理,履行相应职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二十二)食堂管理员:食堂管理员是食堂安全卫生第一责任人,协助总务、卫生室把关抓好学校食堂安全卫生工作;督促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无健康证决不允许上岗;每学期开学前,重点检查,清理调味品和食品,并全面检查食堂内外的卫生;每天做好对食堂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保证其健康上岗;检查食堂通风防尘防四害设施及生熟食品容器冰箱冷库,保证各项设施设备齐全并运作正常;监督副食品的定点采购、储存、初加工、享饪加工、供应、禁食、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主、副食品原料的进货;有责任要求查看当天主要货源的原料进货证明、加工时间证明等,一旦发现有疑点,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得到同意后有权拒绝进货;检查每天的食堂清洁卫生打扫工作,不留死角;处理好食品废弃物和泔脚;定期开展设备检修、内外环境整治、消毒、灭四害工作,确保食堂的整体环境整洁;做好学生的饮水安全和保证供给工作;做好寄宿制学生的用餐安全工作;确保食堂设备安全。

(二十三)校门(警务室)门卫:认真执行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治安巡逻,建立台账资料;平时学生进校后,关闭学校大门;外来人员、车辆进校,要做到逢人必登、逢车必查,必须凭来访人有效证件登记,并致电被访人确认;在校的外来人员一律凭出入证进出;学生在上课时间离校的,须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或通过电话确认方可离校;学生在校发生紧急情况时,门卫应及时向110报警;凡师生携带学校公物出门,必须凭有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经门卫检验后,方可执行;夜间一律不准携带学校物品出校门;认真做好日夜班交接工作,做好交接记录,双方交接完后,方可离岗;接班人员未到岗时,当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必须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教学大楼内夜间巡视工作,做好关灯、关水龙头、关窗、锁门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报警设备的安全使用;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拨打电话向有关领导报告或报警;门卫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备好有效的灭火器材,不准使用明火;应经常检查电源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积极参加岗位安全应急培训,熟悉并熟练操作各项技防措施;熟悉并熟练操作各类技术防范设施,发生故障及时保修,并做好记录,监视技防设备运作,时时了解视频监控点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到位处置。(二十四)会计:按会计人员的各种职责规定执行。

(二十五)档案室工作人员:按档案室管理职责规定执行,防火防盗确保档案室安全。

(二十六)技术工人(驾驶员、水电工、锅炉工、炊事员等):按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规定执行,特种工种持证上岗。

(二十七)其他员工:负责本岗位各项安全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一岗双责”制工作的领导,负责推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以校长(园长)协调统筹,分管安全副校长(副园长)具体负责,各处室负责人主管,各班班主任和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管理网络,积极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学校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恪守职责,相互支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对分工交叉的安全管理工作由相关领导协调,由相关人员共同负责;对文件中空缺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分管职能工作的相应处(科)室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有关职能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全局性安全工作,决不允许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学校各部门、年级组的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年级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制定,并组织本部门和本年级师生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体师生生命安全。

广大教职员工是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最终落实者,各校要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提升全体教职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形成全员参与、层层联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

(三)责任分解,严格考核。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制定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年级和每一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不留盲点。要制定考核标准,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把安全工作考核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作为单位综合考核、干部和教师评优评先、晋升、立功受奖、年度人事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加强监管,严格追究。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目标监管,实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学校领导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要严格按事故查处“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指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五)制定方案,有序实施。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检查,严肃问责,全面推进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参照本通知学校各岗位的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本单位本学校“一岗双责”制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方案篇四

(一)校长(园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安全工作;随时了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遇突发事件时,启动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及时赶赴现场,担任总指挥并对善后工作负总责;代表学校与上级有关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各分管领导和处室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实施安全工作目标管理。

(二)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贯彻“一岗双责”的规定,做好校长不在学校期间的学校管理及安全工作;加强师德建设,做好教职工政治工作,掌握校内教职员工中的不稳定因素;传达相关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会议精神等;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学校所有安全情况,提出改进或落实检查后的工作;督促学校档案室做好安全工作,材料归档保密工作;在安全工作中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党组织在安全文明校园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三)副校长(副园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其他副校长负责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管理;制定分管工作各阶段的安全目标、措施,布置给学校各个部门具体的安全工作,并督促落实;与分管处室签订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制定并落实教职工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奖惩措施;负责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学校保卫干部队伍的组建领导工作。

(四)办公室主任:协调各部门从全局出发处理好各项安全工作;负责文件安全保密和教育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以及其他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拟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收集、整理学校安全工作材料的归档;负责全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考核。

(五)教务处(科)主任: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负责教学教师、实验员、网管员、信息员等岗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负责教学日常安全巡视制度、信息传递制度和教学事故预案的制定;负责学校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保管员和实验员的安全训练,并对教学事故的预案进行实施和演练;抓好学科任课教师教学中的安全教育;负责学生体检、体育考试、外出劳技课等安全教育工作。

(六)政教处(学生科)主任: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负责班主任等岗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做好学生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化解;组织学生开展自救自护和常识、行为规范、交通安全、心理健康、防溺水和法制等安全教育活动;建立班主任应急安全工作网,负责全校学生的应急的预案制定、演练;制定有关的安全宣传计划与内容,宣传安全知识;协调好学校、社区与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制定班主任的日常值班巡视制度;定期召开学校班主任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师生安全方面的案例,交流工作经验,提高班主任安全管理意识;负责学生军训、学农中的安全工作;严格控制和管理好班级外出活动,如确因需要,须按有关申报程序批准;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的安全活动,如学生发生安全方面事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认真组织实施学生人身伤害责任险和校方责任险工作。

(七)总务处(科)主任:负责后勤人员安全岗位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学校门卫、车辆、财务室、学生宿舍、教学大楼等建筑物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校车接送学生的管理;加强学校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学校基建施工、房屋修缮安全及各种安全设施的检查;定期做好学校用电、气、水等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工作,保证学生用水、用电安全;负责学校消防器材、技防设备等的管理、使用、保养、维护和更换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定期检查消防通道,保证消防用水;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登记、培训工作;协助校长做好与外来务工人员(如装修人员)的安全签约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定期检查食堂和小卖部工作人员的卫生和安全状况;配齐公共场所等安全基础设备设施,科学、合理地布置学校大型活动的场地、器材,协助各部门确保大型活动安全举行;遇有突发事件,要保证各种物资的供应及时到位。

(八)工会主席:发挥工会组织在平安校园和安全文明校园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协助党组织做好教职工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化解工作;积极关爱教职工,对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进行慰问、上门家访等,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大局;定期召开工会小组长(安全联络员)会议,了解并检查各年级的安全情况;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健康发展。(九)团委书记:配合行政和党组织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动员和督促团员、青年在学校安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团员、学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结合团员、学生的特点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建立“团员安全监督岗”,对学校安全实行管理监督;总结推广团员、学生在安全工作中的典型经验,表彰在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十)安保处主任(保卫干部):协助校领导完成预案演练的方案制定、实施及总结;协调并联系好综治、公安、文广新、工商、城管等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地区的安全工作;参加校内外的有关安全会议,定期召开学校护卫队会议;负责联系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交通安全辅导员等到校作各类专题报告,并做好网络安全知识、家庭水电煤使用等的专题讲座;制定安全保卫处的职责、制度、做好工作记录;及时了解安全隐患,完成学校定期检查的安全方面的书面记录;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遇有突发事件,要根据预警方案及时完成好工作;负责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救能力。

(十一)年级组长:负责建立本年级组的师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年级层面的安全工作职责;定期召开年级组师生安全会议;在学校举行升旗、上操、集会、演出等活动要及时到位,做好全年级的管理工作;如发生安全方面事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协调好班主任与任课老师对个别特殊的学生进行重点关注,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维护年级正常教学秩序;布置好学校应急预案中本年级各班主任及任课老师的到位,明确各自分工,做好预案中的各项工作;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二)班主任(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引导学生增强自律意识,不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使其逐步养成自觉遵守与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习惯;教育学生不参加影响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引导学生理解社会安全的重要意义,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班主任在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或伤害事故时,组织自己班级的学生及时送到校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就诊,及时与家长联系,及时向年级组长(上级部门)汇报并协助妥善处理好事情;班主任要明确了解学校应急预案中的相应职责,平时指导好本班学生各种预案的演练,启动预案时,冷静而快速地安置好本班学生的跑位、站位、路线,利用现有条件有效保护本班学生;若学生发生学生安全应急预案中的任意一种状况,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按学校信息传递程序处理,若未按此程序处理而出现严重后果的,按学校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班主任应对行为偏差、心理偏差的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纠正、疏导工作;对经常迟到缺席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其去向,弄清原因,配合家长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对一些连续无故旷课的学生,应及时上报校教务处、政教处备案;假期中要重点对双差生进行家访;校内外集体活动时,班主任做好活动前的专项安全教育工作,在学校举行升旗、上操、集会、演出等活动要及时到位,做好班级学生管理工作,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做好防范措施(如准备好常备药等),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活动;不得带领班级学生参加各种营业性演出;班主任引导学生抵制校园暴力,培养学生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冷静地分析、妥善地处理同学间或师生间等的不和谐现象;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与信息活动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抵制网络上各种不良信息的诱惑,提高自我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学生因事离校的,班主任开具离校门条;每天负责教室的门窗、插座、电器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做好常见病、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建立特殊学生档案,掌握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的情况,各项活动中予以重点关护;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十三)教研组长:负责建立本教研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指导本教研组教师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并组织交流活动,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定期召开教师在教学中遇到学生安全应急方面的处理程序会议;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四)体育教研组长:根据特殊学生档案,按有关规定,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予以关护,落实到体育活动的每一环节中;负责学生体育活动安全工作,体育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等,应启动学校学生紧急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程序进行处理;负责学校体育场地器材的日常检查,及时排除隐患,所用器材课后及时归还;上课前,教师做好调查,了解教学班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好免修、病体记录;在准备活动中,对学生做好安全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并充分做好学生的热身活动;在体操教学中加强保护与帮助的示范、指导,防止学生发生意外;加强体育课学生活动的监管,坚决杜绝各类体育活动伤害事故;把防止学生伤害事故作为体育组工作的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五)任课老师: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规定;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上课时实施学生点名制,及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对不到位的学生要立即向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反映,并做好记录;化学、物理和生物学科教师要负责学生实验课的安全工作,发生(伤害)事故,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启动学校学生紧急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程序进行处理,履行相应职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学生在学校或学校周边发生紧急状况时,在场的老师必须马上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促进和谐校园的营造;上课期间学会观察、关爱学生,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有异常须及时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并解决;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和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沟通;每位教师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十六)校医:执行学校安全卫生条列,执行师生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事件的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好学校学生防伤害或疾病事故处理的第一环节,并按信息传递制度进行后续处理;定期检查食堂和小卖部等食品安全,不定期抽查相关工作人员的卫生情况,并作相应记录;通过宣传栏和校园广播等方式,积极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卫生保健和常见病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帮助学生了解基本公共卫生和饮食卫生常识;如有传染病、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配合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搞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上好学生卫生健康教育课,使学生了解重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生活水污染的知识及基本的预防、急救、处理常识,了解简单的用药安全知识,了解艾滋病的基本常识和预防措施;了解和分析影响生命与健康的可能因素,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和处理;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做好资料积累工作,掌握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情况,并配合家长等有关方面做好教育保护工作;及时采购药品,妥善保管好药品,经常检查,及时清理过期药品。(十七)心理教师:利用心理课、心理讲座以及校园广播等,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在教学中,指导学生了解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和处理;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调查,对心理有一定问题的学生进行访谈、心理咨询,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汇报工作;做好心理咨询室的相关工作;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八)实验室管理人员:经常清理和检查仪器,并及时保养、维修,做到实验室内物品放置整齐、清洁、完好;严格执行《中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药品和其他危险品,并做好使用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处理过期药品;注意用电安全;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落实防火防盗煤气泄漏措施;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九)电子阅览室,网络管理,电脑房工作人员:管理好电脑,提高使用率,防止各种病毒的侵蚀,有问题应及时保修;不擅自离岗,落实防火防盗措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网络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网络系统,防止不健康的信息传播;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确保电子设备使用安全。

(二十)值日人员:行政值日人员负责每天校园巡视(挂胸牌或戴其他标识)、登记值勤人员出缺勤;要在教学楼大厅和操场等地对学生行为规范检查,并处理偶发事件;年级值日老师的岗位在各年级楼层,督促学生文明休息,处理偶发事件等;巡视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突发事件。

(二十一)宿舍管理人员:准时上岗,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岗;盥洗环节做到学生不离老师视线,并保持地面干燥,避免事故发生;按时全面巡查,重点做好女生宿舍安全防范,做到防患于未然;定时检查宿舍水、电、煤及消防设施,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宿舍安全;学生宿舍发生事故时,及时到场了解事故情况,作初步处理,并向值班人员汇报事故情况;学生受伤的,进行止血等简单急救工作;严重的要在第一时间内送往医院;如发生发烧、摔伤、烫伤及其他较严重伤害事故的,在第一时间内送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事故严重的,立即向校长汇报情况;负责宿舍技防、物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按规定配置和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发生紧急情况时等,应启动学校学生紧急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程序进行处理,履行相应职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二十二)食堂管理员:食堂管理员是食堂安全卫生第一责任人,协助总务、卫生室把关抓好学校食堂安全卫生工作;督促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无健康证决不允许上岗;每学期开学前,重点检查,清理调味品和食品,并全面检查食堂内外的卫生;每天做好对食堂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保证其健康上岗;检查食堂通风防尘防四害设施及生熟食品容器冰箱冷库,保证各项设施设备齐全并运作正常;监督副食品的定点采购、储存、初加工、享饪加工、供应、禁食、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主、副食品原料的进货;有责任要求查看当天主要货源的原料进货证明、加工时间证明等,一旦发现有疑点,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得到同意后有权拒绝进货;检查每天的食堂清洁卫生打扫工作,不留死角;处理好食品废弃物和泔脚;定期开展设备检修、内外环境整治、消毒、灭四害工作,确保食堂的整体环境整洁;做好学生的饮水安全和保证供给工作;做好寄宿制学生的用餐安全工作;确保食堂设备安全。

(二十三)校门(警务室)门卫:认真执行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治安巡逻,建立台账资料;平时学生进校后,关闭学校大门;外来人员、车辆进校,要做到逢人必登、逢车必查,必须凭来访人有效证件登记,并致电被访人确认;在校的外来人员一律凭出入证进出;学生在上课时间离校的,须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或通过电话确认方可离校;学生在校发生紧急情况时,门卫应及时向110报警;凡师生携带学校公物出门,必须凭有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经门卫检验后,方可执行;夜间一律不准携带学校物品出校门;认真做好日夜班交接工作,做好交接记录,双方交接完后,方可离岗;接班人员未到岗时,当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必须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教学大楼内夜间巡视工作,做好关灯、关水龙头、关窗、锁门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报警设备的安全使用;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拨打电话向有关领导报告或报警;门卫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备好有效的灭火器材,不准使用明火;应经常检查电源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积极参加岗位安全应急培训,熟悉并熟练操作各项技防措施;熟悉并熟练操作各类技术防范设施,发生故障及时保修,并做好记录,监视技防设备运作,时时了解视频监控点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到位处置。(二十四)会计:按会计人员的各种职责规定执行。

(二十五)档案室工作人员:按档案室管理职责规定执行,防火防盗确保档案室安全。

(二十六)技术工人(驾驶员、水电工、锅炉工、炊事员等):按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规定执行,特种工种持证上岗。

(二十七)其他员工:负责本岗位各项安全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一岗双责”制工作的领导,负责推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以校长(园长)协调统筹,分管安全副校长(副园长)具体负责,各处室负责人主管,各班班主任和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管理网络,积极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学校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恪守职责,相互支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对分工交叉的安全管理工作由相关领导协调,由相关人员共同负责;对文件中空缺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分管职能工作的相应处(科)室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有关职能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全局性安全工作,决不允许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学校各部门、年级组的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年级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制定,并组织本部门和本年级师生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体师生生命安全。

广大教职员工是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最终落实者,各校要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提升全体教职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形成全员参与、层层联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

(三)责任分解,严格考核。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制定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年级和每一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不留盲点。要制定考核标准,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把安全工作考核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作为单位综合考核、干部和教师评优评先、晋升、立功受奖、年度人事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加强监管,严格追究。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目标监管,实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学校领导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要严格按事故查处“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指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五)制定方案,有序实施。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检查,严肃问责,全面推进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参照本通知学校各岗位的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本单位本学校“一岗双责”制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方案篇五

为了更好地落实学校的安全责任制度,增强全体教师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学校“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的指示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意义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安全工作要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但是学校毕竟是一个管理人、培育人的集体,其特点是学生个性差异大,存在着很多的安全隐患,单凭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是单位负责人来落实安全问题,就很难落实好学校的各项安全工作。要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还需要全体教师齐抓共管。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学生、学校安全意外责任事故频频发生,给社会、家庭、学校带来了很坏的影响,进一步关注学生的生命安全,关心学校的安全问题,已成为新时代教师责无旁贷的责任。我们学校本着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的原则。制定“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对于落实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新

副组长:白立战  董海波

任课教师 

三、“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具体责任情况

1、杨校长:负责学校整体工作,同时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领导责任。

2 、白校长:(1)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分管学校的所有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2)分管政教、团委、总务的业务校长,指导政教、团委、总务开展各项工作,并对开展各项活动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3、董校长:分管教学的业务校长,指导教导处开展工作,并对教学工作及有关的教学各项活动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4、办公室主任:负责上级文件通知,接待,车辆管理等。并负责夜间值班、假期值班安排,学校白天校园巡逻,车辆管理使用安全,门口的安全管理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对学校安全负领导责任。

5、教导主任:主管教学及有关的教学活动,并对组织教学和与教学有关的各项活动负安全领导责任。

6、教科室主任:主管教科研活动,并对组织的学生参加的各项科研活动负安全领导责任。

8、少先队辅导员:主管学校少先队工作,并负责有关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开展的团队的各项活动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9、年级主任:主抓年级各项管理工作,并对年级各项活动的安全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10、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工作,负责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落实搜查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工作,指导学生下课、放学的楼道疏散活动,特别是晚自习的课间和放学时间,消除班级学生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对班级学生组织及班级学生活动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11、任课教师:负责课堂教学工作,并对课堂教学中的学生活动安全负直接责任。体育课教师负责学生体育课的安全,并经常检查学校的体育设施,发现器械出现问题要抓紧上报总务处维修,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实验教师负责学生实验课的课堂安全,管理好实验用品,指导学生规范操作实验。

桃城区教育局关于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意见#e#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衡水市各级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综合监管、分级检查、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全系统实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一、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任务分解

(一)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职责

1、区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张国良,是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区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将安全工作纳入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全面部署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何中原,是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对全区学校安全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具体工作由局安全科组织实施。同时负责成教科、电教馆、发行科、基建科的安全工作。

3、分管其他工作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抓好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

(1)副局长王文昌,负责基础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幼儿园)、招生考试、人事等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分别由普教科、招生办公室和人事科组织实施。

(2)副局长许建新,负责局机关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将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列为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并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具体工作由督导室组织实施。负责职业教育的安全管理,此项工作由职教科负责。负责系统教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工作,此项工作由教育工会组织实施。

(3)副局长张希怀,负责对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向党组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等,具体工作由局法制科组织实施。负责学校校办企业的安全生产,具体工作由校企办负责。负责学校物业管理工作,此项工作由物业办组织实施。

(4)副局长高鹏,负责对全区开展教研活动和实验教学的安全监督与检查。具体工作由教研室、仪器站负责。

(二)各科室安全工作主要职责

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1、安全科职责

(7)学校的疫情防治、传染病防治、流行病防治工作;

(8)及其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 建设工作;

(9)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2、办公室职责

(1)安全工作的后勤保障;

(2)安全工作的媒体协调及舆-论导向;

(3)安全工作的文件上报和转呈与归档工作,文书档案安全;

(4)机关办公区与机关车辆安全;

(5)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和一般性责任事故处理。

3、人事科职责

(3)处理因人事工作引起的安全和稳定工作;

(4)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4、计财科职责

(1)负责学校校舍建设资金监督和管理工作;

(2)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5、普教科职责

(3)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

(4)住校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5)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和一般性责任事故处理。

6、职教科职责

(2)学校的疫情防治、传染病防治、流行病防治工作;

(3)大中型集体活动的安全预案工作;

(4)学校的校车的安全,学校校舍、防雷设备及用电安全工作;

(5)学校的校舍、基建、消防安全和地质灾害的检查、鉴定、改造、排危及防范工作。

(6)学生食堂、食品卫生产品质量的安全管理工作;

(7)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和一般性责任事故处理。

7、督导室职责

(1)配合市局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2)对安全工作进行专项调研、巡查、督导工作;

(3)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责任分解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8、法制科职责

(2)受理学校安全稳定方面的申诉和行政应诉工作;

(3)规范教师施教行为,防止教师对学生造成伤害;

(4)督促学校做好法制等事关学校稳定的宣传教育工作;

(5)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和一般性责任事故处理。

9、招生办公室职责

(1)所组织考试的安全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2)所组织考试的试卷安全;

(3)所组织考试期间考生的住宿、交通、饮食、防疫等方面的安全;

(4)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和一般性责任事故处理。

10、仪器站职责

(1)师生实验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3)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和一般性责任事故处理。

11、基建科职责

(2)校舍防雷工作。

12、教研室职责

(1)制定大型教师教研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2)中小学调研考试师生安全管理。

13、校办企业办公室

负责学校校办企业的安全生产,对厂房、设备、原材料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14、教育工会职责

对系统内的教职工进行安全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参与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调研等工作,反映教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更地维护教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

15、成教科职责

(3)上述学校的疫情防治、传染病防治、流行病防治工作;

(4)上述学校的大中型集体活动的安全预案工作;

(5)上述学校的校车的安全,学校校舍、防雷设备及用电安全工作;

(8)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和一般性责任事故处理。

16、电教馆职责

学校现代电化教育设备、设施在防盗、防雷、防火方面的安全工作。

17、发行科

负责科室安全包校工作。负责学校学生教学用书的安全发放。

18、物业办

负责学校教师住宅楼的物理安全管理工作。

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教育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张国良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的“一岗双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位局领导、各科(室)科长(主任)的安全职责分工。各位局领导、各科(室)科长(主任)和各科(室)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分工,结合本职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真正形成全员参与、全员定责、全员管理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

(二)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安全督查工作。各局领导、各科(室)科长(主任)要指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学校设置与本校安全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工作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制定和完善以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工作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学校的安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各位局领导、各科(室)科长(主任)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对分工交叉的安全工作由相关领导和相关人员共同负责。各科室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决不允许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推诿扯皮、不负责任。一旦发生因失职、渎职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方案篇六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根据一岗双责任务分工,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职责。作为副校长,我能团结带领支部党员和教职员工,积极协助刘超雄校长开展行政工作,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扎实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并抓好综合治理、安全教育、团队工作等项工作。

1.认真开展了党务工作,加强了党员干部、全校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并完善了相关制度。

2.积极动员全校师生员工,大力开展文明学校的创建活动。

3.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工会、团队工作。积极督促指导每年的教代会,使工会会员的参政议政能力得到提高,指导校少先队工作围绕学校德育工作发挥积极作用,以发挥校少先队干部的带头作用,开展多项健康有益的活动。

4.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师生安全,认真组织社会实践活动。既提高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又强化了劳动意识。

二、采取的措施

1.切实做到“三个坚持”。我坚持把学习作为强化党性修养和提高领导水平的关键性措施来抓,一是坚持组织中心组学习,始终做到先学一步,不断加强学习先进理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坚持个人自学。利用业余时间精心研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理论,认真学习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坚持向教职工和教学实践学习。在深入师生开展宣讲和调研走访中,掌握教育教学的第一手资料,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通过加强学习,使我的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升,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

2.认真作好了各项工作安排。研究安排了党课、党员活动、发展党员、政治学习等党建常规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了“三同步”的工作方法,即“党务工作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同步谋划、同步布置、同步落实”,促进党政工作协调发展、密切配合。

3.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学校党支部十分注重加强理论学习,全面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校通过加强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了中央及省市领导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广大党员通过学习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争做师德标兵,争做教学骨干、争做教研能手、争做课改先锋、做学生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4.创新工作方法,突出活动特色。党支部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特点,以调动和激发师生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目标,注重创新工作方法,突出活动特色,收到显著成效。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了十八大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理论武装工作。

(2)开展了“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争做师德标兵”活动。学校将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与党员先锋岗评选活动相结合,认真评估,进一步促进了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了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了学校事业的发展。通过争创师德标兵活动的开展,广大教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忠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都能努力成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标兵。(3)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五不批”,进一步严肃发展党员纪律,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树立党员教师的良好形象。学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成立支部书记为组长,支部委员、行政领导干部、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抓源头、重预防、建机制、强教育”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抓好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5)抓党建促教学,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党支部与每位党员签订了责任书,层层抓落实。学校党支部坚持围绕党建抓教学,抓好教学促党建的原则,把党的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组织实施“以老带新”和“蓝青工程”,通过骨干教师示范课、党员教师结对帮扶等积极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办学水平的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

1.在宣传方面力度还不够,在工作中创新思路、创新方法等方面还不够,有待加强。

2.党员学习制度和中心组学习成效有待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勤奋工作,继续落实好“一岗双责制”,尽职尽责,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挖掘优秀党员典型模范,为创建优秀党支部而不懈努力!

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方案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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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责,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既要负责分管范围业务工作,又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是安全的主要负责人,各部门的正职、支部书记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队组)负责人是本部门(队组)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形成安全生产管理专管和群管、协管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对矿井安全生产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将安全责任制逐级落实。

二、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

2、做到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安全生产奖惩。

4、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分解落实安全责任,督促、支持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工作,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审核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组织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指导预案演练工作。

7、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党总支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配合总经理组织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监督检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业务保安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安全问题。

3、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参加总经理主持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对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抓好工作措施落实。

5、充分发动工会、团委等组织,积极支持各副总经理和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履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职权。

6、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月、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或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7、掌握公司干部、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干部、员工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

8、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技术规定。

2、对全矿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制定和审查年度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培训工作。

3、负责组织矿井技术改造等方案设计,研究解决资源合理开采、采掘接续和矿井长期发展工作。

4、组织制定和审批煤矿安全技术措施、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预案等,并监督瓦斯、水、火等“五大”灾害治理措施的实施、落实情况。

5、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和技术创新工作;开展技术更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负责推广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

6、组织定期召开技术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煤矿重大技术问题,并安排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7、审签煤矿“三大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通风、瓦斯、抽采等日报表。

8、协助总经理抓好公司安全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协助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掌握安全形势,对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令相关部门进行督查,落实整改。

9、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配合上级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上报。对措施规程不完善、不明确导致事故的负技术责任。

(四)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配合总经理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参加总经理主持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并对公司安全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3、主持召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

4、矿井通风及瓦斯、抽采系统、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煤矿井下现场,及时组织煤矿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5、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依规提出主导意见。

6、审查、监督煤矿按计划如期、保质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

7、负责监督对安检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教育、业务演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各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一)职能科室“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负责对全矿的安全及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调查了解分析事故原因,严格执行事故追查制度,坚决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竞赛活动。

5、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现场、重点安全防范目标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责令被检部门、队组限期整改落实。

6、互相监督,检查各部门、队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培训及持合法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7、参与新职工安全教育、在岗职工的继续教育,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8、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等规章制度。

9、对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完善而安排工作导致的事故负管理责任。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供销部“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依据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要求,检查所购的物资、机械设备、试验仪器的安全管理情况。

3、依据合同,按照公司经理会的指示,购置符合安全标准规定的安全设备、器材、劳保用品,并认真建档。

4、对购置的安全设备、器材、劳保用品规范存储管理、发放并认真建档。同时对煤仓、筒仓的安全装卸和存储工作。

5、负责本单位职工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财务部“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工作需要,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费用在计划、资金上给予落实和保障,并监督其经费的合理使用。

3、实施、督促安全费用计划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安全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和个人的奖罚决定。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行政办公室“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负责办公楼、生产厂房、职工宿舍、水、电、暖、管道、安全设施等的安全保障。

3、做好炊事机具、输电线路、伙房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定人、定岗,维修检查定期,保证设备完好。

4、做好职工宿舍、食堂、办公设施以及其他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并保证安全运行。

5、处理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并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管理处置和预案编写工作。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六)党群工作部“一岗双责”职责

1、除负责部门的日常工作外,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与支部书记和部门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的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七)专职主管安全(生产)工作支部书记“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除做本岗位的日常工作外,也要管行政、技术方面的操作和指导性工作。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上绝不违章指挥,增强自己的安全意识,为群众树立榜样。

4、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帮助员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5、工作积极上进,努力专研,争取为公司的生产多提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6、增强全局意识,努力为公司培养后备人才,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四、责任追究

对于责任不到位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安全管理部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追究时,对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追究行政正职和部门党支部书记的责任。

对照公司各类安全管理制度追究处罚责任人时,部门行政正职和党支部书记承担同等额度的处罚。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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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方案篇八

(一)校长(园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安全工作;随时了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遇突发事件时,启动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及时赶赴现场,担任总指挥并对善后工作负总责;代表学校与上级有关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各分管领导和处室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实施安全工作目标管理。

(二)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贯彻“一岗双责”的规定,做好校长不在学校期间的学校管理及安全工作;加强师德建设,做好教职工政治工作,掌握校内教职员工中的不稳定因素;传达相关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会议精神等;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学校所有安全情况,提出改进或落实检查后的工作;督促学校档案室做好安全工作,材料归档保密工作;在安全工作中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党组织在安全文明校园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三)副校长(副园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其他副校长负责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管理;制定分管工作各阶段的安全目标、措施,布置给学校各个部门具体的安全工作,并督促落实;与分管处室签订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制定并落实教职工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奖惩措施;负责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学校保卫干部队伍的组建领导工作。

(四)办公室主任:协调各部门从全局出发处理好各项安全工作;负责文件安全保密和教育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以及其他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拟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收集、整理学校安全工作材料的归档;负责全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考核。

(五)教务处(科)主任: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负责教学教师、实验员、网管员、信息员等岗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负责教学日常安全巡视制度、信息传递制度和教学事故预案的制定;负责学校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保管员和实验员的安全训练,并对教学事故的预案进行实施和演练;抓好学科任课教师教学中的安全教育;负责学生体检、体育考试、外出劳技课等安全教育工作。

(六)政教处(学生科)主任: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负责班主任等岗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做好学生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化解;组织学生开展自救自护和常识、行为规范、交通安全、心理健康、防溺水和法制等安全教育活动;建立班主任应急安全工作网,负责全校学生的应急的预案制定、演练;制定有关的安全宣传计划与内容,宣传安全知识;协调好学校、社区与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制定班主任的日常值班巡视制度;定期召开学校班主任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师生安全方面的案例,交流工作经验,提高班主任安全管理意识;负责学生军训、学农中的安全工作;严格控制和管理好班级外出活动,如确因需要,须按有关申报程序批准;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的安全活动,如学生发生安全方面事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认真组织实施学生人身伤害责任险和校方责任险工作。

(七)总务处(科)主任:负责后勤人员安全岗位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学校门卫、车辆、财务室、学生宿舍、教学大楼等建筑物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校车接送学生的管理;加强学校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学校基建施工、房屋修缮安全及各种安全设施的检查;定期做好学校用电、气、水等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工作,保证学生用水、用电安全;负责学校消防器材、技防设备等的管理、使用、保养、维护和更换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定期检查消防通道,保证消防用水;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登记、培训工作;协助校长做好与外来务工人员(如装修人员)的安全签约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定期检查食堂和小卖部工作人员的卫生和安全状况;配齐公共场所等安全基础设备设施,科学、合理地布置学校大型活动的场地、器材,协助各部门确保大型活动安全举行;遇有突发事件,要保证各种物资的供应及时到位。

(八)工会主席:发挥工会组织在平安校园和安全文明校园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协助党组织做好教职工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化解工作;积极关爱教职工,对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进行慰问、上门家访等,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大局;定期召开工会小组长(安全联络员)会议,了解并检查各年级的安全情况;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健康发展。(九)团委书记:配合行政和党组织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动员和督促团员、青年在学校安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团员、学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结合团员、学生的特点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建立“团员安全监督岗”,对学校安全实行管理监督;总结推广团员、学生在安全工作中的典型经验,表彰在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十)安保处主任(保卫干部):协助校领导完成预案演练的方案制定、实施及总结;协调并联系好综治、公安、文广新、工商、城管等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地区的安全工作;参加校内外的有关安全会议,定期召开学校护卫队会议;负责联系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交通安全辅导员等到校作各类专题报告,并做好网络安全知识、家庭水电煤使用等的专题讲座;制定安全保卫处的职责、制度、做好工作记录;及时了解安全隐患,完成学校定期检查的安全方面的书面记录;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遇有突发事件,要根据预警方案及时完成好工作;负责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救能力。

(十一)年级组长:负责建立本年级组的师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年级层面的安全工作职责;定期召开年级组师生安全会议;在学校举行升旗、上操、集会、演出等活动要及时到位,做好全年级的管理工作;如发生安全方面事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协调好班主任与任课老师对个别特殊的学生进行重点关注,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维护年级正常教学秩序;布置好学校应急预案中本年级各班主任及任课老师的到位,明确各自分工,做好预案中的各项工作;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二)班主任(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引导学生增强自律意识,不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使其逐步养成自觉遵守与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习惯;教育学生不参加影响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引导学生理解社会安全的重要意义,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班主任在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或伤害事故时,组织自己班级的学生及时送到校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就诊,及时与家长联系,及时向年级组长(上级部门)汇报并协助妥善处理好事情;班主任要明确了解学校应急预案中的相应职责,平时指导好本班学生各种预案的演练,启动预案时,冷静而快速地安置好本班学生的跑位、站位、路线,利用现有条件有效保护本班学生;若学生发生学生安全应急预案中的任意一种状况,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按学校信息传递程序处理,若未按此程序处理而出现严重后果的,按学校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班主任应对行为偏差、心理偏差的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纠正、疏导工作;对经常迟到缺席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其去向,弄清原因,配合家长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对一些连续无故旷课的学生,应及时上报校教务处、政教处备案;假期中要重点对双差生进行家访;校内外集体活动时,班主任做好活动前的专项安全教育工作,在学校举行升旗、上操、集会、演出等活动要及时到位,做好班级学生管理工作,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做好防范措施(如准备好常备药等),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活动;不得带领班级学生参加各种营业性演出;班主任引导学生抵制校园暴力,培养学生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冷静地分析、妥善地处理同学间或师生间等的不和谐现象;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与信息活动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抵制网络上各种不良信息的诱惑,提高自我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学生因事离校的,班主任开具离校门条;每天负责教室的门窗、插座、电器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做好常见病、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建立特殊学生档案,掌握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的情况,各项活动中予以重点关护;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十三)教研组长:负责建立本教研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指导本教研组教师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并组织交流活动,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定期召开教师在教学中遇到学生安全应急方面的处理程序会议;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四)体育教研组长:根据特殊学生档案,按有关规定,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予以关护,落实到体育活动的每一环节中;负责学生体育活动安全工作,体育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等,应启动学校学生紧急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程序进行处理;负责学校体育场地器材的日常检查,及时排除隐患,所用器材课后及时归还;上课前,教师做好调查,了解教学班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好免修、病体记录;在准备活动中,对学生做好安全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并充分做好学生的热身活动;在体操教学中加强保护与帮助的示范、指导,防止学生发生意外;加强体育课学生活动的监管,坚决杜绝各类体育活动伤害事故;把防止学生伤害事故作为体育组工作的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五)任课老师: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规定;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上课时实施学生点名制,及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对不到位的学生要立即向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反映,并做好记录;化学、物理和生物学科教师要负责学生实验课的安全工作,发生(伤害)事故,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启动学校学生紧急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程序进行处理,履行相应职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学生在学校或学校周边发生紧急状况时,在场的老师必须马上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促进和谐校园的营造;上课期间学会观察、关爱学生,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有异常须及时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并解决;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和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沟通;每位教师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十六)校医:执行学校安全卫生条列,执行师生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事件的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好学校学生防伤害或疾病事故处理的第一环节,并按信息传递制度进行后续处理;定期检查食堂和小卖部等食品安全,不定期抽查相关工作人员的卫生情况,并作相应记录;通过宣传栏和校园广播等方式,积极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卫生保健和常见病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帮助学生了解基本公共卫生和饮食卫生常识;如有传染病、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配合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搞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上好学生卫生健康教育课,使学生了解重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生活水污染的知识及基本的预防、急救、处理常识,了解简单的用药安全知识,了解艾滋病的基本常识和预防措施;了解和分析影响生命与健康的可能因素,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和处理;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做好资料积累工作,掌握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情况,并配合家长等有关方面做好教育保护工作;及时采购药品,妥善保管好药品,经常检查,及时清理过期药品。(十七)心理教师:利用心理课、心理讲座以及校园广播等,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在教学中,指导学生了解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和处理;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调查,对心理有一定问题的学生进行访谈、心理咨询,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汇报工作;做好心理咨询室的相关工作;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八)实验室管理人员:经常清理和检查仪器,并及时保养、维修,做到实验室内物品放置整齐、清洁、完好;严格执行《中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药品和其他危险品,并做好使用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处理过期药品;注意用电安全;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落实防火防盗煤气泄漏措施;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九)电子阅览室,网络管理,电脑房工作人员:管理好电脑,提高使用率,防止各种病毒的侵蚀,有问题应及时保修;不擅自离岗,落实防火防盗措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网络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网络系统,防止不健康的信息传播;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确保电子设备使用安全。

(二十)值日人员:行政值日人员负责每天校园巡视(挂胸牌或戴其他标识)、登记值勤人员出缺勤;要在教学楼大厅和操场等地对学生行为规范检查,并处理偶发事件;年级值日老师的岗位在各年级楼层,督促学生文明休息,处理偶发事件等;巡视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突发事件。

(二十一)宿舍管理人员:准时上岗,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岗;盥洗环节做到学生不离老师视线,并保持地面干燥,避免事故发生;按时全面巡查,重点做好女生宿舍安全防范,做到防患于未然;定时检查宿舍水、电、煤及消防设施,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宿舍安全;学生宿舍发生事故时,及时到场了解事故情况,作初步处理,并向值班人员汇报事故情况;学生受伤的,进行止血等简单急救工作;严重的要在第一时间内送往医院;如发生发烧、摔伤、烫伤及其他较严重伤害事故的,在第一时间内送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事故严重的,立即向校长汇报情况;负责宿舍技防、物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按规定配置和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发生紧急情况时等,应启动学校学生紧急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程序进行处理,履行相应职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二十二)食堂管理员:食堂管理员是食堂安全卫生第一责任人,协助总务、卫生室把关抓好学校食堂安全卫生工作;督促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无健康证决不允许上岗;每学期开学前,重点检查,清理调味品和食品,并全面检查食堂内外的卫生;每天做好对食堂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保证其健康上岗;检查食堂通风防尘防四害设施及生熟食品容器冰箱冷库,保证各项设施设备齐全并运作正常;监督副食品的定点采购、储存、初加工、享饪加工、供应、禁食、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主、副食品原料的进货;有责任要求查看当天主要货源的原料进货证明、加工时间证明等,一旦发现有疑点,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得到同意后有权拒绝进货;检查每天的食堂清洁卫生打扫工作,不留死角;处理好食品废弃物和泔脚;定期开展设备检修、内外环境整治、消毒、灭四害工作,确保食堂的整体环境整洁;做好学生的饮水安全和保证供给工作;做好寄宿制学生的用餐安全工作;确保食堂设备安全。

(二十三)校门(警务室)门卫:认真执行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治安巡逻,建立台账资料;平时学生进校后,关闭学校大门;外来人员、车辆进校,要做到逢人必登、逢车必查,必须凭来访人有效证件登记,并致电被访人确认;在校的外来人员一律凭出入证进出;学生在上课时间离校的,须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或通过电话确认方可离校;学生在校发生紧急情况时,门卫应及时向110报警;凡师生携带学校公物出门,必须凭有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经门卫检验后,方可执行;夜间一律不准携带学校物品出校门;认真做好日夜班交接工作,做好交接记录,双方交接完后,方可离岗;接班人员未到岗时,当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必须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教学大楼内夜间巡视工作,做好关灯、关水龙头、关窗、锁门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报警设备的安全使用;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拨打电话向有关领导报告或报警;门卫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备好有效的灭火器材,不准使用明火;应经常检查电源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积极参加岗位安全应急培训,熟悉并熟练操作各项技防措施;熟悉并熟练操作各类技术防范设施,发生故障及时保修,并做好记录,监视技防设备运作,时时了解视频监控点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到位处置。(二十四)会计:按会计人员的各种职责规定执行。

(二十五)档案室工作人员:按档案室管理职责规定执行,防火防盗确保档案室安全。

(二十六)技术工人(驾驶员、水电工、锅炉工、炊事员等):按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规定执行,特种工种持证上岗。

(二十七)其他员工:负责本岗位各项安全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一岗双责”制工作的领导,负责推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以校长(园长)协调统筹,分管安全副校长(副园长)具体负责,各处室负责人主管,各班班主任和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管理网络,积极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学校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恪守职责,相互支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对分工交叉的安全管理工作由相关领导协调,由相关人员共同负责;对文件中空缺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分管职能工作的相应处(科)室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有关职能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全局性安全工作,决不允许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学校各部门、年级组的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年级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制定,并组织本部门和本年级师生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体师生生命安全。

广大教职员工是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最终落实者,各校要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提升全体教职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形成全员参与、层层联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

(三)责任分解,严格考核。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制定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年级和每一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不留盲点。要制定考核标准,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把安全工作考核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作为单位综合考核、干部和教师评优评先、晋升、立功受奖、年度人事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加强监管,严格追究。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目标监管,实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学校领导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要严格按事故查处“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指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五)制定方案,有序实施。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检查,严肃问责,全面推进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参照本通知学校各岗位的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本单位本学校“一岗双责”制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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