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检测合同(优秀13篇)

时间:2023-12-26 23:00:07 作者:紫薇儿

建筑的发展与城市化进程密不可分,它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通过建筑的设计和布局,可以创造出具有人文关怀和社会意义的城市空间。

上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委):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宏观监管职能,规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行业服务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教育部、工商总局制定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gf-2016-1002),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教育部国际司、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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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二、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三、对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四、在签订合同前,留学中介应当向留学申请者出示由教育部颁发的本留学中介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以及营业执照。

五、本合同由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消防检测合同

根据《陕西省电气消防安全技术检测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甲、乙双方经协商,由乙方对甲方之配电设施、可触及的电气线路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测,达成以下协议:

1.地下二层至屋面共用部位的所有照明开关、线路、灯具;

4.受约住户房间内所有电气设施、设备。

年月日至年月日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价费调发[20xx]85号《关于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第二条以被检建筑面积贰元/平方米收取。被检总面积为: m2;检测费总计元,大写:元。

甲方:

3.因甲方原因造成检测期拖延,应承担责任;

4.甲方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乙方检测报告中的不合格项目,交乙方复检;

5.按时付款。

乙方:

3.不随意去非受检场所;

4.爱护甲方设备、设施;

5.需停电检测的部位,乙方须提前两天通知甲方,甲方做出安排后,方能检测;

6.乙方在一周内对甲方提出的整改项目的复检申请进行复检,检测费不再另计;

8.检测责任保证期为十二个月,保证期从检测报告交于甲方之日起计算。在保证期内,因乙方检测后的部位引起的火灾、人员触电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检测报告交于甲方后,甲方一个月内付清检测费用。

1.因甲方配合人员不到位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停工,除工期顺延外,并按检测费总额的2%向乙方支付误工费。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完工,按检测费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

地址:西安市西五路28号四楼

电话:7406175

帐号:西安市商业银行营业部

103-220150028-93

电话:(029)7293173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理人:

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上《昆明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管理规定》昆明建筑单位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云南省消防条例》、《昆明市消防条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第四条建筑的所有权人、管理人应当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保障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所需费用,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配备取得相应法定资格的人员,或者委托取得法定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进行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保养。

本规定所称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资质,接受委托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服务,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五条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在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期间,需要停用、关闭消防设施的,应当提前24小时书面告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六条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委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在订立的消防技术服务合同中应当明确技术服务的范围、内容、标准、保养周期、时限、保障条款及责任、权利等,并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所承接的服务项目。

第七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本市地方规范开展检测、维修、保养活动,并对其服务质量负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及时核查、处理。

第九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存在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情形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改正期间不得从事相应的技术服务活动;存在依法应当撤销或者吊销资质情形的,应当及时上报许可机关。

第十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建立消防技术服务诚信档案,记录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未配备取得相应法定资格人员,或者未委托取得法定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维修、保养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记入诚信档案。

第十二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的;。

(二)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利用职务接受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消防检测合同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检测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检测项目: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第_______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技术服务。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给水系统;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泡沫灭火系统;

5.气体灭火系统;

6.防排烟系统;

7.防火分隔设施;

8.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9.其他建筑消防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检测依据:《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验规程》(db32/186)。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核查乙方现场检测人员出示的执业资格证书。

2.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消防系统安装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工程自检自测记录、系统运行(值班)记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的证明文件和消防设计图纸。

3.乙方到场检测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2.应当根据检测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检测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两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检测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检测记录。

3.通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出具真实、规范的检测报告,并由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检测机构印章。

4.及时向甲方出具检测报告或问题反馈意见书。

5.不得转包、分包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七、违约责任:

1.对乙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在检测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或转包、分包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检测合同。

2.乙方未能依照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导致检测质量问题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负责。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_________解决。

1.由__________仲裁机关仲裁;

2.向__________法院起诉。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消防检测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京建星岐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 内的消防设备设施、电气设备设施进行电气和消防安全检测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乙方作为专业的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单位,决定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范围,进行电气安全检测工作。

2.电气防火检测内容:配电柜、配电箱、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线路敷设。(抽检)

注:乙方将对上述电气设备进行即时性消防检测。

甲方职责:

1、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检测工作进度安排进行监督、并负责协调相关部门。

2、甲方安排相关消防施工人员或本部门负责人在检测期间配合乙方对该场所进行检测工作。

3、根据本合同第四项的内容按时付款。

乙方职责:

1、乙方检测人员应按国家标准及地方的相关规范对甲方管理的该场所内电气设备进行电气安全检测。

2、检测期间,乙方由于违规操作造成人身、设备和财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3、检测完毕,乙方需向甲方出具国家认可的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检测项目及内容以现场检测记录为准)。

1、检测费用大写:

小写:

2、检测报告送达甲方之日,甲方一次性付清检测费

五、合同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或延时执行或解除本合同。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双方凡因合同及其解释发生争执或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纠纷,向非违约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 期:

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建筑基桩检测合同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落实新消防法有关精神的原则,按照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消防设施的具体情况,经双方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对所属建筑物内部运行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规范化的消防安全检测,特签订本合同。

a:项目名称及范围:。

b:检测内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检测第项。

1、消防供电配电。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供水设施。

4、消火栓灭火系统。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气体灭火系统。

7、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8、机械排烟系统。

9、应急广播系统。

10、防火分隔。

11、干粉灭火系统。

12、受委托的其他系统。

第三条:检测内容—建筑电气消防安全设施第项。

1、接地、接零。

2、线缆绝缘。

3、开关、插座和照明器。

4、电动机。

5、发电机。

6、电缆桥架。

7、架空线路及杆上电气设备安装。

8、蓄电池(组)。

9、等电位。

第四条:变配电所(室)(收费见物价局文件附表)。

第五条:检测面积为平方;固检、电检及变配电所(室)检测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

第六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生效后甲方即预付人民币(大写)元。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正式书面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前甲方应付清合同余额。

第七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可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1、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按司法程序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消防报告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发〔20xx〕264号)要求,现将我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为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我局印发《福州市商务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商务流通〔20xx〕67号),市商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将消防检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业务处室,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局属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对本辖区高层建筑内的商场、超市等企业开展集中治理,大力整治火灾隐患,推动职责范围内商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抓好商场、超市人员密集场所提升商贸企业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结合重大活动节点,以局机关党支部为单位,分成6个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分区分片不间断的对27个高层大型商场、超市进行逐一排查,建立排查登记档案,彻底摸清底数,查清隐患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对违反消防规定的高层商场、超市,要求业主单位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整改落实。告知企业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安装空调、广告牌等外挂构件时明火作业。期间,现场整改清理高层商场、超市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隐患3处,限期整改疏散楼梯间的防火门损坏2处,疏散走道、楼梯间内设置应急照明损坏1处。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商务系统共组织检查117次、435人次,对27个单位311个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共发现消防安全隐患13处,已全面整改到位。局属各商场、市场加大消防安全投入投入,先后筹集240多万元消防改造资金,用于商场、市场的防排烟风机改造、防火门闭门器的更换、“双自动”系统的测试维保、消防保压水增压维修以及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修缮、消防器材及消防标示的维保、更新、添置等,确保各类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高层商场、超市经营者的消防素质和意识。结合“消防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宣传和演练。一是各市(县)商务局积极参加各地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宣传日”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现场向来往群众免费发放商场、超市、住宿、餐饮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宣传单、宣传品等,解答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知识方面问题,悬挂宣传标语33条、展示安全图片624张,播放安全常识131篇次,印发宣传材料1327份。二是组织永辉、沃尔玛等10家重点商贸企业参加省商务厅举办的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提高重点商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三是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户籍化”管理,对火灾荷载较大、人员密集的高层商场、超市,确定为火灾高危单位,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各业主单位按照要求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目前,受检业主单位均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建筑检测工作总结

回顾进入实验室半年来的工作,2011年既是忙碌又是充实的,在学校课本上所学的知都是理论性的知识,现在工作中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实践经验,才是我一生享受不尽的宝藏。在这有困难也有收获,认真工作的结果,是完成了个人职责,也加强了自身能力。将这半年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我刚参加工作时首先接触到的是混凝土检验,混凝土虽然单。

一、枯燥,一般人觉得那不就是压个试块,有什么好做的,但我干了一段时间,其实并不是那么简单:从混凝土如何分类;为什么会有强度,为什么混凝土强度以28天为准,强度等级的定义、表示方法及与混凝土标号的换算关系,及混凝土质量的检查和评定等。

然后渐渐开始接触回填土检验:从土的材料要求开始,土壤标准击实,它的控制指标;什么部位需要回填土,什么部位需要回填砂石或者是3:7灰土都要有技术指标控制;回填之前条件是否具备?地下混凝土基础强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土的材料选用,密实度要求,虚铺厚度及压实系数是否已确定,回填夯实达不到要求,那就要造成塌方,下沉,甚至带来更大的危害,不容一丝含糊。

行下一步回填,否则施工单位进行返工处理。

陆续的在试验室接触到砌墙砖的检验:在砌墙砖的常规实验项目中我学会了抗压强度试验,尺寸偏差大小,吸水率及石灰爆裂实验等。

我在工作中学到了很多东西,也锻炼了自己。经过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又了进一步,这一年当中虽然我也取得了一些小小的成绩,但相对于公司及上级领导们对我的重托和期望还相差甚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的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领导安排的任务。拓宽思路,深化细化本职工作。

消防检测内容

6、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挡烟垂壁;

7、气体灭火系统。

1、变压器室;

2、高(低)压配电装置;

3、低压配电箱(盘);

4、低压配电线路敷设;

5、电气照明装置;

6、开关、插座。

3、法律依据:新《消防法》对消防检测工作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二、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三、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时要提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和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四、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公安派出所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要检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检查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消防检测方案

做好火灾隐患整治、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围绕提升预防火灾能力、提升科学施救水平、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古村落、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单位部门主体责任的落实,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运行和维护保养,消防水源,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对文物古建筑单位还应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室外消火栓维护保养情况,火源、电源管理情况,义务消防队伍应知应会及灭火应急演练等情况。

3、重点部位。集中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项目是否通过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定是否健全、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护,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情况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集中治理高层建筑及其它建筑外墙户外广告、霓虹灯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风化老化、违规占用建筑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等消防违法行为。

4、重点行业。以安监、商务、文化、文物、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生计生、规划等行业部门为重点,主要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5、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要求,安监、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主要检查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及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6、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单位隐患达到《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判定标准的,必须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查看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是否签订整改责任状,是否落实整改资金以及整改期间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等。对上一次排查整治发现的特别是国务院对区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指出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二)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检查城市和全国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情况;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及时修订情况。对消防规划与总体规划脱节的,要及时进行修订,制定修订计划并按期落实。

2、公共消防设施。规划、自来水公司、消防等部门要摸清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按照省政府规章《山西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摸清城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的“欠账”,迅速补齐旧账。

(三)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宣传“八进”情况。各行业部门积极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进文物古建筑场所”,中小学校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大学在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交通运输行业在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网站或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网页等情况。

2、媒体消防宣传情况。在政府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每月定期在有影响的电视、报刊推出消防安全专题报道,通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按要求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等情况。

3、消防科普基地作用发挥情况。消防队站、防灾教育馆、消防博物馆等科普教育基地定期开放,接受群众参观体验等情况。

(四)消防执勤训练。

1、检查消防部队实战化训练和熟悉演练情况。针对夏季火灾多发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生产储运场所和文物古建筑单位,消防部门实地了解建筑结构、功能布局、工艺流程、消防设施,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疏散救生、远程供水等专项训练、实战演练情况。

2、灭火救援组织指挥情况。重点检查灭火救援专家队伍建设情况;实施等级调派、力量编成和专业化指挥,执行火场纪律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等情况。

3、专职消防队组织指挥和灭火救援准备情况。专职消防队执勤人员编配、车辆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情况;针对本单位灾害事故特点,开展专项训练和熟悉演练情况;与公安消防队联勤、联动和联训情况。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组织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区政府要召开专题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统一工作方法,按照《方案》中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公安分局要每月邀请主流媒体参加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推动群众监督隐患排查的整改情况,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安监、商务、文化、文物、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生计生、规划、公安等行业部门要依法全面开展检查。

一是组织开展自查。区政府会后迅速组织辖区社会单位开展夏季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深入基层排查隐患问题和不足,制定针对性整改对策和措施。

二是全面联合检查。各行业部门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逐一建立夏季防火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安监部门重点开展对易燃易爆单位的检查;商务部门重点开展大型农贸、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文化部门重点开展对娱乐场所的检查;文物部门开展对文物古建筑等的检查;教育部门重点开展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的检查;旅游部门重点开展对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的检查;住建部门督促落实道路建设规划、供水管网布局,核准应建消火栓的数量,做好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鹤的建设工作及水源保障工作;民政部门重点开展对福利企业、福利院、养老院的检查;卫生部门重点开展对医院,特别是住院楼、门诊楼等场所的检查。公安机关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多警联动,形成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全面规范监督执法,对各类消防行政许可、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及消防行政处罚等案卷开展自查,着眼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实战演练;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九小场所”的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对城中村、社区的监督检查;公安督察部门要依法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监督,督促有关警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三是推进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区政府组织住建、发改、水务等部门,推进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和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检查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制定发展计划,明确完成时限,保障建设经费,落实工作责任。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区政府及行业部门要对本辖区、本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和社会消防安全常态化治理能力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公安机关要组织开展夏季消防检查考核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各行业部门,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全面进行自查自检,并上报专题报告。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依法监管,认真履职。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行业消防安全职责,扎实做好检查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公开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掀起强大声势,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夏季消防检查取得实效。

消防栓检测

取出消防水带,向着火源点延伸展开。

接上水枪。

连接水源。

手握水枪头及水管,打开水阀门,即可灭火。

1、当建筑物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以内,且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时,可不设室外消火栓。

2、室外消火栓应沿高层建筑周围均匀布置,并不宜集中在建筑物一侧。

3、人防工程室外消防栓距人防工程入口不宜小于5m。

4、停车场的室外消防栓宜沿停车场周边设置,且距离最近一排汽车不宜小于7m,距加油站或库不宜小于15m。

5、室外消防栓应设置在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

6、室外消防栓宜采用地上式,当采用地下式消火栓时,应有明显标志。寒冷地区采用地下式,非寒冷地区宜采用地上式,地上式有条件可采用防撞型。

7、室外地上式消防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

8、室外消防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间距不应超过120m。

9、室外消防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消火栓:与消防给水系统或给水系统相接,设有开关阀门和一个或多个出口被用于给消防水龙带供水或给消防车供水的装置。消火栓分为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

当室内、外消火栓由市政给水管直接供水,且采用独立消防给水系统时,应在与市政给水管网接口处设置倒流防止器。

干式消火栓系统的充水时间不应大于3min。

室外消火栓的布置数量应根据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和室外消火栓消防用水量等综合计算确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出流量宜按15l/s计算,与保护对象的距离在5~40m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内。

室外消火栓应沿高层建筑周围均匀布置,并不宜集中布置在建筑物一侧,高层建筑扑救面一侧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不宜小于2个。

从市政给水管网的入户管在倒流防止器前应设置一个室外消火栓。

消防给水管网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

室外消火栓距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也不宜大于40m。

建筑工程检测合同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141号令)关于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之规定、省建设厅《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建设单位(晋江泰利地产)委托乙方(泉州市建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甲方(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承建的工程进行所有项目质量检测。经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基本概况。

二、服务内容。

甲方将其所建设工程所有检测项目的检测任务委托乙方检测,由乙方办理有关检测手续。具体检测项目按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水泥、混凝土配合比、砂浆配合比、混凝土试块(同条件)、砂浆试块、钢材(原材及焊接,机械连接)、砂、石子、建筑用砂氯离子含量、砌墙砖、防水材料、土工、内外墙涂料,饰面砖粘结强度等。具体检测项目以建设单位书面指定要求为准。检测项目收费:检测费用按照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与建材产品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单价*50%=实际收费金额(不含税)。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职责。

1、指派专人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监督见证取样,见证取样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2、对送检的样品,应委托见证人护送或封样送到乙方检测室直至办理样品接收手续。

3、若见证人无法见证护送,样品应加盖见证单位公章的封签,对见证样品进行封样签字确认。

4、首次送检应办理见证人委托手续,并提供见证人委托书、见证人身份证、岗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给乙方备案。

5、若甲方或相关委托人要求见证检测过程,应在送检时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乙方在检测前通知甲方或相关委托人旁站检测。

6、每次送样前送检单位应填好委托检测协议书,并由见证人签证认可,保证所提供资料信息及样品的真实性。对检毕样品的保留问题,送检时应在委托检测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否则,由乙方自行处理。

7、对于现场检测,委托方应提供检测所需的临时平台,设施、电、水、施工图等条件或资料。

(二)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省、市建设局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2、客观、公正、严谨、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在规定的检测周期内),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3、认证负责履行送检委托单位所要求的内容。

4、负责来现场取样职责(送检样品需提前备好),积极配合甲方材料检测工作。

5、乙方负责接收检测样品及发送检测报告。

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对于现场检测,甲方现场条件准备好后三天内,乙方组织人员进场,对于材料检测,乙方将甲方材料送到检测室办理样品登记接收后,乙方从速安排检测。

2、正常情况下,乙方检验工作结束3天内,出具检验报告4份。

五、付款方式。

每月初乙方把甲方委托的检测项目清单于次月初发至丙方核对,检测费用按季度结算或费用达到人民币壹万元时结算一次。

六、违约处理方法:

1、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检测费,乙方不予发放检测报告。

3、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出具检测报告。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可采取双方协商解决办法,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执法部门申诉或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合同持有对象。

本合同壹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工程结束检测,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合同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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