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通用16篇)

时间:2023-10-26 15:26:47 作者:温柔雨 实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通用16篇)

工作方案是对工作目标和实施过程进行规划和安排的一份详细文档,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如果你不知道如何制定一份高质量的工作方案,不妨看看下面的范文,或许能够给你一些启示。

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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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同治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城乡同建同治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公司城乡同建同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七月份的工作情况,特制定8月份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同建同治工作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城乡同建同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部署,认真负责,真抓实干,抓责任落实,做好人员和工作安排,落实监管责任,全面搞好责任包干片区的卫生日常保洁维护。

二、积极保持室外卫生整洁,重点抓好室内卫生。总结7月份的城乡同建同治工作经验,在做好全面工作的同时,对平时检查工作时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死角作重点攻坚,认真组织实施,保持好室外卫生整洁。在城乡同建同治工作初期,我们努力搞好室外卫生整齐清洁,在下个月我们要在抓好室外卫生的同时,重点抓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齐清洁,全面推进我公司城乡同建同治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我公司城乡同建同治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三、增大投入,确保城乡同建同治顺利推进。城乡同建同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必须在组织实施的工作实践中不断增加人力、物力及财力的投入。8月份公司准备对宿舍楼下水道、进水管道进行改造,对化粪池进行清理,保持公司宿舍大院内外卫生。同时要配足开展城乡同建同治工作的生产工具,确保卫生大扫除和日常卫生保洁的顺利开展,这些工作都需要资金投入,并且还要抽调一定的人员,以全面推进我公司的城乡同建同治工作。

我们要不断提高对城乡同建同治工作的认识,每个人要自觉保持卫生,城乡同建同建同治从人人做起,人人从自身做起,全员投入到城乡同建同治工作中来,才能为创造我们的美丽洁净的家园。

城乡同治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为迅速改善城乡环境,加快小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统筹城乡发展,巩固整脏治乱绿化行动成果,改善人居环境,建设休闲、秀美、和谐、宜居杨嘉桥,根据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城乡同治工作会议的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同建同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城乡同治,环境卫生整治为主题,落实“七个看不见”,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提升全镇的镇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消灭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和隐藏起来的垃圾,争取创造环境整洁、健康文明的人居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城乡同治工作的有序开展,镇党委、政府成立杨嘉桥镇城乡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顾问:陈赞王冬高。

组长:王建华。

副组长:张曦。

成员:周岳山郭宝莲张凯瑶。

基本原则。

1、“七个看不见”:可视范围内看不见白色垃圾、看不见主干道旁边有露天粪池、看不见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看不见塘渠内有漂浮物、看不见玻璃农药瓶医用瓶乱丢乱扔、看不见大面积家禽家畜散养、看不见公共区域内乱涂、乱画、乱悬挂条幅广告。

2、“三清”:清洁家园。乡村杂物乱放、垃圾乱丢、污水乱泼、墙面乱画现象得以根治,庭院干净整洁。农村建房规范有序,农村“五改”(改危房、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工程有序推进。清洁田园。田间垃圾清除到位,杂物消除到位,沟渠清管到位。清洁水源。()清理水源环境卫生,饮用水源达到iii类标准,水体水质达到标准要求,水体环境明显改善。

四、区域划分和工作目标。

杨嘉桥镇城乡同治工作区域划分为镇区和农村两部分。镇区主要整治城镇环境卫生,整顿乱堆、乱搭、乱贴、乱挂等现象,整顿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有序,确保驻镇各单位干净整洁。农村主要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消除房前屋后,沟渠河道,路旁水塘等处垃圾实行集中填埋及焚烧,真正做到垃圾不出户、不出组、不出村。

五、重点工程建设。

1、镇区道路的提质改造工作。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将镇区老街提质改造成沥青路面,道路长度1000米,宽6米,沥青路面厚度为8厘米。

2、镇区新街的排水建设。排水建设采用暗渠的建设形式,计划铺设管道长度1850米,涵洞管径为0.7米,修建留泥进50个。

3、完成镇区康头山的绿化工程,绿化面积为500平方米。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城乡同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全镇城乡同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管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同治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各管区年度考核,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机制,逐级分解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杨嘉桥镇有线电视台、镇人民政府网路及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方法,广泛深入宣传报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自觉性,营造良好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氛围,让综合整治的理念深入人心。

3、突出工作重点:以政府所在地、公路沿线等区域为重点,集中力量,狠抓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交通秩序整治,全面推进城乡同建同治工作。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户”、“环境卫生整治优秀村”等评比活动,在全镇形成“比、学、赶、超”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良好的局面。

4、切实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不断巩固、深化城乡同治的成果,研究制定城乡同治长效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与实施细则,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农村卫生管理相关制度,促使城乡同治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县杨嘉桥镇人民政府。

201*年月日。

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地下管线建设行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保护,确保城市地下管线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是指我市城市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地铁、公园、广场等市政公用工程(以下称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通信(含通讯、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城市监控、国防通讯等)等地下管线、综合管廊(沟)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称地下管线)。

二、本办法适用于芙蓉区、岳麓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内与道路同步建设和单独建设的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

三、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统筹建设、协调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市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财政、国土资源、城管执法、水务、公安、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监管、园林、公安消防、人防等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市地下管线的相关管理工作。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通信等管线行业管理部门及管线权属单位和使用、建设单位(以下称管线权属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专业管线的管理。

五、项目前期管理。

(一)地下管线专项规划编制。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各管线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管线权属单位编制城市地下管线专项规划并报市城乡规划部门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参与专项规划的审查。

(二)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编制。根据地下管线专项规划、市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市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组织各管线行业管理部门和权属单位编制城市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包括与道路建设同步新建和升级改造、同步实施入地和迁移项目、既有道路占路挖掘建设项目),并在市城市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下达后30天内下发。

六、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程序。

(一)工程立项。

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由城市道路建设单位根据市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市城市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按程序一并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办理立项批复。

单独建设的政府投资地下管线工程按程序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办理立项批复。

单独建设的社会投资地下管线工程按程序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办理核准或备案。

(二)工程可研。

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道路建设单位应组织对项目建设范围内现有地下管线情况进行摸底和调查,并提出地下管线建设要求。道路工程可研编制单位在编制可研报告中应含地下管线建设内容,市发展改革部门在下达城市道路的可研批复时应包含地下管线建设内容和投资估算。

除排水、照明管线和交通信号外,其他地下管线只审查管线敷设路由和管沟、管孔的土建工程以及管线迁改工程内容(下同),费用在投资估算中单列。

单独建设的政府投资地下管线工程由管线权属单位按程序办理可研批复。

(三)综合规划设计。

市城乡规划部门在可研审查阶段应组织对地下管线综合规划设计进行审查,并划定地下管线规划调查红线,以作为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可研批复的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等职能部门作为地下管线综合规划设计并联审查部门对规划调查红线予以签章认可。

(四)综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城市道路工程(或单独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必须同步进行地下管线综合初步设计和地下管线综合施工图设计。

管线权属单位应依据批准的地下管线综合规划设计完成地下管线各专业设计,经管线行业管理部门认可后,交城市道路设计单位汇总形成地下管线综合初步设计,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对地下管线综合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并下达初步设计批复。

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依据规范对城市道路及地下管线综合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施工图审查报告中应含地下管线综合设计的施工图审查意见。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建设单位审查意见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

(五)规划报建。

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的政府投资地下管线工程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规划报建。

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的社会投资地下管线工程由管线权属单位负责规划报建,也可委托道路建设单位进行规划报建。

单独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由管线权属单位负责规划报建。

符合规定并经管线行业管理部门认可后,由管线权属单位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规划放线,经市城乡规划部门核准规划定位后下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招标投标。

地下管线工程应按照“谁投资、谁招标;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实行招投标。

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的政府投资地下管线工程由道路建设单位依法实行招投标。

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的社会投资地下管线工程由管线权属单位依法实行招投标。

单独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由管线权属单位依法实行招投标。

(七)施工报建。

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的政府投资地下管线工程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施工报建。

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的社会投资地下管线工程由管线权属单位负责施工报建,也可委托道路建设单位进行施工报建。

单独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由地下管线权属单位负责施工报建。

符合规定并经管线行业管理部门认可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地下管线土建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管手续并下发施工许可证。

(八)施工组织。

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由道路建设单位指导道路及地下管线施工单位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方案,确保道路与地下管线建设同步施工。道路建设单位要求各管线权属单位签订同步建设协议和既有管线保护协议,各管线权属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服从道路建设单位的统筹协调和管理。

单独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由管线权属单位负责工程施工组织。

(九)施工监管。

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由道路建设单位按同步建设协议要求统筹、协调道路与地下管线参建各方关系,并对道路与地下管线同步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负总监督管理责任。

道路监理单位按同步建设协议要求对道路与地下管线同步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负总监理责任。

道路施工单位按同步建设协议要求对道路与地下管线同步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负具体施工责任。

管线权属单位对本专业地下管线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负总监督管理责任,地下管线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本专业地下管线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负具体责任,对土建工程的施工管理应服从道路建设单位的统筹、协调。

单独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其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分别按其职责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负具体责任。

建设工程的质量及安全监督部门依据职能对道路及地下管线土建工程的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十)规划验收。

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在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经道路建设单位和管线权属单位共同确认后,由管线权属单位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对地下管线进行竣工测量并提交测绘成果。测绘单位应当根据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管线权属单位应依据竣工测量成果和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签发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初验认可证,向市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未经核实或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不得组织规划验收。

(十一)竣工验收。

经规划验收后,管线权属单位依程序组织地下管线工程各方建设主体进行管线工程的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管线权属单位向道路建设单位进行交接,经道路建设单位认可后,由道路建设各主体单位开展后续建设工作并对道路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单独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由管线权属单位按照程序组织竣工验收。

(十二)竣工验收备案。

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应与道路工程一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进行道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核验道路建设单位对地下管线工程确认意见和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初验认可证等文件。

单独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由管线权属单位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程序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十三)档案移交。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由管线权属单位按程序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完整的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符合要求的,由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签发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七、既有道路地下管线占路挖掘。

(一)地下管线工程规划报建。

各管线权属单位需在既有道路上占路挖掘埋设地下管线时,应对周边影响范围内管线情况进行勘测和调查核实,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按程序报市城乡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

未列入城市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的地下管线工程,市城乡规划部门不得办理规划许可,若确需建设的,经管线行业管理部门认可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地下管线工程占路挖掘审批。

管线权属单位按程序报区城管执法和公安交警部门分别完成地下管线占路挖掘以及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审批,并向区城管执法部门提交地下管线规划许可、施工图、施工组织方案、管线保护措施、管线保护协议等相关资料。区城管执法部门在完成审批工作后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表及相关资料抄送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三)施工监管。

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占路挖掘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对施工过程中相关建设主体履职行为进行监管,具体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管由管线行业管理部门或权属单位负责。

(四)竣工验收。

地下管线覆土前,由管线权属单位委托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竣工测量并提交测绘成果,并向市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经规划验收后,管线权属单位组织各方建设主体进行竣工验收,按程序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完整的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符合要求的,由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签发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区城管执法部门根据竣工验收资料和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对占路挖掘审批工程进行最终复勘。

八、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地下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在对周边影响范围内管线情况进行勘测和调查核实后,管线权属单位可先行破路抢修并做好记录,同时通知区城管执法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并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第七条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九、地下管线工程的勘测费、设计费、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工程监理、竣工测量等费用,由道路建设单位或管线权属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列入工程造价。

十、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管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审批时限要求,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行政审批的,由监察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政不作为及推诿责任的,由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管线权属单位违反本通知,由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

十一、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行政区内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可参照执行。

十二、本办法自8月1日起实行。

【发改方案】黔江区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范文】

212。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按照黔江城区加快布局、高速公路沿线和重点旅游景区同步建设、乡镇逐步推进的原则,着力构建布局合理、运行规范、安全高效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按照国家标准和市上要求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现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凡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库必须

100%。

p+r。

)停车场等,在黔江城区内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

10%。

2020。

年,在黔江城区内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

10%。

2020。

年,黔江城区内累计建成不少于。

4

座公共充换电站;

319。

沿线重点乡镇各建成。

1

座公共充换电站;重点旅游景区各建成。

1

座公共充换电站;凡具备土地供应及安全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实现充换电设施全覆盖。

p+r。

)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内,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包括独立占地的经营性集中式公共充换电站。

私人住户可自行选择充电服务企业提供服务。法人单位或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商自行引入充电服务企业为其提供充电基础设施及相关服务,保证用户正常充电、安全充电。已建成住宅小区由业主委员会或产权所有人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充电服务企业,为业主或车位承租人提供充电设施及相关服务。充电服务企业需要物业管理单位提供现场秩序维护、清洁卫生等服务的,可以与物业管理单位协商约定各自职责、服务内容等事项。有法人主体的公共设施,由法人单位自行引入充电服务企业为公众提供充电基础设施及相关服务。鼓励法人单位通过配建一定的

公共。

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无固定停车位的用户充电创造条件。对新规划尚未明确建设主体的公共充换电站,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建设运营主体,提供公共充换电服务。

鼓励电力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电动汽车生产企业、电池制造商、第三方运营商等单位发挥技术、管理、资金、服务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到我区组建专业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企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应符合国家、行业及重庆市关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标准,并对外开放经营。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企业应向用户提供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统一标准规范的通用充电设备,并确保充电服务的安全性。充电设施应由具有相应机电安装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安装。充电服务企业可以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作为收入主要来源,鼓励企业建立充电服务移动客户端公共服务平台,通过

“互联网。

+

”拓展相关增值服务。

按照国家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等标准,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接口互操作性检测及服务平台间数据交换等技术支持。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关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相关工程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计量、计费、结算等运营标准与管理规范,以及设置场所消防等安全技术标准和充换电设备、电动汽车电池等产品标准。工程建设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在国市未专台出台消防技术规范前,严格按照《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进行设计和建设。

鼓励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企业移动客户端公共服务平台的公共数据接入黔江区地理信息系统或其他第三方建设的公共信息平台,为居民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等服务。加快编制全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矛盾。建立监管服务体系,严肃查处私拉电线、违规用电、建设施工不规范等行为,确保充电基础设施只能用于电动汽车供电。加快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广使用电动汽车的先决条件,有利于节能减排,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内在要求,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形成工作合力,按照任务分解和时限要求(根据渝府办发〔

212。

号文件对接下达),明确工作专班,切实抓好落实,并做好各规划、方案的衔接补充。

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已有停车泊位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楼)时,无需为同步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单独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符合条件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纳入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范围。鼓励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

)等方式培育市场主体,引入社会资本建设运营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及智能服务平台。

2020。

50%。

收取,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结合市场情况,逐步放开充电服务费,由市场竞争形成价格。

电网企业按照

“就近用电接入”原则,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限时办结。由电力企业负责充电基础设施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配套接网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不得收取接网费用。

电动汽车充电桩原则上不征用土地,需要利用市政道路建设充电桩的,可按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要求使用土地,并向市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鼓励采用合建方式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可结合原规划的加油站、加气站进行选址安排。对确需单独建设的集中式公共充换电站项目,土地用途确定为公共设施用地,区国土房管局结合项目性质、建设运营成本等采取划拨、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并根据建设需要优先纳入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方案

第七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

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具备一定的前瞻性。

第八条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所需的勘察、测量、水文、地质等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建设专项计划和城市地下管线建设计划,并互相衔接。

第十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建设专项计划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会同发展与改革、财政等部门,拟定次年的城市道路建设计划,并通知各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管线建设单位)。管线建设单位根据城市道路建设计划,制定本单位次年的城市地下管线建设计划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地下管线建设服从城市道路建设计划的原则,兼顾地下管线系统运行需求,统筹安排城市道路建设和城市地下管线建设。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拟定城市道路建设计划和城市地下管线建设计划时,应当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主干道路时,符合技术安全标准和相关条件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应当优先采用共同沟技术。

管线共同沟的具体实施规范和使用管理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管线共同沟应当有偿使用。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管线共同沟。

本条例所称管线共同沟包含“走入式管廊”和“非走入式管沟”。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道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为城市地下管线预埋横穿道路的管道。

第十三条城市道路与城市地下管线同步建设的,道路建设单位应当统筹管理道路工程和管线工程,合理安排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工期,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向道路设计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二)事先通知管线产权单位做好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线的监护工作;。

(三)督促和检查管线建设单位在管线覆土前完成测量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实施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与地方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城市地下管线的勘察、设计,并参与城市地下管线工程验收工作。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并向管线建设单位提供准确的管线工程竣工资料。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城市地下管线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做好管位的验收记录。

建设不同的城市地下管线时,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保持安全间距。

第十五条管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城市地下管线建设时,应当服从城市道路建设进度需要。

第十六条建设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与道路同步建设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管线建设单位可以委托道路建设单位与道路工程一并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第十七条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与道路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管线建设单位可以委托道路建设单位与道路工程一并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

第十八条管线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或者施工许可手续期间,应当将办理许可手续的资料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备案。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管线建设单位。

第十九条管线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后,应当在开挖前放好灰线,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检验,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要求的,方可开挖施工。

第二十条建设城市地下管线时需要占用或者开挖道路的,管线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手续。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开挖敷设城市地下管线。因特殊情况需要开挖敷设城市地下管线的,应当按有关规定经市或区人民政府批准。

建设城市地下管线需要占用绿地、河道等的,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第二十一条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场地条件或地下空间占用等原因需变动城市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规格等设计时,建设单位应当经原审批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

第二十二条城市地下管线覆土前,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竣工测量。

第二十三条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成果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竣工测量成果应当包括1:500带状城市地形图、管线图和成果表。

第二十四条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持竣工测量成果,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

第二十五条管线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管线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理等相关单位进行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六条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含竣工测量成果)。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配合建设单位收集、整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二十七条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告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未建档管线的产权单位。

未建档管线的产权单位应当按规定测定未建档管线的坐标、标高、走向和尺寸等信息,并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测量工作或拒不履行测量义务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代为测量,测量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管线产权单位承担。

第二十八条根据城市规划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道路需要迁移、改建地下管线时,道路建设单位应当事先通知有关管线建设单位。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要求组织迁移或者改建,并与道路工程同步施工。

第二十九条城市地下管线因紧急抢修后发生管位变化或管线迁移的,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将有关管线档案报送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管线产权单位需要废弃城市地下管线的,应当向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将废弃的城市地下管线予以拆除。

对产权单位不明的废弃的城市地下管线,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拆除。

不便拆除的城市地下管线,应当由管线产权单位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管道及其检查井封填。

城乡同治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市、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改变环境卫生面貌,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以“五治三化”为主要内容,扩大范围,提升标准,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对全镇城乡环境开展全方位、深层次、高质量的综合整治,使全镇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乡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1、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公共卫生意识、爱护环境意识和文明公德意识。

2、向高标准看齐: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标准是实现“三化”,最高标准是让群众满意。

3、向盲点死角延伸:要突破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城乡结合部、河道、农贸市场、废旧物资回收站的环境治理工作,重点解决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摊位乱摆、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废旧物资无序堆放等“脏、乱、差”突出问题;坚决遏制“乱扔杂物、乱倒垃圾”等现象;加强场镇秩序管理,规范摆摊设点行为。

4、向村庄延伸:深入开展以清垃圾、清杂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治理“四清”工作,并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要求,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日常管理,推行市场化运作。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市场环境。规范集镇商业门市、摊点经营行为,

农贸市场的管理,清除市场撑杆搭棚及乱搭乱建行为;抓好场镇市场建设规划,逐步取缔以街、以路代市行为。规范农贸市场(含临时市场)由居委会按辖区负责。

(二)规范车辆秩序。

一是规范设置标识标牌。

二是新增停车泊位,规范停车秩序,做到顺停泊位、车头向外、整齐划一,由派出所负责。

三是禁止脏车入街和建筑运输车辆带泥上路,由环卫所负责。

四是场镇客运车辆必须进站停放和上下旅客。

五是规范集镇车辆秩序按辖区负责制由各行政办事处负责。

六是对乱停乱放和违章车辆,由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理,并录像曝光。

(三)整治集镇占道经营、骑门摊和夜市经营秩序。各场镇所有的骑门摊规范进店经营。主街的占道经营、游摊治理,由居委会负责规范入市。各夜市摊点实行划片、限时、规范经营,主要街道不得设立夜市摊点和擦皮鞋摊点。

(四)治理场镇“牛皮癣”。一是环卫所负责清扫保洁责任区域内的“牛皮癣”清除。二是镇级部门、单位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负责院内院外及所属门市“牛皮癣”的清除。所属门市无论是自用还是出租的,凡“牛皮癣”没有清除的,一律通报到部门或单位,限期清除。

(五)规范广告店招。一是场镇所有门市店招由建管站统一规划、统一规格和样式,督促业主按标准样式改造。二是场镇居委会对辖区内的各类广告进行拉网式清理,规范设置公共广告张贴栏,引导居民张贴公告入栏。三是对破损、陈旧等有损形象的广告、标语、店招、牌匾、灯箱、邮亭、遮阳棚等,由环卫所、居委会按照各自分工,责令业主拆除或改造。四是新设立的大型广告牌、标语等,必须美观、大方,符合规范标准。

(六)整治卫生死角。各单位、公路沿线的村(社区)要开展一次卫生死角自查,包括各个楼幢、院落之间的巷道、通道,并落实专人清理。镇督查办要定时或不定时进行督查通报。

(七)整治建筑工地。建管站要对全镇所有建筑工地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清理,该设立围墙和安全网的必须设立,该封闭运输建材和弃土的必须封闭运输,不得占道堆码建筑材料。

(八)治理沿路和沿河环境。进一步完善、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做到清楚醒目;加强道路养护,及时整治病险道路,确保道路畅通;及时清除沿线垃圾,清理沿路乱搭乱建和乱堆乱码,由建管站、环卫所负责。进一步加强河道环境治理,彻底清除河道两岸垃圾,河道由居委会按辖区负责清理。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5月3日————5月10日)召开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制定工作方案。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1年5月11日————2011年12月31日)以“五治三化”为工作重点,根据整治方案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集中整治,确保市容整洁、美观、有序。

(三)深化完善阶段(2012年11月11日—2012年4月30。

日)加快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三化”工程,深入推进综合整治,使城乡容貌有明显的改观,实现“治标”向“治本”的转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行政办事处、镇级各单位要把城乡环境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辖区负责制。各行政办事处“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周密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镇级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督查,逗硬问责。镇整治办、督查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按照责任分工,对各责任单位的整治重点逐项、逐个进行督查,采用明查暗访、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逗硬惩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辖区负责的原则,凡因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工作不落实被市、区明察暗访曝光通报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逗硬问责,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地下管线、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有序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x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大会战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到xxxx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规模、位置关系、功能属性、产权归属、运行年限、安全隐患等情况。各地要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满足城镇规划、建设、运行和应急管理等工作需要。到xxxx年底前,各地要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效率明显提高,安全隐患及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安全韧性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普查。各市牵头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摸清设施种类、构成、规模等情况。充分运用城镇地下管网普查工作成果,梳理设施产权归属、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等基本情况,积极运用调查、探测等手段摸清设施功能属性、位置关系、运行安全状况等信息,掌握设施周边水文、地质等外部环境,建立设施危险源及风险隐患管理台账。设施普查要遵循相关技术规程,普查成果按规定集中统一管理。

(二)排查整治设施安全隐患。各地要在开展基础设施普查的同时,同步开展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制定限期整改计划。要将消除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作为基础设施补短板的重要任务,明确质量安全要求,加大整治资金保障力度,统筹采取拆除重建、设施改造、维修维护等措施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加强工作调度,切实消除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

(三)加快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各地要在设施普查的基础上,综合利用地下管网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数字城管等系统的信息数据,坚持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建立完善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并交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牵头部门统一管理和维护;牵头部门要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工作逐步纳入平台,建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动态更新工作机制,提高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应采用统一的数据标准,消除信息孤岛,实现设施信息的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满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应急防灾等工作需要。有条件的地方应将信息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相融合,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相衔接,拓展完善实时监控、模拟仿真、事故预警等功能,逐步实现管理精细化、智能化和科学化。

三、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有序推进设施改造和建设。

(一)统筹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根据城市地下空间实际状况和城市未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防洪排涝、地质灾害、地下采空区、邻避、水系等安全要求,立足于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高效安全运行和空间集约利用,加强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地下通道(道路)、地下停车场、地下人防工程、地铁、地下交通枢纽等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统筹衔接,推广地下空间分层使用,推动地下设施占用地下空间和规模合理部署。明确房屋建筑附属地下工程对地下空间利用的底线要求,严禁违规占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空间。

(二)建立完善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各地要建立完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沟通共享建设计划、工程实施、运行维护等方面信息,科学制定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争取地下管线工程与地面道路工程同步实施,力争各类地下管线一次敷设到位,形成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地下管线工程应按照先深后浅的原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工期,施工中要对已有设施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严禁分散无序施工。地铁等大型地下工程项目施工要全面排查周边环境,做好施工影响区域内的管线监测和防护,避免施工扰动等对管线造成破坏。

(三)加大老旧设施改造力度。各地要扭转“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切实加强城市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年度计划,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协调供水、排水、燃气、供电、通信等设施权属单位从保障稳定供应、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用户需求等方面进一步加大设施更新改造力度。

(四)加强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各地要统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提升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短板,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建设,综合治理城市水环境。有序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合理布局干线、支线和缆线管廊有机衔接的管廊系统。有条件的城市要加快布局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完善城市供水、供气、通信等管道建设,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五)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各地要积极运用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升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严格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采用国产密码技术,在项目建设中同步建设密码保障体系,强化网络和数字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搭建供水、排水、燃气、供电、通信等设施感知网络,建设地面塌陷隐患监测感知系统,实时掌握设施运行状况,实现对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监测与预警。充分挖掘利用数据资源,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辅助优化设施规划建设管理。

(六)加强设施运行安全管控。各地要严格落实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的权属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有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设施权属单位要加强对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人员、资金等保障措施,严格执行设施运行安全相关技术规程,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七)加强设施养护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工作制度,规范权属单位运营养护工作,定期开展检查、巡查、检测和维修维护,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治,防止设施“带病”运行。建立完善设施运营养护资金投入机制,合理确定供水等公用事业价格,保障设施运营正常资金投入。建立健全设施运营应急抢险机制,迅速高效依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参照国家、x区有关部署要求及本工作方案,抓紧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工作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加快推进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的实施。要完善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完善项目资金、政策制度等保障措施。x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x区有关部门加强对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地、x区有关单位要落实地铁、地下通道、人防和地下管线涉及水、电、气、通信等各类地下管线行业管理部门的督促指导职责和权属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共享信息、积极协调配合。x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统筹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x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通信管理局、广播电视局依据部门职责负责指导各类地下管线设施普查、隐患整治和建设管理;x区人防边海防办负责指导城市人防工程的普查、隐患整治、建设和监督管理;x区自然资源厅负责指导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市政基础设施,指导各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市政基础设施规划;x区交通运输厅根据工作职责指导地铁、地下交通枢纽管理普查、隐患整治和管理。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工作不认真、普查进展缓慢、隐患整改不彻底、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x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国家和区部署的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大对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发动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方案

第三十一条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应当坚持标准统一、互联互通、资源整合、综合利用的原则。

市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各部门、各专业系统的城市地下管线信息资源,为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提供服务。

第三十二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规划、测绘、市政设施等相关部门制定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的交互格式、标准及信息共享目录清单。

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维护、更新和管理,并与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行信息共享。

第三十三条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归档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纳入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四条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建设单位建立各自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时,应当符合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标准和要求,纳入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并对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第三十五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规划、市政设施等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城市地下管线专项普查。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成果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纳入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六条道路建设单位、管线建设单位以及其他从事开挖、爆破、钻探等施工活动的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明该施工范围的城市地下管线情况。

第三十七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应当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利用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提供便利。

城市地下管线相关信息数据属于基础测绘成果的或者属于国家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利用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管线建设单位未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要求进行建设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可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管线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二)道路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通知管线产权单位办理管线监护的;。

(三)管线建设单位未经测量将管线工程覆土的。

第四十一条城市道路工程同步建设地下管线过程中,管线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拒不服从城市道路建设进度要求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地下管线工程签字同意覆土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后,管线建设单位未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竣工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委托测量,测量所需费用由管线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十四条城市地下管线因紧急抢修后发生管位变化或管线迁移,管线建设单位未将有关管线档案报送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委托测量,测量所需费用由管线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十五条道路建设单位、管线建设单位以及其他从事开挖、爆破、钻探等施工活动的单位未按照规定查明并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地下管线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对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处罚。

第四十七条建设、规划、测绘、市政设施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在权限范围内可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条例自1月1日起施行。

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三、科学制定方案。

四、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林牧区巡查。

(二)努力提高防灭火水平。

(三)完成三单一书、一患一档。

我局组织编制x公司电力线路防范风灾停运避险处置预案。按要求完成向高危及重要客户、专线、专变客户书面下达并签订《客户产权供用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告知书》,并向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同时完成签订高危及重要客户、专线、专变客户供用电合同。供电公司与全市xxxx多户涉林客户签订了森林防灭火责任书,共发现并帮助客户及时整改和消除用电设备大小隐患xxx余处,发放客户设备责任告知书近xxxx份。规划在极端天气下停运避险的流程,完成各级三单一书的签订,逐级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森林防火的整体要求建立一患一档的。隐患台账及对应的隐患图片、视频影像资料并存档。

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总结

今天上午,省、市领导调研济南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刘家义和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在济南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王文涛,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群,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忠林参加活动。

省、市领导首先来到搬倒井枢纽立交项目,察看二环南路东延和二环东路南延工程,听取项目情况和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交通一体化有关情况的.汇报。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包括济南及周边的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共7市52个县(市、区)。按照规划,要建设济南与德州、滨州(东营)、淄博、莱芜(临沂)、泰安、聊城六条放射状通道和德州、滨州、淄博、莱芜、泰安、聊城、德州环形通道,形成“一环六射”城际通道。

目前高速公路网络全部贯通,济德、济淄、济泰通道基本成型,石济客运专线、济青高速铁路、青兰高速公路、济泰高速公路在建,规划建设郑济高铁、济滨城际铁路、济莱城际铁路、济泰城际铁路、济南绕城高速大东环等公路、铁路。到左右,济南与周边设区市将形成1小时交通圈,2.5小时左右通达周边省会城市,与京津冀、长三角、中原经济区、胶东半岛形成半日生活圈。搬倒井枢纽立交位于二环东路南延和二环南路东延项目交汇处,是目前全省最大的五层城市互通立交,计划8月底前完成主体施工。

在轨道交通r3线龙奥站施工现场,省、市领导察看了工程建设情况,听取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总体情况和小清河河长制有关情况的汇报。按照国务院批复的我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建设线路总长80.6公里,总投资437.2亿元,目前r1、r3线已经开工建设,计划20前建成通车。我市还编制了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23),规划了4条m线、2条r线二期工程和1条环线,新建线路192公里,总投资1484亿元,已完成各专项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近期将按程序报省发改委。轨道交通r3线龙奥站位于龙奥南路与奥体西路交叉口,沿奥体西路南北向布置,计划9月底主体结构完成,第一台盾构机预计8月份始发。

最后省、市领导来到济乐高速(石济客专)黄河公铁两用桥工地,听取工程情况和跨河桥隧开工情况的汇报。济乐高速南延线工程起点位于黄河北济乐高速与青银高速交叉的崔寨西互通立交,向南新建路线经国道220线,利用石济客专公铁两用桥跨越黄河,改造华山立交上跨济青高速后落地接城市道路。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黄河北部地区直通中央商务区最便捷的通道,为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提供重要交通保障。

加强边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县政府20xx年重点工作,切实做好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成11条道路和广场、供排水工程和供水升压站工程,有机鸡项目排水管线工程。

二、形势分析。

城区9条道路和工业区2条道路的道路及排水工程相继开工建设,供电、燃气、供热及通信等市政管线工程也随着道路建设而跟进。城区开工的6.5万平方米商住小区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公安局、信用联社和工商局办公楼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并开始进行室内装修,上述工程预计今年10月可投入使用。虽然城区道路排水工程在去年已经完工,但没有并入城市统一排水管网,需要建城区至污水处理厂的排水工程,该项工程能否在10月前完成,对商住开发小区、入区单位办公楼的`投入使用起着决定性作用,城区供水、供热等市政管线工程能否跟进建设也将对城区各项建设产生重要影响,胡家店园区排水管线工程,腾飞路道路工程及供水工程能否及时完工将影响到咱家食品骨素加工项目、维多利屠宰加工项目、县鸿瑞食品有限公司甜玉米罐头等项目的投产运行。因此,做好11条道路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供排水工程及胡家店园区有机鸡项目排水管线工程对城区建设和开发区项目建设至关重要。

三、任务分解。

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合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沟通,积极推进各项建设工作任务。

1.县财政局负责筹措资金,保证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支付,加强财政资金项目审核力度,保证财政资金支出合理。

2.县发改局负责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和项目资金争取工作。

3.县国土局负责协调开通镇、林业局和牧业局做好项目的土地征用工作,加强供地管理,加快土地流转手续办理,确保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及时办理。

4.县住建局负责开发区供水工程保障,协助开发区做好市政管线规划、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办理和工程管理工作。

5.县水利局负责水资源管理,做好哈达山供水工程管线与开发区市政管线协调和衔接。

5.县环保局负责开发区各项建设环境评价、监测及手续报批工作。

6.县文广局协调做好六馆一中心建设和项目建设审批手续,保证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满足用户需求。

7.县城管大队负责城区内建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确保市政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协助做好绿化、亮化等工作。

8.县供电局负责开发区电力供应,及时为建设单位办理用电手续,加快供电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用电需要。

9.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做好城区通讯管网建设,保证通讯畅通。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领导组织,为工程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为了保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领导到位、服务到位,成立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

指挥部职责:负责重点项目推进服务工作;安排落实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任务;协调区外相关部门办理企业项目落地、开工、生产等推进事项;协调解决企业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度各牵头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召开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调度会;总结、汇总推进服务工作最动态情况。

(二)加强沟通协调,为工程建设做好服务。开发区要积极、主动、及时、有效地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严格按照规划的要求做好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审批,协调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多方争取资金,保证工程项目资金。采取工程款分期支付形式,缓解我县财政支出不足,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汇报沟通,争取上级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支持。

(四)加快前期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广场、供水、排水工程施工设计、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工作,在工程施工前解决好工程占地问题,保证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如期开工建设。

(五)加强监督管理,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将基础设施建设年度目标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开发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推进项目建设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四项管理机制,实行定期检查、督办制度,及时通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总结

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主线,强基础、抓典型、树品牌,促进交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快法治交通建设进程,全力保障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

(一)提升行政决策执行的效率。一是完善重大决策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程序,推行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提高决策公众参与度,保障公众参与决策的权利。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突出了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公益事业项目等领域的重点内容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政府信息523条。

(二)增强执法与服务的能力。一是深入开展法制教育。继续深入开展了“六五”普法活动,积极开展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以理服人、注重说理效果、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识。二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项目进驻率、授权率达到100%,扩大了网上审批服务,实现了电子政务平台数据共享。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非行政许可项目及服务项目1926件,按时办结率100%。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程序。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规范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力度,实施缴罚分离,全年共罚没43.9万元。四是依法规范行业秩序。依法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全年共查处涉路涉运违法行为43起,查处违规经营出租车17辆次、非法营运车辆48辆次、其它违规经营行为2起、查处黑驾校3所,查扣非法教练车3辆,纠正违章渡运行为2起,制止各类涉路违章行为205起,依法拆除非公路标志9块,签订路政许可协议7份。

(三)依法办理人大政协议案。今年,我局依法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8件、政协委员提案13件、协办6件,议案全部答复到位,全部征求了代表意见。9月份,对12件b类、1件c类建议和3件b类提案进行了二次办理。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我局依法加强行业管理,整顿行业市场秩序,保持了交通运输市场平稳有序。

(一)交通运输保障有力。全年完成客运量499.4万人、客运周转量41326万人公里,与去年同期相比7.6%、12.7%,货运量682.8万吨、货运周转量48350万吨公里,分别较去年增长了12.1%、7.9%。一是共投放客运车辆184辆、公交车35辆,机动运力12辆,圆满完成了2020年59.2万人次的春运旅客运输任务。二是组织“爱心专列”接送车42辆发班124个班次,将各乡镇务工人员送上“爱心专列”。三是调集运力确保全县高考师生和县“两会”代表、新兵的运输。三是抗冰抢险保畅通。共投入110个工日、出动车辆10台次、机械设备3台,铺洒工业盐75吨,保障了西北边远山区因雨雪冰冻灾害的道路畅通,保证了13条县乡公路及其桥梁在低温雨雪天气期间的安全通行。四是积极实施公路水毁维修。共投入资金344万元,浆砌护墙158m、新建水沟修复130m、修复涵洞40m、填补路面坑槽600m3,修复路面625.12m3、砼路面灌缝190m、清理公路塌方2830m3。

(二)道路运输全面发展。一是农村客运延展。新增农村客运车辆4辆,更新客车12辆,新增10个行政村开通班车。二是普货运力新增。全年新增普货运输车辆71辆计662.92吨,新增物流企业3家;三是驾培发展迅速。新增教练车14台。四是公交网络健全。新增公交车辆9辆,加密公交线路2条。为4862名7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免费乘车证及提供免费乘车服务。建成38座开发区公交站台。五是维修企业稳步发展。新增二类维修企业1家,三类维修企业5家。六是交通运输企稳。汽车站在客源下降的情况下,仍实现营收3467万元,比去年增长6%;汽运公司实现营收29.14万元。

(三)行业安全实现零事故。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专项整治,实现行业安全生产零事故。

1、道路运输部门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全年排查客运和危货运输企业12项安全隐患,当场整改9项,限期整改3项,对全县25个乡镇151家幼儿园244台校车运行的662条校车线路进行了安全核查。查堵烟花11支、爆竹18.7万响、汽油18公升、油漆91.5升、松节油1斤、机油1.5升。安全例检营运客车50383台次,排除故障车辆256台次。

2、水上交通方面对渡船适航适渡、渡工资质、渡船救生消防设备配置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全县渡口渡船拉网式安全检查6次,日常例检29次,与海事部门综合检查8次;配备渡船救生圈14个、救生衣260件、灭火器11个,提升了渡船安全保障。

3、公路养护部门加强了公路安保工程。共投入资金11.5万余元,对危险路段、桥梁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治,对长冈大桥进行了交通管制,对至宝山公路荷岭桥、船溪桥桥头跳车段实施了维修,拆除了华坪至社富公路下村危桥。设置公路安全警示标36块、公路养护宣传牌9块,安装平交路口减速带460米。

4、路政队加强了公路安全巡查。全年进行了4次公路隐患排查,组织3次公路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清理危及公路安全通行路障198处计2610平方米。

5、信息中心加强了对营运车辆的定位监控。对全县86辆客车、5辆旅游客车、11辆危货运输车辆运行和运输企业gps在线情况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向运输主管部门通报严重超速等违章车辆。

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简报

发包方为甲方:

承包方为乙方:

为搞好我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经村支两委,党员,组长及村民代表商讨决定,把风车坝渠道还没有修的1300米实行包工包料,公开招标。乙方以每米120元中标,现双方特制定如下条款: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工程质量的监督要求。

2、乙方负责风车坝渠道与鸟子冲汇合处到芙蓉井田边水泥路处,1300米清淤。

3、乙方负责清除渠道两边所有杂草和底板污泥,以实底为准。

4、乙方负责渠道底板平水测量,要挖高、低填为准。

5、两边挡水墙用混泥土满浆灌满,两边都要达到高50公分,宽15公分,底板要达到7公分厚,75公分宽由乙方负责。

6、渠道标准为高50公分x宽75公分,三面压光由乙方负责。

7、水渠下方人行道,由乙方负责填平,利于看水通行。

8、工程完工付款了30%,2013年3月1日工程款全部付清。

9、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10、本合同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上交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文档为doc格式。

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总结

各区、县(市)认真贯彻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社区建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婚姻登记取得了很大进展,突出体现为“五个明显:

一是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各区均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分步实施、重点扶持的办法,使所辖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面积达到“老城区300m2,新城区500m2以上的标准。为实现这一目标,各区均出台了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奖励扶持政策,并安排了专项经费。岳麓、开福区还将社区办公房建设纳入了区今年的实事工程。今年,全市共新建、改建、扩建了个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面积41152m2,平均达564m2/社区。此外,加强了对开发商提供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监管。今年共督促68个开发项目为社区配备了办公服务用房。至xx年底,全市385个城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总面积为158783m2,平均每社区431m2,有260个社区用房面积已达到300m2以上。在阵地建设方面。在建设、规划、国土、房产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去年共督促68个开发项目为社区配备了办公服务用房。至xx年底,全市385个城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总面积为158783m2,平均每社区431m2(xx年不足28m2),有260个社区用房面积已达到300m2以上。

二是部门对社区建设的支持力度明显增强。如为解决社区用房,市规划局加强了对大型开发项目配套建设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监管;为改善社区环境,市城管局牵头开展了100个社区标准化建设活动;为繁荣社区文化,市文明办、市文化局组织开展了社区文化艺术节;为改进社区治安,市综治办加强了社区治安巡防队员的配备等。

三是社区的管理服务功能明显提质。各社区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多种贴近群众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管理服务活动。如开展社区物业管理、推行社区养老服务、挖掘社区就业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等,一批社区服务品牌相继涌现,如浏正街的“邻里节活动、杨家山社区的“红歌晚会、马王街社区的“老街坊影院、牛婆塘社区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赤岗社区的“义工俱乐部等,都取得了很好的反响。社区建设的目的和落脚点是社区服务,在社区服务方面,我市本着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宗旨,竭力打造社区服务品牌。目前,全市有服务网点3070个,志愿者队伍14.46万人,部分社区和街道还设有热线电话、呼叫服务、社区网站服务等硬件服务。在着力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治安的同时,还大胆创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贴近群众生活的、群众喜闻乐见的社区服务活动,为充分发挥社区基层民主自治的职能,打下良好的基矗如社区党建“四百工程、“三联五带头、“一个党员一面旗等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了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站和志愿者队伍的建立,极大地方便了居民群众,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

四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长沙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施办法》(长办发[xx]35号),《办法》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内容、时间、形式、程序、监督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操作性。借换届选举之机,各级普遍对村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市、区县(市)、乡镇三级共举办培训班20余期,参加培训近万人次。如浏阳市由市委、政府组织对全体村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绝大多数村均按规定公开了村级事务,重大村务普遍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策,大多数村民主理财小组切实履行了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职能,保障了村民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监督。村务公开工作纳入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和市对区县(市)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今年,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就村务公开工作开展了专题督查,区县(市)的季度督查已形成惯例。四是进一步强化了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总结了开福区“村财村管、乡镇监督的经验和浏阳市“发挥民间组织作用,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经验,并在全国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座谈会上作了典型发言,获得了高度评价。重点抓了10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3、加强督促,加快“城中村村改社区工作。

自xx年7月全市社区建设会议上部署推进“城中村村改社区工作以来,市级在雨花区进行了试点,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选定了红星、火焰、友谊、五一、高桥五个试点村,并在试点村所在的街道、村进行了广泛宣传,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撤销了高桥、五一、友谊三村建制,组建了社区筹委会,完成了火焰社区居委会的选举。三是在对试点村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制定量化股份、配股到人的方案。红星村的资产量化、配股方案已获得村民会议和有关部门的通过。其他的如集体土地处置、村民户籍转换、村民社会保障等问题因无相关政策支持而未开展。此外,开福区根据本区实际,已进行了18个村的村改社区工作,其主要作法是只改换村委会名称,不涉及村民户籍转换、集体资产处置、村民社会保障等系列政策问题。目前,根据谭市长指示,这项工作已交由市法制办牵头进行。

二、存在的问题。

前段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以及婚姻登记工作虽然发展很快成效显著,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1、工作发展不够平衡。

一是认识不够统一,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对社区用房、村务公开栏、民主选举等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抓得有成效,而对社区服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等无形的东西则下功夫不够,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使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的各个方面没有实现均衡同步发展。二是工作力度不一,有的区县(市)工作抓得实,制度落实好,群众反映佳;有的工作不规范,有制度未落实,群众有意见。

2、村、居委会的自治功能发挥不够。

法律将村、居委会定位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这些年来这两个组织的行政化倾向越来越严重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长发[xx]25号文件虽要求实行“部门工作进社区准入制度,但一年来实行准入申报的部门廖廖无几。各部门、各级政府都把社区、村作为一级行政组织来布置工作、开展考核,却没有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大大地削弱了社区和村委会的自治功能。

3、工作协调指导不够到位。

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些部门单一行动,各自为阵,没有完全形成合力;二是牵头部门“牵而不动,民政部门作为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的牵头职能部门,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如“村改社区工作,很多政策问题都难以协调到位。三是缺乏有效的协调指导手段。如社区服务工作,近年来都是社区在自发组织开展,政府虽有政策但无资金支持,社区不得不从有限的工作经费中挤出资金来开展服务。

4、投入严重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影响一些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去年为例,按预算我办公室的办公经费为5.4万元,而实际开支23.85万元(包括11.5万元换届选举经费,至今财政仍未拨款),其中资料打印费4.31万元,打印耗材1.55万元,接待外省市参观考察300余人次,接待费3.12万元,社区干部培训费6.7万元。这样,一方面挤占了民政工作经费,另一方面,影响了一些工作的正常开展。如按要求准备全市统一的社区居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内容的印发、社区直选的试点、社区信息软件的试用、社区服务品牌的培育等,因为没有经费无法开展。二是设施经费兑现困难。按xx年第24次市委常委办公会议纪要要求,去年有95个社区进行了申报,经验收合格的有73个社区,而因为经费的原故,只有30个社区享受了补贴。另一方面,已建好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社区中,由于得到市级支持的社区很少,社区往往债台高筑,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街和社区的工作积极性。三是社区工作经费和设施经费的支持仅限于城市社区,而县(市)的小城镇社区既得不到城市社区资金支持,也得不到农村村委会的资金补助,小城镇社区建设工作开展十分艰难。即将进行的农村社区建设的试点,也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三、下阶段工作安排。

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目标任务的推进,社区和农村一级作为社会的细胞,其建设和管理任务也日益重要。根据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十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下阶段着重抓以下几项工作:

(一)、突出一个主题,打造两个平台。

全年工作以突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以完善城乡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为着力点,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加快建设管理有效、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城乡社区,以打造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两个平台。

1、继续深化城市社区建设,夯实和谐社区基矗一是继续协调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城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问题,夯实和谐社区基础,力争到xx年底按计划、按标准基本完成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达到创文明城市标准。其中芙蓉、天心、岳麓、雨花为100%,开福区90%的社区用房达到市定标准。(即“老城区300m2、新城区500m2以上。二是组织对新当选的社区居委会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管理和服务居民的工作技能,同时落实好他们的相关待遇。三是大力推进城市社区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制定我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发[xx]14号文件、推进社区服务的实施意见,探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等多种形式,调动社区、企业、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重点推介“雷锋超市互助服务、养老服务、物业服务、文体服务、未成年人服务等社区服务项目,探索建立社区服务政府主导的行政机制、社区居民的互助机制、社区组织和社区单位的参与机制、企业运作的市场机制的互动、互联、互补。四是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五是协调督促政府各部门履行社区建设工作职责,切实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为社区减轻工作负担。

2、探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构筑新农村建设平台。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新农村建设的`服务平台和载体。我市将参照城市社区建设的经验,结合农村实际,在农村试点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目前,省民政厅已在我市的浏阳市和开福区进行试点,我市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在全面推广。通过合理整合农村资源,积极引导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科技、教育、文化、劳动、法律等服务进农村社区,建立健全有效覆盖、有序参与的农村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

3、完善村民自治,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抓好长办发[xx]35号文件的贯彻落实,重点抓好220个新农村示范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突出抓好“三个五的工作重点,即保证村务公开内容、时间、形式、程序、监督五个环节的到位,加强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五个组织的建设,抓好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民主理财制度、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五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与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共同研究部署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对村务公开的督查,年内市级拟组织开展2次以上专题督查,县、乡实行季度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精心准备,搞好做xx年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召开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按照长发[xx]25号文件规定,市级每两年召开一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总结经验,部署工作,表彰先进。按《长沙市和谐社区评分细则》验收评比表彰一批“创建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并予以资金奖励。会议时间拟订下10-11月,将社区建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三项工作一同部署。落实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经费。按xx年第24次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对市区建房达标社区补贴费10万元,去年有95个社区进行了申报,经验收合格的有73个社区,而因为经费的原故,只有30个社区享受了补贴。为迎接xx年的文明城市的验收,今年又有84个社区未达标的社区正在积极筹建中。因此,建议市委政府按会议纪要精神将127个社区的办公服务设施经费1270万元追加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经费。目前,我市浏阳市、开福区已纳入全国和全市农村社区试点,市本级也即将在各县(市、区)全面启动试点工作。按民政部、省民政厅试点要求,我市必须配备一定的试点经费,恳请市政府按城区补助社区设施的标准(10万元/社区),安排试点经费350万元。

各区、县(市)认真贯彻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社区建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婚姻登记取得了很大进展,突出体现为“五个明显:一是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为使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面积达到“老城区300m2,新城区500m2以上的标准,各区均出台了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奖励扶持政策,并安排了专项经费。岳麓、开福区还将社区办公房建设纳入了区今年的实事工程。全市共新建、改建、扩建了84个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面积41152m2,平均达564m2/社区。

此外,加强了对开发商提供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监管。二是部门对社区建设的支持力度明显增强。如为解决社区用房,市规划局加强了对大型开发项目配套建设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监管;为改善社区环境,市城管局牵头开展了100个社区标准化建设活动;为繁荣社区文化,市文明办、市文化局组织开展了社区文化艺术节;为改进社区治安,市综治办加强了社区治安巡防队员的配备等。三是社区的管理服务功能明显提质。各社区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多种贴近群众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管理服务活动。如开展社区物业管理、推行社区养老服务、挖掘社区就业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等,一批社区服务品牌相继涌现,如浏正街的“邻里节活动、杨家山社区的“红歌晚会、马王街社区的“老街坊影院、牛婆塘社区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赤岗社区的“义工俱乐部等,都取得了很好的反响。

在社区服务方面,本着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宗旨,竭力打造社区服务品牌。目前,全市有服务网点3070个,志愿者队伍14.46万人,部分社区和街道还设有热线电话、呼叫服务、社区网站服务等硬件服务。在着力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治安的同时,还大胆创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贴近群众生活的、群众喜闻乐见的社区服务活动,为充分发挥社区基层民主自治的职能,打下良好的基矗如社区党建“四百工程、“三联五带头、“一个党员一面旗等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了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站和志愿者队伍的建立,极大地方便了居民群众,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四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长沙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施办法》(长办发[xx]35号),《办法》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内容、时间、形式、程序、监督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操作性。各级普遍对村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市、区县(市)、乡镇三级共举办培训班20余期,参加培训近万人次。

如浏阳市由市委、政府组织对全体村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绝大多数村均按规定公开了村级事务,重大村务普遍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策,大多数村民主理财小组切实履行了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职能,保障了村民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了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监督。村务公开工作纳入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和市对区县(市)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经管局就村务公开工作开展了联合专题督查,区县(市)的季度督查已形成惯例。四是进一步强化了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总结了开福区“村财村管、乡镇监督的经验和浏阳市“发挥民间组织作用,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经验,并在全国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座谈会上作了典型发言,获得了高度评价。重点抓了10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五是婚姻集中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开展了婚姻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活动,开福区、雨花区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宁乡县、望城县已争取落实了婚姻登记人员编制,为实行婚姻集中登记打好了基矗市政府已出台了婚姻集中登记的通知,要求各县市xx年底全面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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